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知

第一条、员工进场时,必须办理劳务证和上岗操作证,否则不准安排上岗。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服从工地负责人指挥。

第三条、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带小孩进施工现场。

第四条、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鞋。

第五条、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第六条、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支架设施及安全装置,不准任意做非本工种工作。

第七条、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材料或杂物。

第八条、井(字)架吊篮不准乘人,吊装设备下面不准站人。

第九条、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在烟火禁区丢烟头、不准高攀井架、脚手架等。

第十条、不准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违者重罚,严禁无证开机,更不准让他人代开机,工作时,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定为四级检查,即:l、班组日检。2、工地项目部周检。3、公司月检。4、总公司季检。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二、公司月检:每月月底,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总工带队,质安科、生产科、技术科、工会、劳工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对公司属下的各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并在每月二十八日召开由以上检查成员及各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参加的生产会议,通报当月安全检查情况。

三、公司质安科必须对各工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时向工地指出,以书面通知工地限期整改,并复查。对愈期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甚至勒令停工整顿。

四、工地周检:各工地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电管理员及各班组长参加,每周至少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自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隐患通知书,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整改,以保证施工安全。

五、班组日检:工地各班组长每天班前,必须对本班组的工人正确使用“三宝”情况、身体状态和施工所用的机电设备、施工环境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记录。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上岗作业。

六、工地安全员必须每日捡查安全作业情况,并作好登记记录。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人经教育三次再违反者进行罚款并登记造册。严重违反者勒令停止作业。

七、分管施工员在日常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和工人违章操作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汇报给安全员。安全员及时作出处理方案。

八、工地对于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要求进行整改。安全员、施工员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质安科进行复检。

九、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归档。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活动的各项制度,使全体职工自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细想,使之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都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教育的档案资料,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防护措施,各种防护措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各种严禁的事项等,并经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针对本工种的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审。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或调换新的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

五、项目部每月组织职工学习一次,并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批评和处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六、季节性施工、节假日前后经常性安全教育,也可采用宣传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组织作业人员观看录像灯形式宣传安全知识。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促进生产,确保作业人员的家庭幸福,对班前活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特订如下制度:

一、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对入场工人进行班组检查,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二、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三、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四、检查各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在进入工地施工前必须持证上岗。

五、检查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六、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的安全状况,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七、以上检查属工人部分的由班组长、机械管理员、电工在施工前检查属干管人员的由安检员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人和物不得进行施工,并报安检员登记造册。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岗交底

1、交底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道、附近建筑物现场地基情况)和气候条件(风、雨、雪、霜、雾、严重酷暑等)。

2、交当天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各处环节的操作安全、质量技术要求、操作工艺流程及特殊工具的技术要求。

3、交人员的分工情况和每一岗位的技术要求。

4、交针对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5、交上一班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6、交特殊工种的配合要求。

二、上岗检查

1、检查上岗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正确使用情况。

2、检查现场和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3、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检查主要工具的完好情况。

三、上岗记录

1、记班前上岗主要内容。

2、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3、记上岗检查后,存在的主要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4、记上一班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苗子、违章作业情况。

5、记上一级领导检查出的不安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6、记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安全活动日

1、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和用上班前一小时进行安全活动制度。

2、小结一周来班组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对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和批评,视情况提出奖励和罚款的意见。

3、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4、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联系实际领会贯彻。

5、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案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现场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应按面积设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便于使用的地方,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冬季采用防冻措施。

2.施工用电方案中应编制防火措施。

3.木工间及堆放可燃物区域(包括工地)均列为禁火区,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如需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的电源均应采取集中控制,分区管理的办法。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和灯头。

5.木工间(包括工地)的刨花、木屑做到停前要清扫,按指定地点堆放,木材、半成品堆放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6.宿舍内吸烟应备有烟灰缸,不准随便乱丢烟头,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宿舍内严禁有烧煮现象。

7.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在使用时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内的焊、割作业未经办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8.装卸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9.各工地应设立消防小组,加强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水平,做到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动火管理制度

一、建立各项管理人员防火岗位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执行贯彻动火管理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制定各级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在自己所负责的范围内尽职尽责,认真贯彻并监督落实防火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二、划定动火区域为了加强防火管理,各班组可根据生产特点,原料、产品危险程序及仓库、车间布局,划定禁火区域。在禁火区内,需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经过审核批准,才可动火。

三、动火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在禁火管理区内动火审批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一般实行三级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

一级动火,包括禁火区内以及大型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可燃液体及相联接的辅助设备、受压窗口、密封器、地下室,还有与大量可燃物品相邻的场所。

一级动火,必须由要求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的施工员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报公司的保卫(或安技)部门审批。如果特别危险场所或部门动火,

要由项目经理召集主管安技、保卫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以及安全、保卫、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的领导,共同讨论制定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由安全副总和总工、主管防火工作的安全工程师共同签字,方可执行。

2.二级动火审批

二级动火是指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动火因素,或小型油箱、油桶、小型窗口以及高处焊割作业。二级动火由要求执行焊割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单位负责防火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动火条件并签字后,交动火人执行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审批

几属于非固定动火区域,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必须进行临时焊割时,都属于三级动火范围。申请动火部门主管人员填写动火申请表,由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并向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保卫部门登记即可。

4.申请动火的班组或分包单位在申请动火前,必须负责组织和落实对要动火的设备、管线、场地、仓库周围环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动火前必须详细核对批准动火范围,在动火时动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动火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未经申请动火,无动火证,超越动火范围或超过规定的动火时间,动火执行人应拒绝动火。动火时发现情况变化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有权暂停动火,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企业领导批准的动火,要由安全、消防部门派现场监护人、公司或部门领导批准的动火(包括经安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由公司或部门指派现场监护人,监护人员在动火期间不得离开动火现场,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熟悉安全生产的人担任,动火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7.一般检修动火,动火时间一次均不得超过一天,特殊情况可延长,隔日动火的,申请部门一定要复查,较长时间的动火(热熔防水、焊预埋件等),施工主管

部门应办理动火计划书(确定动火范围、时间及措施)按有关规定分级审批。

8.动火地点如对相邻作业面、其他班组或单位有影响的应由申请动火班组或部门负责人与这些班组或单位联系,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确保安全。关系大的应在动火证上全签意见。

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网络

整改负责人:

注:义务消防人员中应配备电工、架子工、机械维修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定期按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保持持证人员熟知安全操作知识,作业进行前进行安全教育;

2.进入现场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3.操作人员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着装整齐,不得光背穿拖鞋,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和酒后作业;

4.电圆锯应安装在密封的木工房内并装设防爆灯具,严禁装设高温灯具(如碘钨灯)等,并配备灭火器;

5.班前检查电锯转动部分的防护,分料器,电锯上方的安全挡板、电器控制元件等灵敏可靠;

6.检查锯片必须平整,锯齿要尖锐,锯片上方必须装设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中心(轴心);

7.作业时不得使用连续缺两个齿的锯片,如有裂纹,其长度不得超过2cm,裂缝末端须冲一个止缝孔;

8.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被锯木料厚度,以使锯齿能露出木料1-2cm为限。启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锯料长度不应小于锯片直径的1.5~2倍。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不得用手推送;

9.操作人员尽可能避免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板,以免损坏锯片;

10.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11.作业完毕后将碎木料、木屑清理干净并拉闸断电,配电箱上锁木工房同时也上锁;

12.圆锯盘必须专用,不得一机多用;

13.圆锯盘使用电源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严格禁止一箱或一闸多用;

14.作业人员严禁戴手套操作,长发外露;

15.圆盘锯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16.修理机具时必须先拉闸断电,并设警示牌,设专人看护。

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打夯机首先进行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摇测电动机绝缘电阻要符合使用要求;

2.手持部位金属全部采用塑料带缠绕整齐,不得有明露金属体;

3.电动机保护零线连接可靠,并有两处连接,其中一处在壳外明显位置;

4.操作开关用定向式(不可逆)组合开关接线,要调电动的运转方向,首先必须将转动三角带扳掉后才能合闸送电试车,防止因反向逆转造成人身伤害;

5.打夯机使用时,必须配备流动箱控制,控制开关为漏电保护器;

6.操作人员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二人配合操作,牵引打夯机禁止使用金属物品,要是绝缘物品和干燥的麻绳;

7.使用完毕后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将开关箱电缆线盘好、收回并将打夯机存在地基比较高的地方做好防雨。

现场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安全要求

(1)经医师鉴定无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病、癫痛病、聋哑、严重口吃、色盲症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和缺陷。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准许的工作范围内作业。持学习证人员不得独立作业,应在持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

(2)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专用工具。雨、雪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后应对供电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3)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法。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

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

5.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接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6.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接火、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7.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7.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联锁装置。

8.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9.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1)作业时所有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金属外壳必须保护零线。

(2)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开关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电源开关应采用双极或三级式。

(3)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护套软线。

电焊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1.焊钳和焊枪安全要求

(1)结构轻便、易于操作。要采用国家定型产品。

(2)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隔热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绝热层,以防发热烫手。气体保护焊的焊枪头应用隔热材料包复保护。焊钳由央条处至握柄联结处止。间距为150mm。

(3)焊钳和焊枪与电缆的连接必须简便牢靠,连接处不得外露,以防触电。

(4)等离子焊枪应保证水冷却系统密封。不漏气、不漏水。

(5)手弧焊钳应保证在任何斜度下都能夹紧焊条,更换方便。

2.焊接电缆安全要求

(1)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一般是用紫铜芯(多股细线)线外包胶皮绝缘套制成,绝缘电阻不小于lMn。

(2)焊接电缆的长度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电缆长度取20--30m。

(3)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按规定选用。以保证导线不致过热而烧坏绝缘层。

(4)焊接电缆应用整根的,中间不应有接头。如需用短线接长时,则接头不得超过2个。接长电缆时,应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5)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机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6)不得将焊接电缆放在电弧附近炽热的焊缝金属旁,以避免烧坏绝缘层。同时也

要避免碾压磨损等。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

(7)焊接电缆与焊机的接线,必须采用铜(或铝)线鼻子,以避免二次端子板烧坏,造成火灾。

(8)焊机与配电盘连接的电源线,除保证良好的绝缘外,其长度不应超过3m。如确需较长导线时,应采取间隔的安全措施,即应离地面2 5m以上沿墙用瓷瓶布设。严禁将电源线沿地铺设.更不要落入泥水中。

3.电焊工具使用安全要求

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胶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香完好和安全可靠。

(2)在狭小空间、船仓、容器和管道内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村垫。

(3)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钢筋切断机、除锈机安全操作规程1.切断机

(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螵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拌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间隙,调整刀刃间隙,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使用切断机作业时应摆直、紧握钢筋,应在活动切刀向后退时送料^刀口。

并在固定切刀一侧压住钢筋。严禁在切刀向前运动时送料。严禁两手同时在切刀两侧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3)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4)切长料时应设置送料工作台,并设专人扶稳钢筋,操作时动作应一致。手握端的钢筋长度不得短于40cm,手与切口间距不得小于15cm。切断小于40cm长的钢筋时,应用钢导管或钳子夹牢钢筋。严禁直接用手送料。

(5)作业中严禁用手清除铁屑、断头等杂物。机械运转中严禁进行检修、加油、更换部件。

(6)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2.除锈机

(1)除锈前先检查钢丝刷的固定螺栓有无松动,传动部分润滑和封闭式防护罩及排尘设备等完好情况。

(2)使用除锈机作业时,应戴防尘口罩、护目镜和手套。

(3)除锈应在钢筋调直后进行,带钩钢筋不得上除锈机。操作时应放平握紧钢筋,操作者应站在钢丝刷或喷沙器侧面,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

(4)整根长钢筋除锈时应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

钢筋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1)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电机必须设接零保护。

(2)使用调直机作业时,机械上不得堆放物料、工具等,避免震动落人机体。送钢筋时,手与轧辊应保持安全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轧辊。严禁戴手套作业。

(3)作业中机械周围不得有无关人员,严禁跨越牵引钢丝绳和正在调直的钢筋。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作业人员必须与钢筋保持安全距离。料盘中钢筋将要用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端头弹出。

(4)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时,必须低速运行。

(5)喂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铜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人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当钢筋穿人后,手与压棍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6)圆盘钢筋放人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已经调直的钢筋,必须按规格、根数分成小捆,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2)操作时应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一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一反转或从反转一正转。

(3)使用弯曲机作业当弯曲折点较多或钢筋较长时,应设置工作架,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应与辅助人员协同配合,互相呼应。弯曲未经拎拉或有锈皮的钢筋时,必须戴护目镜及口罩。

(4)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6)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中加油或清扫。清理工作必须在机械停稳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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