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备案、政策性审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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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资格后审流程

勘察设计资格后审流程

勘察设计资格后审流程
1. 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 申请提交,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关的部门,如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3. 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
请人的身份和资质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4. 审查意见反馈,审查部门会将审查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如果
材料不完整或者有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申请人需要及时补充相关
材料。

5. 审批结果,经过审查后,相关部门会根据申请人的资质和材
料情况做出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6. 颁发资格证书,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审查,相关部门会颁
发勘察设计资格证书给申请人,标志着申请人已经取得了相应的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勘察设计资格后审流程可能
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在申请前应该仔细了解相关的法规和流程要求,以确保顺利通过资格审查。

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为,确保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就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成果)的审查管理提出以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勘察设计成果(一)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须以下列规定为依据:1、项目批准文件;2、城市规划;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设计,须依据原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结构计算资料。

严禁勘察设计单位承接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勘察设计业务。

(二)勘察设计单位在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时,须详图说明设计意图的,必须在图纸中进行绘制,不得以说明的形式简单引用标准图集。

设计依据、简图、计算公式、计算过程及成果资料应作为单位技术文件予以存档。

(三)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及相关表格等),须由设计、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资质证章,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需经执业注册师签章。

勘察报告有专门勘察劳务单位参与完成的,须在签字、盖章的同时,加盖勘察劳务单位资格印章。

未签章或签章不全的图纸和成果资料,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对外发放,建设单位不得使用。

否则,一经发现,在处罚建设单位的同时,追究勘察、设计单位责任。

(四)勘察设计单位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对于必须实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不得私自承接勘察或设计,对于欺骗、误导项目业主或与项目业主串通以规避招标投标监管的,勘察、设计成果无效,并对项目业主和勘察设计单位予以处罚。

二、关于施工图审查、备案(含勘察成果审查)(一)承接施工图审查业务的单位或企业(属中介服务性机构,以下简称“审图机构”)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审查资格认定书,审图机构须经市建委备案,并在认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接业务。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2016年7月前言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政策性审查;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5.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6.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7.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8.设计变更审查。

本指南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编制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

本指南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指南参编单位:宁波市设联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温州建苑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精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五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城建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杨学林周家伟曹季国虞慧忠陈传水张小玲祝东红毛冰周平槐本指南主要审查人:益德清赵宇宏景政治许国平庄新南赖庆林杨彤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2.1 一般规定 (2)2.2 审查内容 (2)2.3 审查依据 (3)2.4 审查流程及工作时限 (3)2.5 审查成果及图纸盖章 (4)3 政策性审查 (6)4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 (7)4.1 一般规定 (7)4.2 送审资料 (7)4.3 审查内容 (7)4.4 审查成果 (8)5 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4)5.1 一般规定 (14)5.2 送审资料 (14)5.3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4)5.4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7)5.5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5.6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5.7 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2)5.8 审查成果 (23)6 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6)6.1 一般规定 (36)6.2 幕墙等外立面装饰专项工程 (36)6.3 室内装饰专项工程 (37)6.4 智能化专项工程 (38)6.5 附属钢结构工程(不含主体钢结构) (39)6.6 其他专项工程 (40)6.7 审查成果 (41)7 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8)7.1 一般规定 (48)7.2 送审资料 (48)7.3 审查内容 (49)7.4 审查成果 (49)8 设计变更审查 (53)8.1 一般规定 (53)8.2 送审资料 (53)8.3 审查内容 (54)8.4 审查成果 (55)本指南用词说明 (63)规范性文件引用名录 (64)条文说明 (65)1 总则1.0.1为指导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技术指南。

政策性审查需要提交的审查材料

政策性审查需要提交的审查材料

政策性审查需要提交的审查材料(一)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表6份。

(备注:申请表可到审批中心窗口领取或到市审批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要加盖单位印章)。

(二)发改部门计划批文复印件2份。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复印件6份和方案图(经规划局盖章)复印件1份。

(四)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备案书》(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小区总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

外地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外地勘察设计单位进济备案表”。

(六)建设项目红线内市政设施管线综合图(3份)和雨、污水工程施工设计总平面图(标明管径、管材、埋深、坡度、周边地形地貌等数据);相应排水设施(化粪池、隔油池、沉砂池等)标准结构图;建设项目涉及到的河道、桥梁占用(含临时)申请、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书)和审批意见,用水器具类型及数量。

月均用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提交节水设施设计图。

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规划人口在3万以上或每日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需提交中水设施设计图(包括:设计说明、室外中水管网图)。

(七)凡是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业、医疗、污水处理(含中水)等建设项目应提交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

大型商场、游泳池(馆)等建设项目应提交卫生学评价报告。

(八)未设计人防工程的项目需提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许可通知书》。

设计人防工程的项目需提供: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通知书;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人防工程施工图纸精装2套(人防审图机构盖章)和光盘1张、平战转换预案2套及光盘1盘;建筑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及剖面图各一套。

(九)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技术评价意见。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流程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流程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流程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类,甲级资质由住建部审批,乙级资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增项、升级由申请单位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平台选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网上申报及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设计企业资质(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申报设计资质或增项、升级,由设计单位通过河南政务网→选地区/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点开找到本次申报的项目,在线办理即可。

具体流程:收件→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2、勘察企业资质(乙级)申报勘察资质或增项、升级,由勘察单位通过河南政务网→选地区/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企业资质核准(乙级)→点开找到本次申报的项目,在线办理即可。

具体流程:收件→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指南及流程图

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指南及流程图

建设手续办理指南
工程手续办理流程

一、建设项目立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
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四、建设项目土地预审
五、土地出让
六、勘察、设计招标
七、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八、设计方案报审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一、人防审查
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十五、施工图审查备案
十七、建设施工合同备案
十八、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十九、建设规费缴纳
二十、建设工程安全报监
二十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十四、建设工程人防验收
二十六、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二十八、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二十九、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三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三十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十二、自建房屋产权登记。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服务指南(最新)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服务指南(最新)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服务指南 (最新)勘察和设计合同的签订对于工程项目非常重要。

在工程项目启动阶段,勘察和设计的精度直接决定了后续的工程进展,同时这个过程也因为牵扯到利益,所以也有不同的嫌疑和纠纷产生。

因此为了规范这个过程,国家出台了文件规定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必须备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办理,本文将从以下角度出发给大家讲解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备案的必要性为了规范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过程,目前凡是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勘察、设计项目,必须进行合同备案。

备案是政府管理部门对勘察设计过程的监管,是对合法权益的保障。

备案目的是为了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只有经过合同备案的勘察、设计单位可以合法开展相关工作。

此外,未经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法律上无法确认,因此无法得到有关保障。

二、合同备案的流程1.准备材料对于有合同备案需求的项目负责人需准备一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合法性文件复印件;•工程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勘察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勘察设计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勘察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申报领域与备案范围相符的证明或备案申请表。

2. 按照规定填写备案申请表备案申请表需要在线上填写。

3. 签署合同在符合建设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签订合同。

4. 提交材料通过网络平台,将所有必要材料上传,审核通过后支付备案费用。

5. 审核备案备案的审核由国家相关机构进行,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

三、注意事项•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为在建设行业活动中,能够独立承担勘察或设计任务的单位;•合同记录信息、政府备案信息、纸质合同及其他记录材料应备存妥当,追溯性便利;•勘察设计合同中勘察、设计、评估等专业要素、成果数据、分项数据应保留。

•工程项目都有大体的建筑方案,如果不符合规划和法律法规,可以通过重度修改调整。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是为了保护客户、规范行业,确保勘察设计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第279号令)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第293号令)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建设部令第134号)
4.《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
5.《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
6.《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权限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9]242号)
7.《关于印发城乡建设审批备案下放事项办事指南范本的通知>(穗建法[2011]672号) (二)备案项目范围
除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房屋建筑装修工程、建设地点跨区的市政工程以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建筑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是否依照法规、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五)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加盖备案章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相关文件
(六)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七)办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业务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218窗,
联系电话: 86055612 (周一、周三、周五对外办公)
36501773(周二、周四)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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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一、勘察设计业务办理流程及说明
办理流程:
受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政策性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
注:勘察\设计企业须及时录入青岛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说明:
1、勘查\设计合同备案:
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参照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合同作为报送施工图受理的前提条件.
2、勘查\设计政策性审查: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为中涉及资质、注册、合同备案、市场管理等相关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

勘察合同备案、政策性检查完毕出具《即墨市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审查通知单》,该记录单作为报送勘察报告审查的资料之一。

设计合同备案、政策性检查完毕出具《即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通知单》,该记录单作为报送施工图审查的资料之一。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报备:
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二、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4、《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6、《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7、青岛市建委《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须知》。

三、办理时限:
1、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资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
2、勘察/设计政策性审查:资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
四、承办科室:
即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勘察设计管理科
地址:即墨市文化路453号,建管处209室
咨询电话:86530321 邮箱:jmjg86530321@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1、工程设计证书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即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
3、参加该项目勘察设计的人员名单(一式2份)。

其中应注明勘察设计人员的职称及专业;注册师的印章盖在名单背面;表格除“签字”栏外不得手写,须打印;图纸上签字的设计人员必须在名单内,且应在“签字"栏中签字;
4、参加该项目勘察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注册师证复印件(注册师证复印件上加盖注册印章原印模)、社保证明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简介;
6、按照山东省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的本项工程全部份数的合同原件(至少4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合同填写应完整、规范,勘察设计收费情况填写应详细、明确,且勘察设计收费额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及青岛
市有关规定;若是多家单位合作的项目,应共同备案;合同中法人必须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须出具法人委托代理的授权书;
7、该项目招投标相关材料:国有投资项目需提供市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非国有投资项目,需由发包人出具承诺书(一式2份,承诺内容须包括企业性质:非国企、非央企;资金来源:非国有投资,全部自筹的社会资金。

并附:项目立项发改局批文复印件);
8、《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上报回执单》1份(勘察合同备案);
9、《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勘察合同备案);
10。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后须及时录入青岛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注:所有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山东省以外勘察设计单位的合同应先到省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并取得加密档案袋,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存。

(二)勘察/设计政策性检查
勘察政策性检查:
1、《即墨市建设工程勘察政策性检查记录单》1份;
2、项目立项计划批文;
3、《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4、建设项目地下管线交接单(勘察)3份(勘察单位1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份;建设单位1份);
5、勘察报告原件1份(加盖岩土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勘察单位资质章,土、水试验资料必须加盖实验室的资质章,审查结束后退回);
6、岩土工程勘察现场作业验收单;
7、《即墨市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审查通知单》2份。

注:所有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山东省外勘察单位除提报上述材料外,还需提报经山东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合同备案通知书、合同备案资料第1、第3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设计政策性审查:
1、《即墨市建设工程设计政策性检查记录单》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3、《建设项目地下管线资料交接单》(设计)3份(勘察单位1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份;建设单位1份);
4、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的地勘报告原件;
5、学校、幼儿园、医院项目等应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还需通过青岛市建委抗震专项审查意见;
6、做设计变更的,提供设计变更说明文件;
7、《即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通知单》2份。

注:所有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山东省外设计单位除提报上述材料外,还需提报经山东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合同备案通知书、合同备案资料第1、第3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发放后报备(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办理)
1、《即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后备案表》;
2、《勘察报告审查通知书》、《施工图审查通知书》复印件1份;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1份;
4、审查合格书备案资料(装订):审查意见汇总表、不良行为记录、审查记录单(综合)、审查意见表(各类);
5、《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原件1份留存;
6、备案项目明细表(每周随报纸质版及电子版)。

注:所有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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