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附件1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委托人(投资者):首先感谢您(或贵公司)基于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或“管理人”)的信任,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并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
为了维护您(或贵公司)自身的利益,XX证券特别提示您(或贵公司)在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仔细阅读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以及风险揭示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后独立做出是否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定。
您(或贵公司)在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管理人是否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监会函[2002] 169号),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之规定,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自动变更为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管理人由此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资产托管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
在委托资产的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
尽管管理人恪尽职守,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 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处理投资管理事宜,但并不承诺委托资产的运作没有风险。
委托资产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委托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委托资产产生潜在风险。
引起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有:(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以上各种情形都将直接影响委托资产的收益。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上市公司的盈利发生变化。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民间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以下主要风险揭示内容请本公司客户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行业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理性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一、政策风险
民间借贷信息中介所属行业是基于当前的国家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因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相关服务的正常提供。
二、信用风险
民间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对融资项目本金和收益提供任何保证或承诺。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可能不利于客户实现项目的预期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
三、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变动、资产价值波动等不确定的未来市场变化,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可能不利于本公司客户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
四、信息风险
借款人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其本人负责,如基于相关材料内容产生不符合真实情况的判断,并影响客户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一切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五、不可抗力风险
发生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发生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无法控制的事件,本公司客户可能遭受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相关风险揭示。
年月日。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中基协风险揭示书

中基协风险揭示书1. 引言中基协风险揭示书是中国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一份文件,旨在揭示基金投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该揭示书是基金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重要合同文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对基金产品的全面了解和风险评估的依据。
2. 背景中国基金业协会是中国基金行业的自律组织,负责监管和指导基金公司的运作。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中基协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其中包括风险揭示要求。
风险揭示书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了解和评估基金产品风险的重要依据。
3. 风险揭示内容风险揭示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投资所面临的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
基金投资的价值会受到市场行情的影响,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商品市场等。
市场风险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市场流动性不足、政策变化等。
投资者需要认识到市场风险的存在,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3.2 基金经理风险基金经理风险是指基金经理的能力和决策带来的风险。
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经验和决策水平直接影响基金的业绩。
基金经理可能会因为个人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而导致投资策略出现失误,进而影响基金的回报。
投资者需要了解基金经理的背景和投资风格,以便更好地评估基金经理风险。
3.3 基金运作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是指基金公司内部管理和运作风险带来的风险。
基金公司的内部管理、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例如,基金公司可能会由于内部管理不善、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基金的运作风险增加。
投资者需要关注基金公司的内部管理情况,选择具备良好运作风险控制能力的基金公司。
3.4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基金投资过程中的操作失误或技术故障带来的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包括交易结算、资金划转、风控操作等环节都存在操作风险。
例如,交易失误、系统故障、网络中断等都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的操作风险增加。
投资者需要了解基金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措施,以便评估基金产品的操作风险水平。
风险揭示书模板

风险揭示书模板[风险揭示书模板]尊敬的客户,欢迎使用我们的服务!在您开始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揭示书。
本揭示书旨在向您详细说明与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潜在风险。
请注意,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将被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
1. 市场风险: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可能会受到市场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波动、价格变动、利率变动、政策变化等。
这些因素和条件可能对您的投资决策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 交易风险:在进行交易时,存在一定的风险。
交易可能受到市场流动性、执行速度、技术故障、信息传输错误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交易执行失败、延迟或被取消。
您应该对于交易风险有充分的认知,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和行动。
3. 技术风险:我们努力保障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技术故障和网络延迟等问题仍然可能发生。
这可能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建议您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您的账户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4. 法律风险: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可能导致您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将致力于遵守适用法律,并与合规机构合作确保服务的合法性。
5. 个人风险: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应自行承担个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损失、资金风险、信息泄露等。
我们建议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之前评估和管理您的个人风险,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请注意,本风险揭示书仅供参考,并不能详尽列出所有潜在风险。
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之前,请您仔细考虑您个人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经验,并在有需要时咨询专业机构或个人。
如果您对本风险揭示书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
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公司名称】。
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三篇
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交易方”):乙方(以下简称“中介方”):鉴于交易方拟进行期货交易,为确保交易安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风险提示1.1 期货交易具有高风险,可能产生严重的资金损失。
甲方在签订本合应充分了解并认识期货交易的风险。
1.2 甲方应确保其交易决策基于独立、客观、全面的信息,并对期货市场的变动有充分的了解。
1.3 乙方应向甲方合法、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不得误导甲方。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2.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期货交易。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关的交易信息和资料。
(3)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甲方应对自己的交易决策承担全部责任。
2.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并调整甲方交易策略。
(2)乙方应向甲方合法、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并对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执行交易,并保证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乙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得知的甲方隐私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三条风险防范及纠纷解决3.1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甲方交易的安全。
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4.3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甲方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隐私和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其他约定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合同篇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服务方”):鉴于委托方拟委托服务方期货交易相关的服务,为确保双方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睿策多策略量化2期A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
一、了解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睿策多策略量化2期A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本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特定的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1、本计划采取的投资策略可能存在使计划收益不能达到投资目标或者本金损失的风险。
2、严格遵守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导致的投资机会的减少。
在投资管理过程中,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这将导致投资机会的减少。
3、当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触及或低于止损线时,由于股票的停牌、涨跌停板限制或股票价格波动异常等因素而导致无法按预先设定的止损线完成止损线或者平仓操作,可能导致投资者承受较大的损失。
4、本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资产委托人仅能在开放日退出或合同终止后财产分配的方式获得投资收益。
(二)投资于目标信托计划带来的特定风险(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证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将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信托收益。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了提醒您在选择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明确了解所涉及的风险和限制,我们将在本文档中全面揭示相关事项。
在选择并委托我们作为您的证券投资顾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揭示书,并确保完全理解以下内容:一、证券市场风险揭示(一)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涉及各种金融工具和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
由于市场因素,例如供求关系、政策调整、经济变动等,证券价格可能会有波动,投资者可能因此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过去的业绩与未来的投资回报并无必然联系,投资者需理解市场风险,承担自身的投资决策所引发的风险。
(二)市场资讯的不确定性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市场资讯不断涌现,这包括公司财务报告、政策法规、宏观经济数据等信息。
尽管我们将尽力提供全面准确的市场资讯,但无法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因此,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慎重考虑,并自行评估相关信息的可信度。
二、投资风险揭示(一)投资策略风险针对不同的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我们可能提供不同的投资策略,包括价值投资、成长投资、指数投资等。
这些策略均包含风险因素,并不能保证投资收益。
在选择投资策略时,您应审慎评估自身投资目标,充分认知策略的潜在风险,并做出理性决策。
(二)市场流动性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指的是某些证券或金融产品在市场上的交易量较小,买卖挂单不易成交的情况。
当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您可能无法及时买卖所持有的证券,从而导致无法预期的损失。
(三)信用风险在涉及债券等金融产品投资时,存在发行人 or 担保方无法按时兑付本息的风险。
尽管我们会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但无法完全排除投资损失的可能性。
投资者应当了解债券信用风险,并在投资前请仔细核对发行人资质和信用评级等信息。
三、委托交易风险揭示(一)委托交易的风险作为您的证券投资顾问,我们将以您的授权进行交易委托。
然而,委托交易涉及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波动、交易执行延迟等风险。
中基协风险揭示书
中基协风险揭示书【实用版】目录1.中基协风险揭示书的含义与作用2.中基协风险揭示书的主要内容3.对投资者的影响与启示正文中基协,即中国基金业协会,是我国基金行业的自律组织,负责基金业的监管、协调、服务等工作。
中基协风险揭示书,是协会针对基金投资中的一些潜在风险,向投资者进行提示和警示的书面文件。
一、中基协风险揭示书的含义与作用中基协风险揭示书,旨在向投资者揭示基金投资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并审慎判断。
通过这份揭示书,协会可以有效地履行其监管职责,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中基协风险揭示书的主要内容中基协风险揭示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市场风险:揭示股票、债券等市场波动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2.管理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投资策略、操作失误等可能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揭示基金赎回或交易的不便可能带来的风险。
4.费用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交易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以及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5.税收风险:揭示投资收益可能面临的税收问题。
6.其他风险:揭示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收益的风险因素。
三、对投资者的影响与启示中基协风险揭示书对投资者而言,是一份重要的参考资料。
投资者在阅读揭示书后,可以全面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从而做出更为理性和审慎的投资决策。
同时,揭示书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些投资启示:1.认识到投资风险的存在,提高风险意识。
2.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3.定期关注基金的运作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4.学习基金知识,提高投资技能,避免盲目投资。
综上所述,中基协风险揭示书对于投资者了解基金投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理性进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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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精彩理财可转债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了解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必须了解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本集合计划是否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二、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投资者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本计划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的资产价格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计划资产产生潜在风险,甚至可能因该等风险导致投资者本金受损。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其中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能低于固定收益产品的30%,可以在控制和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组合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目标,属于中等风险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与托管人均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尽量降低本计划风险发生的概率。
但这些制度和方法不能完全防止风险出现的可能,管理人和托管人不保证本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三、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将导致集合计划投资收益水平变化,产生潜在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
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集合计划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
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状况发生变化。
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与其相关的证券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从而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收益下降。
5、权证投资风险。
权证价格受市场投机、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存续期限、无风险利率等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不易把握,而且权证是一种杠杆交易工具,波动性远大于股票,其价值在到期时可能为零。
6、新股申购风险。
新股申购风险是指获配新股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至申购价以下的风险。
如果参与的是网下申购,由于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间股票价格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股价的不确定性更大,增加股价下跌到申购价以下的风险。
7、购买力风险。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收益下降。
8、基金业绩风险。
证券市场的波动较大,在时机和选股方面,即使一个优秀的基金经理,也会出现失误,使得基金业绩受损,集合计划的收益率也受到影响。
9、股票投资风险。
股票投资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指市场整体下跌带来的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指个股自身存在的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主要受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影响,如果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投资收益下降。
虽然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股票投资的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避免。
(二)管理风险在集合计划管理运作过程中,集合计划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和管理技术、管理手段,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分析能力,以及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的判断能力等,都会较大程度影响本集合计划资产的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由于投资选择偏好和市场的变化,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发生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不足、资产变现困难,对净值产生不利影响,使集合计划资产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
1、交易品种的信用风险。
投资于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2、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将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面临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管理人将严格控制所投资证券的信用等级,并选择商业信誉好的交易对手,以降低信用风险。
(五)再投资风险委托人将从本计划中获得的分红转换成本计划份额进行再次投资的情况下,因以上所述风险的发生,而导致委托人再投资资产出现亏损的风险。
(六)使用电子签名合同的风险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所以在本计划的交易过程当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数据传输等原因,数据传输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传输数据可能出现错误;2、委托人账号及密码信息泄露或客户身份可能被仿冒;3、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网络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电子合同的上传和下载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4、委托人的网络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可能会受到非法攻击或病毒感染,导致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无法传输或传输失败。
(七)特定风险本计划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以下风险:1、可转债投资风险:本集合计划涉及可转债投资,可转债投资可能面临投资组合流动性风险、基础股票价格波动性风险和可转债转股风险。
可转债投资组合流动性风险指可转债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存在可能导致本集合计划无法按照计划构建投资组合或者即时实现资产变现,从而影响投资目标的实现。
可转债基础股票价格波动性风险指可转债基础股票价格的波动会影响可转债认股权价值、赎回权价值、回售权价值、转股价格重置权价值等可转债内含期权的价值,进而影响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导致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可转债转股风险指:首先,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可转债的基础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导致不能获得转股收益,从而无法弥补当初付出的转股期权价值所带来的风险;其次,本集合计划计划属于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此存在因为可转债转股使得权益类金融资产的投资比例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20%而导致不能实施可转债转股并无法获得转股收益的风险。
2、本计划开放期为成立后第四个公历月起(含)每个月度的15日起(含)的连续3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自动顺延),其余时间为封闭期,委托人将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退出集合计划的风险。
3、本计划规模上限为40亿份(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及红利再投资转增份额),委托人可能面临因集合计划规模达到上限而无法参与本集合计划的风险。
4、本计划存续期间,当计划的委托人少于2人,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计划的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人民币时,集合计划将终止。
委托人可能面临集合计划因上述原因终止而停止投资的风险。
5、合同变更风险:发生合同变更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书面达成一致,在管理人网站公告并书面征询委托人的意见。
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的,应在通告发出当日起(不含该日)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委托人不同意合同变更的,可在通告发出后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委托人既没有书面答复,又没有办理退出手续的,视为委托人不同意合同变更,管理人在通告发出当日起(不含该日)20个工作日后的首个开放期结束后的第3个工作日为该部分委托人办理强制退出,退出价格为办理强制退出当日的集合计划每份额净值;委托人不同意合同变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但是没有办理退出手续的,管理人在收到该部分委托人书面答复起的首个开放期结束后的第3个工作日为该部分委托人办理强制退出,退出价格为办理强制退出当日的集合计划每份额净值。
6、本计划存续期内,委托人部分退出时,委托人每笔最低退出份额为1,000份,在某一推广机构处的剩余份额不能低于1,000份。
若委托人在某一推广机构处的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时,委托人将面临该部分剩余份额被强制退出的风险。
7、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当委托人单日申请退出份额超过1000万份(包括1000万份)时,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预约。
若委托人未在本说明书约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预约,且单日申请退出份额超过1000万份(包括1000万份),其退出申请被视为无效申请,存在退出申请失败的风险。
(八)其他风险1、技术风险。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日常交易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2、操作风险。
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3、集合计划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4、集合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取消业务资格等,或因集合计划管理人解散、破产、撤销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应职责而导致集合计划终止的风险。
5、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存在因投资主办变更导致投资风格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委托人收益的风险。
6、当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突发事件、注册登记机构非正常的暂停或终止业务、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集合计划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7、其他不可预知、不可防范的风险。
四、了解自身特点,选择参与适当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您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确定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本计划的风险相匹配后,再参与本计划。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您在参与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作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