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_

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_
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_

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

摘要介绍了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

关键词古树名木;保护;复壮

古树名木是我国的活文物,比一般的观赏树木价值高,为一般树木所不可比拟的。但由于树龄大、树体生长势逐渐衰弱、根生长力减退、死枝数目增多、抗逆性差、极易遭受不良因素的影响,或遭受人为破坏直至死亡,导致古树名木数量急剧减少。为此,对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要认真细致,为古树名木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1 保护古树名木的措施

1.1 保护生态环境古树一般在某一环境生活了千百年,适应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不要随便搬迁,也不应在古树周围修建房屋、挖土、倾倒垃圾、污水等。

1.2 抵御自然灾害古树一般树身高大,雷雨时极易遭雷击,因此,在较高大的古树上要安装避雷针,以免雷电击伤树木。对树木空朽、树冠生长不均衡、有偏重现象的树木,应在树干一定部位撑三角架进行保护。此外,应定期检查树木的生长情况,及时截去枯枝,保持树冠的完整性。

1.3 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由于古树名木分布广泛、树种多,光靠业务部门的保护和管理是不够的,应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旅游、观赏和文化价值,提高公众爱护、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对古树名木进行监管和保护。提高广大群众对古树名木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保护权,使保护古树、珍爱绿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1.4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古树名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的有关古树名木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使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5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性公益事业,各级公共财政应当把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或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吸纳民间和社会公众资金,作为保护古树名木的有关费用。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和资助古树名木的养护以及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

1.6 普查建档管理部门要查清当地的古树名木,实行编号挂牌,时时对号

让古树名木焕发新的生机

让古树名木焕发新的生机-农学论文 让古树名木焕发新的生机 文/湖南省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文振军 古树名木是珍贵的森林资源,是局部环境稳定的中枢,是绝佳的景观,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意义和巨大的生态、经济价值。随着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社会对古树名木保护愈加关注,古树成为乡愁的寄托、乡情的归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应在六个方面着力,逐步推进,让古树名木唤发新的生机。 一、组织新一轮资源普查,探索划定古树名木保护红线。 准确掌握古树名木底数,是科学保护资源的第一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每5年进行1次资源普查。目前,各地对古树名木资源情况的了解,主要依据2008年前的两次省级普查,数据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核准。要争取将我省纳入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省范围,在全省各级启动新一轮资源普查,全面摸清、查准我省古树名木主要资源状况。完成普查的市、县,要实行专家评审认定、政府公布名录、设立保护标牌、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切实保护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新修订施行的《环境保护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提出了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强调对古树名木要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在完成普查的基础上,要探索划定古树名木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古树名木,重点是要保护好古树名木树体和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各地要加强工作落实,按要求建立、更新资源档案,向社会公布保护名录,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保护设施、保护标志,明确养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保古树名木数量不减、生境良好,逐步将每一株

古树名木打造成一张张绿色名片,分阶段在全省建立数以万计的“古树名木绿色驿站”。 二、坚持科学化管理,建立全省古树名木信息化管理系统。信息化和大数据是科学管理的必由之路。要研发全省古树名木信息化管理系统,分级授权管理,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古树名木认养、认护、互动平台一体化,做到古树名木管理“一个平台、一个库、一张图”。设计基于信息管理系统之上的古树名木二维码识别系统,在每一株古树名木标牌上铭印二维码。市民、专家、管理人员通过手机终端等扫描二维码,实现信息管理和互动交流。 三、开展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建设一批古树名木保护示范片、示范园、示范树和古树名木主题公园。项目是推动工作的载体。从今年开始,省林业厅已启动古树名木保护项目。今后,省、市、县要逐年增加投入,每年遴选一批重要古树和濒危衰弱古树,通过专家会诊,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保护方案,采取复壮、防腐、防雷、病虫害防治等手段,对其树体、生境、景观进行保护管理,改善生存环境,增强树体活力,建成一批古树名木保护示范片、示范园、示范树和古树名木主题公园,实现“一树一景一公园”,打造成我省生态文明和绿色化建设成果的展示窗口。如衡阳市依托黄茶岭老街的两棵千年古樟树,建立了集观赏、休闲于一体的古樟公园,既让古树得到了更好的保护,也让老百姓享受到了古树名木保护的成果。 四、加强科研创新,在古树名木研究上有所突破。古树名木历经千百年,是地理学、植物学、气象学研究的活标本,是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研究的活资料,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国外很多专家通过对古树年轮宽度、密度、圈数等的

古树名木保护方案

古 树 名 木 保 护 方 案 项目名称: 铜鉴湖大道配套工程(EPC)总承包编制单位: 浙江水和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 铜鉴湖项目部 编制日期: 2019.8.12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古树名木保护的意义 四、古树名木保护的相关规定 五、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六、古树名木的复壮措施 七、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 八、附图

一、编制依据: 1.甲方提供的规划总平面图、竖向图、地形图等资料。 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3.《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二、古树概况 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双铺镇铜鉴湖村双富路北侧 古树现状:香樟A编号为010*********,树龄156年,胸围328厘米,树高14米,平均冠幅10.5米,该树木长势一般,叶面枯黄,有较多枯枝,需要进行修枝、施肥; 香樟B编号010*********,树龄146年,胸围323厘米,树高12米,平均冠幅8.5米,该树木长势一般,叶面枯黄,需要进行修枝、施肥。 三、古树名木保护的意义 1.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活的文物,也是风景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科研、生态、观赏和科普价值。 2.许多古树名木经历过朝代的更替,人民的悲欢,世事的沧桑,可借以撰写说明,普及历史知识。

3.古树名木为文化艺术增添光彩,它们是历代文人咏诗作画的题材,往往伴有优美的传说和奇妙的故事。 4.古树名木也是名胜古迹的佳景,给人以美的享受。 5.古树是研究自然史的重要资料,它的复杂的年轮结构,蕴含着古水文、古地理、古植被的变迁史。 6.古树对研究树木生理具有特殊意义。人们无法用跟踪的方法去研究长寿树木从生到死的生理过程,而不同年龄的古树可以同时存在,能把树木生长、发育在时间上的顺序展现为空间上的排列,有利于科学研究工作。 7.古树对于树种规划有很大参考价值。 四、古树名木保护的相关规定: 1.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规定: ①对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②单株的古树名木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5米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在此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③在距树冠投影外缘保护范围内,不准挖坑取土、堆物; ④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挖坑取

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1991年6月2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8年2月17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古树名木,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 的大树,稀有、名贵的树木,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均按本办法进行保护管理。 第四条 市园林管理局、林业局是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主管机关。城

市的古树名木,由园林部门管理;农村的古树名木,由林业部门管理。 第五条 古树名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树权均为国有,各级园林、林业部门应分级负责,对本地区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确立管护责任单位,设立古树名木标志,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保护级别和管护责任单位。标志由市园林、林业部门统一制作。 第六条 古树名木生存地所在单位,为该古树名木的具体管护责任单位。 (一)在公园、风景名胜区、祠庙寺院、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范围内的,由所在单位管护; (二)在铁路、公路沿线、水库、河道沿岸的,由铁路、 公路、水利部门管护; (三)在城市道路、街巷和居民住宅区的,由市道路绿 化管理处或区园林部门按其管辖范围分别管护; (四)在乡(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 第七条

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技术规范精心养护管理,确保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古树名木自然死亡的,由管护责任单位报市、县人民政府园林、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予以注销,发给处理许可证,方可进行处理。 第八条 禁止一切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禁止在距树垂直投影外缘3米范围内新建、改建房屋及其它构筑物、挖坑取土、堆物、堆料、埋设管道、倾倒有害的污水、污物; (二)禁止攀截树枝、在树干上刻画、钉钉、挂标牌、 缠绳索; (三)禁止用树木作施工支撑物; (四)未经园林、林业部门批准,不得采摘果实、种子;(五)不准擅自砍伐和移栽古树名木,因特殊情况确需 砍伐和移栽的,必须经市园林管理局或林业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城乡建设规划或建设工程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市园林管理局、林业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古树保护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59551 古树保护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古树保护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古树的保护采用: (1) 划定保护区域(不小于8m范围),采用下部砌围护砖墙2m高,墙上张钢丝网封闭围护。设置禁区标志,专人负责值班; (2) 基坑开挖开始,即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主体施工阶段,在古树一侧,脚手架重点防护,确保全封闭,杜绝物体飞出伤害树木; (4) 塔吊吊物严格控制在古树上空回转,防止坠落伤害;

(5) 聘请植物学专家作为顾问,定期来现场,对保护措施提出建议。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关于古树名木的现状以及保护措施的调查研究

关于古树名木的现状以及保护措施的调查研究 摘要:古树名木是一个城市和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肩负着绿化和美化环境的重任,是一个地区形象的重要体现。但是通过查询各类资料以及上网搜寻以后,研究发现,古树名木的数量正在迅速减少。有关部门对古树名木的关注力度不够和不重视是古树名木数量剧减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键词:我们课题组通过分析研究问卷调查、实地调查、文献查阅以及上网浏览有关问题等方法,意在揭示古树名木的保护状况、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改进方案,提高古树名木的存活率。 1.实地调查:主要以各小组成员到各自家乡古树名木的数量,分布以及保护措施等,并加以整理和归纳研究。 2.问卷调查:我们在一条繁忙的街上发放了30份问卷调查表,其中有80%是老年人,20%是年轻人。老年人因为经历的事情多,对古木的事情有自己独到的见识,因此我们把调查的主体针对了老年人,老年人也对古树的事情比较热心。当他们听到移植古木的成活率在60%---80%时,都不赞同移植古木。更重要的是98%的人们都认为古树应该呆在原先生长的地方,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力度。 3.专门采访:这次活动移植古木的疑问,我们采访了一名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当我们向他询问相关访问内容时,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向我们讲述了一颗普通的大树要想成为古树的艰难历程。当我们问及他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看法时,他立即从电脑文件夹中拿出了许多照片。照片中都是在城市不同地段拍摄的已死亡的古树。他认为古树应就地保护。 下一站,我们去了城市街道管理处。当我们向他们说及我们以及调查的结果时,他们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有些无奈。他们说道,千岛湖作为一个旅游城市,移植古木是势在必行的,但是保证会精心呵护古木,提高成活率,尽量保证让小树在城市成长。 调查结果与分析: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调查和访问,我们调查小组做出了以下几点分析(一)移树之风频繁,屡禁不止 当今全国各大城市均在迅猛发展,各大城市都在加大对古树进城力度,改善城市的形象,环境的好坏,成为各地招商引资的又一因素,造成了各大古树的锐减。 (二)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 一般来说,树龄较长的古木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保护。然而,保护并没有到位,大多数古木仍处于极度危险的状态。大多数地方保护古木的力度不够。 (三)国家和地方性相应法规的不完善 各地的执法力度不够,大多数执法部门表示,不是不想管,而是不知道如何管,因此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也成了当务之急。 结论和建议 通过以上研究与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保证存活率的前提下,减少移植的数目。 (二)完善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三)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01古树名木地复壮技术

古树名木的复壮技术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玉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保护处尹俊杰 北京市林业工作总站工程师张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古树资源有近300万株,在册的古树绝大多数属于人工栽植的树木,生长100年以后形成古树,多分布在城区和郊区自然环境较好的地方。自从有人类活动以来,逐渐改变了古树的自然环境,形成一种自然经济和社会复合生态环境、对古树生长产生不同程度地影响。在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下,古树长势除一部分生长良好之外,大部分处于衰弱状态,重者出现濒危和死亡。为了保护好现有古树,各地曾对弱株古树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养护和复壮技术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总结出许多有效的技术方法。现就北京市弱势古树复壮方面的技术介绍如下: 一、古树复壮技术的标准 古树长期生长在恶劣环境中,树体器官衰弱和损伤,出现外部叶子发黄、枯焦和死亡;枝杈损伤及枯死;树干伤残及腐朽等症状。按照树体衰弱程度,古树长势衰弱株可分为轻弱株、重弱株、濒危株和死亡株。当前古树重弱株和濒危株是抢救的重点、应尽早采取复壮技术措施。如何复壮,必须对古树复壮技术措施有一个判断的标准。根据树木习性、古树特点和古树衰弱状况,在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古树复壮标准如下: (一)古树良好的生存环境技术指标 1.无机环境 (1)土壤容重:1.2g/cm3~1.3g/cm3 (2)土壤总孔隙度;50%~60% (3)土壤自然含水量:10%~18% (4)土壤非毛管孔隙度:>15% (5)光照强度:>80001x (6)气温及土温:10℃~28°C (7)土壤有机质含量:5%-10%

(8)土壤有机肥含量:l%~2% (9)土壤矿质养分: 気:80ppm至120ppm,五氧化二爷:20ppm-40ppm 氧化钾:100ppm~150ppm,微量元素占氮磷钾总量5% (10)土裟溶液浓度0.1%~0.2% (11)土壤酸碱度:pH值6.5~7.5 (12)地下障碍物清理,如墙基、路基、旧路面、旧管道等(13)地上废弃物清理,如建筑垃圾、煤渣、木料等(14)废弃建筑物拆除,如废旧设施、仓库、厨房等 2、有机环境 (1)调整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以有利于古树生存(2)虫害已控制及天敌生物增加 (3)病菌已控制及有益菌的微生物增多 (二)古树器官修复技术指标 1、根系吸收器官 (1)伤根治愈率达90%以上 (2)弱根复壮在50%以上 (3)吸收根系量增加1倍以上 2、叶子光合器官 (1)叶子已清洗消毒 (2)叶子由黄转绿达80%以上 (3)树冠增加叶量50%以上 (4)叶子光合作用提高50%以上 3.枝干输导器官 (1)伤口清理及消毒,有利于伤口愈合 (2)伤口皮层愈合 (3)损伤组织已明显恢复 (4)枝干输导功能提高30%以上 (三)树洞修补技术指标 1.洞内腐朽木屑清理至隔离层 2.洞内填充物与树体黏合牢固形成一体

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时间:2013-05-12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各市、县(区)林业局: 现将《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该《办法》可在公示栏或宣传媒体上公布。 附件:《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福建省林业厅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福建省古树名本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根据《福建省森林条例》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以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保护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树木;名木是指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或树形特大或奇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树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可定为古树名木: (一)树龄在百年以上的; (二)树种珍贵,省内稀有的; (三)树形奇特,省内罕见的; (四)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 第四条古树分为国家一、二、三级。国家一级古树树龄在500年以上;国家二级古树树龄在300一499年;国家三级古树树龄在 100一299年。 名木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外历代名人栽植的树木。 第五条古树名木由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普查、确认、定级,经鉴定列为古树名木的,林业主管部门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档案,发布保护公告,悬挂保护牌。古树名木群可设立保护小区。 第六条古树名木普查以县(市、区)为单位,逐村、逐单位、逐株进行现场调查,填写调查表和树种鉴定表,统一登记、鉴定分级、编号造册,制作完整的古树名木档案,实行计算机动态监测管理。 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制作本市古树名木档案。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作全省古树名木档案。 第七条国家一级古树名木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确认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或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公布保护;其余古树名木由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确认后,报相应的人民政府或由其授权公布保护。

现场古树保护方案

、方针、目标 为响应北京市政府对树木保护的号召,同时为了满足朝阳门SOHO期未来周围绿化的需要,我方在施工中确保现场中两棵古树的健康生长,为此制定此方案。 、依据及注意事项 我司将严格遵守《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固定。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2、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巡视检查和档案记录; 3、加强我司与园林主管部门的沟通,古树生长情况及环境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 三、古树位置 1、古树编号:11010101088;树种:国槐;位置:朝阳门三期西南侧 2、古树编号:11010100351;树种:国槐;位置:朝阳门三期西南侧

平面位置见下图: 四、主要职责 1、 严禁在树上刻划、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2、 严禁在施工等作业时,借树木做为支撑物或固定物; 3、 严禁攀树、折枝、挖根摘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 4、 严禁在距树冠垂直投影3m 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 倒有害污水、垃圾,动用明火或排放烟气; 5、严禁擅自移植、砍伐、转让买卖,以及其他损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地下室外 墙轮廓线 2000 8000 ' 】 基坑上口边 沿线 8 化古树下方彫 ■. 基坑上口边 黑录沿线 3 古树下方 用地红线

6因安全隐患需要对古树枯枝死杈进行修剪的,由我司提出申请并制定方案,经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在组织实施。 五、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条件,我司在施工过程中对古树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1、针对古树与基坑的位置关系,在该部位设计针对有效的基坑支护体系,由于古树与 基坑支护体系较近,采取护坡桩一桩到顶的支护方式,在护坡桩的锚杆施工中,将第一道锚杆的设计深度设计到古树主要根系以下,本方案第一道锚杆在地坪下-5.0m的位置。 2、在土方开挖和护坡桩施工时,施工作业人员应小心谨慎,土方开挖时,机械挖到离古树安全距离的时候,应人工配合机械开挖到基坑边,在护坡桩成孔和锚杆钻孔时也应小心操作,避免扰动古树周边的土层。 3、建立古树木保护责任制度:只要有组织、有责任意识地对施工现场的古树木进行保护,就能保证树木在施工期间的正常生长,为此我方建立如下的古树木保责任制度,责任人指定有现场的安全责任师具体负责。 4、建立分包领导负责制,同在该区域施工的分包领导签定古树保护协议,古树一旦遭到人为损伤和破坏,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保护重要生物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所称的名木,是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重大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绿化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财政、规划、建设、环保、旅游、文化、市政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围协同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遵循属地原则,坚持专业保护与公众保护相结合、定期养护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对在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不得损害和自行处置古树名木,对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有批评、劝阻和举报的权

利。 第二章调查公布 第八条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全县围的古树名木进行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档案;对古树名木集中的群落,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小区;对分散的古树名木进行登记、拍照、编号。 单位和个人向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未登记的古树名木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建立资源档案。 第九条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一)树龄在500年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实行一级保护; (二)树龄在300年至499年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布实行二级保护; (三)树龄在100年至299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布实行三级保护。 古树名木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组织鉴定。 第三章保护管理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费用由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承担。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别对一级保护古树和名木、二级保护古树、三级保护古树的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一条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

古树保护方案

合经区高刘镇安置点工程 古 栗 树 保 护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工程名称: 合经区高刘镇安置点工程方案名称:古栗树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分公司: 技术质量部: 安全管理部: 审批:

日期:

古栗树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用地内有一颗千年古栗子树,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我施工单位将其保护作为工程施工重点,在工程施工前将对古树进行保护,其专项保护方案如下: 根据现场条件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景观绿化图可知,此古栗子树后期将作为永久性的绿化树木。 一、树木保护组织体系 只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的树木进行保护,就能保证古树木在施工期间的正常生长,为此我方建立如下的树木保护组织体系: 二、古树保护措施

1、建立分包领导负责制,同负责保护古树的分包领导签定古树保护协议,古树一旦遭到人为损伤和破坏,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2、由于古树在施工核心区域内,在现场生产施工前,对将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进行交底,强调对古树保护的重要性。加强对古树的管理和保护,具体保护措施为:①以古树为中心,砌筑垂直距离为2m、高度为的的六边形保护围挡基础;②在围挡基础上安装高铁艺栏杆,同时从根部向上2m缠绕保护草绳。如附图所示: 3、塔吊安装高度考虑高于古树,同时在塔吊使用前加强对起重工人的培训,在吊装过程中,尽量绕过古树枝叶范围吊运,吊运物资的高度也必须高于古树顶部。 4、引入水源,使用浇水软管定期对古树进行浇水养护。古树临道位置设立防护栏杆及标识牌,避免车辆行驶及转弯过程中撞到古树。 5、对于在施工现场中的古树,要严防工人向古树周围乱倒建筑垃圾,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6、如在施工过程中古树出现病虫害,将请专家及时进行确诊治疗。

试析古树名木资源调查现状及保护

试析古树名木资源调查现状及保护 发表时间:2019-06-26T10:20:09.02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作者:胡彦辉 [导读] 摘要:古树名木是我国极为宝贵的资源,也是科学家们研究自然发展的重要资料之一,基于此,笔者展开了以下概述,以期为行业提供有效的参考与借鉴。 绿谷(广州)名木古树保护有限公司 摘要:古树名木是我国极为宝贵的资源,也是科学家们研究自然发展的重要资料之一,基于此,笔者展开了以下概述,以期为行业提供有效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古树名木;资源调查;保护对策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社会的宝贵资源,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具有不可估量的人文价值和科学价值。不但对研究本地区的历史文化、环境变迁、植物分布有重要意义,而且是一种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风景资源,并且承载着一代代人的记忆。较之古建筑、古文物等有形遗产,这些记忆更为脆弱和不可再生,稍有不慎,就会带给我们不可挽回之痛。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环境压力巨大的今天,古树名木在保护生态环境、研究当地历史文化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本文以广州市海珠区古树名木为例,概括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为古树名木的保护提供有效的参考与借鉴。 1 古树名木整体情况 1.1 树种及数量 从广州市海珠区调查的37株古树名木可以看出,有9个树种,其中细叶榕20株、菩提榕3株、樟树4株、鹰爪1株、苹婆1株、秋枫2株、木棉2株、大叶榕3株、斜叶榕1株。 图1 海珠区古树名木树种情况 1.2古树名木生长情况 由于广州市海珠区古树保护工作较落实,不少古树都建有树池、花基、疏松土壤、种植立地植被、填补树洞、作支撑和引气根等保护措施。立地环境也有所改善,立地环境好的古树有25株,立地环境一般的有4株,立地环境不佳的古树有8株。从长势上来看,目前长势普遍较好。其中长势良好的古树有16株,占43.24%;长势一般的有19株,占51.35%;长势差的只有2株,占5.41%。 2 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 古树名木自身因素 古树几百年的生长过程中,土壤养分有限,容易出现树干空洞、枝叶萎缩等缺肥症状。并且随着树龄增长,蛋白质和叶绿素的降解,光合作用能力相对降低,呼吸效率提高,树木长势明显衰退。同时,古树旁任意堆放垃圾导致古树生境土壤次生性盐碱化,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不利于古树吸收养分,导致古树生长困难。如喜酸树种引发黄化病,落叶阔叶树则提早落叶;古树缺乏树体的专业养护,白蚁、天牛及食叶害虫等病虫害危害引起古树生长不良,形成枯朽树洞等。此外古树名木未设置防雷击的设施,造成古树衰弱甚至烧伤致亡。 2.2 保护技术不全面 目前,在有限经费的支持下,只能对重点区域的有限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咨询诊治、树洞修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古树名木保护技术研究也只能停留在一般技术层面,无法进行深入性研究。 2.3 法律法规不全,执法不严 有关法律法规,如《广州地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建设部2000年发布实施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这些条例、办法层级较低,条款的简单化,制度不严谨,使得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出现古树名木盗挖买卖,砍伐等人为破坏行为难以控制,严重危害古树名木的生长。 2.4认识与宣传不到位 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社会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群众还未养成爱护古树名木的习惯,出现一些在大树上拴绳挂物、树下倾倒垃圾、堆积植物秸秆等现象,使古树生长在恶劣环境中。同时,由于认识不到位,群众对于古树名木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还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保护古树名木的社会影响力也不大。 3 古树名木保护对策 3.1 健全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古树名木管理体制、明确古树名木保护范围、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执法部门及其权限。 3.2 加强宣传教育 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社会化工作,只有把保护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才能使古树名木真正得到有效保护。因此,政府要将古树名木保护作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社会文化发展规划,通过网络、媒体等不同的传播手段加大宣传。以政府主导、社会动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某某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县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某某县城市管理办法》、《某某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某某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县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所称名木,是指树种珍贵、稀有的,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所称古树后续资源,是指树龄在70年以上100年以下有保护价值的树木。 第四条县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县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县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规划、住建、农科、水务、环保、民族宗教和旅游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实施本办法。 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及古树后续资源名录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及古树后续资源的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并建立档案、设立标识。 第五条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规划,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对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及其保护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损伤、破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及其保护设施的行为。 第七条对养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保护: (一)名木及树龄在3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 (二)树龄在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 (三)古树后续资源实行三级保护。 二级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由县人民政府确认公布并报省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级古树名木报省人民政府确认公布。 第八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划定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 (一)古树名木木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 (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 (三)成群落生长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其保护范围有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第九条市、县(市)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至少每5年组织一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普查,根据普查建档技术规定进行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建立档案。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普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专业养护、保护设施的修建维护。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养护。

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资料讲解

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聊城市园林管理处作为具体负责古树名木管理工作的部门,对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有深刻的认识,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十分重视。古树名木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和活的文物,保护好古树名木对于开展科学文化研究和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都有重要作用。由于古树名木大都历史悠久,饱经沧桑,容易失去生机,甚至死亡,必须切实加强管理和保护。聊城市古树名木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价值高、需要有一套完善的保护管理制度和养护管理措施,以保证古树名木具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和旺盛的生长状态。为此,聊城市园林管理处在组织完成古树名木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一套积极有效保护古树名木的措施。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采取一般养护与特殊养护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养护是指对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养护管理措施,特殊养护是指对重点古树和树势较弱者采取的特殊养护措施。 一般养护要求做到下列五点: 1.平地设立围栏,山地砌垒树池。围栏和树池一般要距树干3-4米。凡人流密度大,树木根系延伸较长者,围栏外地面要做透气铺装。 2.对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必须事先采取防护措施。在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范围内,禁止动土施工。

3.在古树名木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设置厕所和污水渗沟。不准在树下堆放物料、沤肥和倾倒垃圾。 4.不准在树体上打钉、缠绕铁丝、绳索、悬挂杂物、作为施工支撑点或固定点,严禁刻划树皮和攀折树枝。 5.定期检查病虫害,及时进行防治。 特殊养护措施有主要有以下三点: 1.保护和恢复古树名木的自然生态环境,经常保持疏松湿润的土壤。根据土壤含水量多少决定浇水还有排水,为保持古树叶面清洁,在附着尘埃较多时要及时喷水淋洗叶面。在游人践踏严重、土壤板结的地方,可挖沟埋条,也可同时埋入腐土或腐熟圈肥。 2.由于古树名木历经沧桑,土壤中养分含量极低,要每隔1-2年测定一次土壤养分状况。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决定施肥种类和数量。施肥要在距离树干8米左右处,于早春或秋后开沟施肥,或在树冠垂直投影外侧开穴施肥,肥料以腐土、绿肥及腐熟家禽粪便为主,切忌盲目施用化肥。 3.凡树体不稳的植株应采取加固措施。因长年水土流失根系暴露、土层瘠薄的应在树池内填入腐殖质土,高大树木应安装避雷装置,树身的伤痕及空洞要及时修补。

城市古树名木的现状和保护措施

城市古树名木的现状和保护措施 城市古树名木的现状和保护措施 关键词:木;亡;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是风景园林景观中创造环境气氛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园林景观中,古木繁花不仅能形成古朴、幽深的境界和气氛,而且是当今人类保存下来具有生命力的活文物,是见证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重要研究依据之一。但是,当前一些城市和地区对古树名木的破坏极为严重,尤其是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山区乡镇,又是古树存在较多的地方,也是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及管理相当薄弱的地方,这些现象和实际情况应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和重视。因此,怎样维护和保护好古树名木是当前摆在广大园林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近年来,随着杭州市经济的迅速增长,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许多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的影响,特别是近些年的城区扩大,原来在城市边缘、农村的古树名木也逐渐成为了“城里人”,由此可见加强对现有城市古树名木的调查研究和开展保护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 古树名木保护的意义 古树名木的范畴,包括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其中,古树是指树龄在l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由于古树名木是人类的活文物。特别是目前己进入衰老阶段的古树,由于其生长年龄起码在百年以上,其历史、文化价值就显得更加重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好中华民族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和历史的见证物,国家有关部门及各级政府,都相继制定和颁布有关保护古树名木的相关条例和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十七条中对“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等,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1】。建设部颁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等。只有采取对古树名木进行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古树名木的破坏和死亡,最大限度延长其生长寿命,为人类社会和科学文化研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3 保护古树名木的有效方法和技术措施

名木古树复壮方案

名木古树复壮方案古树名木是自然与人类历史文化的宝贵遗产,是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佐证,它们几经沧桑,展现古朴典雅的身姿,具有很高的观赏和研究价值。所以说,古树是活着的古董,是有生命的国宝。中国环保局对名木古树的定义为:“一般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而那些稀有、名贵树种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可称为名木。” 对名木古树的养护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名木古树的拯救和复壮更是园林界一个全新的课题,只有科学的养护管理,根据不同植物、不同时期,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才能降低大树和名木古树的死亡率,真正做到节约成本,养护得当。 名木古树衰老的原因:任何树木都要经过生长、发育、衰老、死亡等过程,这是客观规 律,不可抗拒,但是通过探讨古树衰老的原因,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推迟衰老阶段的到来、延长树木的生命。 一、古树生长条件差 (1)生长空间不足树木的生长空间包括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有些古树栽在殿基土上,植树时只在树坑中换了好土,树木长大后,根系很难向坚土中生长,由于根系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营养缺乏,致使树木衰老。古树名木周围常有高大建筑,严重影响树体的通风和光照条件,迫使树干生长发生该向,造成树体偏冠。这种畸形生长,不仅影响美观,而且造成重心偏移,如遇雪灾、大雨、大风等自然灾害,易造成枝折树倒 (2 )土壤板结、通气不良据分析,名木古树大多位于旅游区、庙宇、宫苑等

人员量极大的地方,致使地面受到大量践踏,土壤板结,密实度高,透气性降低, 机械阻抗增加,限制了根系的发展,甚至造成根系吸收根大量死亡。 (3 )土壤侵蚀、根系外露古树历经沧桑,土壤裸露,表层剥蚀,水土流失严重。不但使土壤肥力下降,而且表层根系易遭干旱和高温伤害死亡,还易造成人为擦伤,抑制树木生长。 (4)挖方和填方影响挖方与土壤剥蚀的危害相同,填方易造成根系缺氧死亡。 (5)树下地面的不合理铺装由于游人增多,为方便观赏,多在树干周围用水泥砖或其他硬质材料进行大面积铺装,仅留下较小的树池。铺装地面不仅加大了地面抗压强度,造成土壤通透性下降,也形成了大量地面径流,大大减少了土壤水肥的积蓄能力,致使大树长期处于透气、营养及水分极差的环境中,使其长势衰弱。 (6 )土壤营养不良名木古树长期固定生长在某一个地方,持续不断的消耗土 壤中各种必需的营养元素,几乎没有什么枯枝落叶归还给土壤,养分循环利用差。 自然灾害 (1)大风 7 级以上的大风,主要是台风、龙卷风和另外一些短时风暴,可吹折枝干或撕裂大枝,严重者可将树干拦腰折断。而不少古树受蛀干害虫的危害,枝干中 空、腐朽或有树洞,更容易受到风折的危害。树干损害直接造成叶面积减少,还 易引发病虫害,使本来就长势弱的树木更加衰弱,严重导致死亡。 (2)干旱持久干旱,导致古树发芽推迟,树叶生长量减少,枝节间变短, 树叶因失水而发生卷曲,严重则古树落叶,小枝枯死,易遭病虫侵袭,从而导致古树进一步衰老。 (3)雷电古树高大,易遭雷电袭击,导致树头焦枯、干皮开裂或大枝劈断

古树名木管理与养护标准

古树名木管理与养护技术标准 Standard specification of management & maintenance of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前言 为了规范古树名木管理、养护和复壮,根据《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福建省古树名木生长现状及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借鉴了北京、上海、天津、青岛等地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经验和成果,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8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与定义;3、管理;4、养护; 5、复壮; 6、防腐、修补与加固; 7、支撑; 8、景观设计与保护。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州市园林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管理 (4) 3.1 基本规定 (4) 3.2 古树名木普查 (5) 3.3 防护 (5) 4 养护 (7) 4.1 日常养护 (7) 4.2 有害生物防治 (8) 5 复壮 (10) 6 防腐、修补与加固 (12) 6.1 伤口处理 (12) 6.2 防腐处理 (12) 6.3 修补处理 (12) 6.4 加固措施 (13) 7 支撑 (15) 8 景观设计与保护 (17) 8.1 城市古树景观开发设计原则 (17) 8.2 枯树的景观利用与再造 (17) 附录A 古树名木普查 (18) 附录B 有害生物调查监测记录 (19)

完整word版,《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古树名木由市园林绿化局根据《古树名木评价标准》确认公布。市园林绿化局应定期组织古树名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对古树名木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区、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对行政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卫星定位,制定保护措施并确定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标挂统一的标识,并将上述事项完成情况报市园林绿化局备案。 第四条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古树名木的管护,提倡认养古树名木。 第五条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认养古树名木和管护古树名木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古树名木应以树冠垂直投影之外三米为界划定保护范围。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保护范围和空间不足的,应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中予以调整完善。 第七条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对古树名木进行养护管理。 区、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向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古树名木受害或者长势衰弱,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制定治理复壮方案,报区、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查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濒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九条古树名木枯枝死杈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清理的,由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提出申请并制定方案,经区、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组织实施。 第十条古树名木管护费用、古树名木抢救和复壮费用由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市和区县主管部门共同负担,其数额应根据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和管护需求予以核定。 第十一条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废气,倾倒污水、污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危害树木生长的行为。空调室外机排风口应避开古树名木。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各类生产、生活设施,由区、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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