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通关实务教学教案3-跨境电商税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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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教学教案(全)

跨境电子商务教学教案(全)

跨境电子商务教学教案(一)【教学目标】1. 了解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2. 掌握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流程和操作。

3. 了解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和税收问题。

【教学内容】1. 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与特点a. 定义: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电子商务活动。

b. 特点:跨越国界、语言和文化差异、24小时全球运营等。

2.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流程a. 选择电商平台:卖家选择合适的跨境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b. 商品上架:卖家在平台上上架商品,并提供详细信息。

c. 国际物流:选择合适的物流方式进行商品运输。

d. 清关和税收:商品到达买家国家后,进行清关和缴纳税收。

e. 跨境支付:通过国际支付方式完成交易。

3. 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和税收问题a. 法律:了解各国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遵守相关规定。

b. 税收:了解国际税收原则和各国税收政策,合理避税。

【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特点、流程和法律税收问题。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加深学生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理解。

3. 互动讨论法:引导学生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

【教学评估】1. 课堂参与度:评估学生在讨论中的积极参与程度。

2. 小组项目:学生分组进行跨境电子商务项目模拟,评估项目完成情况。

3.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作业,评估学生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跨境电子商务教学教案(二)【教学目标】1. 了解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和平台。

2. 掌握跨境电商平台的运营策略和营销技巧。

3. 了解跨境电商平台的选品和供应链管理。

【教学内容】1. 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a. B2B模式:企业对企业模式的跨境电商。

b. B2C模式:企业对消费者模式的跨境电商。

c. C2C模式:消费者对消费者模式的跨境电商。

2. 主流跨境电商平台介绍a.阿里巴巴国际站:全球领先的B2B电商平台。

b.亚马逊全球购:全球知名的B2C电商平台。

c.速卖通:阿里巴巴旗下的C2C跨境电商平台。

《跨境电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教案

《跨境电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教案

《跨境电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一、课程简介1.1 课程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形式。

跨境电商实务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发展趋势、交易流程、运营策略等,为学生提供跨境电商领域的实用知识和技能。

1.2 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交易流程、支付方式、物流配送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生具备跨境电商运营、营销、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学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

二、教学内容2.1 跨境电商概述2.1.1 跨境电商的定义与发展历程2.1.2 跨境电商的分类与特点2.1.3 跨境电商的政策环境与行业现状2.2 跨境电商交易流程2.2.1 跨境电商的基本交易模式2.2.2 跨境电商的运营流程与环节2.2.3 跨境电商的合同签订与履行2.3 跨境电商支付与物流2.3.1 跨境电商支付方式及其特点2.3.2 国际物流模式与选择2.3.3 跨境电商物流配送策略2.4 跨境电商营销策略2.4.1 跨境电商营销理念与目标2.4.2 跨境电商营销渠道与方法2.4.3 跨境电商营销策划与实施2.5 跨境电商风险管理2.5.1 跨境电商风险类型与识别2.5.2 跨境电商风险评估与防范2.5.3 跨境电商风险应对策略三、教学方法3.1 讲授法:通过讲解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原理、案例等,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

3.2 案例分析法:分析跨境电商的实际案例,让学生深入了解跨境电商的运营策略、风险管理等。

3.3 模拟操作法:设置跨境电商模拟操作环节,让学生亲自动手操作,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4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跨境电商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资源4.1 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跨境电商教材作为主要教学资源。

4.2 课件:制作精美、生动的课件,辅助教学。

4.3 案例库:收集跨境电商领域的实际案例,用于教学分析和讨论。

跨境电商运营实务课程教案

跨境电商运营实务课程教案

《跨境电商运营实务》课程教案本标准根据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及GB12693-2010《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201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HACCP小组起草,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1.目的通过对法律法规要求、顾客要求及相关方需求期望识别和评价,防范合规风险,保障食品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公司对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顾客要求、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的控制及遵循情况的评价。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合规义务识别。

3.2供应部负责采购和运输(包括原辅材料和成品)合规义务识别。

3.3技术质检部负责检验(原辅料、成品、半成品)和成品合规义务识别。

3.4营销部负责经销合规义务识别。

3.5原料库负责原辅料储存合规义务识别。

3.6成品库负责成品储存合规义务识别。

3.7办公室负责顾客、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的识别;负责资质合规义务识别;负责汇总各部门合规义务形成合规义务清单。

3.8HACCP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合规义务评价。

3.9总经理负责合规义务评价报告的审批。

4.术语和定义4.1合规义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规定的全部要求和承诺。

4.2合规风险因食品生产企业未能遵守食品合规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经济损失和声誉危及等风险。

5.流程图(略)6.程序6.1与公司食品安全相关的合规义务包括6.1.1《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乳制品收购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法规、规章、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6.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产品及产品要求标准。

《跨境电子商务》 教案 第七章 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和商检

《跨境电子商务》 教案 第七章 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和商检

(3)以B2B模式出口的货物发生退换货等情况,按照海关现有规定办理;以B2C模式出口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发现涉嫌违规或走私行为的,应主动报告海关。

3 .征税以B2B模式进口的货物,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按照现行规定征收:以B2C模式进口的物品,以实际成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按照行邮税计征税款。

海关凭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出具的保证金或保函按月集中征税。

4 .放行(1)电子商务进口货物、物品的查验、放行均应在海关监管场所内实施。

(2)电子商务进口货物、物品放行后,电商企业应按照规定接受海关后续管理。

(3)以B2B模式进口的货物发生退换货等情况,按照海关现行规定办理;以B2C模式进口的物品发生退换货等情况,退运物品应通过原进口的海关监管场所退回,并接受海关监管。

(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和进出区管理(1)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物品在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辅助管理系统上备案商品料号级账册,实施料号级管理。

(2)B2B模式通过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口的电子商务货物,按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规定的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办理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手续。

(3)B2C模式电子商务进口物品,一线进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按现有规定办理,二线出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按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规定的进口通关作业流程办理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手续。

(4)B2C模式电子商务出口货物,二线进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手续按现有规定办理,一线出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按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规定的出口通关作业流程办理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

二、跨境电商进出口通关监管模式自2014年以来,海关频繁出台新的贸易监管方式:9610、1210、1239,印证了跨境贸易及电商的大势所趋,归纳总结为“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 4种新型海关通关监管模式。

《跨境电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教案

《跨境电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教案

《跨境电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一、课程简介1.1 课程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形式。

跨境电商实务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发展趋势、交易流程和运营策略,提升学生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实务操作能力。

1.2 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交易模式、运营策略,熟悉跨境电商平台的操作流程,培养学生具备跨境电商领域的实务操作能力。

二、教学内容2.1 跨境电商概述介绍跨境电商的定义、分类、发展历程、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及现状。

2.2 跨境电商平台及运营模式介绍国内外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分析跨境电商的运营模式及盈利方式。

2.3 跨境电商交易流程讲解跨境电商的购物流程、支付方式、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

2.4 跨境电商营销策略探讨跨境电商的市场调研、产品定位、价格策略、促销活动及品牌建设。

2.5 跨境电商风险管理分析跨境电商面临的风险,讲解风险防范和管理策略。

三、教学方法3.1 讲授法通过讲解、案例分析等方法,使学生掌握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实务操作。

3.2 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参加跨境电商模拟操作,提高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动手能力。

3.3 案例分析精选跨境电商领域的实际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

3.4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跨境电商相关话题,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教学安排4.1 课时安排共计64课时,其中理论教学48课时,实践教学16课时。

4.2 教学进度按照教材内容和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每个章节的教学进度。

五、考核方式5.1 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核学生对跨境电商知识的掌握程度。

5.2 实践报告要求学生完成一份跨境电商实践报告,考察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5.3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组讨论等,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能力。

六、教学资源6.1 教材选用《跨境电商实务》等相关教材,作为学生学习的主要参考资料。

跨境电子商务实务-教案

跨境电子商务实务-教案

《跨境电子商务实务》
配套教学教案
任务1-1
(一)了解跨境电商业务
任务1-2
(一)认识速卖通平台
任务1-3
(一)设置主要岗位
任务2-1
(一)国际市场调研
任务2-2
(一)分销选品策略
任务2-3
(一)速卖通平台数据选品
任务3-1
任务3-2
任务3-3
(一)准备Wish注册资料
任务4-1
(一)设置收款账户
任务4-2 (一)账户信息
任务4-3 (一)账户设置
任务5-1
(一)认识速卖通物流
任务5-2
(一)认识亚马逊物流
任务5-3
(一)认识WISH物流
任务6-1
任务6-2
任务6-3
任务7-1
(一)店铺自主营销
任务7-2
ProductBoost
(一)认识搜索引擎营销
任务8-1
(一)认识速卖通平台客服功能
任务8-2
(一)回复产品问题
任务8-3
(一)处理速卖通平台纠纷。

跨境电商实务-教案

跨境电商实务-教案

第 3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 4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 5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 6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7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8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9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10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11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12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13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14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15 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第16次课的教学整体安排
2021~2022学年第 1 学期课程教学实施小结
课程名称跨境电商实务
采用教材《跨境电商实务》,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20年3月出版
任课教师刘钧炎实验(实习)指导教师
计划安排
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安排总课时40 学时, 2.5 学分,其中理论32 学时,实验(实践、实习)8 学时,多媒体32 学时。

本学期计划授课40 学时,其中理论32 学时,实验(实践、实习)8 学时,多媒体32 学时。

实施情况
实际完成的授课总课时40 学时,其中理论32 学时,实验(实践、实习)8
学时,多媒体32 学时。

按实施教学编写的教案数 1 份,其中理论 1 份,实验(实习)0 份,多媒体课件 1 件。

考核方式考试,成绩计算方式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
教学小结(含本学期参加教改课题、课程建设及获相关教学奖励等情况):
任课教师签名刘钧炎
教研室主任签名
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名
2021年8 月10 日
21。

《跨境电商实务》教案(2020)

《跨境电商实务》教案(2020)

教案首页【步骤一】宣布教学内容、目的(时间:10分钟)新课导入项目活动案例【步骤二】教学内容和知识归纳(时间:70分钟)一、了解跨境电商的基本含义;通过对比得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的区别和联系;B2B、B2B2C、B2C、M2C、C2C等的含义、流程和区别;二、浏览各种国家部委网站及相关网站,了解国家跨境电商政策;通过对地方政府及相关文件了解地方对跨境电商的支持政策;三、浏览各人才招聘网站和企业人才需求信息,通过分析得出跨境电商专员人才需求情况;四、通过分析各企业对跨境电商专员的需求,明确跨境电商专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步骤三】总结和课后思考(时间:10分钟)一、总结跨境电商的形势政策二、根据分析,明确应学习的知识和任务教案首页【步骤一】宣布教学内容、目的(时间:10分钟)新课导入项目活动案例【步骤二】教学内容和知识归纳(时间:150分钟)一、通过对阿里巴巴速卖通、ebay、亚马逊、wish等第三方平台来了解其特点及区别;二、对阿里巴巴速卖通平台进行深入了解,掌握其店铺注册规定和要求;三、跨境店铺注册准备相应材料和基本信息;四、分组或独立完成跨境店铺注册并获得平台认可通过;五、WISH平台店铺注册;六、其他跨境电商平台店铺注册流程及认证操作。

【步骤三】总结和课后思考(时间:20分钟)一、分析并总结第三方平台的特点及区别二、速卖通店铺注册准备材料教案首页【步骤一】宣布教学内容、目的(时间:10分钟)新课导入项目活动案例【步骤二】教学内容和知识归纳(时间:100分钟)一、检查作业,店铺开立情况和分组情况,以及各小组选品情况;二、中国邮政小包介绍;三、e packet(e邮宝)跨境专线物流介绍;四、四大国际商业快递介绍。

【步骤三】总结和课后思考(时间:25分钟)一、根据所学,总结邮政小包、e packet之间的优势劣势二、简述邮政小包和e packet的操作流程三、根据所学,对自己平台的产品进行物流运费的计算教案首页【步骤一】宣布教学内容、目的(时间:10分钟)新课导入项目活动案例【步骤二】教学内容和知识归纳(时间:110分钟)一、检查作业,四大国际商业快递物流运费计算;二、跨境专线物流介绍;三、海外仓基本概念、费用以及操作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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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税收案例
案例一:
张某在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一瓶单价为100元的化妆水,包邮,从国外集货仓直邮。

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

那么根据新税率计算,需要支付的税费是多少元?
【分析提示】:应支付的税费是47元。

新税费计算方法:
应征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关税税率为0%,因此应征关税为0);
法定计征的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法定计征的增值税=(完税价格+正常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应征消费税=法定计征的消费税*0.7;
应征增值税=法定计征的增值税*0.7;
计算过程如下:
关税=0
消费税=100/(1-0.3)*0.3=42.85
增值税=(100+42.85)*0.17=24.29
综合税=(42.85+24.29)*0.7=47
案例二:
【政策回顾】
2019年1月1日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正式生效。

通知中提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限额以内的商品,关税税率为0%,消费税和增值税为一般贸易的7 0%。

行邮税即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今年4月9日起,海关实行新的行邮税率,婴儿奶粉、保健品、药品、手机、电脑等商品税率由15%降为13%;纺织品、箱包、鞋靴、电视摄像机等商品税率由25%降为20%。

【案情介绍】
2019年4月20日,消费者A在海关联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800元人民币(完税价格,下同)。

2019年3月20日,消费者B从国外旅游邮寄进口化妆品800元。

2019年4月24日,消费者C未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并以其他人的名义付款,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800元。

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为17%,关税为0%,现行行邮税化妆品税率为20%。

【问题思考】:
请计算消费者A、B、C分别需要缴纳进口税款多少?
【分析提示】:
1.消费者A
消费者A在4月20日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 应按照18号文规定,以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分别计算并缴纳对关税、增值税与消费税进口环节税款,也可由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代收代缴。

应纳消费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70%=(800+0)÷(1-30%)×30%×7 0%≈24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70%=(800+0+240)×17%×70%≈124(元)。

合计进口税收应纳税额=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实征增值税税额≈0+124+240=364 (元)。

2.消费者B
应纳进口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800×20%=160(元)。

3.消费者C
消费者C虽然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但未通过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且非本人支付物品的货款, 也未超过单次购买2000元,故适用现行行邮税政策。

应纳进口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800×20%=160(元)。

案例三: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免)税政策及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A公司为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的电子商务外贸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A公司通过设立在境内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B开展出口业务,并按月支付服务费。

2019年5月15日,国外C客户通过互联网向A公司采购一批高尔夫球,增值税征税率
为17%,退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合同签订出口销售额为10000元人民币(FOB价,下同)。

5月22日,A公司从国内D生产企业购进同数量高尔夫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0元,增值税额为1360元;同时,取得该批高尔夫球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消费税额为800元。

5月25日,A公司办妥出口离境手续,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并且C客户已在网上支付货款。

当月A公司记入外销收入账,于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了出口退(免)税。

A公司增值税与消费税退(免)税计算如下: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8000×13%=1040(元)。

结转成本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8000×(17%-13%)=320(元)。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8000×10%=800(元)。

【分析提示】
1.取得资格才能适用退(免)税政策
根据96号文规定,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具备适用规定的退(免)税政策的基本资格条件。

同时,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

但平台B属于现代服务中的信息系统增值服务,因此,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申报纳税。

2.拥有凭证信息才能办理退(免)税
根据96号文规定,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同时,如果属于外贸企业,必须在购进出口货物时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有关内容相匹配。

因此,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应注意每笔出口业务的资料和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以免影响退(免)税。

3.企业类型决定申报退(免)税的不同
A公司属于外贸企业,增值税适用于免退税,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如果是生产企业则适用于免抵退税,出口货物(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FOB)。

消费税退(免)税有别于增值税,出口企业出口适
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从上述分析可知,96号文虽主体政策明确,但配套的实施细则并未制订,所依据的操作流程均参照传统出口货物退(免)税步骤,在退(免)税环节上还不完全适用,如以特快专递方式出口的价值高、体积小的货物,无法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不能享受退(免)税。

同时,对电子商务出口既不符合退(免)税又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是否采取视同内销征税方式的税收政策及范围应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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