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地区生态重建的经济补偿机制探析
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保护方案

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保护方案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的快速发展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但也给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生态修复与保护方案势在必行。
一、生态修复的必要性长江流域是中国的重要经济区域,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长期以来的过度开发和污染排放,导致长江流域的水质恶化,湿地减少,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给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生态修复迫在眉睫。
二、水质改善与水生态修复长江流域的水质问题已成为当前最为紧迫的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改善水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污染源治理。
加大对工业企业和农业生产的监管力度,推动工业和农业污染的减排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污染源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污染事件。
2. 加强水资源管理。
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节约利用。
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大水生态系统的修复力度,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3. 加强水污染治理技术研发。
加大对水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水质治理的效果。
三、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系统,对于维护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调节气候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湿地保护政策。
建立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湿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湿地保护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2. 加强湿地生态修复。
通过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湿地的水文条件和生态功能,提高湿地的自净能力和抗洪能力。
3. 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
加大对湿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生态补偿与生态经济发展为了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可以引入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
具体做法如下:1. 建立生态补偿基金。
通过征收环境税、资源税等方式,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用于支持长江经济带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
建立岷江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横向补偿机制对策建议

现代经济信息建立岷江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横向补偿机制对策建议王吉泉 廖 姣 林 柯 成都市委政研室张 辉 李春蝶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摘要:为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横向补偿机制,促进补偿公平性、标准化,本文以岷江沱江流域为例,研究了水生态环境保护横向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内容、补偿方式、补偿费用标准等,提出优化对策建议。
关键词: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岷江沱江流域中图分类号:X321;X14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2-0364-02一、前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成都市2017年出台并实施《成都市岷沱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以来,流域上下游区(市)县积极性明显提高,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岷江(内江)出境黄龙溪断面2016-2018年水质由劣Ⅴ类改善为Ⅳ类,岷江(外江)出境岳店子断面2016-2018年水质由Ⅳ类改善为Ⅲ类;沱江出境临江寺断面2016-2018年水质由Ⅳ类改善为Ⅲ类,呈逐年改善趋势[1]。
2019年一季度,成都市青白江、沱江等5条河流水质改善幅度领先全国。
与此同时,调研发现,现有补偿办法还存在改进完善的空间,为此我们对标学习了浙江、重庆[2-3]等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了一些思考与建议。
二、问题与困境尽管成都市在实施岷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考核激励试行办法、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总的来看,无论在补偿政策体系构建上、在指标体系建设与运用上、在资金筹集方式和渠道上,都存在短板甚至空白。
主要问题与原因表现为:(一)水生态补偿政策体系不够完备2016年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各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
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政策

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政策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生态系统平衡的关键要素。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导致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
为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补偿政策在水资源管理中应运而生。
生态补偿政策,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对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奖励,对损害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惩罚,从而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在水资源管理中,生态补偿政策主要包括流域生态补偿、水源地生态补偿和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生态补偿等方面。
流域生态补偿是水资源管理中生态补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流域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上下游之间的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在一些流域,上游地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限制了产业发展,减少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从而保障了下游地区的水资源供应和生态安全。
然而,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实现流域内的公平发展和生态保护,下游地区应当对上游地区进行生态补偿。
这种补偿可以是资金补偿,用于支持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也可以是技术补偿,提供先进的生态保护技术和产业发展技术;还可以是项目补偿,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为上游地区安排一些合适的发展项目。
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可以促进流域内各地区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发展,实现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水源地生态补偿也是水资源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水源地是水资源的重要来源,其生态环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为了保障水源地的生态安全,需要对水源地周边的居民和企业进行限制和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的生活水平。
因此,应当对水源地进行生态补偿,以弥补当地因保护水源地而遭受的损失。
补偿的方式可以包括提高当地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
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水,是生命之源,是地球上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
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水资源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如短缺、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为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生态补偿机制,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对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奖励,对损害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惩罚,从而达到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的目的。
在水资源管理中,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生态补偿机制有助于促进水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一些地区,由于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差异,水资源分布不均。
而通过生态补偿,可以让水资源丰富的地区为保护水资源付出的努力得到相应的回报,同时也可以为水资源短缺的地区提供一定的支持,从而实现水资源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公平分配。
其次,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激励人们采取更加环保的水资源利用方式。
当人们意识到保护水资源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而浪费和污染水资源则需要付出代价时,他们会更有动力去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并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
再者,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保护水资源的生态功能。
水资源不仅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源,还具有维持生态平衡、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
通过生态补偿,可以为保护水资源的生态功能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从而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例如,在一些流域实行了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上游地区为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做出了贡献,下游地区则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一些地区还开展了水资源税的试点工作,通过税收手段来调节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然而,我国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是基于一些简单的指标和方法确定的,没有充分考虑到水资源保护的成本、生态服务价值以及地区之间的差异等因素,导致补偿金额不足或者过高,影响了生态补偿机制的效果。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指集中国家资源对流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等生态系统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政策制度。
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鼓励各级政府加强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引导地方政府增加投入,同时激励各类用户采取更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措施。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合作,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按照这一制度,国家在经济上给予流域环境保护者和水污染治理者经济补偿,以增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能够增加流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调动人们的环保积极性,推动流域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首先是对于水环境资源的重大保护措施。
多数地区的水环境一直处于恶劣的状况,迫切需要采取措施改善。
流域生态补偿制的推出,能够引导各地政府深入推进水环境资源的治理措施,从而有效保护水环境的资源和生态环境。
其次,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推行,能够帮助各地政府提高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管理的水平。
在推行生态补偿制度的同时,各地政府会逐步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对水资源治理的投入,从而提高了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的水平,可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环境问题的产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环境基础。
最后,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能够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均衡分配。
不同地区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不同,而一些地区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系统所处的地位相对优越。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推出,可以把不同地区的资源进行均衡分配,缩小地区差异,促进地区的发展和繁荣。
总之,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措施。
通过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推动,可以提高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管理水平,使不同地区的资源进行均衡分配,从而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较好的环境基础。
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

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河流水资源的利用逐渐增多,导致河流水量的减少、水质的恶化以及河流生态系统的破坏。
为了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推动上下游河流流域的协同发展,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是必要的。
二、目标1. 保障上下游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2. 促进上下游河流流域的协同发展。
三、主要内容1. 建立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设立河流域生态补偿基金,用于补偿上游河流域对下游的生态服务;- 上游河流域根据其水资源利用情况,向下游河流域支付相应的生态补偿费用;- 下游河流域将生态补偿费用用于河流水质治理、保护和恢复河流生态系统等工作。
2. 制定生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生态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河流水资源利用率、水质状况、生态系统价值等因素;- 生态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可以采用水资源利用量与水资源承载力的比例来确定;- 生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科学性和公平性。
3. 加强上下游河流的合作与沟通:- 上下游河流流域应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河流域生态补偿工作会议;- 上下游河流流域应建立合作框架,共同制定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治理计划;- 上下游河流流域应加强信息共享,共同解决河流流域生态环境问题。
四、实施措施1. 成立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组:- 由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成,负责制定和实施生态补偿方案;- 工作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生态补偿相关事宜,保障生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 加强对生态补偿的监管和督导,确保生态补偿的资金使用和效果。
3.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生态补偿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生态补偿的认识和支持;-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众详细介绍生态补偿的意义和效果。
五、预期效果通过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试行,预期能够实现以下效果:1. 上下游河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2. 促进上下游河流流域的协同发展;3.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河流水质的改善。
长江上游地区的生态功能及其生态屏障建设

长江上游地区的生态特征及其生态屏障建设邓玲(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0064)摘要:长江上游地区是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核心区域和生态建设的关键地区,也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地区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是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基础和生态屏障。
现代经济意义下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是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组成的复合系统。
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是在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下,在新的发展理论指导下,对过去长江上游经济建设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其目的是要构建一条绿色屏障,保障长江全流域的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技术措施、社会措施等手段组合的综合体系来实现。
关键词: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体系问题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
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是长江流域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对于整个长江流域乃至中华民族和亚太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长江上游地区的生态特征长江上游是指从长江发源地到长江干流宜昌段,全长4511km,干流和支流流经青海、甘肃、陕西、西藏、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北等九省(直辖市、自治区),流域面积105.9万km2,占长江流域面积的58.9%,全国陆地面积的11.1%。
截至2000年底流域总人口2.62亿,占整个长江流域总人口的40%以上,该区域是我国藏、羌、彝等少数民族的重要群居区,也是我国重要的农牧区。
长江流域因其自然资源富集、经济势能集聚、区位优势显著、发展潜力巨大等优势,成为推动东西经济的“大动脉”和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驱动轴”,也是全国经济布局与资源配置的“核心区”和改革开放纵深推进的“传输带”。
长江流域的稳定和发展,对于推动西部开发、实现东西共富、促进民族团结与繁荣和维护国家稳定与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长江上游地区素有绿色生态屏障之称,是长江水资源的根基和命脉所在。
这是因为长江上游地处我国一级阶梯向二级阶梯的过渡地带,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类型多样,生态环境复杂,生物多样性丰富,长江上游特殊的地质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赋予了长江上游特殊的生态环境功能。
长江上游3个典型生态脆弱区综合整治技术模式及其评价的开题报告

长江上游3个典型生态脆弱区综合整治技术模式及其评价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流,流域范围广泛,包括了中国很多重要的城市和省份。
自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发展,沿江地区的大规模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给长江流域的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长江上游区域作为长江的发源地,水文、水文化特征独特,水资源丰富,空气清新,草地绿茵,山水相依,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但同时,长江上游地区也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存在着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为了保护和修复长江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如水土保持、植树造林、草地保护等。
这些措施相互关联,以形成一整套综合整治技术模式,以实现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优化。
二、选题意义长江上游地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已经成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长江上游地区包括青藏高原、扬子地区和四川盆地,是国家生态安全的核心区域。
开展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于提高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于保障国家的水资源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以及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研究长江上游3个典型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整治技术模式,通过分析模式的特点、效果和优点等,以期为长江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建议。
三、研究方法本文将采用文献调查、案例研究和综合评估的方法。
首先,通过文献查找、分析和综合整理,收集长江上游地区综合整治技术模式的相关资料。
其次,选取长江上游地区3个典型生态脆弱区域的整治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案例研究。
最后,对比分析和综合评估模式的特点、效果和优点等,以期为长江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发展提供科学、可行的综合整治技术模式。
四、预期成果本文预期研究出长江上游3个典型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整治技术模式,形成一整套有效的综合整治措施,以实现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优化。
其中,预期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果:1.研究并分析长江上游三个典型生态脆弱区的地理、气候、生态环境等特征,厘清其整治需求和优化路径;2.对长江上游三个典型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整治技术模式进行研究,并分析各个技术的优缺点;3.对比分析长江上游三个典型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整治技术模式,评价其整体效果;4.结合实际应用,提出长江上游三个典型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整治技术模式的优化建议;5.提出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思路和建议,为其生态保护和发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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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28227(2001)0120022206长江上游地区生态重建的经济补偿机制探析Ξ宗臻铃1,欧名豪1,董元华2,杨林章2(1.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5; 2.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08)摘 要: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生态重建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经济、粮食、就业等问题,其中经济问题是最根本的,仅靠上游地区是难以解决的。
就此问题,笔者根据生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并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运用对策思维方法,提出建立经济补偿机制,实行内部补偿、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实现长江流域经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
在生态重建初期,以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为主,内部补偿为补充;待上游地区经济补偿能力提高以后,则以内部补偿为主,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为补充。
内部补偿重点在于挖掘自身的经济潜力;外部补偿的最佳模式是进行造血式经济补偿;代际补偿除给予资金支持外,还表现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经济补偿;对策论;生态重建;长江上游地区文献标识码:A长江流域上游地区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正在被恶化的生态条件所替代,洪涝、干旱、泥石流已成为长江三大灾难,其发生率由50年代的每年0.58次,增加到90年代的每年1次。
1998年长江洪灾正是开发长江流域过程中种种生态经济矛盾积累的集中反映,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1300条生命被洪水无情吞噬,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多亿元,灾后重建家园及综合治理也将需要数千亿元。
长江再次无情的敲响了生态警钟。
灾后,为了整个流域的社会、经济、生态持续发展,生态重建的呼声日益高涨,在中央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四川、重庆等省市相继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牧等项目进行生态重建。
长江上游地区经济落后、人口众多,大部份地区是贫困山区。
生态重建项目的实施将会给上游地区带来财政、经济、粮食、贫困、就业等问题。
如四川省每年因木材产量减少而减少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全省森工企业几十年积累的20亿元固定资产基本报废,地方财政收入减少20亿元,农民收入减少近10亿元。
与此同时,生态重建需大量的长期投资,投资后10年左右才开始有经济收益。
对这些地区来说生态重建对经济和农民收入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些问题能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长江上游生态重建目标的实现。
这些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行政、法律手段及说服教育是不可能实现的。
地方政府和农民作为这些措施的受损者和直接实施者,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他们所面临的经济问题,这些措施不可能得到彻底落实和贯彻。
在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之后,一些地方仍然在伐木,其理由是为还世行贷款。
因此进行生态重建的经济补偿机制的探讨,对于确保生态重建项目能得到真正落实、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10卷第1期2001年1月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in the Yangtze Basin Vol.10No.1Jan.2001Ξ收稿日期:2000-04-24;修回日期:2000-07-12基金项目:本文为中国科学院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重大项目(KZ95-A1-202-02-03)研究成果之一作者简介:宗臻铃(1974~ ),男,硕士研究生.1 经济补偿的基本内容补偿是相对于损失而言的。
生态重建对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什么损失呢?其一,生态环境资源的生态功能(效用)的提供是有投入成本的,由于生态效用的消费受益是非排他性的,这部分成本不能到市场上交换,体现不出其资源价值,收不回投入成本,从而造成资源的无偿使用和经济损失。
生态环境资源经营管理企业资金流转状况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生态环境资源经营管理企业的投入成本,一部分是通过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产品在市场上交换而收回,另一部分则是以生态效用的区域共同消费者支付补偿费的形式收回的。
要维持企业的简单再生产,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后,返回到企业的资金数额要包括投入生态重建的个别劳动中的c 、v 和m 三大部分,也就是说,既要包括用于生态重建的生产资料价值c 和劳动者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创造的价值v ,又要包括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m 。
这些部分的补偿必须给予完全补偿,否则就只能使这些有益于全社会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事业趋向萎缩,进而导致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的日益恶化。
其二,由于退耕还林、森林禁伐等生态重建措施的实施,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如粮食减产,收入减少等,受益地区也应给与相应的经济补偿。
因此,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的经营管理者至少应得到这两部分补偿,即,效用外溢损失补偿和结构调整损失补偿。
图1 生态环境资源经营管理企业资金流转示意图Fig.1 Diagram of Fund Flow of the Enterprise2 经济补偿的理论基础2.1 生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理论地球上,不受人类干预和影响的区域已不复存在,即使原始森林也处于人类的监控和管理32第1期 宗臻铃等:长江上游地区生态重建的经济补偿机制探析42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第10卷之下(如卫星监测森林火灾),更不用说生态重建后的生态环境资源。
这些资源由于有了人类劳动的投入而具有了价值。
由于生态环境资源这一物品效用的特殊性,其价值也具有特殊的承担者:有形的物质产品和无形的生态效用。
对于物质产品,可以通过一般等价物———货币的形式来表现其价值;而生态效用则不同,其表现形式是间接的,以消费者获取的级差收入的形式来体现的。
上游地区进行退耕还林、营造水源涵养林、进行水土保持等生态重建劳动所创造的生态效用价值是通过中下游地区均受其益,从中获取级差收入间接体现出来。
这种级差收入可表现为:一是因保持水土而减少中下游地区河湖淤积而使中下游地区在更长时期内能免遭洪涝灾害的巨大经济损失;二是上游地区良好的森林植被涵养大量的水分,维持长江内流水不断,为中下游地区提供丰富的水源。
上游地区生态重建劳动所创造的生态效用无时不在向所及的范围“让渡”,发挥特有的功能作用。
按照资源的有偿使用的原则,受益地区应给予上游地区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证生态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
2.2 效率与公平理论2.2.1效率 效率是评判资源配置状况的重要标准。
效率的最佳解释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Pareto)所提出的“帕累托效率准则”,即:任何资源重新调整使得某些人的境况变好,同时又不使得任何一人的境况变坏,这样的资源配置是最有效率的。
在现实生活中,帕累托效率不可能完全实现,大多数的经济活动都可能是以其他人境况变坏为代价而使某些人境况变好。
但帕累托效率准则为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了一种理想化的资源配置状态。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可以把帕累托效率准则解释为:经济活动的任何措施都应为所得大于所失,或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宏观上的所得大于微观上的所失,长远收益大于短期损失。
退耕还林等生态重建项目的实施,其实质上是在进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把农用地在农林牧等用地部门的重新配置以及利益的重新分配的过程。
从短期来看,生态重建带来的损失是局部,仅上游地区经济受到损失,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调整受益不仅仅是上游地区,中下游地区乃至整个社会均受其益。
对整个社会来讲,上游的损失是微小的,生态重建是以短期的经济损失换取长远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即:从宏观上来讲所得大于所失,长期利益大于短期损失。
2.2.2 公平 效率并不是评判资源配置状况的唯一标准。
在多数情况下,公平也是一个需加考虑的因素。
公共物品或服务(如生态效用)的配置往往会偏离效率。
公共物品或服务具有共同消费、受益的非排他性,不可能被分割成若干个单位出售给个人或企业,也不能为其定价,从而导致“市场失灵”,进而导致利益分配不公。
生态效用是一种“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效应。
正是生态效用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决定了消费者不会主动对生态效用的提供者进行经济补偿,出现“搭便车”行为;另一方面,由于不发生生态效用的权属转移,生产者也无法要求消费者进行经济补偿,从而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由于生态重建后,不仅当代人受益,而且后代人也为之受益,公平性不仅要体现代内公平,也要体现代际公平。
按西方经济学家的观点,市场失灵的领域也就是政府发挥作用的范围,提供公共物品也是政府的职责。
要实现公平,必定要求政府干预公共物品的供给。
3 一个简单的例子下面用一个对策局势(见表1)来说明在政府的干预下,整个流域进行合作,上游地区进行生态重建,下游受益地区对上游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整个流域乃至整个社会均会受益,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优(Pareto -efficient )”和利益分配的公平。
表1 下游地区和上游地区的对策局势Tab.1 Pay 2off Table for the Upper and the Lower上游地区(局中人2)策 略加剧毁林开荒,陡坡耕作等(策略1)保持现状(策略2)退耕还林等生态重建及多向经营等(策略3)下游地区(局中人1) 1.不补偿2.补偿13.补偿2(-7,6)(-8,7)(-9,8)(3,3)(2,4)(1,5)(8,5)(7,6)(6,7) 说明:表中的数据是为了说明问题而简单假定的,在实际中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和途径测算出各自的收益和损失。
这种假定的依据是:在现状基础上,上游地区生态环境加剧恶化,即上游地区采取策略1,从短期来看,上游地区可以增加一定的收益,但从长期来看下游地区乃至整个流域会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代价远远大于收益,即小收益,大损失;若上游地区生态环境得以改善,即上游采取策略3,尽管上游地区在短期内有一定的经济损失,但从长远来看,下游地区乃至整个流域却大大受益,受益远远大于损失,即小损失,大收益。
下游地区和上游地区为局中人1和局中人2,各有三个策略,括号中的数字为各自采取相应对策的赢得(或称纯收益),如(7,6)表示下游地区采取策略2,上游地区采取策略3时,下游地区受益7个单位,上游地区受益6单位。
现在来分析可能的Nash 均衡点[1](Nash 均衡是指最佳对策对。
假设(U 31,V 32)为Nash 均衡,就意味着局中人1选择策略2时,局中人2最佳策略是策略3):(1)如果上下游地区不合作,则Nash 均衡必然是下游不给补偿,上游加剧毁林开荒,陡坡耕作,即Nash 均衡(U 31,V 31)。
上游受益6个单位,下游损失7个单位,社会福利减少7个单位(即(-7-3)+(6-3));(2)如果法律或行政强迫上游地区进行生态重建,而对下游地区无约束,则下游肯定不会补偿,即Nash 均衡(U 31,V 33);如果法律或行政强迫下游进行补偿,而对上游无约束,则上游地区会加剧毁林开荒,陡坡耕作等,即Nash 均衡(U 32,V 31)或(U 33,V 31);(3)如果双方进行合作,则Nash 均衡将是上游地区进行生态重建,搞多向经营,下游地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1~2),即Nash 均衡(U 32,V 33)或(U 33,V 33),这时,不仅带来社会总福利的增加,而且双方都分享了增加的福利,从而实现了帕累托最优(Pareto -efficient )并兼顾了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