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
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奖励标准

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工业设计是推动企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为了促进工业设计的发展,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并设立了相应的奖励标准,以鼓励和支持工业设计中心的发展。
一、认定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注册地在东莞市范围内,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2.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团队,其中设计师的数量和专业背景符合要求。
3.具备良好的设计管理制度和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有设计作品的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4.参与并完成了一定数量的工业设计项目,有较高的项目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5.具备一定的技术和装备条件,能够支持和开展工业设计工作。
二、奖励内容1.认定证书:认定为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将获得认定证书,以表彰其在工业设计领域的卓越表现和贡献。
2.资金奖励:认定企业将根据其在工业设计方面的业绩和贡献获得相应的资金奖励。
奖励金额由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政策支持:认定企业将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支持等。
4.宣传推介:认定企业将享受宣传推介的机会,比如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官方网站、展览会上展示自己的设计作品,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奖励评定1.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2.评审:经过初步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进入评审环节,由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工业设计项目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将公示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企业。
四、奖励周期1.认定周期:企业申请认定后,经过审核和评审,在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下,将被认定为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2.奖励周期: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认定,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奖励。
五、奖励标准的制定和调整1.奖励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负责。
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奖励标准

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奖励标准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产品外观设计和功能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促进工业设计的发展,东莞市设立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奖励制度,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和财务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推动东莞市工业设计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认定条件1.企业注册地在东莞市,并在东莞市工商管理部门正常登记注册;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资本构成;3.设计团队规模不少于10人,并拥有专业的设计人员和相关技术人才;4.具备一定的工业设计经验,参与过并获得过一定的设计奖项或专利;5.公司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公司拥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能够提供完整的工业设计解决方案。
三、认定程序1.企业自行向东莞市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2.根据申请材料和相关资料,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企业进入复审阶段;3.复审阶段由相关专业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企业进入公示阶段;4.公示期结束后,经过综合评估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认定通过的企业颁发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证书。
四、奖励标准通过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享受以下奖励:1.财政奖励:认定企业将获得一定的财政奖励资金,用于研发和创新能力提升;2.人才支持:认定企业可享受相关人才政策支持,包括引进高级设计人才和培养本地设计人才;3.宣传推广:认定企业将获得东莞市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标识,享受相关宣传推广政策支持;4.专利申请支持:认定企业可享受专利申请费用补贴和知识产权保护支持;5.活动支持:认定企业可优先获得东莞市相关工业设计活动的参与机会和支持。
五、监督管理1.认定企业应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政策监督和评估;2.相关政府部门将定期对认定企业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不符合认定条件或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将取消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资格。
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

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
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通常包括以下要求:1. 公司法定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
2. 设计能力:具备一定的设计机构规模、设计团队、设计资源和设计实力,能够提供有竞争力的工业设计服务。
3. 人员结构:拥有一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设计团队,包括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相关技术人员。
4. 设备条件:具备一定的设计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能够满足设计需求。
5. 成果展示:能够提供有实际应用和市场影响力的优秀设计案例,如获得专利、获得国内外重要设计奖项等。
6. 质量管理:具备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
7. 经营管理:具备健全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能够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8. 社会声誉: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行业口碑,能够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合作。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政府部门的具体规定和标准而有所不同。
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参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含软硬件)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三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在我市范围登记注册,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具有优秀的创新性工业设计能力及规范性企业管理制度、能够起到较强引领作用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
第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申报推荐工作,并协助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认定一次。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本市独立法人注册满2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工业设计给企业带来明显的量质提升和竞争优势。
申报年度不得出现亏损。
(二)企业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基础设施、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三)具备经验丰富、架构合理的高素质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不重复累计)。
(四)中心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近两年(截止申请日期)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或版权共计5项以上,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2项以上且至少2项在产业化方面有显著成效。
《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ptx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附件预览
附件1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
表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
表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主要评价指标
说明: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评价指标参照表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设计企业认定评价指标 参照表2。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
(六)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3年及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 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并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 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类型: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 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认定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 、逐步提升的原则。
(五)省经信厅负责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负责本地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材料汇总、审核推荐等工作, 协助省经信厅对本地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经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组织申报、 材料受理初审、推荐上报等工作。
市经信局可立足本地区产业特点和工业设计发展阶段,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各设区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发布后应及时报送省经信厅。
《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12.05•【字号】榕工信行规〔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3〕28号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现将修订后的《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榕经信技术〔2018〕49号)同时作废。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章申报材料第四章认定程序第五章考核管理第六章附则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增强创新能力和工业设计水平,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99号),开展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福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具有较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组织体系完善、管理科学规范、规模优势明显、经营业绩良好、能有效带动行业设计创新的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第四条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组织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原则上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相关政策,提高我国工业设计水平,促进创新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是指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适用于凡申请或变更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机构。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请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开展工业设计相关工作;(二)具有一定的专业队伍,在工业设计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实力;(三)拥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手段,能够进行高质量的工业设计活动;(四)拥有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创造力和影响力的设计作品或项目;(五)愿意承担推广工业设计应用、培养人才等相关责任。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五条申请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机构应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材料。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申请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二)申请机构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专业队伍等相关资料;(三)申请机构的设备和技术手段的介绍及相关资料;(四)申请机构的设计作品或项目的介绍及相关资料;(五)申请机构的推广工作、人才培养和责任履行情况的介绍及相关资料。
第六条申请提交后,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评审专家组织形成评审报告。
第七条评审结果包括不合格、合格和优秀三种。
不合格的机构需重新整改后方可再次申请认定;合格的机构经领导批准后,颁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证书;优秀的机构除颁发认定证书外,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奖励和支持。
第四章相关义务第八条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机构应积极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推广工业设计应用,提高我国产品的设计水平;(三)组织开展设计培训和人才交流,提升设计人才的综合素质;(四)开展研究活动,推动工业设计的创新发展;(五)按规定提交相关报告和统计数据,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06.29•【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地)工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0年)》(黑政发〔2022〕8号),加快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黑工信政法规〔202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黑龙江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重视工业设计工作,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3.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省内工业设计专职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中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黑龙江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成都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成都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说到工业设计中心,我们首先要明确工业设计的含义。
工业设计( Industrial Design)通常是指狭义的工业设计,就是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经济学等知识,对批量生产的产品在功能、结构、形态、表面加工、装饰等方面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产品设计的核心是产品对使用者的身、心具有良好的亲和性与匹配。
我们一般都听过工业设计,还有相对应的专业,那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怎么申请认定呢?一、名词释义工业设计中心是指工业企业设立的承担工业产品设计职能的机构。
工业设计企业是指主要从事工业产品设计的企业,其工业产品设计收入一般不低于企业总设计收入的40%。
二、重点范围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
三、基本条件1、企业以工业产品没计或设计生产为主要业务,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工业设计机构或设立工业设计企业,挂牌并运行一年以上。
2、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竟争优势。
3、企业注重发挥工业设计优势,工业设计在改善产品结构、提操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附加值方面成效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城市)工业设计银奖2项(含2项)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丰富的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业绩和经验;工业设计流程完整,创新绩效显著,年工业设计收入不低于150万元。
5、企业重视工业设计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业设计创新意识,有长效的工业设计投入机制,为工业产品设计创造良好的条件。
6、工业设计企业(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内部机制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高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且成效显著,理念先进,管理科学、运行良好。
7、工业设计企业(中心)具备相应的工业设计条件和基础设施,相关硬件设施投入原值不低于100万元,具备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和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能力。
8、工业设计企业(中心)人才队伍结构合理,设计人员总数不低于10人,工业产品设计骨干经验丰富,且不低于总人数的30%,拥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
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
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经信技改(2014)292号信息来源:宁波市经信委作者:编辑李炜球发布于 2014/9/30 17:26:00 点击量: 347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根据《关于加快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121号)文件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9月23日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服务〔2013〕215号)和《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经技术〔2014〕27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工业设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市经信委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6月30日。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范围包括工业企业内设的工业设计部门和工业设计企业。
第六条工业企业内设的工业设计部门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部门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能力。
工业设计部门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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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甬经信技改(2014)292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经信委作者:编辑李炜球发布于 2014/9/30 17:26:00 点击量: 347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关于加快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121号)文件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宁
波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23日
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服务〔2013〕215号)和《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经技术〔2014〕27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工业设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市经信委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6月30日。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五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范围包括工业企业内设的工业设计部门和工业设计企业。
第六条工业企业内设的工业设计部门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部门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能力。
工业设计部门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三)有较强的设计能力,从事工业设计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近两年,获得授权专利10项以上,年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产值5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较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竞争优势。
(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企业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三)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四)有较强的设计能力,服务制造企业20家以上。
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第三章认定程序与要求
第八条企业通过所在地工业设计主管部门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提交宁波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材料(见附件),具体包括:
(一)近两年工业设计企业或企业工业设计部门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工业设计部门需同时提供独立机构的证明;
(三)近两年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
(四)工业设计成果相关专利复印件;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七)其他需要补充和说明的有关情况。
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第九条各县(市)区工业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报文件和被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市经信委。
第十条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在市经信委及相关网站公示。
第十一条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市经信委批准,授予“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发文公布。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二条宁波市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在市经信委及相关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并适时更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十三条市经信委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重新组织认定,并建立定期数据报送机制。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一)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二)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三)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
第十五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本地工业设计主管部门报市经信委备案。
第十六条市经信委对调整和撤销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以通告形式公布。
第五章扶持政策
第十七条对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当年给予20万元的奖励,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对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补足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第十八条经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实施的工业设计相关项目,优先列入《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