汽车租赁发展史
出租车的发展历史

出租车的发展历史出租车是一种供公众租用的交通工具,通过向驾驶员付费来获得乘坐服务。
它们通常以特定的标志或颜色作为识别标志,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在城市和乡村之间行驶。
出租车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前,它们在满足人们的交通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出现了许多变种。
1. 早期出租车的起源出租车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伦敦。
当时,为了满足城市不断增长的人口需求,人们开始使用马车作为交通工具。
最早的出租马车被称为“Hackney马车”,因为它们最初在伦敦的Hackney街区进行资源分配。
Hackney马车的成功鼓励了其他城市的发展类似的交通服务。
在18世纪和19世纪早期,纽约、巴黎、柏林和其他城市也相继引入了出租马车,以便方便市民的出行需求。
2. 蒸汽动力时代19世纪中叶,随着蒸汽动力的发展,出租车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蒸汽动力的驱动使得出租车更加高效,运行速度更快。
这一时期,伦敦的出租车发展迅速,蒸汽动力的出租车成为城市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
然而,蒸汽动力的出租车在城市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噪音大、污染严重等。
因此,随着内燃机的出现,蒸汽动力的出租车逐渐被取而代之。
3. 内燃机时代20世纪初,内燃机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使得汽车产业得以迅速发展。
汽车的出现引发了出租车行业的巨大变革。
现代出租车开始使用内燃机作为动力源,使得出租车行业更加便捷、灵活,并且更具可持续性。
在20世纪初期,纽约市成功引入了一种新型出租车,这种出租车被称为“黄色的出租车”怀旧出租车起初的价位为五美分一英里,最初的装修为一蓬黄色帆布顶盖,纽约市的“黄色的出租车”很快成为人们熟知的标志之一,也成为其他城市引入类似出租车的榜样。
4. 科技的影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出租车行业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预订出租车服务变得更加便利。
通过手机应用程序,乘客可以随时随地叫到一辆出租车,而且可以实时追踪和评价车辆和服务。
中国租车行业简介

1.我国汽车租赁业介绍
中国汽车租赁以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用跨国租赁方式为北京市租赁一批汽车作为开始,已经经历了将近二十年的发展。
最早的中国汽车租赁公司,诞生在1989年筹办亚运会之际,主要是为了服务亚运会而设立的。l1995年,北京出现了第一家针对个人计时租赁的汽车租赁公司。之后,几乎各省会城市都出现了汽车租赁公司。到目前为止,仅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四地汽车租赁公司已达2000多家,可供租赁车辆有20万之多,全国汽车租赁市场的营业额约为2230亿元。汽车租赁也从仅仅为外事活动和旅游提供服务发展到为寻常百姓服务。投资汽车租赁的企业越来越多,全国大中城市基本都有汽车租赁公司存在,用于租赁的车辆总数不断扩大。
汽车租赁业已成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呈现出典型的假日经济现象。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汽车租赁公司车辆出租率都达到了100%。
2.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及政策法规
汽车租赁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产生以来,到1996年11月,国内贸易部颁发了《关于进行实物租赁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1996]内贸函市字第632号),这使得汽车租赁业成为实物性租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入了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范畴。l1997年8月至1998年2月,国内贸易部和交通部、国家计委又相继颁发了《关于开展汽车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1997]内贸函机字第402号)和《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交通部、国家计委1998年第4号令),至此,汽车租赁业正式成为一个新兴行业进入了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轨道。特别是交通部、国家计委1998年第4号令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汽车租赁的定义、发展原则、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为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掀开了新的一页。同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租赁管理规定。
汽车租赁企业无法及时调整业务适应市场变化汽车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培育了汽车租赁短租和非传统汽车租赁市场,但汽车租赁企业受诸多条件限制(经营成本、信用体系、管理能力),无法及时调整业务模式。对于汽车租赁这个幼稚产业相关政策法规未给予扶持l税收政策营业税5.5%,出租、长途客运3.3%;融资及外商租赁企业按贷款和租金的差额征税,汽车租赁按租金征税。
共享汽车的发展历程

共享汽车的发展历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等问题逐渐凸显,共享经济的兴起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
共享汽车作为共享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众到普及的发展历程。
共享汽车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60年代的欧洲,当时一些社区或组织开始尝试共享私家车辆,以解决交通问题。
然而,由于当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的限制,这种尝试并没有取得很大的成功。
直到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共享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共享汽车也迎来了历史性的机遇。
2010年,美国出现了第一家以共享汽车为主营业务的公司Zipcar,开启了共享汽车的商业化运营模式。
随着共享汽车概念的引入,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开始投身于这一领域。
2012年,中国共享汽车领域的第一支军团——盼达用车成立,开创了中国共享汽车的先河。
紧随其后,摩拜单车、ofo、滴滴出行等企业也相继推出了共享汽车服务,进一步推动了共享汽车的发展。
2014年,北京市率先出台了《关于促进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发展共享汽车,推动绿色出行的发展。
此后,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为共享汽车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共享汽车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在初期阶段,由于用户对共享汽车的认知度不高、停车位不足等问题,共享汽车的推广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此外,共享汽车的盈利模式也面临着挑战,许多共享汽车企业纷纷陷入亏损的困境。
然而,共享汽车的发展势头并未受到影响,相反,它在经历了初期的试错和调整后逐渐走上了正轨。
共享汽车的用户数量逐年增加,覆盖的城市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共享汽车的预定、取还车等操作也变得更加便捷和智能化。
2017年,共享汽车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高峰期。
滴滴出行宣布投放10万辆共享汽车,摩拜单车与特斯拉合作推出了共享电动汽车,共享汽车行业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随着共享汽车的普及,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发生了改变。
以往主要依靠私家车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模式逐渐转变为多元化的出行选择。
汽车融资租赁简介演示

根据承租人的还款能力和 信用状况,设定合理的租 金支付方式和期限,降低 承租人违约的可能性。
对于逾期未还款的承租人 ,及时采取催收措施,确 保租金及时回收。
市场风险
管理措施
为降低市场风险,出租人可以 采取以下措施
定期评估市场环境
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对市场变 化做出快速反应,调整投资策 略。
定义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环境变化 导致资产价值下降或租金收入 减少的可能性。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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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汽车融资租赁具有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特点,承租人获得车辆使用权,但车辆 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历程
起步阶段
成熟阶段
20世纪初期,汽车融资租赁在美国兴 起,随后逐渐传入欧洲、日本等发达 国家。
目前,汽车融资租赁已经成为全球范 围内广泛应用的汽车销售模式之一, 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灵活、个性化的 购车方式。
经验教训总结
经验一
在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和还款 能力,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经验二
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充分了解其信誉、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 面的情况,避免因合作伙伴的问题而影响自身业务发展。
经验三
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 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06
汽车融资租赁的案例分析
成功案例分享
案例一
某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与一家汽车制造商合作,为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的购车方案。通过这种方式,消费者可以在 不支付全款的情况下提前拥有车辆,而汽车制造商则扩大了销售渠道。该案例展示了汽车融资租赁在促进汽车消 费市场发展方面的作用。
案例二
某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为一家出租车公司提供了大规模的车辆融资租赁服务。通过这种方式,出租车公司可以以较 低的成本更新车辆,提高运营效率,同时满足乘客对高品质出行的需求。该案例展示了汽车融资租赁在推动交通 运输行业升级方面的作用。
出租车的发展历史

出租车最初的形式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法国,当时公共马车成为了公共交通的主要形式。
不过,在18世纪晚期,马车的数量众多造成交通拥堵,也引发许多问题。
因此,提供私人运输的想法被普遍认为是解决交通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
1899年,法国的出租车出现了第一辆汽车。
同年,伦敦的出租车也开始采用汽车,取代之前的马车。
20世纪初,出租车已经变得十分普遍,不同的城市也在不同程度上发展了出租车产业。
一些公司开始向驾驶员收取租赁车辆的费用,而收益则来自于车费中收取的佣金。
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个人出于经济考虑开始购买自己的出租车,以供自己使用或出租给其他人。
20世纪60年代初,出租车行业迎来了一次重大改革,出现了“计程车”。
这一新型出租车服务的特点是设有计价器,根据使用情况计算车费。
这一革新使得出租车出行变得更加公平和透明。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互联网和电子支付的普及,出租车服务也得以进一步发展。
如今,许多出租车公司均提供在线或打电话预订服务,并且通过手机App和智能技术实现更加高效的配车服务。
此外,许多市政当局也开展出租车调节,并倡导更加燃油效率高、环保的出租车类型。
《神州租车发展历程》课件

公司的经营模式
直营模式和混合经营模 式
公司采用直营模式和与合作 伙伴合作的混合经营模式
渠道拓展与协同发展
公司通过与其他租车公司合 作,共同拓展市场
后续战略发展
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大投资, 发展更多新兴业务
公司的未来展望
行业形势分析
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租车业务有望持续增长
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公司计划进一步发展智能化和共享化服务
神州租车发展历程
神州租车是中国最大的汽车租赁公司之一。本课件将为您详细介绍神州租车 的发展历程,从创立初期到未来的发展目标。
公司背景介绍
公司成立时间
神州租车成立于1994年
公司业务范围
提供全国性的汽车租赁服务
公司规模
目前在全国拥有超过2000个门店
公司发展历程
1
创立初期
公司在创立初期主要侧重于提供个人租
公司logo的演变
神州租车的logo经历了多次 调整,展现了公司的发展与 创新
品牌的广告宣传
公司通过广告宣传树立品牌 形象,拓展市场份额
公司的核心业务
租车业务的发展
神州租车的租车业务持续了豪华车、电动车 等特色汽车租赁服务
智能化和共享化服务
近年来,公司推出了智能化 车辆管理系统和共享汽车服 务
制定发展目标
公司计划在未来几年内扩大市场份额并增加盈利能力
总结
通过本课件,我们了解了神州租车的发展历程和核心业务,并展望了公司的未来发展目标和策略规划。
扩张阶段
2
车服务
公司逐步扩大规模,开设更多门店并提
供企业租车服务
3
上市并壮大
神州租车于2015年成功在纽约证券交易
出现短暂困境
我国出租车发展史

我国出租车发展史一、早期的交通工具1.1 人力黄包车在我国古代,没有出现现代意义上的出租车。
然而,在一些大城市,人们乘坐一种被称为人力黄包车的交通工具来进行出行。
这些黄包车由人力驱动,通常由两个人拉动。
尽管不像现代出租车那样便捷和舒适,但人力黄包车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解决交通问题的方法。
二、机动车时代的到来2.1 最早的出租车20世纪初,汽车开始在中国逐渐普及。
这也标志着我国出租车行业的起步。
最早的出租车是由私人经营者拥有和驾驶的,他们在城市中提供服务。
这些早期的出租车通常是旧式汽车或改装的车辆,由于数量有限,不能满足人们对交通工具的需求。
2.2 国有出租车公司的成立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成立了国有出租车公司。
这些公司管理和经营着出租车行业,并为公众提供出行服务。
国有出租车公司通过增加车辆数量和提升服务质量,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
2.3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出租车行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使得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
随着人们对交通需求的增加,出租车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在这个阶段,更多的私人经营者加入到出租车行业中,出租车的数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
三、出租车行业的现状和挑战3.1 出租车行业的现状目前,我国的出租车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出租车公司和平台化运营模式逐渐兴起,通过互联网技术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出行服务。
同时,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也成为行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3.2 面临的挑战尽管出租车行业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随着私人驾车和网约车的兴起,出租车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其次,出租车行业在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四、未来的发展方向4.1 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为了应对市场竞争和满足人们对出行需求的多样化需求,出租车行业需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这包括提升司机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以及引入更加智能化的出租车管理系统。
4.2 推广新能源出租车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不仅可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还可以降低环境污染。
中国租车业

中国租车业:重新挂档起步2010年8月8日,联想控股10亿元注资神州租车。
随后,8月下旬,中国最大的连锁租车服务提供商-一嗨租车第三轮融资成功,此次融资金额也达到了上亿美元。
一个月之内,两笔亿级的融资,在憧憬了20年之后,中国的连锁租车行业似乎刚刚上路。
中国汽车租赁业在1989年起源于北京。
当时,为了配合1990年亚运会的举行,北京建立了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福斯特汽车租赁公司。
虽然当时汽车租赁业的前景被普遍看好,但由于一直无法找到合适的发展道路,蹒跚中起步的中国租车业直到2001年才有了阶段性的突破。
2001年至2006年前后的这段时间,对中国租车业来说可谓多事之秋。
这期间,租车业迎来了一股全国性的发展高潮,原来仅局限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汽车租赁业务也开始向中小城市渗透。
2002年,国际租车业巨头赫兹和安飞士抢滩中国市场,不过,由于“水土不服”,这两家租车业巨头纷纷遭遇到了尴尬。
2005年,“中国赫兹”关门大吉,国外租车业巨头的中国淘金梦遭到重创。
自2007年以来,历经风雨的中国汽车租赁业终于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汽车租赁公司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
2007年,汽车租赁市场拥有2000多家租赁企业,供租赁车接近10万辆,营业额近100亿元。
而到2010年4月,全国已经拥有至少上万家的汽车租赁企业,中国汽车租赁业的发展速度由此可见一斑。
虽然发展速度惊人,但与国外市场相比,中国租车行业发展仍在起步阶段。
起步晚、规模小也成了中国汽车租赁行业的主要特征。
这种特征也决定着,未来,汽车租赁业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国民对汽车消费的日益理性而发展壮大。
从经营范围来看,汽车租赁公司的业务也在不断扩大,除了专项的旅游用车之外,任何单位都可能有零散的用车需求。
随着“有本无车”族的壮大、在假日经济的刺激下,人们租车旅游逐渐成为了时尚。
频繁的商务活动、公车制度改革等等都有效的刺激了国内汽车租赁业的发展。
据预测,到2015年,中国汽车租赁车辆将达到30万至40万辆,总营业收入将达到1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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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发展史中国的汽车租赁业最早出现于1990年,虽然已经发展了近20年,但仍处于起步阶段。
而世界汽车租赁市场发展势头迅猛,有7000多家公司涉足这个行业,年收入几千亿美元。
汽车租赁业的增幅遥遥领先于其它服务行业。
而国内尽管发展势头迅猛,有近5000 家汽车租赁企业,但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很小,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市场拓展的实力,面临诸多困境。
●困境一:规模小国内汽车租赁公司不具备规模经营的竞争优势。
虽然汽车租赁公司的数量众多,但大多数公司的经营规模小、实力弱,难以抵御市场风险和竞争。
其中,有80%企业的运营车辆少于50辆,70%企业的员工人数少于5名,85%企业的汽车租赁站点数低于2个。
即使是初步具备规模经营的大中型汽车租赁公司也仅能实现在本地或本区域的汽车租赁服务,未能形成遍布全国的租赁服务网络,使之难以与国际同行相竞争。
●困境二:缺法规汽车租赁的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不够健全。
虽然国家陆续颁布了一些关于汽车租赁的法规,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汽车租赁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但汽车租赁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新情况、新问题,而有些问题按照原有法规和政策难以解决。
●困境三:信用低信用体系未真正建立。
用户信用状况的不明使得租赁公司在开展租赁业务时不确定性增加,汽车租赁企业难以评定客户信用,租赁车被盗、被诈骗、被典当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既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缴纳巨额押金,又要办理繁琐手续,严重影响了汽车租赁业的发展。
比如北京,在汽车租赁业刚起步时,各汽车租赁公司骗租率一度高达10%。
●困境四:税费重汽车租赁企业的税费负担重。
对汽车租赁公司来说,税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目前国内的汽车税费主要由购置环节、拥有环节和使用环节三方面的税费组成。
在购置环节,除了要承担车价17%的增值税和3%至8%的消费税外,还要承担购置费、牌照费等多种费用。
在拥有环节,企业须交纳养路费、保险费、机动车辆管理费等。
在使用环节,有年检、工商管理等多种费用。
这些较高的税费造成目前汽车租赁价格昂贵。
●困境五:支持少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相关行业的配合。
国内汽车生产厂家基本没有介入汽车租赁业,造成了汽车租赁企业前期投入过大,负担沉重,规模起点较低,普遍缺乏车辆更新能力。
此外,金融、保险机构对汽车租赁企业的信贷、保险机制尚未健全,汽车租赁业难以引入金融、保险支持。
我国汽车租赁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尚处于“发展初期”,无论是在规模上、品牌上还是在管理技术和服务水平上都有很大的差距,都难以与国际企业相抗衡。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汽车消费的越来越强烈愿望和汽车租赁业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中国的汽车租赁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重庆市汽车租赁业管理办法(试行)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8-06-18 生效日期: 1998-06-18发布部门: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98年第4号令《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及道路运输管理法规,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班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重庆市交通局是全市汽车租赁业的行政主管机关,其设立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各区(市)县交通局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重庆市物价局会同重庆市交通局制定全市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重庆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全市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开停业管理第七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三)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四)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五)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六)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开业所需材料:1.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组织章程。
4.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师事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6.经营场地及人员证明等。
(二)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填报《重庆市道路运输开业技术业务资格审查表》,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审批。
(三)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
(四)凭《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五)按照“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购车申请,经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审查批准后发给《租赁汽车准购证》。
(六)按批准的数量和车型购置车辆,凭《租赁汽车准购证》办理租赁汽车入户。
(七)逐车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八)持《租赁汽车准购证》、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讫证到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办理《道路运输证》。
(九)凭《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到重庆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第九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展汽车租赁经营的业户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核准。
第十条各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汽车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并于15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15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30日前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价格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车辆和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三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关联法规:第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租赁汽车应在经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认定的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维修,确保租赁汽车达到一级技术等级。
第十六条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应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七条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租赁活动管理第十八条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租赁经营人必须按重庆市物价局规定的租赁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二十条办理租赁汽车业务承租双方应签订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文本由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内容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使用租赁汽车的过程中,应随车携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
第二十三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四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负责组织对租赁经营人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98年第4号令的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租赁经营人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变动收费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进行处罚。
关联法规: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诉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赁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10-01-28 生效日期: 2010-01-28发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49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祖林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管理,规范汽车租赁行为,维护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租赁的经营者和承租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按照汽车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汽车租赁管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汽车租赁的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汽车租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