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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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全球化

法学与全球化

法学与全球化在当前全球化的背景下,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

全球化不仅改变了经济和文化格局,也对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本文将探讨法学与全球化的关系,并探讨全球化对法学的影响。

一、法学与全球化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法学开始从传统的国内法发展为包括国际法、比较法、欧洲法等多元法系的领域。

法学本身也在逐步走向国际化,法学教育、研究和实践的国际合作越来越频繁。

法学与国际化的关系密不可分,其发展水平和研究成果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全球化对法学的影响1. 法律体系的多元化全球化使得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更加紧密。

法律体系的多元化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各国法律体系的相互借鉴和对比研究可以促进法学理论和实践的进步。

同时,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国际法和国际司法机构的作用也不断增强,这对法学的学科发展和研究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2. 法律问题的跨国性全球化的倡导者之一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跨国企业的兴起。

随着跨国公司的增多和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法律问题也变得越来越跨国性和复杂。

此时,法学研究不仅需要深入掌握国际法,还需要具备比较法和国别法的知识。

对于法学学生来说,也需要具备跨文化交流和解决法律争议的能力。

3. 法律制度的协调和一体化全球化使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和一体化成为必然趋势。

例如,欧盟建立了自己的法律体系,并且在某些领域实现了法律的一体化。

这就要求法学研究者需要深入理解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并积极参与到法律体系的协调和一体化过程中。

三、法学应对全球化的挑战1. 跨学科研究的重要性全球化对法学的挑战要求法学研究者具备跨学科的研究能力。

法学的研究应该融入到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中,以全面理解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多维度。

2. 本土化与全球化的平衡面对全球化的冲击,法学研究者需要平衡本土化与全球化的关系。

法学研究既需要关注国内法律体系的健康发展,又需要与国际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相结合,从而更好地促进法学的发展。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法学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

在新时代下,中国法学正在走向现代化,这不仅体现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和教育培养等方面,更体现在法律实践和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中。

一、法学领域的发展中国法学的发展是一个经历了复杂历史和深刻变革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逐渐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不断与国际接轨,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在学科建设方面,中国法学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等多层次的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研究机构和学术期刊不断壮大,学术成果丰硕,为法学研究和教学提供了坚实的支持。

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中国法学正在积极开展研究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体系和法治理念。

在国际法学领域,中国法学也正在逐步走向国际化,参与国际法学研究和国际法治合作,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法学的风采。

二、法学教育的现代化法学教育是法学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在新时代下,中国法学教育正朝着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首先是教学内容的更新和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实践的不断变化,法学教育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增加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学课程,如人工智能与法律、网络法律等新兴领域的法学课程,以适应新时代的法学教育需求。

其次是教学方法的改革。

传统的法学教学更加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现代化的法学教育需要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注重案例分析、实践教学、团队合作等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法律实践的创新法学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法律实践的创新。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法律实践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首先是法律服务的现代化。

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增长,司法服务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如建立智慧法院、推动在线诉讼等,提高司法服务的效率和便捷度。

法律服务业也需要不断发展,加强自身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和专业的法律服务。

中国法学在新时代面临的挑战演讲稿

中国法学在新时代面临的挑战演讲稿

中国法学在新时代面临的挑战演讲稿!中国法学是中国国家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代表了中国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同时也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与尊重。

但是,在新时代,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学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今天,我想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中国法学在新时代所面临的挑战和应对措施。

中国法学在新时代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是法治理念与实践的矛盾。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也面临着日益增多的法律问题。

然而,在一些特定领域,如破产法、知识产权法等方,现有法规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社会变革的要求。

当前,许多企业主辞职后“冒名顶替”,将公司变成为所欲为的个人玩物,状况屡屡出现。

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的法治理念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的矛盾所导致的。

如何打破这种矛盾,是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

中国法学在新时代也面临着知识与实践之间的挑战。

目前,中国法学的教育内容往往与社会实践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在一些法学高校,学生仍然会被灌输一些过时的理论,而不是切实的实践案例。

这些缺乏现实性的课程,无疑给学生的毕业就业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因此,今天我们必须努力打破知识与实践之间的壁障,加强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以确保我们的法学生在毕业后能够在现实情况中达到最佳实践水平。

中国法学在新时代还面临着法治工作与社会治理之间的挑战。

加强法治意识是当前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任务。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需要注重体现社会治理的角色。

对于很多社会问题来说,法规只是解决问题的一方面。

在实际操作当中,必须借助社会治理等手段加以解决。

因,在今天的时代,我们必须加强法治与社会治理之间的联系,以寻求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案。

中国法学在新时代还面临着外部环境的挑战。

随着中国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更多的与各国的法学界进行交流与合作,以加强国际间的实力竞争。

同时,我们也需要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法学,以消除对中华大地法治建设存在的不信任和疑虑。

尊敬的各位听众,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我们不仅要面对新的挑战,更需要加强对现有挑战的应对。

浅析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浅析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浅析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一、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所面临的挑战1、经费不足,师资力量薄弱从我国高校大规模扩招以来,高校办学规模盲目扩大,招收学生人数激增,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使得很多高校在财务上常年处于高负债的状态。

在这样的形势下,高校法学教育也同样如此,学生人数的增加一方面需要更多的法学教师,而真正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的高级人才却又由于资金缺乏而无法引进,这些都严重的影响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是法学教育进一步发展需要解决的挑战问题之一。

2、就业形势严峻法学人才就业率的高低和高校培养的法学人才数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数是密切相关的,但是当下,由于高校的逐年扩招,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数逐年上升,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增长却较为缓慢,另外有些毕业生对自己定位又太高,不愿意屈尊于小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所以综合各方面的原因,法学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问题。

3、对法学人才要求的提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由于受到外界的压力,人们对法学人才的要求也有了更多的要求,条件也更加的苛刻,这就要求我国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备坚实的理论知识还应具备国际视野,可以说这是我国法学教育面临的一大挑战。

在全球化背景下,对法律人才的要求是既具有未來前瞻力和国际视野,以致能够适应当下快节奏的社会现实,另外,还要了解国外的法律条文,具备受力国际案件的能力,这要求我国的法学教育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以跟随社会发展对法学人才要求的需要脚步。

二、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所面临的机遇1、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我国自古就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传统,不过由于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的限制,我国的法制建设并不完善。

但是,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法治社会的建设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同,依法治国的方略也深入人心。

新中国以来,虽然我国的领导集体换了一届又一届,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并没有改变,而且是日臻完善。

如今,国家已经将依法治国的方略写进了宪法,法制观念也已经深入人心,这不得不说是我国法学教育快速发展的一个良好契机。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摘要】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意味着中国法学要适应当代社会需求,不断推进自身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

在这个背景下,中国法学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历程,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和优势。

现在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法律体系不完善、法治意识不足等问题。

针对这些挑战,中国法学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促进法学的现代化进程。

通过这样的努力,中国法学的成果将会逐步显现,为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展望未来,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有望取得更大的进步,为构建法治中国、现代化中国注入强大动力。

【关键词】关键词:新时代、现代化、中国法学、发展历程、特点、现状、挑战、对策、成果、展望1. 引言1.1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的意义在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学在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法学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保障,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石。

只有将中国法学现代化,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还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自古以来就注重法治,但传统的法律体系已无法满足当今社会的需求。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背景下,必须不断革新、发展中国法学,使之与时俱进,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

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还对提高国家法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是国家的命脉,只有依法治国,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幸福。

推进中国法学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的意义重大而深远,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1.2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的背景中国法学是一个悠久而丰富的学科,经历了千年的发展历程。

古代中国已有丰富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如《礼记》、《尚书》等古代经典都包含了对法律的规定和思考。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方向法学教育一直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学科之一,它培养了一大批国家需要的法学人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发展,法学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从法学教育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法学教育的现状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学教育内容过于理论化。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学生在学习中缺乏与实际结合的机会,导致了理论脱离实际。

其次,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

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注重理论知识的积累,而缺乏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

再次,传统的法学教育缺乏跨学科的思维。

法学需要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形成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体系,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法学教育需要朝着以下几个方向进行发展。

1.注重实践教学改变以往法学教育过于理论化的倾向,加强对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以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进行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践的机会,使他们能够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案件分析和解决过程中。

2.强调职业素养的培养作为法律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

学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职业操守、沟通能力等,使他们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能够胜任各种职业角色。

3.开展跨学科研究法学需要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形成综合性的学科体系。

比如法学与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结合,可以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知识体系,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跨学科思维能力。

4.推动国际化交流法学教育需要与国际接轨,给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校可以开设国际交流课程,邀请国际知名法学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为学生提供参加国际会议或交流项目的机会,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5.加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学校应鼓励师生进行法学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可以鼓励学生参与一些实际诉讼案件的调研和研究,为法学研究提供实际案例,增加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作者:宋菲来源:《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2014年第10期摘要:法学教育是为我国培养司法人才和律师人才的专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学被誉为最有发展发展潜力的专业之一,目前我国的法学专业挑战与机遇并存。

本文从法学专业的来源出发,深入讨论了法学专业教育当前存在的挑战和机遇。

关键词:当代中国法学;中国法学教育;机遇;挑战前言:法学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培养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为目标的学科,向学生传播法律知识、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是法学日常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中国的法学教育呈井喷式发展,许多的高校都设立了法学专业,全社会掀起了一股“法学热”。

在这股热潮下,法学教育究竟面临那些挑战和机遇,下面我将进行逐一分析。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简史要想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就必须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史有所了解。

中国古代有法律却没有法学教育,法律知识与传统的伦理道德,政治意识,社会规范等混杂在一起,没有形成专业的学科体系。

在古代(除秦朝以外)国家只负责审理一些重大的刑事犯罪和民间纠纷,而大量的普通民间纠纷都由一些民间机构进行处理。

国家机关中的基层司法官员的法律知识也是在日常审理案件过程中慢慢积累而来,想通过看书或者别人教授的方法获得法律知识是一件很难事情。

而且由于中国人不愿意打官司,“律师”的市场非常小,所以从始至终法学都没有发展到学科教育的阶段。

直到19世纪末,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巨大转变,民主法治观念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人们对法学有了新的认识,开始按照西方模式开设中国的法学教育,中国的法律教育有了初步的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的法律教育依然很薄弱,律师这个职业群体非常弱小。

新中国成立后,受政治因素的影响中国的法律教育又进入一个衰落期。

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法学教育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与机遇。

作为培养法律人才和解决社会法律问题的重要载体,法学教育需要适应新时代的需求,不断进行改革创新。

本文将探讨当前法学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并分析其中蕴含的机遇。

一、法学教育的挑战1. 观念转变的挑战: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在当今社会,法学教育需要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然而,由于部分教师和学校的观念仍然停留在传统模式上,法学教育在转变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困难。

2. 多元需求的挑战:现代社会发展多元化,对法学人才的需求也日趋复杂。

除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外,社会还需要具备国际视野、跨学科知识和团队合作等能力的法学人才。

如何将这些新需求融入法学教育,是当前面临的一大挑战。

3. 教学方法的挑战:传统的法学教育以传授知识为重点,教学模式呈现一对多、被动接受的局面。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学生获取知识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他们更倾向于自主学习和实践探索。

如何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是当前的一大挑战。

二、法学教育的机遇1. 法治建设的机遇: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对法学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

培养出熟悉法治理论、掌握实践操作技能的法学人才将成为社会的宝贵财富。

不断提升法学教育质量,满足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将为法学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机遇。

2. 国际交流合作的机遇: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际交流合作变得更加频繁和紧密。

法学教育也需要与国际接轨,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提高培养质量。

借助国际合作交流的机遇,法学教育可以更好地面向未来,不断拓宽教育视野和学科边界。

3. 科技创新的机遇: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新的机遇。

通过在线教育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学生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知识和资源。

同时,科技创新也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三、应对挑战与抓住机遇的策略1. 推进法学教育改革:要求法学教育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和创新意识培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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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一、全球化与法学院的功能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中国法学教育正面临深刻变革。

众所周知,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恢复与发展起来的,每次重大社会改革及进展都与社会转型期的基本特点密切相关。

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法学教育与社会发展、社会价值观的变迁之间都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我们在评价当前法学教育面临的各种问题时,不仅要看法学教育本身的体系,而且要看其背后的社会经济需要、改革目标、文化传统及大学制度本身的深层演变,以寻求推动法学教育变革的内在与外在的动力。

改革的特殊背景既是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时代背景,也影响了它的发展道路和特点。

法治发展内在动力并不来自于外在法律体系的建构,也不表现为法律数量的几何级增加。

法治发展最重要的需求来自于维护法律制度、实践法治价值的一大批专业人才。

由于法治观念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养成需要长期的积累与过程,法学教育不仅培养法律职业者,而且要肩负培育全体公民法律信仰以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使命,这对法学教育的体制、教育目标和知识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改革要求。

作为以培养法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院,需要在法治发展进程中不断地获得制度的支持,及时回应社会的变化。

当然,中国社会治理结构的变化也在深刻地改变着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改革的外在因素主要是全球化、信息化以及由此带来的知识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影响。

在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一个国家法学教育所承担的功能并不限于为主权国家的利益服务,它必须考虑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超越国家利益的“世界公民”的需求,使法学院培养的法律人才具有成熟的“全球化意识”,要适应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

一所优秀法学院之所以是优秀的,不仅在于它能够培养优秀人才,而且在于其能够充分实现大学的使命和每一个人的价值。

有什么样的教育体制,就能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而培养的人才状况,又决定着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也影响着人类的发展未来。

毫无疑问,21世纪国家之间的竞争在于法治力量的竞争,法治力量的竞争又体现在法律人才的竞争,而法律人才的竞争又体现为法律人才国际化的程度。

因此,中国法学教育下一轮的改革将主要围绕人文化、精英化、规范化、国际化目标展开,而国际化将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基本背景与动力。

二、法学教育面临的新挑战几十年来,中国法学教育取得的成绩毋庸置疑,这是未来其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但是谨慎地评价其发展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中国法学教育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的矛盾关系:(一)法学教育规模扩大与确保法学教育质量之间的矛盾随着法学院校数量与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法学专业在校生人数激增,人才培养开始出现质量下降的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的大规模扩张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的。

在过去的三十年中,法学教育每一个十年都在规模上实现了“跳跃式”发展。

三十年间,法学教育规模的发展不仅表现为本科法学教育设置学校的剧增,而且表现在研究生法学教育种类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

比如,2000年前后,全国有50余所高等院校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共有硕士学位点300余个,18所教学科研机构可以授予法学博士学位,全国有7000多人获得法学硕士学位,400多人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但是到了2008年,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的招生规模比2005年大约翻了一倍。

而2009年招收的法学博士生约一千人,在校法学博士生近三千人。

在法学院校的数量上,截至2006年底,全国设立法律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603所,在校的法律专业本科生近30万人。

根据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的统计,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30年来增长了105.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硕士研究生7. 9万人,博士研究生1万人。

目前,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达333所,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29个,有13个法学教育机构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实现法学教育种类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在师资、图书数据、实习机会、硬件设施等教学资源极其有限的前提下,必然带来教育质量下降的问题,无法顺利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

这也导致一些用人单位抱怨法学院毕业生专业功底不扎实、实际工作经验欠缺、法律以外的知识储备不够。

另外,由于有些地区与岗位对法学院毕业生的需求接近饱和,同时出于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无法与法学教育有效衔接等原因,法科毕业生也出现了就业“用非所学”的尴尬现象。

(二)法学教育的途径和层次过于庞杂,培养目标模糊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采取的是以传授知识为主的“素质养成型”教育模式。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的研究生学位教育飞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正规法学学科学位制度,包括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制度。

但是,在种类繁多的法学教育层次中,各层次的教育目标并非十分清晰,各个层次间也没有互相衔接,教育途径和层次过于庞杂。

这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也损害了法学教育的整体形象。

同时,由于教育管理体制的变化,地方可以自主设置法学专业,但有关部门并没有制定严格的、具有切实可操作性的法学本科设置标准,导致近年来出现了很多不具备条件的教育机构开设法学本科的现象,严重危害了本科教育这一法学教育中最基础部分的教学质量。

(三)法学人才的国际视野的局限性经济全球化要求造就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和实务、具有极强的外语交涉能力的外向型、国际型、复合型法学人才。

国际秩序的建构依靠的是国际规则的制定和运用,中国在和平崛起阶段所具有的外向型经济特点决定了我们当前培养的法律人才应该具有国际的眼光和战略,通晓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规则。

但目前的法学教育中缺乏系统的比较法、外国法教育,学生获得国际化法律训练的机会与途径单一,缺乏国际视野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由此出现的法科人才国际性、复合性、应用性不强等问题,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法治建设的需要。

由于缺乏制度性的配套保障措施,由于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对学生、教师的要求很高,成本也很高,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仍显步履蹒跚。

一方面中国迫切需要一大批优秀的国际型法律人才,另一方面,目前的人才培养体系又无法承担此项重任,因而迫切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学教育改革,在一批高水平的法科院校中建立国际型卓越人才培养基地。

(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由于在制度设计上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割裂,缺乏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制度之间有效衔接的机制,许多法学专业毕业生不能进入法律职业,使得法学教育资源被极大地浪费。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在制度上的割裂,一方面使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更加模糊,削弱了法学教育的专业培养功能,妨碍了法学教育的专业化改革;另一方面,法学院的产品——法科学生无法有效地满足法律职业的发展要求,损害了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的信赖。

(五)法学人才的区域分布不平衡1978年以来,中国法学教育的规模和数量有了急剧增加,但是,法学教育的快速扩张并没有有效解决法学人才的区域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职业法律人才的数量、规模和质量上存在较大差距。

一方面,大中城市法学毕业生就业困难;另一方面,基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基层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人才短缺现象严重。

法学院的数量与地区的分布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法学教育的发展状况与成熟程度。

从2007年600多所法学教育机构的分布情况看,新设立的法学院系较多分布在中东部省份,其中湖北增加了32所,湖南增加了28所,河南增加了25所,浙江增加了25所,河北增加了26所,江西增加了20所,广东增加了27所。

(六)法科学生就业率与就业去向需认真引导评价法学教育现状的另一重要指标是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去向。

近年来,法学院学生“就业难”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此提出各种法学教育改革的方案。

据一份来自第三方评估与调查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届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是88%,而法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9%。

尽管这一统计未必能全面、客观反映当年就业情况,但多少能够反映这其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我们需要正视就业面临的新问题、新竞争,但对目前就业率也需要准确判断与分析,需要对不同类型法学院学生的就业率进行多视角的分析,不能简单得出“就业难”的结论。

总体上,法学仍然是很有吸引力的专业,是考生报考的热门专业之一。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2009年8月18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截至2009年7月1日,教育部统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是68%,和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与之相比,主要大学法学院学生就业率高于平均水平。

例如北京大学法学院2009年共有毕业生650人,其中本科生毕业生151人,就业率92.7%;法学硕士毕业生115人,就业率97.4%;法律硕士毕业生340人,就业率98.5%;法学博士毕业生44人,就业率97.7%。

清华大学法学院2009年毕业生总计532人,就业率98.5%。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9年毕业生580人,截至2009年12月就业率97.76%。

三、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与发展趋势(一)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法学教育事关国家法治的前途。

从法治建设的发展趋势来看,法学教育的目标是造就具有健全人格的大批的法律职业者、培育职业法律家群体,培养大量高素质的法律人,促进法治社会的形成。

1.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并重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法学教育,是指法学院以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要求的职业法律人才为目标,对有志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够娴熟地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

这种定位既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借鉴外国、特别是美国法学教育经验的体现,也是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实践结果。

以1996年建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的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和2002年统一国家司法考试为标志,中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因素日益增强,成为法学教育的显着趋势。

然而,在目前的国情之下,从教育的一般逻辑来说,法学教育也不能走片面法律职业化的单行道,其基本依据是:(1)目前的法学院不仅承担着培养法律专业精英和法律职业人才的任务,同时还肩负普及和提高国民的知识水平、文化素质,改变国民教育的一般文化素质状况,提高全民普遍的文化水平的基本任务;(2)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者不能只具有法律职业知识,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素质、社会责任感、道德修养等,单一具备法律职业知识和技能,并不意味着就能达到法律从业的应有效果;(3)实践证明,一名优秀的法学职业者往往具备相当的人文社科乃至于自然科学的综合素质,法律知识的习得与应用需要以综合素质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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