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示范文本

合集下载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范文(3篇)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范文(3篇)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范文一、矿井应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建立火灾应急预案。

二、井上、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且每季度至少检查____次。

三、煤矿井下消防、洒水的水源应与整个矿井的水源相结合,可采用一个或多个水源。

水量、水压符合要求。

四、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费用及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矿井的所有煤层都必须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

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然倾向性进行鉴定。

基建矿井揭露新煤层时,建设单位必须对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六、凡开采自然发火的煤层,均要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建立监测系统。

按规定观测预报,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在开采设计中应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

发现异常,采取措施,立即处理。

七、开采有自燃发火的煤层,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有生产、技术、通风等部门参加的防灭火专业会议,每季至少召开____次。

八、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化学氧或压缩氧自救器,有效保护时间不得低于30min。

九、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配备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范文(2)一、基本原则1. 防灭火是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防灭火工作。

2. 防灭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井下防火意识和能力。

3. 所有人员都应在井下工作前接受防灭火培训,掌握井下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

二、井下防火设施1. 所有井下区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防火隔离,确保各区域之间及井下通道的可靠隔离性。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模版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模版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模版一、前言矿井防火是煤矿工作安全的重要环节,全面、科学的防火措施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矿井防灭火工作,制定和执行一套合理、完善的矿井防灭火规定模版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介绍一般的矿井防灭火规定模版,以指导矿井相关人员在实践中的工作,并提高矿井防灭火的效果。

二、矿井防火责任1. 矿井主要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的防火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

2. 矿井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开展防火培训,确保全员了解火灾防控措施并能够熟练操作防火设备。

3. 矿井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火灾的能力。

三、矿井火灾风险评估1. 矿井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矿井现有的火灾隐患和风险点。

2. 矿井应当对火灾风险进行分类,确定不同风险等级的相应防治措施。

3. 矿井应当将火灾风险评估结果编入矿井防灭火规定模版,并加以落实。

四、矿井防火设施配置1. 矿井应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配置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和防火装置等。

2. 矿井应当明确各类防火设施的数量、种类、位置和使用方法,并进行标识和保养。

3. 矿井应建立健全对防火设施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五、矿井日常防火管理1.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日常防火巡查制度,确保防火设施和防火措施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2. 矿井应当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进行定期防火检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

3. 矿井应当加强对员工的防火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防火技能。

六、火灾应急处理1. 矿井应当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流程。

2. 矿井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火灾应急演练,确保各级责任人和员工熟悉火灾应急处理流程。

3. 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防护用品,满足火灾发生时的应急需求。

七、火灾事故调查与处理1. 矿井应当及时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2. 矿井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1、井下人员禁止带烟火下井。

2、井口附近二十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所有巷道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4、井下使用机油应由专人领取,用后剩余部分应退回库房,不准存放在井下。

5、井下严禁使用明火、明电照明,严禁使用白炽灯泡和其他电器取暖。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接作业。

7、井下开采自然倾向煤层,工作面浮煤必须出净,不得用可燃性材料充填采空区。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封闭,最迟不得超过____个月。

8、井下发现自燃发火征兆,如:温度增高、煤壁干燥、有煤油味或出现一氧化碳时,应立即报告矿长、管厢,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井下发现火灾时,应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的通风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长、管厢制定灭火方案灭火。

同时,现场负责人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10、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不准用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在灭火过程中,灭火人员必须从进风流中灭火,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氧气,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2、封闭的火区在确认熄灭后需重新启封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采取逐段恢复通风。

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

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2)一、概述本公司重视井下防灭火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本制度涵盖了井下防灭火的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培训要求等内容,旨在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井下防灭火措施1. 井下防火设施的建设a. 井下应设置相应的自动灭火装置,以及手动灭火器材,确保能够迅速响应和控制火灾事故。

b. 井下需设置灭火器材的存放点,存放点应远离火源和易燃物,便于井下作业人员取用。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4篇)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4篇)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防灭火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井下矿山,包括地下金属矿山、煤矿、盐矿等。

第三条井下防灭火工作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础原则。

第四条井下防灭火工作必须坚持科学、规范、实用、经济的原则。

第五条将井下防灭火工作纳入矿山安全管理体系中,与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

第二章井下防火工作责任制第六条井下防灭火工作责任制由矿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具体下达到各级责任人。

第七条矿山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井下防灭火工作,确保预防和控制井下火灾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井下防灭火工作职责按照层级划分,详细责任由各级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各级责任人要负责制定和落实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规定和制度。

第十条矿井所有人要配备专门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人员,开展专门的培训。

第三章井下防火设施建设第十一条井下防火设施的建设必须按照矿井防灭火设计要求进行,提前评估风险。

第十二条井下必须安装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水枪、消防栓等。

第十三条井下必须安装防火门、防火墙等,确保火灾不能蔓延。

第十四条井下应设置应急通风设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通风。

第十五条井下必须配备逃生通道和设备,确保人员有安全撤离通道。

第四章井下防火设备管理第十六条井下防火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井下防火设备的使用必须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

第十八条井下防火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必须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井下防火设备的故障需要及时报告并进行修理。

第二十条井下防火设备的更换必须符合规定的寿命要求。

第五章井下火灾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发生井下火灾事故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二十二条发生井下火灾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

第二十三条发生井下火灾事故后,要迅速疏散人员,切断电源和瓦斯供应。

第二十四条救援人员要佩戴适合的防护装备,保护好自身安全。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范文(2篇)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范文(2篇)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范文第一条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第二条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系统的水池和管路共用。

井下消防管路水源总控阀门应安设在进风巷,井下各硐室进风口10m范围应设置三通阀门,主要硐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修、维护。

第三条煤矿井下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作出规定,并予以保证。

第四条矿井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____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使用电炉。

井下严禁使用汽油、煤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在盖严的铁桶内存放,用过以后不得乱扔、乱放。

第六条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条回风巷、硐室、联络巷等地点浮煤、电缆皮等可燃物必须明确责任单位管理。

第八条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制定专项措施,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等事故发生。

第九条矿井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台帐,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时间、地点。

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的火区,应先向公司提出注销或启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注销或启封。

启封已经熄灭的火区,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十条要按月对矿井防火系统进行分析,消除高阻力区对火区和采空区的影响,正确选择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位置,以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小漏风量。

第十一条加强对现有防灭火系统的管理,要充分发挥其防灭火作用,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本(三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本(三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火灾防控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防控体系,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科学的预防措施、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条矿井负责人应当履行矿井火灾防控的主体责任,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矿上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到火灾防控工作无差别、零容忍。

第六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二章火灾防控组织与责任第七条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火灾防控部门,负责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矿井负责人应当确保火灾防控部门的合理运作,配备足够的防火设施和器材。

第九条火灾防控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火灾防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防火检查;(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和培训;(四)组织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五)督促矿井员工遵守火灾防控规章制度。

第十条矿井负责人应当明确火灾防控组织的责任分工,确保各相关岗位的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第十一条矿井负责人应当定期召开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二条矿井负责人应当定期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完善防控措施。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与防火检查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火灾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

第十四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对矿井各部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应当保持定期性和针对性,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整改。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建立防火检查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的防火检查。

第十七条防火检查应当包括矿井各部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四章防火宣传与培训第十八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防火宣传和培训,提高矿工的火灾防控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防火宣传应当广泛开展,包括宣传资料的发布、宣讲会的召开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条矿井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防火培训,确保各员工具备基本的防火知识和技能。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防灭火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火灾防范、消防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员工的培训等。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职责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火灾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矿井的所有人、经营者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火灾防范第五条矿井必须建立火灾风险评估制度,对火灾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预防。

第六条矿井必须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测和维护火灾报警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井必须设置火灾隔离设施,对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分隔,防止火灾的蔓延。

第八条矿井必须建立火灾疏散和逃生通道,保证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

第三章消防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九条矿井必须建立消防设备安装和使用标准,确保消防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行。

第十条矿井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配备和维护灭火器、灭火器具和其他消防设备。

第十一条矿井必须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第十二条矿井必须建立消防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培训员工掌握正确的消防设备使用方法。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十三条矿井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防灭火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矿井必须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让员工熟悉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建立防灭火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学习情况和培训效果。

第五章灭火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矿井必须建立灭火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组织架构、指挥调度和协调处置的职责。

第十七条矿井必须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

第十八条矿井必须保持与当地消防部门的紧密合作,建立灾害事故报警和协助救援机制。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矿井必须接受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配合进行相关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二十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检查制度,自行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火灾防控工作。

第三条矿井火灾防控工作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第四条所有在矿井工作的人员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矿井防灭火管理要坚持“预防第一、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六条矿井防灭火管理机构为矿井防灭火指挥部,由矿井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

第七条矿井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矿井防灭火工作的计划和措施,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保证防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矿井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安全监测、预防、救援、应急等相关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防灭火工作。

第九条矿井内每个工作面设立防灭火管理人员,负责本工作面范围内的防灭火工作。

第十条所有矿井员工都应当接受相关防灭火知识和培训,掌握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的方法和技能。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十一条矿井防灭火预防措施包括:重视火灾预防工作、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完善设备设施、加强火源控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井下火灾预防管理制度、火源控制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设置有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做好火灾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加强火灾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灭火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矿井防灭火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灭火工作。

第十八条在救援和灭火工作中,应当确保人员的安全优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第十九条火灾扑灭后,矿井防灭火指挥部应当组织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调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矿井应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及相关人员的
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建立火灾应急预案。

二、井上、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并符合《煤矿安全
规程》的规定,且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三、煤矿井下消防、洒水的水源应与整个矿井的水
源相结合,可采用一个或多个水源。

水量、水压符合要
求。

四、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
井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
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
火工程和措施所需费用及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
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矿井的所有煤层都必须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

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然倾向性进行鉴定。

基建矿井揭露新煤层时,建设单位必须对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六、凡开采自然发火的煤层,均要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建立监测系统。

按规定观测预报,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在开采设计中应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

发现异常,采取措施,立即处理。

七、开采有自燃发火的煤层,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有生产、技术、通风等部门参加的防灭火专业会议,每季至少召开1次。

八、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化学氧或压缩氧自救器,有效保护时间不得低于30min。

九、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
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配备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