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夺命快递”背后的隐忧 经典案例 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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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包裹法律案例(3篇)

致命包裹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因快递包裹爆炸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

受害者王某在收到一封看似普通的快递包裹后,拆包时不幸发生爆炸,导致其身体多处严重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这封快递包裹中藏有违禁品,而快递公司在收寄过程中未履行相应的安全检查义务,存在重大过失。

二、案件经过1. 快递收寄过程:王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电子产品,商家承诺通过快递公司进行配送。

在收寄过程中,快递员未对包裹进行任何安全检查,直接将包裹打包并扫描寄出。

2. 快递运输过程:包裹经过多个环节的运输,最终送达王某家中。

3. 快递拆包过程:王某在拆包时,包裹中的违禁品发生爆炸,导致其受伤。

4. 案件调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快递公司存在重大过失,未履行安全检查义务。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快递公司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对收寄的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快件安全。

本案中,快递公司在收寄过程中未履行安全检查义务,导致包裹中的违禁品被寄出,最终造成王某死亡。

因此,快递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快递员的法律责任快递员作为快递公司的雇员,在收寄过程中未履行安全检查义务,存在重大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快递员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电商平台作为卖家,对商品销售和快递配送负有监管责任。

本案中,电商平台未对商家进行严格审查,导致商家违规寄送违禁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对其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承担主体责任。

因此,电商平台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受害者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受害者王某在收到包裹后,未对包裹进行任何安全检查,直接拆包导致爆炸事故。

虽然王某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一定过错,但其过错程度较低,且未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2014年中政申论热点(社会篇)——“夺命快递”敲响快递安全警钟

2014年中政申论热点(社会篇)——“夺命快递”敲响快递安全警钟

2014年中政申论热点(社会篇)——“夺命快递”敲响快递安全警钟【中政申论编者按】网购已成为当下主流的消费方式之一。

网购热潮催生了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

然而,11月29日山东东营发生了一起“夺命快递”事件,一死多伤的惨剧令不少爱网购的消费者胆战。

而这件事只是揭露了快递行业种种乱象的“冰山一角”。

【原因】快递给人们的安全带来隐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企业野蛮分拣,没有规范业务操作。

大多数快递公司在很多时候都没有做到开箱验视,为了单方面追求快递的速度而忽视物品的安全性;第二,用户缺少安全意识,邮寄违规用品。

在邮寄违规物品时,用户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对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置之不顾,缺少安全意识;第三,快递任何环节都有可能被盗。

物品在整个运输的过程中,保安措施并不严密,随时都面临被偷盗的危险。

【措施】第一,“疯驰”快递须“慢”下来。

“疯”驰电掣的快递业,必须停下来做些“慢”功夫了。

所谓“慢”,并不是说要降低工作效率,放慢物流或投放的速度,而是必须从软、硬件两方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抬高行业的门槛,使之成为一个能令人放心的良心行业;第二,要追责更要补漏,执行力放第一。

近年来,快递行业不规范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新闻。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不少快递企业似乎并没有反省的意思,依然我行我素。

可以看出快递行业轻视验视制度早已有恃无恐,明知规定却不去执行;第三,“夺命快递”给监管提了个醒。

“夺命快递”事件中的涉事快递公司并没有运输化学品的资质,但他们违规作业已并非首次,监管不力显然在客观上纵容了快递行业的乱象。

曝出事故之后,有关部门的行动还算给力,但如果缺乏常规监管和主动方法,总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才进行亡羊补牢式追责,“偶发”的安全事件恐怕会呈现出必然性。

”第四,用行业黑名单终结“夺命快递”。

就在山东“夺命快递”案曝光前一天,福州市77家快递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并通过自律公约,一致约定凡因禁止性恶劣行为如安全问题等而被解除加盟代理关系的企业和负责人,其名称将在行业内公布曝光,各快递企业两年内不允许其重新加盟代理业务。

申论范文:夺命快递

申论范文:夺命快递

申论范文:夺命快递山东“夺命快递”,导致一死9中毒的悲剧,引人深思。

死者是东营市广饶县居民刘兴亮,网购的一双童鞋在快递过程中沾上有毒化学品,导致他收货后中毒。

对此,山东省邮政局20日的通报会称,“是一起偶发的违规寄递禁限物品造成的责任事故”。

这起偶发的快递夺命事件,能否倒逼出一些必然性的制度反思?甚至整个快递业的安全堤坝构筑?在快递业迅速扩张的今天,在电子商务卓越前行的大好形势下,在无数人从快递业高速发展壮大中分享便利快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不希望这次事件成为快递业的滑铁卢,而是更期待它能成为快递业静下心来检视自己、强化安全规范、提升服务品质的契机。

的确,每一次事故都提供了改进、改良的契机,关键在于能不能直面问题,反躬自省。

从这一偶发事故中,我们也能找到一些必然会发生的因素。

切掉这些必然性的东西,快递业何尝不会迎来又一个提质增效、繁荣发展的春天?从这起事故看,湖北方面的发件企业不知出于何因告知快递公司,所递物品是氯乙腈而不是有毒的氟乙酸甲酯,这是事件主因。

这家企业当然要被追责,但我们要思考的是,对这种有意或无意的寄送有毒化学品行为,快递业有没有制度性的防范措施?显然,快递企业圆通速递在这方面存在制度漏洞。

客户称物品无毒无害,收件人员如何验视才能确认其所言属实?什么样的手段既能保护客户隐私,又有利于安全监管?这应当成为快递企业构筑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安全闸门。

当山东潍坊方面的快递公司在卸载由武汉发来的快件运输车时,嗅到刺激性气味,先后两次处理快件时都有员工出现呕吐、胸闷等症状。

然而,他们将员工送医后,仍将被污染的快件进行投递,最终导致死亡悲剧的发生。

这对快递企业是一个严峻警醒。

当问题已经发生,危险已经出现,是放大问题和危险,还是采取紧急处置?答案显然是后者。

对于快递企业来说,也许由于各个收寄网点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使危险品被轻易放行,甚至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采取各种手段企图蒙骗过关。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危险阻断机制就极为重要。

今日说法法律案例夺命扣(3篇)

今日说法法律案例夺命扣(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快递业务量激增。

然而,在追求速度和效率的同时,一些快递公司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了简易的包装方式,甚至使用了“夺命扣”这样的危险物品。

本篇将围绕一起因“夺命扣”导致的悲剧展开,探讨法律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

二、案件经过2019年5月,杨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手机。

在收到快递后,杨某发现手机包装盒内夹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请注意,此快递内含有‘夺命扣’,请勿触碰。

”杨某当时并未在意,认为这是快递员开玩笑。

然而,在使用手机时,杨某不慎触碰到包装盒内的“夺命扣”,导致手指受伤。

事后,杨某向快递公司投诉,但快递公司以“非人为损坏”为由拒绝赔偿。

杨某认为,快递公司使用“夺命扣”严重侵犯了其人身安全,于是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快递公司作为快递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运输过程中,快递公司应当采取合理、安全的包装方式,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快递公司使用“夺命扣”作为包装材料,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杨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元。

四、案例分析1. 快递公司责任本案中,快递公司使用“夺命扣”作为包装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快递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而使用“夺命扣”显然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案反映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忽视了商品的安全性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商家和快递公司为了追求利益,忽视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判决结果,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快递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治理漏洞不可因噎废食——“夺命快递”引发的思考

治理漏洞不可因噎废食——“夺命快递”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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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快递”暴快递业乱象令公共安全堪忧

“夺命快递”暴快递业乱象令公共安全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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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山东 的 “ 夺命 快 件 ” 事件 中, 那个 装着 2 5公 斤 致 命 液 体 的 蓝 色 塑料 桶 ,
目 前 ,快 递 业 务 量 增 速 已 连 续 3 3 个月超过 5 0 %, 截至 2 0 1 3年 1 1月 , 全 国 规 模 以 上 快 递 服 务 企 业 业 务 量 累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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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 周 凯 物 流 就 是 圆 通 速 递 在 当 地 的 加 盟商。 2 0 1 O年 1 1月 , 中通快 递承 运 的 2 . 5 公斤一 氯丙 酮包裹 泄漏 , 导致 1 2人 眼 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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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者按】 圆通“ 夺 命快 递 ” 导致 1 死 9中毒 的悲 剧 , 以及 由此暴 露 出 的快 递 行 业潜 规则, 引人深思 。在 快递 业迅 速扩 张 的今天 , 在 电子 商务 卓越 前行 的大好 形 势下 , 在无 数 人从 快 递业 高速 发展 壮 大 中分享 便利快 捷 的时代 背 景下 , 我们 不希 望 这次 事 件成 为快 递业 的滑铁 卢 , 而是 更 期 待 它 能成 为快 递业 静 下 心来 检 视 自己 、 强 化安 全 规 范 、 提 升 服

山西公务员申论热点解析:夺命快递

山西公务员申论热点解析:夺命快递

山西公务员申论热点解析:夺命快递背景链接随着双十一的结束,快递行业再次进入井喷时期,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一居民因收到被化工原料污染的快递而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还有多人出现中毒症状。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通报称,圆通速递在当地的加盟商湖北沙洋运通物流有限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夺命快递的寄件方相关责任人杨某已被警方刑拘,此事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热议。

综合分析近年以来,快递业的高速发展,降低了国内物流成本,给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和实惠。

但以加盟为主要形式的扩张发展太快,员工流动性大且素质堪忧,快递企业内部管理粗放,政府监管与现实脱,这些发展的后遗症,也使得攸关公共安全的快递业,埋下了太多的隐患。

一方面,对“夺命快递”不应过度阐述。

不可否认,“夺命快递”暴露了快递行业监管不力、责任不清、分工不明等种种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快递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夺命快递”更应定位于一起偶然事件,而不应扩大化成为整个快递行业的缺陷,更不可把这一事件扩大化,把快递业看做乱象频仍的禁区。

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快递业呈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我们对其应该鼓励,这才是对快递业的准确定位。

对于尚处发展中的快递业而言,不出问题可能才是不正常的。

对待“夺命快递”事件,我们既不应该漠视,更不应该扩大,实事求是才是最客观的态度。

一家快递企业出了问题,其他快递企业应该警醒,进而加强管理,但也不必让整个快递行业集体吃药,或者干脆将快递业批判得一无是处。

另一方面,需要对“快递夺命悲剧”进行深刻反思。

从野蛮分拣到贩卖信息,从龟速快递到夺命快递,这两年,中国快递业确实疏漏百出,值得反省。

隔靴搔痒的追问不如理性反思,有人说是加盟门槛太低,有人说是相关立法滞后,但从夺命快递事件本身而言,最显而易见的问题,恐怕还是制度与监管没有唱好双簧戏。

快递行业方兴未艾,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其实恰恰是我们部门监管和行业监督需要解决的问题。

夺命快递事件

夺命快递事件

夺命快递事件“夺命快递”由武汉发往潍坊,在卸载中造成了化学品泄露,有8人因此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其中东营大王镇居民刘兴亮因吸入氟乙酸甲酯而中毒死亡,收寄快件的当地快递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1、事件简介2013年11月29日,家住山东东营广饶县大王镇的居民刘兴亮在收到网购的一双鞋子几小时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医院诊断显示,死因为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

据了解,此事缘于氟乙酸甲酯作为快件投递中发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

其妻焦女士已报案,广饶县警方逮捕相关责任人。

2、圆通公关死者家属表示家人住院、死亡、出院整个过程中都没有见过圆通的人,直到2013年12月18日才见到圆通公司的代表。

是县里的警方人员告诉他,圆通公司的人一直在县里。

2013年12月18日,圆通方面来了四个人,其中有圆通的两个律师,还有一个自称是圆通方负责人的朋友。

见面后他们称没有赔偿方案,也没有主动道歉。

在家属的追问下,对方才说了一句道歉的话。

死者家属表示这完全没有诚意。

“他们要我们提出赔偿要求,我们还没有考虑该问题,而且见面没有圆通方面的正式代表,所以会面就没有结果。

”死者家属表示,后来他与圆通方的律师通话,对方一直要家属“提出条件”,“双方还没有认真谈,我就说了300万元,就是个气话。

”此后,圆通方就再没有和家属联系过。

家属认为,“圆通的人在县城呆了10多天而不和家属联系”是一件微妙的事,事实上他们从“中间人”那里得到的信息是,圆通方面可能在县城做了不少“公关工作”,试图将此事压下。

家属称,他们几次追问警方鞋上的化学品是什么,但警方一直称还没有结果,“直到我们找了电视台的记者去找县警方采访,才知道是有毒的氟乙酸甲酯。

”3、圆通回应2013年12月20日晚,圆通速递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圆通收件人员曾对该物品进行验视。

物品发生泄漏后,捷顺通公司(圆通加盟店)2名员工不适,11月29日工作人员与发件企业联系,对方称该物品为氯乙腈,无毒无害,只需进行通风晾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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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夺命快递”背后的隐忧 经典案例文库【网络舆情案例】【事件介绍】xx现“夺命快递”11月29日,山东东营广饶县大王镇居民刘兴亮在收到网购的一双鞋子几小时后出现了呕吐、腹痛等症状,当天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医院诊断,刘兴亮死于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

12月20日,记者联系到了刘兴亮的妻子焦女士,据焦女士介绍,11月29日,刘兴亮收到快件,是网购的一双儿童鞋,在打开包裹几小时后,刘先生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12点多家人赶紧将他送进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近3个小时的抢救未见效果,医院称分析不出病情原因。

下午3点多,刘先生转入滨州医院附属医院,当天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示诊断死因为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

同时,在抢救刘先生时焦女士也出现了呕吐、腹痛的症状,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这次事件共造成1人死亡7人中毒。

会诊医生:分析不出中了什么毒12月20日,记者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见到了当时给刘兴亮抢救的医生,当时参与会诊的张希国回忆抢救过程说,分析不出死者是什么中毒,这种情况他从医20多年就没有遇到过。

据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内科主治医师李莉回忆,刘兴亮是在11月29日中午12点半左右自己来到急诊室的,当时病人意识还比较清楚,主要症状为头晕、恶心、腹痛、面部苍白。

“病人说是收到网购的鞋子后闻了闻,有点头晕,就躺下休息了会,感觉好点后又看了看鞋子,发现上边有点脏,就用湿布擦了擦。

”李莉告诉记者,当时她并不相信闻了闻鞋就会中毒。

“病人的病情发展很快,10来分钟后病人全身抽搐,我们也向家属询问过是否有癫痫病史,家人说没有。

我们考虑会不会是食物中毒。

”李莉说,“正准备打针的时候,病人开始全身抽搐。

”医院随即对其进行镇定治疗和面罩吸氧等常规治疗,病人并不见好转。

在病人接受治疗的过程中,病人的妻子也赶到了医院。

没过多久,病人的心电监护显示血压饱和度开始下降,医院迅速组织专家会诊,初步诊断为脑神经出现问题和肺部中毒,“诱因可能就是闻了闻鞋子。

”参与会诊的综合内科副主任医师张希国介绍,“从医20多年,从来没遇见过这种情况,也分析不出到底是什么中毒。

”直到下午3点多,病人仍不见好转,病人家属要求转院至滨州某医院。

考虑到病人的特殊情况,院方同意病人转院。

张希国告诉记者,“晚上11点多的时候,接到警方的电话说是病人已经去世了。

”死者曾向卖家留言:“我们全家中毒了”12月20日,焦女士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丈夫从中毒到死亡的全部过程。

焦女士对快递公司方面推卸责任的态度及行为表示强烈不满,称将通过各种途径维权。

焦女士不会网购,平时跟孩子从网上看到好的东西就收藏网页,由丈夫代买。

11月26日,焦女士为女儿看好一款品牌鞋子,感觉价格很便宜,便让丈夫抢购。

订购成功后,鞋子于29日到货。

“具体几点到货的我也不清楚,11点40下班到家,老公说鞋子到了,但是味很大,便放在了阳台上。

当时我想新鞋子有味很正常,从评价上看到也有说鞋子有味的,便没在意,还试穿了一下。

”焦女士称。

焦女士说,这双鞋的鞋盒是粉红色的,丈夫用包鞋的纸擦拭过,擦鞋纸上有一些黑色的东西,由于鞋子也是黑色的,纸上的黑色东西到底是鞋子上的还是液体的,并不清楚。

“整个鞋盒似乎被汽油浸泡过一样,但并不感觉湿。

我低头一闻,瞬间有一股很刺激的气味,这时候我就感觉头晕、恶心、呕吐。

”焦女士说,她这时候就想会不会有毒?丈夫听了她的话以后,便把包装袋等放置到楼道中。

丈夫听到焦女士“有毒”的说法后,立即在网上与卖家联系,并留言说:“我们全家中毒了。

”但卖家回复了一个嘲笑的表情,承诺将鞋子退货,卖家负责邮费。

孩子回来了,焦女士立即告诉孩子不能动鞋盒:“我跟她说,你可以试穿一下,不管合适不合适,这双鞋子咱不要了,味很大,闻了头晕、恶心,可能是有毒。

”焦女士说,孩子试穿完以后,便赶紧让她洗手吃饭,但在盛饭时却感觉没有任何食欲,感觉恶心。

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快递公司经营xx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事件的相关情况:“夺命快递”由武汉发往潍坊,在卸载中造成了化学品泄漏,有8人因此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其中东营大王镇居民刘兴亮因吸入氟乙酸甲酯而中毒死亡,收寄快件的快递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陈晓对此事件进行通报。

2013年11月28日23:15,潍坊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在卸载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时,发生化学品泄漏,在48小时内先后导致5名工作人员中毒,目前5人均已出院。

运输车上的1844件快件中,包括污染源在内共154件快件沾上氟乙酸甲酯。

该车在武汉出发后在潍坊是第一站。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而是对疑似有毒快件自行进行了隔离,并于11月29日10时左右将同一车次的其他快件先后投出。

污染快件除造成广饶1例死亡之外,还造成寿光胶州两例身体不适,已经接受治疗,黄岛一例收件人收件时发现异味后,将快件退回。

据了解,化学品由湖北某化工厂经当地快递公司收寄点寄往山东省潍坊市某制药厂,邮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外包装破损,致使液体泄漏。

目前,据湖北省邮政管理局通报,收寄快件的当地快递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该快递公司在责任事故发生后的迟报行为,山东省邮政管理部门也依据《邮政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了对快递公司经济处罚两万八千元,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涉事快递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公司没有承运危险品资质12月2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该快递公司上海总部一周姓高级经理,周经理称该公司并没有承运危险品的资质。

记者:为何被污染的快件还会配送出去?xx经理:潍坊配送中心负责人现在已经开始调查,一旦有结果会尽快就此情况做出解释。

记者:快递公司有没有承运这种危险品的资质?xx经理:在危险品名单上面查了下是没有的,这是后来才发现它是有毒的,如果处理好的话是没问题的。

记者:这个化工品怎么会从这里发生的泄漏?是不是因为暴力派件的原因?xx经理:为什么会泄漏,泄漏以后怎么出去的,山东潍坊地区的负责人也正在查这个事情,正在调查,如果有进一步情况,我们肯定会及时跟你们联系,具体情况我不知道。

记者:对于这类液态化工品,你们有没有专门鉴定或者检测是否属于危险的程序?xx经理:如果知道是危险品,我们肯定是不能承运的,客户说不是,我们也不能作为依据,会查一下这种产品品种。

记者继续问,对于危险品该公司如何鉴定?要经过几道工序?周经理称,有相关部门进行,“具体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会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随后便不再多说。

“夺命快递”不是一般的行业乱象“夺命快递”是一个偶发的责任事故,但它对人的心理的影响巨大。

生命安全是天大的事,这是重大的社会问题。

圆通快件夺人性命,致一死九伤,寄件方和快递方均受到处罚,但处罚不能代替反思。

山东省邮政局的通报称,“这是一起偶发的违规寄递禁限物品造成的责任事故”,社会舆论把这一事故称为“夺命快递”,都显示这一事件跟快递行业的高度相关性,“夺命快递”也被认为反映了快递行业存在的乱象。

中国的快递行业处在网络消费新时代。

这个时代催生了新的消费方式,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比起快捷、方便、选择性多这些特点,网络消费时代的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快件破损、丢失,很多网购的人都碰到过,管理混乱、法律缺失、监管不到位,这样的问题也较为普遍。

有数据显示,中国每天有2000多万件快递包裹被运送投递,一年下来,是73亿件。

在这种环境下,消费者利益受损、行业畸形发展乱象带来的危害,其后果难以估量。

但“夺命快递”还不同于这样的快递乱象。

一般性的快递问题指向的是商业规范的缺乏,商业行为的粗糙、低质化,其对应的后果是消费者的不适感,以及人的权益的脆弱感。

而“夺命快递”直接指向人的生命,生命本能要求安全,生命安全也是一切权益问题的原点。

“夺命快递”跟快递行业长期存在的乱象有关,但它比一般性的乱象性质更为严重。

在一般人的认识里,人们不会想到有毒化学品是可以快递的,是能够快递成功的。

在网购的庞大人群中,谁也不会想到在网上购买商品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夺命快递”是一个偶发的责任事故,但它对人的心理的影响巨大。

曾经,谁也不会怀疑食品里会被商家添加有毒物质,但一些食品安全事件打破了人们的认识;以前,谁会想得到孩子会成为一些有毒食品的觊觎对象?但一些婴幼儿食品安全事件又打破了人们的信任感。

生命安全是天大的事,这是重大的社会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夺命快递”区别于一般行业乱象,它不仅暴露出快递行业存在的更为严重的风险,而且打破人们对网络消费时代的固有认识,显示了生命安全的脆弱性。

对于网络消费,不只是有毒化学品呈现了生命安全的脆弱性。

还比如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安全威胁的风险可能大量存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目前网上售药有问题的部分比例甚至高达八成,非法网上售药已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公害。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2年化妆品消费安全报告》也指出,通过网上购买化妆品的投诉达7.1%。

安全是第一位的,这跟一个行业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没有必然关系。

“夺命快递”的发生不是因为快递行业还不成熟,而是一个行业、具体的人对生命的态度,对安全的敬畏。

“夺命快递”固然涉及快递行业,但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是社会问题,而非只是一个行业问题。

有毒化学品能够被企业寄送,寄送业务能够被快递公司承接,警示的正是生命安全在社会中的脆弱性。

“夺命快递”折射圆通xx乱局“夺命快递”让近两年飞速发展的圆通成为众矢之的。

从事故结果看,寄件人谎称该物品无毒无害、未如实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质及恰当的处置方法,给收件物品的安全性确认带来一定的混乱。

圆通自身“验视”环节的失效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也凸显加盟制快递企业发展的困境。

在服务上追赶顺丰,在市场占有率上圆通则紧咬申通,冲击业务量第一的宝座。

资料显示,去年圆通全网完成的快件揽收量达到9亿件左右,去年全国快递业务总量是57亿件,圆通已经占。

按照喻渭蛟今年初确定的目标,到20年圆通年业务收入要超千亿元。

在服务上追赶顺丰,在市场占有率上“超车”申通,抢登民营快递加盟榜首,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背后,圆通加盟制快递企业管理不规范、执行力不强、服务质量不稳定等弊端进一步显现。

目前,圆通在全国已经总共设有1800多家加盟店,此次涉事的正是其中山东潍坊与湖北荆门的圆通加盟商。

加盟模式在前期确实帮助各大快递公司实现了迅速扩张,完成了渠道布局,但由于加盟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一旦打算上市,快递公司就不得不考虑如何扩大优质资产,有业内人士指出,快递公司上市前的直营率须达到85%以上,“夺命快递”事件的发生或将加快这一步伐。

“夺命快递”缘于“利”字当头人命关天的“夺命快递”事件,其实已经涉及快递业本身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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