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从广义上来讲,“法人”即“法律上之人”,而“法人代表”则只是特定含义下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中规定了两种对于“法人”的称谓:第一种是自然人作为法人;另外一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法人(包括公司)和非法人组织。
由此看出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不能等同。
虽然法定代表人可以以各种形式担任,但其必须具备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受委托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或企业章程履行职责,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经营管理企业事务。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不具备代表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后者却必须具备该项资格。
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实际是执行企业经营管理权的一个工作岗位,它也仅限于该企业内部人员担任,相当于“受聘经理”。
那么“企业法人代表”又是如何呢?我们所说的“法人”并不单指一个组织,而是多个实体组织通过一定手续结合起来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统一整体。
比如“农村集体”本身不是法人,他的每一个村都叫做“村”,村与村之间有领导关系、支持关系等,它属于一个法人群体,可以称之为法人;再比如我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主持人就是一家报社的“法人代表”。
还有一些情况,需要将几个单位的名称放到一块儿才能确认是否存在某一机构,这样的机构被称为“企业”,例如银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等。
有时候会把“法人代表”误解为“法定代表人”,很容易混淆概念,也难免引发争议,尤其对刚涉及到“法人”这一术语的初学者更应谨慎,应明白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因此在这里,我想向大家重申一点:“企业法人”是特定条件下对“法人”的称呼,企业无论大小,均应有相应的“法人代表”;而“法人代表”一词是针对所有“法人”而言的,即“法人代表”对“法人”拥有完全的代表权力。
例如在百度百科里有一段解释:“‘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公司、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等。
公司法人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是什么意思经常我们会听到企业法⼈,公司法⼈,但是⼤家对于法⼈是否有所了解,法⼈是代表公司来执⾏⼀系列的职权,⽽且进⾏协调相关的事务,下⾯店铺⼩编来为你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法⼈代表是什么意思法定代表⼈指依法律或法⼈章程规定代表法⼈⾏使职权的负责⼈。
我国法律实⾏单⼀法定代表⼈制,⼀般认为法⼈的正职⾏政负责⼈为其惟⼀法定代表⼈。
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
全民所有制⼯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为⼚长或经理。
⼆、公司法定代表⼈与法⼈的区别根据我国民法典,“法⼈”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依法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这⾥规定得相当明确,法⼈是⼀种组织,⽽不是某⼀个⼈。
“法⼈代表”⼀般是指根据法⼈的内部规定担任某⼀职务或由法定代表⼈指派代表法⼈对外依法⾏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它不是⼀个独⽴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是⼀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使职权的负责⼈,是法⼈的法定代表⼈,没有正职的,由主持⼯作的副职负责⼈担任法定代表⼈,设有董事会的法⼈,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没有董事长的法⼈,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可作为法⼈的法定代表⼈。
法⼈代表依法定代表⼈的授权⽽产⽣,没有法定代表⼈的授权,就不能产⽣法⼈代表,⽽法定代表⼈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其法⼈代表可以有多个,⽽法⼈只有⼀个法定代表⼈代表法⼈独⽴⾏使法⼈职权。
法⼈代表对外⾏使权⼒都要受到法定代表⼈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对外进⾏活动,他的⾏为不是法⼈本⾝的⾏动,⽽是对法⼈发⽣直接的法律效⼒;⽽法定代表⼈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对外⾏使职权。
法⼈代表的变更没有⼀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法定代表⼈是法⼈应登记的事项之⼀,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登记⼿续公司法⼈代表是什么意思法⼈代表和法定代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二者的概念不同,股东是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出任也可以是非股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他的行为代表公司后果由公司承担。
作为公司的投资人来说,往往一般情况下投资人就会成为公司的股东,并且投资的份额越大,在公司当中的地位也是越重要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司的董事长或者其他一些高管,和投资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但是又有所区别的。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公司法人代表和投资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二者的概念不同,股东是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出任也可以是非股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他的行为代表公司后果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投资人变更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代表是什么意思公司的法⼈代表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权利?⼜要承担哪些义务?这些离我们⼤⼤多数的⼈的⽣活都⽐较远,所以不了解也很正常。
今天店铺⼩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公司法⼈代表是什么意思法⼈代表和法定代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代表⼀般是指根据法⼈的内部规定担任某⼀职务或由法定代表⼈指派代表法⼈对外依法⾏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它不是⼀个独⽴的法律概念。
法⼈代表依法定代表⼈的授权⽽产⽣,没有法定代表⼈的授权,就不能产⽣法⼈代表。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其法⼈代表可以有多个。
法⼈代表对外⾏使权⼒都要受到法定代表⼈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对外进⾏活动,他的⾏为不是法⼈本⾝的⾏动,⽽是对法⼈发⽣直接的法律效⼒。
法定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使民事权利,履⾏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如:⼯⼚的⼚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由其法定代表⼈进⾏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进⾏诉讼。
法定代表⼈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的诉讼⾏为,就是本单位(或法⼈)的诉讼⾏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发⽣法律效⼒。
法定代表⼈与法⼈的代表是有⼀定区别的,代表⼈的⾏为不是被代表⼈本⾝的⾏为,只是对被代理⼈发⽣直接的法律效⼒,⽽法定代表⼈的⾏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的⾏为。
企业的法⼈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责任,法⼈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代表的⼈⾝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法院判决法⼈代表被拘留;法⼈犯罪,法定代表⼈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不愿继续担任公司法⼈代表及股东,可以视为具有退出公司经营的意思表⽰。
⽅法有⼆:⽅法⼀,通常的,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转让股权。
【热荐】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热荐】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现代,人们在接触到企业的时候就常会见到或听说到:法人、法定代表人。
人们常将他们相提并论,但他们的法律意义却是千差万别的。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并不能混为一谈。
要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的区别呢,下面,听小编为你介绍一些。
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通俗的说就是指一个独立的单位,法律上把一个单位看作一个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财税和荣誉。
最常见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法人是拟制的人,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产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那个人,因此又称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在老公司中则为总经理。
因此,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有的被称作法人是错误的,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规范的用法,被称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
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通则》第 37 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简单地说,法人是指单位名称。
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
综上所说,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还是蛮多的。
可以这么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法人可以作为一个单位,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
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代表是什么意思 与企业有接触的⼈常会见到或听说三个词语:法⼈、法⼈代表、法定代表⼈。
⼈们常将他们混淆,但他们的法律意义却是千差万别的。
那么你知道其中的法⼈代表是什么意思吗?下⾯让⼩编来告诉你! 法⼈、法⼈代表、法定代表⼈的概念: 1、法⼈ 法⼈通俗的说就是指⼀个独⽴的单位,法律上把⼀个单位看作⼀个法律上的⼈,他就像⾃然⼈⼀样有⾃⼰的财税和荣誉。
最常见的是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2、法⼈代表 法⼈代表只是⼀般性的说法,意思是说某个⼈是某个企业或单位派出办事的代表。
这种情况下,单位要出具书⾯的授权委托书才⾏,这个⼈的⾏为才不会导致将来单位不认帐。
⽐如单位要办⼀件事,单位可以派单位⾥的任何⼈去办,只要出具书⾯证明⽂件(⽐如授权委托书等),那么任何⼀个被单位派出去办事的⼈都可以叫法⼈代表,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随时更换。
3、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则是国家法律要求在法⼈成⽴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主要负责⼈。
这个⼈⼀经审批备案就不能随意变更,⽽且会写在营业执照上⾯。
当然经过⼀定程序重新报到政府审批后可以更换,不是某个⼈随意决定想换就换。
这个法定代表⼈是⼀个普通的⾃然⼈,不是虚拟的。
以公司为例,⼀个公司可能没有董事长但⼀定会有法定代表⼈。
公司的法定代表⼈对外代表本公司处理事务时,⼀般不需要公司另外出具授权委托书。
⽽公司⾥的其他任何⼈对外办理事务都应有公司的书⾯授权⽂件,不然将来这个公司可以不认可这个他⼈签署的⽂件(也就是说公司可以不认帐)。
法定代表⼈是⼀个法律概念,是⼀个企业很重要的⼀个登记事项,任何⼀个是法⼈的单位都会有营业执照,上⾯都会注明谁是单位的法定代表⼈。
所以可以这么理解上⾯的三者的关系,法⼈是⼀个单位,他在法律上的负责⼈叫法定代表⼈,他派出去办事的⼈叫法⼈代表。
所以如果某⼈⾃称是某公司的,他要代表公司与你发⽣经济往来时,你⼀定要查看他所说的公司给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等类似承认该⼈前来办理本事件的书⾯⽂件。
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一、企业法人包括什么一、企业法人包括什么1、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来分类,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以及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以及它们之间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和其他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公司。
2、按照企业制度的形态分类有: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前两者为非法人组织,公司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所具备的特征(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二)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以营利为目的(三)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可并购其他法人(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企业法人的登记要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须建立的其他机构;(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七)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法人是什么法律常识: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哪些是企业法人一、哪些是企业法人(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来分类,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以及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以及它们之间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和其他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公司。
什么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
什么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一、企业法人是什么法律常识: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什么是企业法人法律常识:企业法人是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律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经济组织,经主管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法人是一种不同于自然人的社会组织。
它不是以生命的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集体或个人和集体组成的社会组织。
这是它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什么叫企业法人?法律常识: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公司制企业等。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企业法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属于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企业法人是什么意思?法律常识:企业法人指的是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且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代表是什么意思
现在我们都知道成⽴公司就需要法⼈才合法的,那么关于法⼈代表是什么意思呢?下⾯⼀起跟随店铺⼩编来看看吧,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法⼈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代表就是法⼈的法定代表⼈,依照法律或者法⼈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使职权的负责⼈。
《民法典》第六⼗⼀条【法定代表⼈的定义及⾏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为法⼈的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以法⼈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承受。
法⼈章程或者法⼈权⼒机构对法定代表⼈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第六⼗⼆条【法定代表⼈职务侵权⾏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因执⾏职务造成他⼈损害的,由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追偿。
以上就是“法⼈代表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希望⼤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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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部门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部门法人代表,准确地i讲叫做“法定代表人”,在对外可以代表公司,在公司内部的职务一般是董事长,属于最高领导层,不属于任何部门。
如果在公司花名册里可以成为“董事会”。
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对不同的人员都进行了不同部门的分类。
例如说公司中有人力资源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等这些不同的部门。
所以说很多人就会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对公司的公司法人属于哪个部门的归类不是很清楚,所以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部门?▲一、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部门?法人代表,准确地i讲叫做“法定代表人”,在对外可以代表公司,在公司内部的职务一般是董事长,属于最高领导层,不属于任何部门。
如果在公司花名册里可以成为“董事会”。
▲二、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由此,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谨慎、勤勉、忠诚、保密等义务,而向本企业/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
即所在的企业/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义务。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义务。
”2、法定代表人在表见代理情况下,应当向本企业/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代表人超越权限,擅自以单位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范围的,符合《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的情形。
此时,该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如果给本企业/公司造成损失的,该法定代表人应当向本企业/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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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只能有一个,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自己身为法人代表的其他义务。
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我国,只要是公司,说明就是经过国家审批和同意的。
所以说,公司的所有的登记制度都是合法的,包括公司的法人代表。
一般来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只能有一个,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自己身为法人代表的其他义务。
公司法人在公司中的地位还是比较重要的。
下面,小编就行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一、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
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
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通则》第43条)。
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条)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1、免责。
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