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假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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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假期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某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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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保障员工有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3.法定节假日,员工依法享有休假:元旦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国庆节放假三天。其它法定节假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作带薪休假,如国际妇女节等属于部分人民的节日,为了便于组织纪念活动,可以放假半天,但适逢公休假日不补假。

4.4.凡在公司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享受休假的人员及休假时间

.享受年休假开始计算入职时间为2003年1月1日,在此之前入职的员工也以2003年1月1起算起。

.员工年休假,原则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计,当年未能休假的,不得转入下年度使用。

.各部门安排员工休假,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另增人员加班的前提下作统筹考虑。

.员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取消当年休假权利。

5.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三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十天。

6.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部门经理同意,人事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天以内的丧假。

7.女员工生育,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按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休假)。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男员工的妻子生育,男员工给予三天的陪产假。

8.公司统一安排的值班工作,值班后给予安排补休假,补休假工资照发。

9.员工享受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10.员工因私人事由不得不亲自处理时,经相关领导批准可以请事假,事假按公司薪金管理制度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当天工资收入。

11.员工非因公负伤的生病可向相关领导申请病假,三天以上的病假需区一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病假按公司薪金管理制度按其请病假的天数扣除当天工资收入。

12.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休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13.员工请假需填写《假期申请表》,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分管副总审核,行政副总审批,四天以上(含四天)的,由常务副总审批。

14.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15.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以前有与此不相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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