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7〕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顶层设计和切实管用相结合、长远谋划和即时见效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以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大幅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按照“宽审、严管”的思路,着力简化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环节,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创新项目生成和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让基层、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有效率。
本轮改革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近期以简化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推出一批立即可实施、能落地的改革举措,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下一步,以全市“多规合一”成果为支撑,形成完善的项目策划机制、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审批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全流程覆盖、全方位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体系。
——分类管理,创新机制。
对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实施。
集中精力解决企业反映的审批难、效率低、办事慢等问题,创新审批管理模式,让企业从改革实施中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优化我市投资方向和结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1•【字号】穗府办[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4〕1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府研究室和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11日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及形成政府性债务的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市本级财政资金是指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
形成政府性债务的资金,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项目建设而筹措的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其中,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扩建、迁建工程以及有关工作;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改建、装饰装修、维护维修、技术改造等;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房屋、装备、设备、工器具购置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项目:(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粮油基础设施、社会福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福利项目;(二)交通、能源、水务、信息、市政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生态环保、资源节约、防灾减灾、地质环境等战略性、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的战略性主导产业的推广、示范项目;(四)具备较好发展基础、集聚产业和创新要素、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发展平台建设项目;(五)市本级政权建设项目,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等的建设项目;(六)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2019年最新电大城市管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及答案

2019年最新电大城市管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及答案城市管理学作业 11.“城市病”表现及其治理2.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弊端及如何进行改革3.非政府组织如何参与城市管理考核形式及要求:从以上 3 个题目中,选择一个进行小组讨论。
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要提交字数不低于 500 字的讨论提纲,提纲需要包括以下内容:个人的讨论提纲、联系实际的例子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一、个人的讨论提纲(30 分)提交的个人提纲字数不少于 350 字。
二、联系实际的例子(30 分)允许黏贴打印稿,或者黏贴裁剪的报纸与杂志。
三、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40 分)字数不低于 500 字。
参考答案:个人的讨论提纲一、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 1、经济管理职能广泛而突出; 2、对其负责的事务管理控制程度高; 3、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服务职能较弱; 4、独立性的职权较少; 5、职权与职责相脱节。
二、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弊端:从市政职能的主体来看,体制上过度集权。
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长期以来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管得过多、过细,政企不分,政社不分,城市政府自然也不例外;从纵向关系来看,中央集权过多,上级政府集权过多,城市政府缺少独立自主权。
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推进,这种状况逐渐有所好转,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市政职能的范围和重心来看,职能界定不合理、不科学。
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职能范围过大,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了的事,如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一些该管的事务则未管好或没有管,如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从纵向关系看,城市政府与上级政府、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事权即职能范围缺乏科学、合理的划分。
从市政职能的实现方式来看,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以多层次行政系统的“条块”和指令性的计划来管理城市事务,管理企业经营,而不是采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行政的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三、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弊端的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方面的转轨性改革,要求市政职能要有相应的巨大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4修订)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修订通过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12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86年10月7日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订1987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经1994年11月17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12月13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03年4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024年8月30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2024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开发建设第四章产业发展第五章开放合作第六章服务保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最终稿)

投融资体制改⾰⽅案(最终稿)
⼴州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融资体制改⾰总体⽅案
根据《珠三⾓地区改⾰发展规划纲要》和我区创新发展模式的要求,为理顺我区基本建设“投、建、管”关系,⼤幅提⾼投资效益、提⾼我区发展建设速度,促进国企科学发展,按照区党委、管委会的⼯作部署,参照⼴州市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的做法,提出我区基础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案。
⼀、现状分析
㈠投融资体制的沿⾰。
⒈投融资⽅式。
建区初期,我区基础设施建设资⾦主要依靠财政投资。
1993年开始通过区国资公司、东区公司、永和公司等代财政融⼊资⾦⽤于建设。
随着基建规模的逐年增长,为保障区建设发展的资⾦需求,2000年,我区通过凯得公司向中⾏融⼊了我区第⼀笔财政性长期贷款。
⽬前,已通过区国资公司及凯得公司代财政向银⾏融⼊相当数额资⾦,⽤于我区基础设施建设。
区财政融资⼯作原由区财政局主管,2002年明确为由区计划与科技局主管(2003年正式交接),现由区发展和改⾰局主管,财政局负责资⾦管理。
⒉建设模式。
建区初期,我区的基建任务由“⼯总”、“建总”两⼤总公司分专业承担(⼯总负责⼯业⼩区的开发建设,建总负责征地、填⼟、绿化、电⼒⼯程及⼯、民、建项⽬的建设等)。
1988年,经市建委同意,将原委托“建总”代管的建设管理职能交由区“基建规划办”具体负责协调实施。
1991年⾄1993年间,由区市政管理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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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02•【字号】粤府〔2017〕113号•【施行日期】2017.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和创新创业的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现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用海用岛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海洋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各地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引导作用。
广州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

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快宜居城市的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方案:一、改革目标及原则(一)目标。
1. 减轻财政投资压力。
改变当前城市建设投入以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投融资方式相对单一、投资责任机制不够完善的状况,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扩大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
2。
明确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投融资主体地位。
通过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体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育若干个资产债务结构合理、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集团。
3. 扩大增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
全面清理城市建设领域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其归属,制定积极合理的增资减债方案,实现提高城建投融资绩效与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城建投融资进入平衡协调的良性循环轨道。
4. 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投资预算管理机制、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保证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二)主要原则。
1。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各投资主体作为市政府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融资集团,负责各自领域内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2. 自我平衡、自我发展原则。
政府通过对投资主体注入资产、授予专营权以及由投资主体参与土地开发,使各投融资集团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自身良性发展.3。
强化政府监管原则。
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和风险控制,确保投资主体在安全范围内运营。
4. 积极稳妥推进原则。
理顺新组建投资主体与现有融资平台的资产债务关系,稳步推进投融资集团的组建。
二、组建投融资集团方案按照《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08]19号)要求,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备自我发展能力、企业产权清晰"的原则,推进投资主体的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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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要提交字数不低于 500 字的讨论提纲,提纲需要包括以下内容:个人的讨论提纲、联系实际的例子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一、个人的讨论提纲(30 分)提交的个人提纲字数不少于 350 字。
二、联系实际的例子(30 分)允许黏贴打印稿,或者黏贴裁剪的报纸与杂志。
三、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40 分)字数不低于 500 字。
参考答案:个人的讨论提纲一、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 1、经济管理职能广泛而突出; 2、对其负责的事务管理控制程度高; 3、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服务职能较弱; 4、独立性的职权较少; 5、职权与职责相脱节。
二、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弊端:从市政职能的主体来看,体制上过度集权。
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长期以来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管得过多、过细,政企不分,政社不分,城市政府自然也不例外;从纵向关系来看,中央集权过多,上级政府集权过多,城市政府缺少独立自主权。
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推进,这种状况逐渐有所好转,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市政职能的范围和重心来看,职能界定不合理、不科学。
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职能范围过大,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了的事,如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一些该管的事务则未管好或没有管,如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从纵向关系看,城市政府与上级政府、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事权即职能范围缺乏科学、合理的划分。
从市政职能的实现方式来看,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以多层次行政系统的“条块”和指令性的计划来管理城市事务,管理企业经营,而不是采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行政的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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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快宜居城市的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方案:一、改革目标及原则(一)目标。
1、减轻财政投资压力。
改变当前城市建设投入以财政资金与银行贷款为主、投融资方式相对单一、投资责任机制不够完善的状况,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扩大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
2、明确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投融资主体地位。
通过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体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育若干个资产债务结构合理、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集团。
3、扩大增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
全面清理城市建设领域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其归属,制定积极合理的增资减债方案,实现提高城建投融资绩效与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城建投融资进入平衡协调的良性循环轨道。
4、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投资预算管理机制、绩效评估考核机制与风险控制机制,保证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二)主要原则。
1、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各投资主体作为市政府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融资集团,负责各自领域内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2、自我平衡、自我发展原则。
政府通过对投资主体注入资产、授予专营权以及由投资主体参与土地开发,使各投融资集团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自身良性发展。
3、强化政府监管原则。
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加强绩效考核与风险控制,确保投资主体在安全范围内运营。
4、积极稳妥推进原则。
理顺新组建投资主体与现有融资平台的资产债务关系,稳步推进投融资集团的组建。
二、组建投融资集团方案按照《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08]19号)要求,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备自我发展能力、企业产权清晰”的原则,推进投资主体的组建工作。
(一)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下称交投集团)。
1、定位。
主要负责经营性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与运营管理,通过多种经营发展成为全市交通基础产业的大型龙头企业与上市公司。
2.组建架构。
将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市建投公司)年票项目、市市政园林局年票收费业务,及市公路局下属的市公路开发公司与工程公司经适当的资产重组,纳入已成立的交投集团。
3.资产债务情况。
预计至2008年12月,按上述架构组建的交投集团资产总额656、9亿元(含拟纳入年票制的东南西环与新光快速路一期),负债总额420、3亿元(含中心区交通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净资产236、6亿元,资产负债率64%。
交投集团债务分为自身债务与年票制项目债务两部分:自身债务通过改善经营、资本运作等方式逐步消化;年票制项目债务除未来年票(含次票)收入剔除按规定计提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偿债外,其余部分由交投集团通过参与土地开发、发行企业债券、部分股权转让及公开上市等方式解决。
4.扶持措施。
一就是将市财政对新白云国际机场、武广客运专线、广珠城际线的投入转为交投集团资本金;二就是将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省机场集团49%股权转移给交投集团;三就是考虑由交投集团参与新白云国际机场周边等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四就是考虑分步移交,将年票制项目先纳入交投集团资产托管范围。
在近期交投集团不具备年票制项目偿债能力情况下,由市协调贷款银行推迟还本年限,同时对年票收入还息缺口进行补贴。
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五就是妥善处置与越秀交通有限公司在广州地区国道、省道上的经营权问题。
(二)水务投资集团公司(下称水投集团)。
1.定位。
统筹中心城区供水、污水处理、河涌综合整治、滨水土地及其附属水利设施等涉水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与运营,并通过市场化运作发展成为以广州为中心的水务龙头企业。
2.组建架构。
成立水投集团,将市自来水公司、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市污水公司)、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成建制划转为水投集团下属企业,原市建投公司名下涉水项目的资产债务移交给水投集团。
3、资产债务情况。
预计至2008年12月,按上述架构组建的水投集团涉水项目投入将达到164、8亿元,其中市财政投入72亿元,银行贷款与国债92、8亿元。
水投集团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收入、自来水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支出主要为涉水工程建设、营运管理及公共服务成本。
据市水务局初步估算,2010年前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河涌综合整治等三大工程资金总需求为214、2亿元。
资金来源方面,除考虑市财政今后3年继续保持原有的投入力度、水投集团净收入用于涉水项目建设外,其余由水投集团通过参与白云湖周边及涉水项目沿线土地开发与其她融资方式解决。
4、扶持措施。
一就是市财政今后3年继续保持对涉水项目投入力度;二就是在国家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考虑企业经营成本状况,适时提高自来水水价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三就是由水投集团开发白云湖周边及其她涉水项目沿线土地;四就是给予其她扶持政策,如未形成投融资能力前的政府支持、授予水投集团中心城区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盘活其下属企业的现有资产与土地,解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所需人员安置费用以及扶持桶装水业务等。
(三)地铁集团公司(下称地铁集团)。
1、定位。
将市地铁总公司整体转制为公司制企业,并通过设立股份公司上市,以及开展多种经营,筹集资金投入地铁新线建设,组建能实现“融资—建设—再融资”良性循环的地铁集团。
2、组建架构。
在市地铁总公司下设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先将地铁客流条件较好的一、二号线部分优质资产注入该公司实现上市。
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已运营线路资产先由市地铁总公司委托上市公司管理,条件成熟后由股份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收购,总公司回笼资金用于新线建设。
与此同时,同步推进地铁新线沿线物业开发工作。
在此基础上,股份公司争取2011 年下半年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预计筹集建设资金90亿元;2012、2014年分别再融资84亿元与54亿元,共筹集228亿元。
2020年后,待条件成熟时将其她线路注入上市公司融资筹集建设资金。
3、资产债务结构。
按有关规划,到2020年我市将在现已开通116公里的基础上,新开通449、4公里地铁线路,总计开通565、4公里(按市规划局方案二计,含广佛线广州段,下同)。
其中,至2015年新开通253、4公里。
经初步测算,预计2008年至2015年间新线建设资金需求约1166亿元,加上期间各线运营期利息290亿元,合计总资金需求1456亿元。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财政投入(每年安排50亿元)、上市融资(228亿元)、沿线区(县级市)承担新线征地拆迁费用、沿线土地物业开发收益,缺口部分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4、扶持措施。
一就是尽快审批成立股份公司推进上市工作;二就是由地铁集团负责推进新线沿线地块与物业开发;三就是将整个线网经营权长期授予股份公司;四就是地铁集团尚未形成足够融资能力时,政府承担资金缺口的还本付息;五就是为提高股份公司盈利能力与融资能力,由政府向股份公司注入其她优质资产。
(四)广州发展集团(下称发展集团)燃气板块。
1、定位。
将市煤气公司成建制划入发展集团,3年内使市中心城区(由市煤气公司负责供气的越秀、黄埔、天河、海珠、白云、荔湾六区)具备用气条件的居民与商业用户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以上;燃气服务水平与质量不断提高;5至10年内使发展集团燃气板块成为以广州为中心,跨地区发展,拥有完善上下游产业链的国内大型燃气专营商与能源供应企业。
2、组建架构。
市煤气公司全部人员及债权债务成建制划入发展集团,并逐步将发展集团属下燃气业务与煤气公司原业务进行整合。
3、资产债务情况。
预计到2008年底,市煤气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8、3亿元,负债总额27、8亿元,资产负债率72、6%。
为达到市区天然气气化率90%以上的目标,2012年前需投资18亿元建设天然气气源、应急调峰系统、高中压管网与安全检测系统,其中资本金13亿元由发展集团投入,其余5亿元通过融资解决。
届时发展集团燃气板块总资产将达到52、8亿元,营业收入将超过42、5亿元,资产负债率保持在50%以下。
4、扶持措施。
一就是按“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市物价部门核定燃气销售价格,建立科学的价格调整机制;二就是由发展集团负责采购、分销上游管输天然气及全市范围天然气的总体供应;三就是支持发展集团整合小型区域燃气公司,形成建设、运营相统一的燃气行业结构与经营机制;四就是制定2010年后的燃气发展规划,在规划实施中对发展集团给予扶持。
(五)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日集团)垃圾处理板块。
1、定位。
按照“企业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依托大型国有企业广日集团成立我市垃圾处理行业投资主体,由其负责全市(含10区2县级市)大型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投资与组织建设、运营,并通过发电收入与垃圾处理收费获得回报。
市市容环卫局由目前直接负责项目建设转为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2、组建架构。
针对项目性质,采取分步移交方式:第一步,将所有已建、在建与拟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资产与债务,全部移交广日集团;第二步,非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根据项目类型进行细分,初步方案如下:(1)已投入使用的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建的兴丰渗滤液扩容工程、李坑渗滤液扩容工程与金沙洲真空垃圾收集系统工程,拟建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兴丰填埋二场一期工程等项目,视项目具体情况逐步移交给广日集团接管。
过渡期继续由市市容环卫局牵头推进项目的建设管理。
(2)已实施BOT招标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与已封场的李坑垃圾填埋场、大田山垃圾填埋场等项目,维持原模式。
3、资产债务情况。
已投入使用与在建项目资产债务的转移,具体由广日集团结合市建投公司的资产债务移交方案分步实施,其中市财政已投入垃圾处理项目的资金,均作为政府注入广日集团的资本金。
上述资产债务转移后,预计到2008年底,资产总额26、6亿元(广日集团垃圾处理板块资本金按3亿元计),负债18亿元,资产负债率67、7%。
至2020年,规划期内垃圾处理设施资金需求约110亿元,其中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80亿元,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兴丰填埋二场与配套设施约7、6亿元,李坑焚烧发电厂与兴丰填埋场债务14、4亿元,工程结算尾款与在建工程款约8亿元,由广日集团垃圾处理板块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上市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2015年之前,广日集团垃圾处理板块以银行项目贷款为主要融资模式,2015至2020年期间,则主要通过上市直接融资与再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预计到2020年,广日集团垃圾处理板块资产总额将达到110亿元,负债约60亿元左右,资产负债率下降到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