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税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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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税务管理办法

总部税务管理办法

总部税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总部的税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规范涉税行为,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优化税务管理业务流程,提高纳税管理综合效益,结合总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内部风险控制文件为依据。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参照执行,并可在本办法框架内制定本单位的税务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的原则(一)合法性:集团总部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税务管理工作。

(二)效益性:集团总部应妥善规划纳税方案,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纳税风险和损失。

(三)配比性:集团总部应遵循配比原则,对发生的合理成本费用在配比期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四)筹划性:集团总部应注重税收筹划,通过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切实降低集团总部的纳税负担,提高税务管理效益。

(五)前瞻性:集团总部应将税务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全涉税业务的事前预测、评价机制,加强税务管理的事前筹划、控制。

第二章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集团财务总监负责整体税务风险管理,负责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加强总部经营活动的税务筹划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是集团总部税务管理工作的主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结合集团总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管控办法,并负责督促、指导、监督与落实。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税收政策,结合集团总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各项税务政策,并依法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负责规范办理集团总部涉税业务,包括纳税申报、纳税管理、税收优惠企业认定等。

集团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税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集团企业税务管理工作,提高税务合规性,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保障集团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税收遵从原则1. 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税收义务;2. 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防止因逾期缴纳而产生的处罚和滞纳金;3. 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法律规定;4. 坚决反对偷逃税、逃税等不正当税收行为,提倡诚信纳税;5. 围绕企业税务管理目标,建立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相适应的税收管理制度,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三、主体责任1. 集团企业管理层:(1)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税收法律法规;(2)制定税收管理制度,加强税务管理工作;(3)设立专门的税收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4)配合税收部门的税务检查,并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税务信息;(5)对税务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

2. 各级税务管理部门:(1)加强对企业税收合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及时为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合理规避税收风险;(3)依法开展税收征收、征管、征纳等工作,维护税收秩序。

3. 集团企业税收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完善集团企业税收管理制度;(2)负责整合各级子公司的税务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汇总申报;(3)及时向集团企业管理层通报税收合规情况和税收风险;(4)建立完善的税收档案,确保税务信息记录准确、完整。

四、税收管理制度内容1. 税务登记管理(1)认真履行纳税人税收登记义务,确保纳税人税收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2)及时对纳税人的登记信息进行更新,确保税款征收的准确性;(3)建立完整的税收登记档案,便于税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 纳税申报管理(1)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确保纳税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真实准确地申报应纳税额;(2)同时遵守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要求,按期向税务机关递交完整的纳税申报材料;(3)确保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隐瞒、谎报纳税事实。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集团公司而言,税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更是必不可少。

本文将介绍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的相关细则和要求,以确保公司在税务方面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一、税务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范围1. 目的:确保集团公司在税务方面的合规性,减少税务风险,优化纳税筹划,提高税务管理效率。

2. 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税务管理工作。

二、税务管理部门的职责1. 税务筹划:负责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降低企业税负,最大限度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2. 纳税申报:负责编制和提交各项税金的申报表,确保准确无误地履行纳税义务。

3. 稽查合规:负责配合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税务稽查工作,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 税务风险控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评估和控制税务风险,规避潜在的税务纠纷。

三、纳税申报流程1. 审核准备:税务部门收到各子公司所提交的报表后,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税务报表编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规定,编制各项税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3. 税务申报:按照规定时间,将编制好的税务报表通过电子系统提交给税务主管部门,并确保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税务审查:接受税务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稽查,提供相关材料和解答问题,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税务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1. 法律合规: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税务合规制度,加强对税法的研究和培训,确保企业纳税行为的合法性。

2.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税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

3. 税务培训:定期组织税务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和纳税技能,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外部合作: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积极配合税务稽查工作,减少税务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五、税务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1. 内部监督:税务部门定期进行税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督促。

集团内部税务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税务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税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项涉税事项操作,加强内部税务管理,根据国家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属下的所有境内企业,包括地产板块企业与其他板块企业。

第三条集团内部税务管理以确保遵循税收法律法规、塑造诚信纳税形象、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合理降低税收成本为指导原则。

第四条税务管理的工作职责按集团内部组织架构的层级明确划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一)集团总部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内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审核批准或处理集团总部权责范围内的相关涉税事项;统筹组织集团税务风险管理和税收筹划活动;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片区公司(或商业地产集团、康景物业管理集团,下同)的税务管理工作。

(二)片区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内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审核批准或处理片区公司权责范围内的相关涉税事项;统筹组织片区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和税收筹划活动;监督、指导、协调、服务项目公司(或其他板块企业,下同)的税务管理工作。

(三)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内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及片区公司相应制定的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本单位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理,切实加强税务基础管理工作。

集团总部、片区公司及项目公司的具体税务管理职责详见附件一。

第二章涉税事项操作及管理第五条集团各单位和税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纳税,不得有偷税、抗税或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努力塑造企业诚信纳税形象。

第六条项目公司的财政和税务登记,包括财政和税务的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财政和税务登记证的换证与年审,由片区公司财务中心组织、督促属下企业按照法定期限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第七条项目公司每月(季)应依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所涉及税种的应纳税额,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取得完税凭证;片区公司财务中心应对属下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进行复核;集团总部财务中心将对存在重大异常纳税申报的项目公司、片区公司进行内部稽核。

企业集团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企业集团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企业集团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一、概述企业集团是指由全球范围内的多个公司组成的大型企业联合体。

为了规范企业集团的税务登记管理,提升税收管理效能,我国税务部门制定了《企业集团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明确企业集团的纳税主体、税务登记程序、纳税义务及相关管理措施,推动企业集团税收透明度和规范运作。

二、纳税主体的确认根据《企业集团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企业集团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税务登记,并指定一个主要纳税人负责协调企业集团内的各项纳税事务。

主要纳税人应当根据企业集团的规模、组织结构和业务活动,提交相应的法人登记和税务登记材料,并接受税务部门的审查。

三、税务登记程序1. 提交登记申请:由主要纳税人向所在地税务部门提交登记申请,包括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材料审查:税务部门将对主要纳税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企业集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审核联席会议:税务部门将召集企业集团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审核联席会议,对企业集团的税务登记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审核意见。

4. 审批结果通知:税务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向主要纳税人发出税务登记证明,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税务登记系统。

四、纳税义务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纳税主体,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主要纳税人应当及时申报纳税、缴纳税款,并按规定进行税务报告备案。

同时,企业集团应当配合税务部门的税务稽查工作,提供相关的会计、财务、企业治理等信息和资料,协助税务部门进行税收核查和风险评估。

五、相关管理措施1. 数据共享:税务部门将与其他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享企业集团的相关信息,以提高税收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

2. 信息比对:税务部门将通过与主要纳税人所在地税务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实其在不同地区的纳税情况,防止企业集团利用地区间税收差异进行避税行为。

3. 风险评估:税务部门将通过对企业集团的财务数据和纳税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预防税收重大风险。

集团税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集团税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集团税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税务管理行为,保障税收的全面征收,提高税务合规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本集团税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成员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规执行。

第三条集团税务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合规、透明的原则,提高税务合规水平,保障税收的全面征收。

第四条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应加强税务管理团队建设,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税务管理体系。

第二章税务管理组织第五条集团应设立统一的税务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税务管理工作,完成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税务风险预警、税务合规咨询等工作。

第六条税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税收合规,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第七条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团队,配备专业税务人员,定期接受税法法规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税收合规意识。

第八条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应建立税务管理档案,包括税务申报记录、税收减免、税务风险预警等相关资料,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第三章税务筹划第九条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税务筹划,合理规避税务风险,最大限度地节约纳税成本。

第十条税务筹划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税收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税收。

第十一条集团应建立完善的税务筹划流程,包括税务风险评估、方案设计、实施方案等环节,并对税务筹划结果进行评估和监控。

第十二条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合理调整税务筹划方案。

第四章税务申报第十三条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税务申报,不得抄报或漏报税收。

第十四条税务申报工作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确保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集团应建立税务申报的内部审核机制,对税务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应加强税务申报材料的管理,确保税务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建立健全税务申报档案。

集团税务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税务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税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操作流程,降低税务风险,确保集团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

第三条集团税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合法经营;(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三)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四)注重税务筹划,优化税务结构;(五)加强税务风险防范,确保集团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管理集团税务工作。

税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研究税收政策,提供税收咨询服务;(二)制定税务管理策略和筹划方案;(三)组织实施税务申报、核算、审计等工作;(四)监督、检查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管理工作;(五)协调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处理税务争议;(六)定期开展税务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税务意识。

第五条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应设立专职税务管理岗位,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集团税务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税务申报、核算、审计等工作;(三)建立健全税务内部控制机制;(四)定期向税务管理部门报告税务工作情况;(五)配合税务管理部门开展税务筹划和风险防范。

第三章税务申报与核算第六条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应按照税收法规和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办理税务申报、核算等事项。

第七条税务申报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集团的经营状况和税务情况。

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第八条集团税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申报、核算情况进行审查和汇总,确保集团整体税务情况的准确性。

第四章税务筹划与风险防范第九条集团税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集团实际情况,制定税务筹划方案,优化集团税务结构。

第十条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应积极参与税务筹划,根据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的部署,落实税务筹划措施。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税法的不断变化,为保障集团公司的税务合规性和优化税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以规范集团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在税务履约方面达到最佳状态。

二、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1. 税务管理部门的设置集团公司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税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税务管理部门的职责(1)制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2)监督公司各部门遵守税法、税务政策和相关法规,保证纳税义务的履行;(3)开展税收规划和税务咨询工作,提供税务政策解读和应对方案;(4)组织纳税申报、缴纳和申请退税等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5)处理税务纠纷和参与税务稽查的协调与沟通;(6)与税务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完成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7)公司职工税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三、纳税申报与缴纳1.税务登记(1)各分支机构在设立或变更后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2)税务登记证书必须妥善保管,如遗失或损毁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发。

2. 纳税申报集团公司应按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款。

各分支机构负责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由集团公司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核实。

3. 税款缴纳各分支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间将应缴税款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及时予以确认,确保缴税流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税收优惠申请和管理1. 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税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各分支机构传达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申报要求,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与指导。

2. 税收优惠申请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政策要求,及时申请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申请过程中,需提供真实、完整且准确的相关资料。

3. 税收优惠管理各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税收优惠合规管理制度,确保优惠政策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分支机构申请的税收优惠进行监督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税务风险防控1. 税务合规自查定期对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开展税务合规自查工作,发现风险隐患及时纠正,并提供改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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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兖矿集团财发〔2012〕7号兖 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关于印发《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专业公司,各能化公司,各矿处,集团公司各部室、各直属机构:为加强税务管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体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1-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纳税管理水平,规范涉税业务的研究、核算、申报、监控、筹划、评估、预测、报告等全过程,健全税务管理组织体系,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确保各单位在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中依法、合理纳税,根据国家税收相关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务管理,是指集团公司为规范各单位涉税行为,优化税务管理业务流程,有效防范、控制和降低各单位纳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损失,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管理综合效益,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集团公司实施税务管理的目标1. 建立事前纳税预测、评价机制,将税务管理融入集团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2.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 正确计算、申报、缴纳税款。

4. 完善税务资料的传递、审核程序,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防范税务管理风险。

5. 合理、合法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科学进行税务筹划。

第四条集团公司实施税务管理的原则-2-1. 合法性。

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税务管理工作。

2. 效益性。

各单位应妥善规划纳税方案,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纳税风险和损失。

3. 配比性。

各单位应遵循配比原则,对发生的合理成本费用在配比期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4. 筹划性。

各单位应注重税收筹划,通过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研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切实降低单位的纳税负担,提高税务管理效益。

5. 前瞻性。

各单位应将税务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全涉税业务的事前预测、评价机制,加强税务管理的事前筹划、控制。

6. 统一性。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子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等税务鉴证业务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选聘中介机构。

第五条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规范凭证传递时间和程序,及时、正确纳税,强化税务管理流程控制,完善内部关联交易税务管理,合理进行税务筹划,构建税务管理信息化,纳税风险评估和自查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纳税实行统算和单算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统算单位的税务管理实行由“各单位分别计算,母公司汇总缴纳”的方式;单算单位的税务管理实行“单独计算,单独申报,-3-单独缴纳”的方式。

第七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法规、主管税务机关的征管要求、《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办法规定,制定适合集团公司的税务会计核算办法。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健全税务管理业务流程和制度体系,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税务管理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参与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并跟踪定价原则的执行情况;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开展纳税风险管理和纳税风险评估工作;参与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纳税影响分析,对集团公司组织结构规划、产品和市场战略规划、竞争和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进行纳税分析、评价;负责建立、完善税务管理信息和沟通机制,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税务管理工作,向其他部门以及所属各单位、子公司提供税务咨询;负责组织实施税务培训,为集团公司培养税务管理人才;负责统一选聘税务鉴证中介机构。

第十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部、法律事务部、机电-4-部、技术中心、投资部、环保处、物资供应中心等负责相关业务的办理和涉税资料的获取、传递,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及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审批、指导和管理,加强与财务部门的协作和信息沟通。

第十一条专业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专业公司本部的税务管理,并负责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建立健全税务管理组织体系,正确办理涉税业务,合法进行税务筹划,定期进行纳税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是税务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税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实施本单位税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税务登记第十三条本章所称税务登记,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改制、重组、合并、分立、新设、变更、注销、外埠经营、扣缴义务人等业务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实施改制、重组、合并、分立、新设、撤销等业务之前,要履行事前税务预测、评价程序,评估相关业务的税务风险,分析税负及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设立税务登记。

各单位在发生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等需要设立新公司时,财务部门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5-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变更税务登记。

各单位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住所和经营地点、生产经营方式或生产经营期限、注册资金等情况变更时,财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注销税务登记。

各单位在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改制、重组等情况,需要终止纳税义务时,财务部门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结清税款,提供注销税务登记相关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八条外埠经营税务登记。

各单位发生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财务部门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及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第十九条扣缴义务人登记。

各单位在发生代扣代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情况时,财务部门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二十条税务登记备案。

各单位发生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等情况时,所在专业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汇总登记,并于税务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进行备案登记。

-6-第四章采购与付款第二十一条采购与付款是指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为获取收入而发生的直接或间接支出。

本章主要规范采购商品支付货款行为,接受劳务支付价款行为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在预算管理范围内编制物资需求计划。

在物资需求计划中,须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参数,工程项目或使用地点、用途、使用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物资供应部门根据物资需求计划,提请仓储管理部门平衡库存后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审核。

物资采购计划对物资分类注明:资源综合利用所需原料、研发项目所需物资、普通物资(正常生产用一般物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等。

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报送财务部门。

第二十四条物资供应部门根据物资采购计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进行合同招标或比价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符合税收优惠目录规定的物资。

1. 物资供应部门审核供应商的资格、物资运输方式等。

审核符合税收优惠目录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是否在合同中清晰明确。

缴纳增值税的单位,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

2. 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合同款式,登记合同台账;月底将合-7-同明细表报财务部门,对于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单独标明。

3. 财务部门审核供应商开具发票的类型、开具时间和付款方式等。

第二十五条物资供应部门按照合同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凡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需在验收单清晰标明或用专门报告说明。

第二十六条加强发票管理,认真审核发票。

1. 物资供应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到货发票进行初审,审核发票金额、名称、规格型号、开具发票单位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审核通过的发票及时转财务部门。

审核未通过的要求供货方更换发票。

2. 财务部门按照“先审核、后签字”的流程,根据本办法《发票管理》规范审核发票类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填写是否规范,金额、开具发票单位等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等。

凡审核通过的发票,要及时办理签字手续。

凡审核不通过的转物资供应部门更换发票。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发票,审查业务是否符合采购计划和购货合同;审查验收单是否与购货合同相符,验收单签字是否齐全,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是否已经注明并与合同规定-8-相符。

对审核一致的办理财务入账手续,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照规定认证、抵扣。

月底,财务部门对没有收到购货发票的验收入库物资暂估入账。

财务部门根据合同管理部门报送的合同签订明细表,正确计提印花税。

第五章销售与收款第二十八条销售与收款是指销售商品、材料、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和提供劳务等以及收款的行为。

本章主要规范销售商品收取款项行为,其他销售或提供劳务收取款项行为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九条明确销售涉税业务管理流程。

1. 财务部门准确归集收入,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不论发票是否开具,必须当月确认收入,不得提前或延缓确认收入。

2. 销售部门登记合同台账,月底将合同签订明细表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统计合同或协议金额,与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后,正确计提印花税。

第三十条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正确合理确认损失。

1. 销售部门定期与客户对账、分析应收款项,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客户,分析拖欠原因;对正常程序无法收取的,转法律事务部门依法清收解决。

销售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及时将对账、诉讼等资料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到税务机-9-关办理备案或审批事项。

2. 财务部门根据会计政策,合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正确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六章成本费用第三十一条成本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它耗费。

费用是指生产、销售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三十二条按照《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合理划分成本费用与资本性支出、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正确归集、分配和结转材料、职工薪酬、燃料和动力等成本项目。

第三十三条规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涉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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