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工作量定额粪便无害化处理
粪池无害化处理制度范本

粪池无害化处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粪池无害化处理工作,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粪池无害化处理是指采用科学、合理、经济、安全的方法,对粪池中的粪便进行处理,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粪池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粪池无害化处理水平。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粪池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农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粪池无害化处理的相关工作。
二、粪池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第五条粪池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粪便无害化处理规划,满足环境保护、卫生和安全的要求。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粪池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施运行和管理制度,保证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环境。
第八条粪池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九条粪池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粪池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建立粪渣、污水处理和利用制度,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粪池无害化处理作业规范第十一条粪池无害化处理作业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二条粪池无害化处理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第十三条粪池无害化处理作业应当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确保处理效果。
第十四条粪池无害化处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应当进行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粪池无害化处理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处理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施清洁卫生。
四、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粪池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997】-21

表 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
保洁等级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
(1) 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 70% 的繁华闹市地段 (2) 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 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 平均人流量为 100 人次 / 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 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垃圾。 3.3.2 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3.3.3 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应无明显污迹,无乱贴、乱挂和过时破损标语。 3.3.4 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污迹、积尘。 3.3.5 雕塑应无明显污迹。 3.3.6 公交候车站应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4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4.1 垃圾收集 4.1.1 垃圾收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4.1.1.1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 2 ~ 3m 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
2
泊星石
与所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3.2.9 人行地道的地面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两侧墙
面应无乱贴、乱画。 3.2.10 地铁站台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0.1 站台应清洁,无痰迹,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等散落垃圾。地面应每天擦洗,无积尘。 3.2.10.2 过道、阶梯、扶手、墙面、天花板应干净,无污物。 3.2.10.3 站台的列车运行路段应干净,无散落、存留垃圾。 3.2.10.4 站台应无陈旧、破损的广告或其它张贴。 3.2.10.5 保洁时间应与地铁营运时间一致。 3.3 其他设施的保洁 3.3.1 废物箱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完好率应不低于 98% ;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
粪便无害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处理效果,防止二次污染。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粪便无害化处理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粪便无害化处理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粪便无害化处理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 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技术;3.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4. 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六条粪便无害化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高效。
第三章设施建设与维护第七条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处理效果。
第八条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布局,方便居民;2. 经济适用,技术先进;3. 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资金,可以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融资、用户付费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十条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2. 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3. 确保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处理流程与操作规范第十一条粪便无害化处理流程:1. 收集:采用密闭容器或车辆进行粪便收集,防止污染;2. 运输:运输过程中保持粪便的密闭状态,防止泄漏;3. 处理: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4. 出厂:对处理后的粪便进行消毒,确保无害化。
第十二条粪便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1. 收集人员应当佩戴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2. 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3. 处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处理效果;4. 出厂后的粪便应当进行跟踪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说明

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说明【来源:本站原创】关键词: |项目说明|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介绍.ppt开篇语首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很自豪,也很得意正投身在一项意义深远、造福后代的城市绿色环保建设和生态科技开发的事业当中。
我们和所有人一样希望我们居住的春城更加美丽,我们的滇池、盘龙江变得清澈…让海鸥不想飞走让蝴蝶不想离开让咬在孩子嘴里的苹果更甜、更大…在开始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下我们所居住的美丽城市---春城昆明但在这美丽背后的是…痛: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内容显示,滇池外海草海水质降为劣Ⅴ类忧:同日6月5日《春城晚报》报道,2006年昆明主城区全年城市污水排放总量达2.3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较上年增加16.51%主要原因大量的废水和面源污染后的水进入滇池,是造成水质下降和蓝藻泛滥的直接原因。
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占60%工业废水排放占20%数据分析农田废水、固体废弃物、农药化肥等随河流和雨水进入滇池后造成的污染占20%滇池的污染百分之六十来自城市的粪便。
拥有200万常住人口的昆明主城区,每人每天按排出500克粪便计算,一日就有1千吨粪便产生。
每人每天排出的粪便中含氮18.6克、磷1.74克,可以污染10吨水体,1千吨粪便就要污染2000万吨水体。
滇池有12亿吨水,60天就可全部污染整个滇池目前昆明有6个污水处理厂,但年处理污水能力率仅为30.3%,这种补救是远远不能从根本挽救污染越来越重的严峻形势!(第七污水处理厂在建当中)治理:10多年来,云南各级部门共投入47.62亿元来治理滇池,但水质一直未获根本好转。
专家认为,滇池水质仍未根本好转的主要原因是:流域环境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滇池生态系统退化严重,修复和重建难度大等。
正如一个生动的比喻:一杯清水被滴一滴墨水污染轻而易举,基本不需要什么成本,但要把这杯水中的那滴墨水再取出,则需要相当的手段、技术与成本。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Sanitary standard for the non-hazardoustreatment of might soilGB 7959-87批准日期1987-09-01 实施日期1987-09-01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搞好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城乡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的卫生评价和为建设垃圾、粪便处理构筑物提供卫生设计参数。
1 定义1.1 粪便是指人体排泄物。
1.2 堆肥是指以垃圾、粪便为原料的好氧性高温堆肥(包括不加粪便的纯垃圾堆肥和农村的粪便、秸杆堆肥)。
1.3 沼气发酵是指以粪便为原料,在密闭、厌氧条件下的厌氧性消化(包括常温、中温和高温消化)。
2 标准值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堆肥和粪便应符合表1、表2的卫生标准。
表1 高温堆肥的卫生标准编号项目卫生标准1 堆肥温度最高堆温达50~55℃以上,持续5~7天2 蛔虫卵死亡率 95-100%3 粪大肠菌值 101-1024 苍蝇有效地控制苍蝇孳生,堆堆周围没有活动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表2 沼气发酵的卫生标准编号项目卫生标准1 密封贮存期30天以上2 高温沼气发酵温度53±2℃持续2天3 寄生虫卵沉降率 95%以上4 血吸虫卵和钩虫卵在使用粪液中不得检出活的血吸虫卵和钩虫卵5 粪大肠菌值常温沼气发酵10-1 高温沼气发酵10-1-10-26 蚊子、苍蝇有效地控制蚊蝇孳生、粪液中无孑孓、池的周围无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7 沼气池粪渣3 监测检验方法堆肥、粪稀中粪便大肠菌群和寄生虫卵的检验,采用本标准附录的方法,见附录A、B、C、D、E(补充件)。
4 监督与执行4.1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和设计等单位负责执行。
4.2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附录A堆肥、粪稀中粪大肠菌群检验法(补充件)粪大肠菌群是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在44.5℃24h内能分解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
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预算定额

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预算定额城市卫生定额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预算定额(20XX年)(试行)总说明一、《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预算定额(20XX年)》(试行)(以下称本定额),是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XX年)、《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21号)及《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XX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环卫行业管理、监理、作业、招投标的实际情况,以及根据国家和省现行的相关政策编制的。
二、本定额可作编审环境卫生作业项目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调解处理承包价格纠纷和鉴定发承包价格的隽;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发承包价格、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三、本定额包括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垃圾处理运营、费用和附录共五部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道路、高架路、桥梁、水域及环卫设施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理等环境卫生作业;不包括应急清扫作业(如各类检查、突击性卫生整治等)以及融入城区的高速公路清扫保洁,也不包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特种垃圾等的收运和处理。
其他区域范围也可参照本定额执行。
四、本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取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费用的标准,反映了我省环境卫生行业的综合平均消耗水平.未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XX年)或《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21号)相关要求的区域,在选择过程中应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定额以作业流程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工作内容,次要的工作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六、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是按全年综合的作业条件,目前我省环卫行业的作业备程度,合理的作业工艺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考虑取定的。
七、本定额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来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特价水平、环卫企业用工情况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为如下四个地区类别,分别为一类地区:广州、深圳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城市卫生定额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八、本定额中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pdf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是指为完成一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任务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标准。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道路清扫和保洁:根据道路的等级、宽度、长度、车流量等因素,规定每平方米道路所需的清扫和保洁时间、次数和人员数量。
2.水域环境保洁:根据水域的面积、深度、水质等因素,规定每平方米水域所需的保洁时间、次数和人员数量。
3.垃圾和粪便收集、运输及处治:根据垃圾和粪便的种类、数量、运输距离等因素,规定每吨垃圾或粪便所需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时间、次数和人员数量。
4.设施保洁:根据设施的类型、大小、使用频率等因素,规定每平方米设施所需的保洁时间、次数和人员数量。
5.机动车清洗:根据车辆的类型、大小、清洗难度等因素,规定每辆车所需的清洗时间、次数和人员数量。
6.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晰保洁:根据建(构)筑物的类型、高度、外立面材质等因素,规定每平方米建(构)筑物外立面所需的清晰保洁时间、次数和人员数量。
制定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的生产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和效率,同时合理配置生产作业人员,计算作业成本,实现经济核算。
在制定劳动定额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既要满足城镇环境卫生的需求,又要考虑到市容人员的工作强度和技能要求,同时还要考虑经济成本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平衡,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道路清扫保洁劳动定额: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冲洗等作业任务的劳动定额。
2.垃圾收集清运劳动定额: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作业任务的劳动定额。
3.公共厕所管理劳动定额:包括公共厕所的清洁、维护、管理等作业任务的劳动定额。
4.市容环境设施维护劳动定额:包括城市绿化、照明、排水等市容环境设施的维护、维修、改造等作业任务的劳动定额。
这些劳动定额的制定,旨在规范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的生产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和效率,同时合理配置生产作业人员,计算作业成本,实现经济核算。
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工作量定额粪便无害化处理

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工作量定额粪便无害化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人员配置表1—39工种名称使用设备操作内容定员数(人/班或台班)编号粪便处理操作工有关工具计量,按工艺流程控制处理过程、运行记录等2—3主控室操作工计算机主控制室自动控制系统控制管理 2 泵房操作工有关工具泵站、鼓风机操作管理1—2 化验工化验仪器设备化验、监测1—2 维修工机械、工具设备、管线维护保养 2电工电工工具对配、变电室(所)内设备和外线系统进行维修管理2锅炉工锅炉锅炉操作 2绿化工绿化工具场地绿化、管理按绿化定额辅助工简易工具场区清洁按二级道路清扫保洁定额配置十四、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工作量定额1、工作内容1.1 操作专用作业船只,使用装卸机械(或人工)对停泊港内船舶、沿岸码头、趸船的生活垃圾、扫舱垃圾、污水粪便进行收集、清舱。
1.2 操作水上作业船只,使用机械(或人工)清除打捞水面漂浮垃圾、岸脚垃圾,保持水域、岸脚的环境卫生。
2、作业方式2.1配备专用作业船每天(或定时)对城市水域水面漂浮物、岸脚垃圾打捞清除。
2.2配备专用作业船,收集停靠在停泊点的船只的粪便污水、生活垃圾、扫舱垃圾,集中转运至垃圾粪便处置点。
3、定额计算规则3.1 水域环卫作业每工日用航班表示。
3.2有效航班时间按7小时计算。
3.3 水域环卫作业以环卫作业船为单位。
环卫作业船船员应按交通航政部门规定配备。
水上环卫作业人员应按实际需要配备。
一般情况下可由船员(甲板)人员兼岗。
3.4 收集清除船舶废弃物劳动定额单位为t/航班。
km为作业船单次作业(从停泊点到作业点)的往返里程。
3.5 清除打捞水面漂浮物劳动定额单位为m2/航班,或km/航班。
4、水域环卫作业定额水域船舶生活垃圾、粪便收集定额表1—40 艘次/航班项目航程30km内航程30km以上每5km减少数备注30km 25km 20km 15km 10km以下生活垃圾收集大型客轮(5000吨位以上)18 20 22 25 28 2 中型客货轮(1000吨位至5000吨位)26 31 36 42 48 5 小型客货轮(1000吨位以下)60 66 72 78 84 6粪便收集内河客货轮(500吨位以下、200吨位以上)60 66 72 78 84 6内河客货轮(200吨位以下)68 76 84 92 100 8注:1、兼收生活垃圾与粪便的收集艘次按各自收集艘次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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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工作量定额粪便无害化处理
粪便无害化处理人员配置
表1—39
工种名称使用设备操作内容定员数
(人/班或台
班)
编号
粪便处理操作工有关工具计量,按工艺流程控制处理过程、运行
记录等
2—3
主控室操作工计算机主控制室自动控制系统控制管理 2 泵房操作工有关工具泵站、鼓风机操作管理1—2 化验工化验仪器设备化验、监测1—2 维修工机械、工具设备、管线维护保养 2
电工电工工具对配、变电室(所)内设备和外线系统
进行维修管理
2
锅炉工锅炉锅炉操作 2
绿化工绿化工具场地绿化、管理按绿化定额
辅助工简易工具场区清洁按二级道路清扫保洁定额配置
十四、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工作量定额
1、工作内容
1.1 操作专用作业船只,使用装卸机械(或人工)对停泊港内船舶、沿岸码头、趸船的生活垃圾、扫舱垃圾、污水粪便进行收集、清舱。
1.2 操作水上作业船只,使用机械(或人工)清除打捞水面漂浮垃圾、岸脚垃圾,保持水域、岸脚的环境卫生。
2、作业方式
2.1配备专用作业船每天(或定时)对城市水域水面漂浮物、岸脚垃圾打捞清除。
2.2配备专用作业船,收集停靠在停泊点的船只的粪便污水、生活垃圾、扫舱垃圾,集中转运至垃圾粪便处置点。
3、定额计算规则
3.1 水域环卫作业每工日用航班表示。
3.2有效航班时间按7小时计算。
3.3 水域环卫作业以环卫作业船为单位。
环卫作业船船员应按交通航政部门规定配备。
水上环卫作业人员应按实际需要配备。
一般情况下可由船员(甲板)人员兼岗。
3.4 收集清除船舶废弃物劳动定额单位为t/航班。
km为作业船单次作业(从停泊点到作业点)的往返里程。
3.5 清除打捞水面漂浮物劳动定额单位为m2/航班,或km/航班。
4、水域环卫作业定额
水域船舶生活垃圾、粪便收集定额
表1—40 艘次/航班
项目
航程30km内航程30km以上
每5km减少数
备注30km 25km 20km 15km 10km以下
生活垃圾收集大型客轮
(5000吨位以上)
18 20 22 25 28 2 中型客货轮(1000
吨位至5000吨位)
26 31 36 42 48 5 小型客货轮(1000
吨位以下)
60 66 72 78 84 6
粪便收集内河客货轮(500吨
位以下、200吨位以
上)
60 66 72 78 84 6
内河客货轮(200吨
位以下)
68 76 84 92 100 8
注:1、兼收生活垃圾与粪便的收集艘次按各自收集艘次累计。
2、大型客货轮生活垃圾收集艘次应按客轮层次计算。
3、市区水域沿岸码头、趸船或沿岸单位所产生生活垃圾需由水路收集清除的,作业艘次的次数按作业人员上岸(指码头、趸船或沿岸有关单位)的收集次数计算。
水域船舶扫舱垃圾、粪污水收集定额表
表1—41 吨/航班
项目
航程35km以内航程35km以
外5km减少数
备注35km 30km 25km 20km
粪污水25 30 35 40 5
扫舱垃圾9 12 15 18 3
注:扫舱垃圾收集定额按劳动力、装卸机械配置、起舱废弃物难易程度等因素修正
水域漂浮垃圾清扫打捞
表1—42
项目单位
航程(km)清扫作业
宽度
备注5以下10 15 20 25 30
机械清扫打捞300hp
大型清扫船t/航班 3 2.8 2.6 2.4 2.2 2
清扫两岸水
面各10米150hp
小型清扫船t/航班 2 1.8 1.6 1.4 1.2 1
清扫两岸水
面各5米
人工40hp以上
环卫作业船
t/航班 3 2.8 2.6 2.4 2.2 2
清扫两岸水
面各4米
清扫打捞
40hp以下
20hp以上
环卫作业船
t/航班 2.8 2.6 2.4 2.2 2 1.8
清扫两岸水
面各4米
200hp以下
环卫作业船
t/航班 2.6 2.4 2.2 2 1.8 1.6
清扫两岸水
面各4米
定点筏艇
人工打捞
t/工日 2.5
水域环卫作业船舶人员配置
表1—43
项目作业范围
人员定额(人)
备注
驾驶轮机水手加油
水域环卫作业船
300hp 船舶废弃物收集 2 2 4 1 120hp—150hp
船舶废弃物收集水面清
扫打捞漂浮垃圾
2 1
3 1 40hp及以下
船舶废弃物收集水面清
扫打捞漂浮垃圾
1 1 3
水上清扫船300hp
水面清扫打捞漂浮垃圾 2 2 3 1 150 hp 水面清扫打捞漂浮垃圾 2 2 2
市
容监察艇
300hp 水域市容监察或交通 2 2 2 1 120hp—150hp 水域市容监察或交通 2 1 1 1
油
轮
120hp 供应、运输贮存燃油 1 1 2 1
注:1、以上人员均按每航班(8h)配备,持续航行8h以上或16h以上,应按港务部门规定增加驾驶和司机。
2、水上清扫作业船配有吊车的应有一名兼职吊车司机。
油轮应有一名兼职放油管理工。
城市水域漂浮物打捞
表1—44 单位:km/航班
项目单向航程作业面积作业范围
非机动船含木船、水
泥船、铁驳
船、玻璃钢
1——1.5km 1.5—2万m2
包括水面打捞、清理岸脚、
岸坡、桥梁、涵洞垃圾
机动船20hp 1.5—1.8km 6—8万m2同上20hp 1.8—2km 8—10万m2同上
船舶垃圾、粪水收集,因各地区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上述有关定额自行制定。
5、作业规定
5.1 机动船粪污水应有专人定时收集,统一处理。
收集船只必须有密封容器,无渗漏,粪水不外泄污染水质。
5.2 水域各类船舶生活垃圾及扫舱垃圾应及时收集,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分别处置。
5.3 市内河流水域漂浮物,应每天打捞清除。
在保洁范围内可视的水面,不得有0.5 m2以上的漂浮物和动物尸体。
5.4 水域保洁包括沿岸、岸脚、斜坡(自水域至地平面)、桥、涵洞等。
5.5 海洋湖泊的卫生保洁范围(如自岸边向水面延伸的距离),由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域责任单位确定。
5.6 环卫作业船人员应严格遵守水上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