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1)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1)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1)

1总论

1.1 项目背景

青岛市是山东省的经济龙头,随着青岛市及周边地区工业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工业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也随之增加。危险废物若处理、贮存或处置不当,将不同程度地造成大气、水体及土壤污染,危及生态环境及民众生活,从而制约经济的可持发展。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和政府有关部门早已认识到目前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状况的危急性,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场拟建规划,结合青岛市的具体情况,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了“青岛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并决定建设一座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处理技术先进的现代化综合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以显著改变目前处置技术落后、存在二次污染的局面,实现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

青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由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筹建,根据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意见,项目建设单位成立项目公司——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

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是专业性环保股份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从事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贮存、处理处置以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公司汇集了包括环境工程、给排水、化工、土建、电器自控、化学分析、计算机等各专业人才,现拥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工业固体废物甲级运营资质,工业废水甲级运营资质及山东省环保总局颁发的危险废物处置资格证书,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该公司已经能够提供以下技术和服务:危险废物的收集及暂存、医疗废物的焚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与填埋。

公司从2003年开始进行青岛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前期工作。于2004年2月在原青岛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青计投资[2004]60号),青岛市环保局与青岛市发改委分别批复该项目(青环发[2004]57号与青发改投资[2004]19号),公司开始项目用地及水、电、专用路等配套设施工作,按照批复完成了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工作,并开始青岛市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建设工作。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下发后,公司的

服务范围扩大为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和日照市。根据规划提出的“医疗废物与危险废物统筹建设,鼓励建设同时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处置中心”的规划原则,该公司开始对原青岛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项目重新进行环境评价,并根据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了安全填埋场的新场址,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3月批复该项目(环审[2006]104号)。

由于青岛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建成运行后,在运行过程中,可产生毒物、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青岛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委托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评价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检测等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开展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1.2 评价依据

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第60号主席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1994]第28号主席令

(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1994]第146号令(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2002]第352号令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2003]第376号令(6)《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1999年10月25日山东省九届人大11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修订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第344号令

(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9]第27号令

(9)《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2006]第49号令(10)《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2002]第23号令(11)《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文(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第63号文(13)《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第108号文(1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9]第23号令

1.2.2 规范、标准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2]第63号文(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2008(6)《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7-2007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10)《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07(1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3—2001(1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1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14)《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11651-2008(1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 [2000]第189号文(16)《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生部—1999(1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1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19)《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GBZ/T204—2007(20)《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指南》 GBZ/T205—2007(21)《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Z/T18664—2002 1.2.3 基础依据及其他依据

(1)《青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05年11月)。

(2)《青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青岛赛飞特安全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委托单位提供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及其他资料。

(4)与委托单位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书》。

(5)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3 评价目的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2)明确本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3)针对本建设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

(4)为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5)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1.4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包括:东、西两个危险废物暂时储存仓库、焚烧车间、物化车间、固化车间及安全填埋场(具体见附件:企业提供的评价范围说明)等,以接受委托开展评价工作时所处理的危险化学品种类为主,评价期以外新增加的危险化学品不包括在内。主要针对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医疗废物处理部分、一般废物处理部分、电子产品处理部分、综合利用部分、污水处理部分、实验室部分、各种危险废物运输部分。

1.5 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本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正规范本)

XXX有限公司XXX加工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报告书编号: XXX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声明 XX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XX有限公司XX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过程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XXX有限公司XXX加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承担法律责任。 评价机构: 法人代表:

目录 1 总论 (1) 1.1 项目背景 (1) 1.2 评价目的 (2) 1.3 评价范围 (2) 1.4 评价内容 (2) 1.5 评价方法 (2) 1.6 评价程序 (2) 1.7 质量控制 (3) 2 建设项目概况 (6) 2.1 基本情况 (6) 2.2 项目组成 (6) 2.3 主要工程内容 (6) 2.4 试运行情况 (7) 2.5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建设施工落实情况 (7) 2.6 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7) 3 职业病危害评价 (8) 3.1 评价单元 (8) 3.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 (8) 3.3 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11) 3.4 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 (11) 3.5 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12) 3.6 总体布局分析与评价 (13) 3.7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分析与评价 (14) 3.8 建筑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16) 3.9 辅助用室分析与评价 (18) 3.10 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 (19) 3.11 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与评价 (26) 4 措施及建议 (27) 5 评价结论 (29) 5.1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29) 5.2 总体结论 (29)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1范围 本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逮、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止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198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H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绎、使用与维护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称准。 3,1 施工现场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参工程的新建、扩建、改

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3.2 项目经理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 3.4 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且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或责任人。 3.5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6 项目分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分包。 4 基本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 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及工程分析.

职业病危险因素的识别及现场调查 王耀祖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是职业卫生工作基本任务之一。把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甄别来的过程叫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其目的在于辨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存在形式、存在浓度(强度)危害程度等,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劳动者健康监护以及研究应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控制措施等提供重要依据。 因此,识别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的“灵魂”,是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前提。 下面就通过机械制造、焊接工艺、表面处理三大行业的现场调查,以提高对这三大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能力。 机械制造 机械制造是各种工业的基础,机械制造水平是国家工业化水平和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机械制造工业涉及范围广泛,飞机、轮船、机车、汽车、各种类型机床、纺织机械、发动机以及五金机械等等的制造统称为机械制造。 机械制造的基本生产过程概括为铸造、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和装配等生产工序,见图1: 图1机械制造工艺流程 从机械制造工艺流程图可看出表面处理和焊接工艺也属于其中,由于这两个行业的特殊性,下面将另行阐述,在此不再复述。 一.铸造 (一)铸造基本工艺。见图2. 图2 铸造工艺流程 铸造用砂(型砂)品种很多,常用的是石英砂、黄砂,其次为长石以及少量的云母、铁的氧化物、硫化物和碱金属氧化物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三)几种特种铸造工艺 1.压力铸造,是将液态金属在一定压力下快速注入铸型,并在压力下冷却凝固获得铸件的方法基本工艺流程如图3 图3压力铸造工艺流程 2.离心铸造,是将液态金属浇入旋转的铸型中,在离心作用下成型,凝固的铸造方法。基本工艺流程见图4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XXXX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意见 XXXXX公司于年月日组织召开了《XXXXXXX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XXXXX有限公司、XXXXX有限公司和评审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 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概况的介绍、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的汇报,对《报告》及评价、检测原始记录等相关见证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时对现场进行了勘验。通过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对《报告》的评审意见 1.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90号)等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报告》包括了建设项目概况; 3.《报告》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 4.《报告》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和运行情况; 5.《报告》分析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6.《报告》分析、评价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情况;

7.《报告》分析、评价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 8.《报告》分析、评价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9.《报告》分析、评价了职业健康监护状况; 10.《报告》分析、评价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11.《报告》分析、评价了该项目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的预期效果; 12.《报告》包括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13.《报告》的评价结论明确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并明确了采取《报告》所提对策建议后,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能够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2.; 3.; 4.; 5.按评审验收组成员意见进行修改。 评审验收组认为《报告》需按评审意见整改,并经评审验收组成员复核及签字确认后通过。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意见 1.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了建设项目工

常见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常见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与防护 常见行业指机械制造业、焊接作业、电镀业、塑料业、制鞋业、印染业、造纸业、家具业、水泥业、电池业等,这些行业或多或少 都存在着职业病危害因素,本文对这些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 了分析,并提出了预防措施。 1.机械制造业 机械制造工业生产过程一般包含铸造、锻造、热处理、机械 金加工、装配等工艺,此外还有冷作、焊接、切割、电镀和油漆等 作业。 (一)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粉尘。铸造车间将熔化的金属浇注于预先制备的砂型中,冷却后即成铸件,此过程称为铸造。铸造车间所用原料,如砂、陶土、粘土、煤粉等均含有一定数量的游离二氧化硅,在制砂、造型、打箱、清砂过程中均有不同程度的粉尘产生。机械加工车间使用砂 轮旋磨刀具等也可散逸粉尘。砂轮主要由刚玉和金刚砂制成,其含 有游离二氧化硅较低。电焊过程也有一定量的粉尘产生,其粉尘成 分主要是氧化铁,其它成分视所用焊条的品种而异,如使用锰焊条时,空气中可含有氧化锰等。工人长期接触上述某一种粉尘均可能 发生尘肺病,如铸工尘肺、磨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2)高温与热辐射。锻工车间的基本生产过程是先将钢坯件或钢锭送入加热炉中,加热至800-1200℃,取出后,大件用蒸气锤、空气锤或液压机等锻打成型,小件可用手锤锤打成型。锻工车 间的加热炉、干燥炉,熔化的金属及热的铸件,热处理车间的加热 炉和盐浴槽等,均为热源,在夏季均为高温作业,锻造过程也产生 大量的热辐射。铸造生产中的熔炼炉也是高温作业。 (3)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二种气体主要产生于铸造车间。铸造生产过程中在化铁、浇注、烤型和干燥等 过程中均可产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锻造炉也可产生大量的一氧 化碳和二氧化硫。 (4)氧化锌和氧化铅。在铸铜时,因铜合金中含有铅和锌,在化铜过程中产生氧化锌和氧化铅的烟尘。 (5)甲醛和氨。在用脲醛树脂做型芯粘结剂时,能产生甲醛和氨。 (6)苯、甲苯、二甲苯。油漆,其涂饰方法有刷漆、浸漆和喷漆等。喷漆是将涂料与稀释剂混合后放入喷枪罐内,以2-4个大气压的压缩空气将其喷到零件表面,以防止金属表面生锈。油漆,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编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样例) 委托单位: 检测与评价场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号: 检测评价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封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说明 (一)检测与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协议和技术文件进行。 (二)报告中有涂改、增删或复印件检验印章不符者无效。 (三)本报告的检测结果及本单位名称,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评优及商品宣传。 (四)对本检测与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报告正文共页,报告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一份)。 检测与评价单位: 技术档案存放处: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正文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一、一般情况 受检单位:地址: 委托单位:联系人: 联系地址:电话: 邮编:检测项目: 采样时间:年月日样品数量: 检测时间:年月日检测仪器: 二、检测与评价依据: (一)采样依据: (二)评价依据: 三、现场情况: 四、测试条件与样品采集

五、检测结果与评价(详细检验结果见附录2) *C TWA: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 STEL:短时间接触浓度,C MAX:最高浓度检测结果表明: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附录 附录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点分布示意图 附录2. 检测检验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名): 检测人(签名):校对人(签名):审核人(签名): 报告签发人:检测评价机构(盖章) 年月日

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20页)

目录 ※粉尘的危害及预防 ※化学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放射性物质的危害及预防 ※高温作业的危害及预防 ※噪声的危害及预防 ※生物因素的危害及预防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一、什么是生产性粉尘 有些企业在进行原料破碎、过筛、搅拌装置等过程中,常常会散发出大量微小颗粒,在空气中悬浮很久而不落下来,这就是生产性粉尘。 二、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长期大量吸入粉尘,使肺组织发生弥漫性、进行性纤维组织增生,引起尘肺病,导致呼吸功能严重受损而使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 有些粉尘具有致癌性,如石棉是世界公认的致癌物质,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细胞瘤,可使肺癌的发病率明显增高。 铅、砷、锰等有毒粉尘,能在支气管和肺泡壁上被溶解吸收,引起铅、砷、锰等中毒。 另外,粉尘还会堵塞皮脂腺使皮肤干燥,可引起痤疮、毛囊炎、脓皮病等;粉尘对角膜的刺激及损伤可导致角膜的感觉丧失、角膜浑浊等改变;粉尘刺激呼吸道黏膜,可引起鼻炎、咽炎、喉炎。 三、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尘肺病隐匿性比较强,早期没有明显症状,随着病情的发展,会出现气喘、气短、胸闷、胸痛、咳嗽、咳痰、不能平卧等症状,最典型的症状是呼吸困难。 四、尘肺病的预防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 1.技术措施 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之一,如遥控操纵、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避免接触粉尘。

湿式作业:如果用湿式碾磨石英或耐火材料、矿山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水等,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密闭、抽风、除尘: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密闭抽风除尘办法。如采用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溢。 2.卫生保健措施 接尘工人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体检、岗中的定期健康检查和离岗时体检,对于接尘工龄较长的工人还要按规定做离岗后的随访检查。 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防尘口罩、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讲究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勤洗澡。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完整资料)

第一部分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书 1 评价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识别、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2 评价依据 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规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主管部门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有关资料、预评价工作委托书等。 3 评价范围 新建项目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项目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原则上不包括建设期的相关内容。 通过对与拟评价项目相同或相似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以及对拟评价项目有关的文件、技术资料的分析,类推拟评价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产生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估,预测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防护效果。

5.2 检查表法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拟评价项目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列出检查单元、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编制成表,逐项检查符合情况,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5.3风险评估法 通过对职业病危害的风险评估,确定拟评价项目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承受水平,并按照承受水平采取防护措施,使风险降低到可承受水平。 5.4 综合分析法 采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类比分析、经验推断、专家权重、定量分级等方法相结合的原则,从多层次、多途径、多方位对拟评价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6 评价程序 6.1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项目的立项资料和技术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预评价方案并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原则及要点等。 收集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等;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有关图纸(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有关职业卫生现场检测资料(改、 依据预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通过工程分析、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类比调查等,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及风险评估。 6.3完成阶段 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实施阶段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通过分析、评价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组织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进行专家评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关于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评价分为三种: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本文所要介绍的就是其中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简称“控评”)。文中,将对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的概念、内容与方法进行简要介绍。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国家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竣工验收阶段对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及确定,并将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最终作出客观、真实的验收评价结论。编写工作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7—2007)。按照我国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主要包括收集材料、制定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工程分析、实施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 一、收集资料 应全面收集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技术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报告等),还应熟悉、严格掌握国家、地方、

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评价单位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预评价报告内容和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情况,编制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评价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评价目的、依据和范围;②工程建设概况,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真实运行情况;③现场调查与监测的内容与方法,质量保证措施;④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计划与进度、经费安排。 三、工程分析 应用生产工艺、职业卫生和卫生工程等知识和技术,认真分析和明确预评价项目的工程技术特点,主要内容:①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设计能力、劳动定员、总投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专项经费投资;②总平面布置;③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④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其布局;⑤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及其存在的形态;⑥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四、实施控制效果评价 是对建设项目生产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对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职业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结合公司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四类: 1、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防治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3)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为员工提供阴凉的

休息地方 (4)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同时要注意不要等到口渴时再饮水。 (5)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 (6)作业人员如有高温禁忌症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对有高温禁忌症的员工不要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7)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2、有毒物品的危害: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防治措施 (1)控制与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和遥控化操作。 (2)降低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对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有毒物质,通过安装合理的通风、排毒设备,使毒物得到有效控制。 (3)根据毒物的特性,选择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评审要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邓国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分别规定,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据此,卫生部发布的第49号部长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专家应具有与所评价的建设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一般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其中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数不少于参加审查专家总数的3/5。在我区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的专家队伍中,个别人员已经取得了国家级的资质,大部分人员均取得了自治区级的资质。部分专家已于第一批进入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库,第二批专家也即将进入这个专家库。随着我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对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专家的要求也在提高。由于两个《技术导则》的正式发布时间稍有些滞后,而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标准版本较原征求意见稿有较大的改动,因此,有必要对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的专家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技术审查的专业水平。 那么,参加技术审查的专家在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时应该掌握哪些要点呢?下面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

范》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程序和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作个简述。 1 评价依据 主要应查看报告编制单位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为最新版本,建设项目是否有立项批文等 2 评价范围及内容 主要应查看该报告所界定的评价范围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在这里,新建建设项目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之间是有所不同的。在后者中,有些生产单元是依托原有公用设施或利旧设施,可以不在评价范围之内,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评价内容方面主要查看其是否有漏项。 3 评价方法 主要查看该报告所采用的评价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针对性。一般来讲,应该采用《评价规范》和《技术导则》中所介绍的评价方法,但不反对有所创新和发展。比如风险评估法。对风险评估在安评中有多种方法,但目前在职评中还未确定下来。将来有可能引入安评中风险评估法。 4 工程分析 在预评价报告书中工程分析是一个主要章节,技术审查时主要查看报告书的工程分析是否全面,工程选址是否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平面布置有无交叉

AQT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

精心整理 AQ/T8010—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1范围 2GB5083GBZ1GBZ2.1GBZ2.2GBZ158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18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18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19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19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 GBZ/T229.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22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 AQ/T8008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3.2 职业病危害occupationalhazard 3.3 3.4 统称。 3.5 3.6 3.7 3.8 应急救援设施first-aidfacility 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辐射剂量测量设备、个人剂量监测设备、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 3.9 评价单元assessmentunit 根据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特点和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要求,将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 3.10 职业卫生调查occupationalhealthinvestigation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复习过程

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二) ------化学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一、有机溶剂类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有机溶剂多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同类者毒性相似,如氯代烃类多具有肝脏毒性,醛类具有刺激性等。应用广泛的有机溶剂有笨、甲苯、二甲苯、二氯乙烷、正己烷等。 (一)苯 染料、合成橡胶、农药生产中,以及油漆制造、建筑喷漆、制鞋厂、家具厂、箱包加工厂,是苯中毒高发领域。 苯会通过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患有血液系统疾患、肝肾疾病以及哮喘患者均不宜从事苯作业。 急性苯中毒症状:轻度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兴奋、欢快、步态不稳,重度时烦躁不安、幻觉、震颤、抽搐、昏迷、心律不齐,严重者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甚至死亡。 (二)甲苯、二甲苯 甲苯、二甲苯的生产多从煤焦油或石油裂解产生,在工业上主要用于油漆、涂料、胶水的有机溶剂,也可制造糖精、染料、药物和炸药等。 生产中甲苯主要通过呼吸系统、皮肤吸入人体,对皮肤、黏膜、染料和炸药等。 甲苯、二甲苯毒性小于苯,但刺激症状比较严重,吸入后可出现咽喉刺痛感、发痒和灼烧感;刺激眼黏膜,可引起流泪、发红、充血;溅在皮肤上局部可出现发红、刺痛及疱疹等。重度甲苯重度后,或呈躁动不安、哭笑无常的兴奋状,或呈嗜睡、木僵等压抑状,严重的会出现虚脱、昏迷。长期

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症、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皮肤干燥、皲裂、皮炎等慢性中毒症状。 (3)二氯乙烷 二氯乙烷在工业上被用作化学合成、工业溶剂和黏合剂,金属件的清洗剂,纺织、石油、电子工业的脱脂剂。 二氯乙烷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肺水肿,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引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接触可出现头晕、头痛、烦躁、乏力等症状,伴有流泪、流涕、咽痛、咳嗽等黏膜刺激症状。 轻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患者还有步态蹒跚、嗜睡、意识模糊、朦胧或晕厥现象,恶心、呕吐等肠胃道症状或有轻度肝、肾损害。 重度中毒会出现意识模糊,如出现谵妄状态、昏迷等,可伴有肝、肾损害。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消化道症状。可致皮肤脱屑或皮炎。 (四)正己烷 正己烷主要作为有机溶剂,常用于印刷、电子等行业的清洁工作,如清洗印刷机械、液晶显示器、手表表面的油污等。 正己烷可经呼吸道、皮肤和黏膜进入机体,引起中毒,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可引起短期麻醉,但无后遗症。长期接触能引起多发性周围神经炎,从接触到发病一般是几个月到几年。 高浓度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刺激症状和头晕、麻醉等。 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手足发麻、疼痛、触觉减退,进一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第一部分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应有:对拟使用的辐射源或拟进行的实践特性和规模进行描述,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拟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估计正常、异常和事故工况下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 1 概述 评价目的 1.1.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1.1.2对拟建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评价,预防、控制辐射危害,确定建设项目在放射性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1.1.3为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提供技术依据。 评价范围 描述评价的区域范围、防护设施和人员范围。 评价内容与方法 1.3.1 内容 简要介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辐射源项,防护设施、防护措施、辐射监测、工作人员受照剂量、健康监护和事故应急措施等。 1.3.2 方法 1.3. 2.1基本方法 评价机构通过资料调研和现场调查分析,将获取资料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的数值相比较并对符合程度作出评估。 1.3. 2.2类比法 通过对与拟评价项目相同或相似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以及对拟评价项目有关的文件、技术资料的分析,类推拟评价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 评价依据 列出评价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评价参考的其他资料。

评价目标 包括放射工作应遵循的放射防护原则,建设项目拟采用的管理目标值,工作场所辐射水平、表面放射性污染控制目标和其他技术条件或技术指标。 2 建设项目概况 概况 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址,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建设规模(工程主要设施名称、建筑面积、投资总额),人员结构,发展规划。 周围环境条件及人口分布 环境γ辐射水平和环境介质辐射水平 3 工程分析和工艺流程 工程分析 平面规划及工艺流程包括设施布置平面图 4 辐射源项及防护措施 辐射源项 4.1.1 辐射源项概况 辐射源装置的结构,与辐射有关的主要参数。辐射源的位置分布,对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性物质,给出核素名称、状态、活度、能量等指标;对射线装置,给出装置名称、型号、射线种类、能量与辐射强度。 4.1.2 正常运行状态 正常运行状态下的主要辐射源,辐射种类,产生方式,辐射水平。 4.1.3 异常和事故状态 异常或事故状态下的主要辐射源,辐射种类,产生方式,辐射水平;如放出放射性核素,给出核素名称、状态、活度。 放射防护措施 4.2.1 辐射分区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放射性工作场所一般应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核设施等大型建设项目,可在每个区内分成若干小区。 4.2.2 辐射防护屏蔽设计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切入点、首要任务,是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职业卫生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它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重要因素;是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直接依据;是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依据;是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针对性依据;是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先决条件;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依据;是提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等。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如实,或根本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原因有:其一,不知道要申报;其二,不懂得申报,由于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相对缺乏,不明白哪些是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申报;其三,故意隐瞒不报,个别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可以逃避监督;其四,已申报的绝大多数是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引下被动式申报;其五,要如实申报离不开监测结果或化学品中文说明书,但这方面企业又常常不能提供。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本法实施前已经开业,依法不需要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有五个年头了,以用人单位按每年约20%的比例变迁计算,会有不少的新建设项目,按理来说这些新建设建设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事实上,这几年来我区仅有3个用人单位提交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用人单位一个也没有,这种现象在罗湖区存在,我市其它区情况也大致相同,可以说是深圳地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缺乏有关部门配合,仅靠卫生部门一已之力捉襟见肘。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一个新企业没有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时,该企业往往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合法生产经营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法律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较大的权力,但操作起来形同虚设。经贸部门引进外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均未将卫生部门的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由于没有其他约束机制,导致审查工作难于落实;其二,技术服务能力未能满足评价工作需求。目前,我市只有2家单位取得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资质(乙级),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技术力量,我市2家评价机构每年最多可完成50个项目的评价任务。以宝安为例,每年有500家以上的新办企业,如果全部要求进行评价,显然缺乏技术支持,而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周期长(一般要4到6个月甚至更长),企业难于接受在全部办完合法手续后再开业。其三,面对较高的评价费用(单项评价费用至少都要4万元以上),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其四,用人单位不知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泉中检职现评〔2014〕11 号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泉州中检石化检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1

报告书名称:评价机构名称:项目负责人:报告书编写人: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泉州中检石化检测有限公司 叶炳杰主任医师卫职服评(2004)第 123 号 —2009 续 叶炳杰主任医师卫职服评(2004)第 123 号 —2009 续 肖方威主任医师闽职卫评(2005)第 061 号 温小琴工程师闽职卫专技评(2013)第 019 号报告书审核人: 报告书签发人: 吴安生主任医师闽职控评(2004)第 006 号黄财林主任医师闽职卫评(2005)第 062 号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目录 1 总论 (1) 1.1 评价目的 (1) 1.2 评价依据 (1) 1.3 评价范围 (3) 1.4 评价内容 (3) 1.5 评价单元 (3) 1.6 评价方法 (3) 1.7 评价程序 (5) 1.8 质量控制 (7) 2 企业概况 (8) 2.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8) 2.2 自然环境概况 (8) 2.3 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 (9) 2.4 企业运行情况 (9) 3 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 (10) 3.1 总体布局调查与评价 (10) 3.2 生产工艺、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 (12) 4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 (15) 4.1 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布 (15) 4.2 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16) 4.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16) 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19) 5.1 防护设施防护设置及运行情况调查 (19) 5.2 防护设施防护设计能力调查与评价 (19) 5.3 防护设施的使用与维护情况 (19) 6 应急救援调查与评价 (21) 6.1 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分析与评价 (21) 6.2 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21)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第二部份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应有:对使用的辐射源或进行的实践特性和规模进行描述,根据辐射监测结果和其他调查数据资料评价放射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和适宜性,评价正常、异常和事故工况下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1 概述 1.1 评价目的 1.1.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 1.1.2对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评价,预防、控制辐射危害,确定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在控制职业照射和防止潜在照射方面的有效性、适宜性,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1.1.3为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1.2 评价范围 描述评价的区域范围、防护设施和人员范围。 1.3 内容与方法 1.3.1 内容 简要介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辐射源项,防护设施、防护措施、辐射监测、工作人员受照剂量、健康监护和事故应急措施等。 1.3.2 方法 在预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增加检测与检验的方法。 1.4 评价依据 列出评价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评价参考的其他资料。 1.5 评价目标 放射工作应遵循的放射防护原则,建设项目拟采用的管理目标值,工作场所辐射水平、表面放射性污染控制目标和其他技术条件或技术指标。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概况

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址,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建设规模(工程主要设施名称、建筑面积、投资总额),人员结构,发展规划。 2.2 周围环境条件及人口分布 2.3 环境γ辐射水平和环境介质辐射水平 3 工程分析和工艺流程 3.1 工程分析 3.2 平面规划及工艺流程包括设施布置平面图 4 辐射源项及防护措施 4.1 辐射源项 4.1.1 辐射源项概况 4.1.2 正常运行状态 4.1.3 异常和事故状态 4.2 防护措施 4.2.1 辐射分区 4.2.2 辐射防护屏蔽设计 4.2.2.1屏蔽计算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 4.2.2.2计算模式或公式及其出处,计算参数; 4.2.2.3辐射屏蔽计算结果与实际屏蔽厚度相比较; 4.2.2.4对辐射防护屏蔽情况作出评价,确认屏蔽是否满足放射防护标准要求,是否符合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 4.2.3 工作场所放射防护及安全措施 4.2.3.1对安全连锁装置、装置故障系统、故障自动停机系统、装置运行保障系统、故障显示系统、紧急停机装置,报警装置,观察和对讲装置,警示标志等防护与安全装置进行描述; 4.2.3.2介绍对安全连锁装置等防护与安全装置的使用情况和防护效果; 4.2.3.3对防护与安全装置或系统的评价,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确认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及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冗余、多样化原则。4.2.4 个人防护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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