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附件疫苗免疫程序

注:1. 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 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接种方法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种类及接种程序 年(月)龄接种疫苗 出生时乙肝疫苗(第1剂次)卡介苗 1月龄乙肝疫苗(第2剂次) 2月龄脊灰疫苗(第1剂次) 3月龄脊灰疫苗(第2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1剂次)4月龄脊灰疫苗(第3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2剂次)5月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3剂次)6月龄乙肝疫苗(第3剂次)流脑疫苗A群(第1剂次) 8月龄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次) 1-1.5岁甲肝减毒活疫苗流脑疫苗A群(第2剂次) 1.5-2岁麻腮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4剂次) 2岁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次) 3岁流脑疫苗A+C群(第1剂次) 4岁脊灰疫苗(第4剂次) 6岁白破疫苗流脑疫苗A+C群(第2剂次) 注:按照河南省统一安排,甲肝疫苗力争到2010年实施免费接种。

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考图例)

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乙脑灭活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8月龄接种2剂次,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 9. 接种1剂次,儿童18月龄接种。甲肝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各接种1剂次。 10.出血热疫苗出血热疫苗 接种3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11.炭疽疫苗接种1剂次,在发生炭疽疫情时接种,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和病人不能接种。 12.钩体疫苗钩体疫苗接种2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疫苗免疫程序见附表。 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 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 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 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无细胞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无细胞供应不足阶段,按照第4剂次至第1剂次的顺序,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百白破疫苗。 5. 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腮风疫苗(麻疹(Measles)、(Mumps)、(Rubella))

2020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20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希望能帮助到您!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篇一 20xx 年我乡的免疫规划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以“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免疫规划工作,努力提规划疫苗全程接种 率,进一步推行免疫规划定点接种,保证以村为单位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防止免疫规划疫苗相应传染病的发生,根据我乡的工作实际,特拟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组织管理一是明确专人和职责,严格以制度管理人管事。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且作为村医及相关责任人员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二、加大免疫规划宣传力度和定点接种门诊规范建设 1、加大宣传力度卫生院在所在地书写至少两幅永久性标语,每村至少书写一幅永久性标语。 每季度用标语、墙报、入户就诊、发放宣传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接种的好处及意义,特别是利用4 月25 日计划免疫进行大量的宣传,以提高我乡群众对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2、规范接种门诊建设 我院于20xx 年6 月30 日前,完成我院接种门诊规范建设,到达省级黄牌警告内容接种门诊建设要求。进一步推广村级接种门诊规范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我乡实际,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村医例会和全年两次专题培训会。利用每月的村医例会和全年两次培训

会,重点对疫苗接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接种副反应监测、安全注射等知识进行有力的培训,提高村医的预防接种水平,以提高有效接种率。 四、具体业务工作我乡安排每月一次冷链运转,全年12 次冷链运转。分设接种点为:晓景卫生院、侯家村卫生室、暗塘村卫生室、苦竹村卫生室、高寨村卫生室和吴家村卫生室等6 个接种点。主要以定点接种为主、上门接种和巡回接种为辅的多种接种模式。 1、认真做好我乡各村儿童出生摸底统计工作,提高儿童建卡率,使建卡率达98%以上; 及时、规范录入目标儿童相关信息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 2、严格管理好冷链设备、疫苗和器材,对每次冷链运转做好记录,尤其对冰箱、冰柜的使用情况每天做好详细的温度记录,并随时清理好疫苗,做好疫苗的购进记录,以保证疫苗效价和疫苗的供应,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乙肝首针及时接种:住院分娩的达95%以上,非住院分娩的达75% 以上。 4、认真做好“十一苗”接种工作,保证以村为单位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率以上,并做好全乡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补种工作。 5、积极探索经验,推行定点接种工作,保障有效接种率。 6、加强流动儿童管理,使每位流动儿童得到应有的免疫。 7、开展二类疫苗(有偿疫苗)的接种工作。 五、加强对村级免疫规划工作的督导 1、每一轮冷链运转前由各村卫生室对目标儿童进行摸底,由卫生院防保办统一对疫苗进行配发,并到各村接种点进行免疫规划工作完成情况进 行督导,督导村卫生室做好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并指导村卫生室做好免疫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2016年11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

浙卫发〔2008〕9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卫发〔2008〕9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将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指导各地规范和科学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按照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卫疾控发〔2007〕30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指导全省各地规范和科学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卫疾控发〔2007〕30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原则实施。 二、内容 (一)在全省现行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全细胞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A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9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将甲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全细胞百白破疫苗和A+C群流脑疫苗替代A 群流脑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15种传染病。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相关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2020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范本

2020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范本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参照上级2020年考核目标责任书的分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以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动员全社会参与是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的主要措施,为认真做好我区2020年免疫规划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对2020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主动搜集免疫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要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 2.加大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2020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在我乡范围内继续实施,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麻腮、白破、乙脑、流脑无细胞百白破等疫苗。 3.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即: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建证(卡)确保儿童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卡介苗、乙肝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0%以上;糖丸达、麻风腮、百白破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5%以上,各类疫苗达90%以上。 4.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 5.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运转。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每天上午、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温度,损坏了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的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6.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的有效手段,我区计划免疫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安排好未种儿童的补证、补种工作。 7.加大力度,按质按量认真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

202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附件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 1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20年版) 2. 两剂次麻腮风疫苗免疫程序从2020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 3. 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4. 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 2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第一部分一般原则 一、接种年龄 (一)起始接种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 3 -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二、接种部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具体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 三、同时接种原则 (一)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二)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三)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如选择不同时接种,应优先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四、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 4 -

2018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2018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2017年在社区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对上级安排下来的工作认真完成的原则,特制定2018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宣传,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开展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和7.28肝炎宣传,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时主动给儿童接种。 二、加强责任心,严格做好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告知询问接种前的禁忌症,避免错种、漏针,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即:使用疾控中心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周内内应及时建证(卡)确保儿童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要求卡介苗、乙肝、麻风腮、麻风、百白破等各类疫苗接种率达98%以上。 四、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运转,做到苗账相符。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每天上午、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温度,损坏了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的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五、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儿童入托、

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的有效手段,我中心计划免疫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安排好未种儿童的补证、补种工作。 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按时参加防疫部门的业务培训和例会。 七、加强计划免疫工作人的责任心,责任到人不吃大锅饭,加强乡村医生思想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免疫规划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保持人员稳定,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于技术培训,提高免疫预防规划接种服务水平。 八、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完成临时性工作,保证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年终总结及不断深入农村了解疫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解决办法。努力把计免的各项工作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怀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7日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3002-57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完整 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完整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 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90号)、《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免疫规划工作黄牌警告制度的通知》(黔卫发〔20xx〕72号)、《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免疫规划规范管理活动的通知》(黔卫发〔20xx〕30号)和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20xx〕2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市、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一、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及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全年安排12次接种,每月1日为关坪片接种日。2日为金竹片接日;3日为威箐片接种

日;4日为乐民片接种日;各接种点疫苗由防保组人用冷藏箱当日运送到接种点。村医必须做好每次冷链运转《常规免疫完成情况记录表》,以便进行通知接种。 2、乙肝项目的管理:做好乙肝查漏补种工作,保证补种率≥95%以上;要求各村加强孕产妇摸底,掌握在家出生的新生儿动向,24小时内及时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保证在项目结束后在家分娩的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同时,结合新农合政策,动员孕妇住院分娩,提高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率达95%以上。 3、冷链管理:做好冰相、冰柜、冷藏包的维护,建立冷藏包领发登记。 4、卡证管理: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5%,(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1月内;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95%,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组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站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

08年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打印稿)

2008年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一、原则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内容 ?(一)在现行全省范围内实施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等6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布置,逐步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全细胞百白破疫苗,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构架 ?将国家统一实施免疫规划所预防疾病的种类,由目前的7种增加到15种 –目前全国统一实施的免疫规划所针对疾病:7种 ?结核、脊灰、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乙肝 –增加的疾病:8 种 ?通过儿童常规免疫预防的病种:5 种 –流脑、乙脑、风疹、腮腺炎、甲肝 ?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接种预防的疾病:3 种 –流行性出血热、炭疽、钩端螺旋体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第一类疫苗) ?儿童常规接种的疫苗包括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简称乙肝疫苗,HepB)、皮内注射用卡介苗(简称卡介苗,BCG)、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简称脊灰疫苗,O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简称白破疫苗,DT)、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简称麻腮风疫苗,MMR)、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简称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简称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简称A群流脑疫苗,Men A)和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简称A+C群流脑疫苗, Men AC)。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简称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炭疽和钩体疫情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疫苗(简称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疫苗(简称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消除麻疹,控制乙肝 ?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工作指标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度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

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

乡镇卫生院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乡镇卫生院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消灭针对传染病,是造福子孙,利国利民的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了认证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和流通预防接种条例》,做好免疫规划工作,特计划如下: 1、认证做个好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主动收集免疫工作薄弱区域 和外来流动儿童,要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的持续高水平。在安全注射的基础上确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乙肝等五种疫苗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乙脑、流脑接种率达到90%以上。对加强免疫中的塘湾、麻腮风、百白破、甲肝和白破疫苗的接种,要保证接种率达90%以上。 2、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在我区范围内继续实施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白破、乙脑、流脑,麻腮风、等疫苗。 3、规范计划免疫建证(簿)工作 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建证(卡),确保儿童的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完整。 4、完成我区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 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是为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

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2012年内的预防接种门诊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 5、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远转 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远转情况,每天上、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的温度,损坏的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6、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性的有效手段。我院计划免疫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的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安排好未接儿童的补正、补种工作。 7、启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到2012年底80%以上的完成儿童复方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行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儿童出生1个月内、在我科室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录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并上传至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全国统一。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建设。 8、开展免疫规划宣传工作 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确保儿童健康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确保儿童健康 发表时间:2012-10-29T10:57:10.357Z 来源:《医药前沿》2012年第21期供稿作者:臧新征1 刘宏权2 [导读] 夯实责任,加强网络建设。落实防疫机构人员责任、规范冷链设备运转是抓好计划免疫工作的重点。 臧新征1 刘宏权2 (1吉林省化市大石头镇中心卫生院 133702;2敦化3305工厂职工医院 133700) 【关键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确保儿童健康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2)21-0082-02 当前,面对公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如何加强和改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仅是摆在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面前的严峻课题,也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这是因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成效如何,不仅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乎社会稳定和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更是体现了党和政府为民服务、为民办事能力强弱和水平高低,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是国家为保障儿童身体健康,投入巨资预防传染病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确保儿童健康成长,是所有家长、所有家庭最关注的问题。在卫生水平较低的时代,儿童相关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居高不下充分印证了这一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的神圣工作,各级政府理应将其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健康的福祉惠及更为广泛的公众。把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福及后代子孙的甘露工程办实、办好,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通过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免疫接种,可以达到预防和控制相应疾病、防止疾病暴发流行的目的,是确保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计划免疫工作,市卫生局分管领导经常带领业务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学校农户,实地了解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听取市疾控中心工作汇报,针对问题,及时解决。坚持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市疾控中心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有效促进了全市计划免疫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我市已建立健全计划免疫网络体系建设,形成了以市疾控中心为中心,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骨干,以村卫生室为接种点的计划免疫网络。全市24个乡镇级预防接种门诊配备普通冰箱38台,低温冰柜29台,村级预防接种点配备普通冰箱380台,冷藏包380个,冷链系统覆盖全市辖区,无免疫接种盲点。冷链运转为月运转,进一步提高了疫苗接种质量,提高了免疫接种率,全市计划免疫常规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8%以上。但是,在实际工作和调查中发现,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制约计划免疫工作深入开展的深层次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计划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充分,主动配合意识相对较差。二是预防保健队伍有待加强。人员短缺工资待遇较低,缺乏经常性培训,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乡、村两级的计划免疫资料管理有待加强,卡证表册填写不够规范。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强化管理,加以解决;必须高度重视,夯实措施,抓好落实,要以对儿童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认真严谨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保证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人认为采用“强化宣传、健全网络、确保投入、搞好培训、由点及面、加强督查”的工作思路,可以直接和间接地克服和解决上述问题。 1、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板报、标语、讲座、散发宣传册等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途径和方法,广泛、深入、持之以恒地向群众进行宣传,计划免疫是为民利民的好事。但好事也需要让老百姓知道好在何处?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其主动配合,才能确保接种率的大幅度提升。 2、夯实责任,加强网络建设。落实防疫机构人员责任、规范冷链设备运转是抓好计划免疫工作的重点。制定完善市、乡(镇)、村三级防疫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夯实任务。 3、加大投入,完善保障体系。一是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将卫生防疫部门由差额拨款转变为全额拨款,确保卫生防疫人员的工资待遇有保障、有提高,增强其工作热情和积极主动性。二是将卫生防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冷链运转和其他防疫经费有可靠来源。三是应向上级争取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村级防疫员的待遇。村医在我市计划免疫工作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村医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广泛,关系最为密切,发挥村医在定点接种工作中的作用有利于现阶段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充分考虑村医的职责和报酬,调动村医的积极性。按每年500元的标准,给承担计划免疫任务的村防疫员落实工资报酬。做到严格考核,按绩兑付。 4、搞好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队伍素质决定着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水平。提高防疫人员的工作能力,关键是抓好培训。一要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使所有防疫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对儿童健康负责的态度,谨慎的态度和医者父母心的极大爱心对待计划免疫工作。对从事计划免疫工作的防疫医生要严格挑选,对不称职的防疫医生要坚决予以撤换。二要抓好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重点抓好骨干人员培训和村级防疫员培训,使其熟悉部颁《计划免疫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接种方法、部位、途径、剂量以及一般反应的应急处理方法。三要加强资料管理培训,做到各种表册卡证准确一致,整理规范,保管妥善。 5、搞好试点,逐步普及推广。为进一步探索提高计划免疫工作途径,积累工作经验,加大督办力度,加快规范化接种门诊的建设速度,完善人员、疫苗、器材和资料的管理,开展规范化计划免疫工作。 6、加强督查,实行责任追究。一是继续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评管理,对发生计划免疫重大责任事故或计划免疫工作出现严重滑坡的,实行一票否决,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外,乡镇和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要追究领导责任。二是将市、乡(镇)、村等不同层次责任主体在计划免疫工作中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事项及责任要求具体化、明确化,推进计划免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三是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和密度,定期督查各乡镇、村计划免疫接种点的冷链设备运行状态,疫苗保管是否妥善,表册卡证填写是否合乎逻辑,是否规范一致。大面积走访群众了解接种情况,将督查的范围延伸到所有家庭,确保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覆盖全市,不留盲点,切实提高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普及率,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

2017年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2017年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预 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重要措施。那么2017年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应该如何制定呢?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计划,供大家阅读! 20XX年在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和院办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单位业务指 导下,在免疫规划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免疫规划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相应的可免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很好地保护了全乡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为保证我乡免疫规划工作不滑坡,解决我乡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根据20XX年##县计免交叉检查、市免疫规划督导检查、区黄牌 机制检查情况,制定20XX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一)继续加强我乡计划免疫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工作成绩,加强AFP监测,保持无脊灰状态,加大流动儿童管理的力度,提高流动儿童的接种率。 (二)认真贯彻执行卫疾控[20XX]305号文件,做好扩大免疫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的 各项工作,保证基础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扩大免疫接种率90%以上,强化安全注射、规范疫苗管理及使用制度。 (三)加强免疫规划培训、宣传工作,提高免疫规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全民预防接种意识。每年有两次以上免疫规划专题培训。 (四)每月对辖区的计划免疫工作进行一次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免疫规划工 作滑坡。 (五)推进信息化管理:免疫规划科至少配备1台计算机,至少有一人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保证电子报表通畅,每次接种完后及时做好上传下载工作。 (六)继续落实村医报酬:村医报酬落实率达到100%,每月不低于300元。

2011年得荣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2011年得荣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为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任务,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2011年工作指标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为单位适龄达到90%以上; 2、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组织开展适龄麻疹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接种,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3、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以县为单位,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5/10万以下。 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报告率(48小时内)达到100%,调查率(48小时内)达到85%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范围 1、常规接种覆盖全县12个乡镇。 2、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3、实施消除麻疹行动,麻疹疫苗群体性接种活动按全州麻疹发病率情况确定。全县范围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活动,对既往麻疹疫苗漏种儿童接种麻疹类疫苗,对所有疑似麻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诊断。 (二)项目内容 1、常规接种 (1)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 (2)麻疹类疫苗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 2、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在全县范围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对象为0-3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2剂次间隔不得少于28天)。根据麻疹发病和预测情况确定麻疹强化免疫目标地区、群体性接种对象,每名对象接种1剂次。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发现的麻疹疫苗漏种儿童补种1剂次麻疹类疫苗。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按照《关于四川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2020年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免疫规划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的一项工作,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等,以达到控制消除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目的,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1、认真在做好常规免疫接种工作 按照《预防接种服务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主动收集免疫规划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要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标。 2、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在我镇范围内继续实施乙肝、卡介苗、三价灭活脊灰、二价脊灰、百白破、白破、麻风、麻腮风、甲肝等疫苗。 3规范免疫规划建卡建证工作 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使用上级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完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即: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建证(卡)确保儿童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卡介苗、乙肝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0%以上;脊灰、麻风腮、百白破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5%以上,各类疫苗达90%以上。 4、完成我镇规范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规范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是为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确保2020年内规范数字化门诊投入使用。 5、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运转 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每天上、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的温度,损坏的冷链设备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冷链设备应及时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6、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是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性的有效手段。卫生院防保组积极配合好辖区内学校的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对学校的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做技术指导,安排好未种儿童的补证、补种等后续工作。 7、开展免疫规划宣传工作 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际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8、完善相关资料的整理 及时完成免疫规划相关报表的报送,并把资料整理归档。 9、加强接种人员素质开展培训工作 加强免疫规划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调整和充实免

2017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2017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疫苗种类接种年(月)龄 名称缩写出生 时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8 月 9 月 18 月 2 岁 3 岁 4 岁 5 岁 6 岁 乙肝疫苗Hep B 1 2 3 卡介苗BCG 1 脊灰灭活疫苗IPV 1 脊灰减毒活疫 苗 OPV 1 2 3 百白破疫苗DTa P 1 2 3 4

白破疫苗DT 1 麻风疫苗MR 1 麻腮风疫苗MM R 1 乙脑减毒活疫苗 或乙脑灭活疫苗1JE-L 1 2 JE-I 1、 2 3 4 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 V-A 1 2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 V-A 1 2

发布日期:2017-02-13 15:23:12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C 甲肝减毒活疫苗 或甲肝灭活疫苗2 Hep A-L 1 Hep A-I 1 2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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