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及档案资料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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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及档案资料管理流

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及档案资料管理流程

一、基础信息采集

(一)、乡镇卫生院

1、登记资料:

《出生登记本》

《儿童保健建册登记本》

《遵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管理登记》

《儿童保健登记本》

《体弱儿专案管理卡》

《疾病儿童综合管理记录卡》

《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档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档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儿童保健手册》

2、报表

《遵义市0~6岁儿童保健季报表》(报乡镇计生服务站)

《公共卫生月报表》(报县中心)

3、信息登记流程:

出生登记→建册登记→建《儿童保健手册》→儿童保健登记→儿童保健管理登记→(体弱儿或疾病儿童综合管理记录)→服务券运转→生成档案资料

(二)、乡计生妇幼保健站

1、登记资料:

《出生登记本》

《孕产妇保健建册登记本》

《孕产妇保健暨高危筛查登记本》

《遵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本》

《儿童死亡登记本》

《出生缺陷登记本》

《孕产妇保健手册》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咨询登记本》《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检测登记本》《叶酸发放登记》

2、报表

(1)月报:

《表1-Ⅱ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表2-Ⅰ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叶酸发放月报表》

(2)季报:

《遵义市0~6岁儿童保健季报表》

《遵义市孕产妇幼保健季报表》

《贵州省妇幼卫生主要指标季报表》

(3)年报:

《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7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

《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3、信息登记流程:

(1)建册登记→建《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保健暨高危筛查登记→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高危管理登记)→出生登记→服务券运转→生成报表和档案资料

(2)三病咨询→采血送中心检测(返结果)→检测登记→生成月报(3)优生咨询→叶酸发放及登记→采血送检→结果返馈→优生指导→生成月报

以上登记本及档案建立在以上单位备查。

《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由以上单位建立,原则上由孕产妇和儿童家长负责保管。其中《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分娩时由分娩医院收回后转产后访视单位作产访记录用。

二、报表上报及时限

1、月报:

(1)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月报表》次月5日前报县中心

(2)乡镇计妇站:每月最后一天报县中心

2、季报:

(1)乡镇卫生院:《遵义市0~6岁儿童保健季报表》次季度2日前报乡镇计妇站

(2)乡镇计妇站:次季度5日前报县中心

3、年报:

(1)半年报:4月10日前报县中心

(2)年报:10月10日前报县中心

三、相关要求:

1、各种信息登记本、个案卡、手册、报表等逐步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建立计算机管理平台。

2、各种登记本(卡、册)、报表及档案必须做到相互吻合、层层吻合。

3、关于《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档案》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档案》的填写、运行和归档。

以上两种档案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的样表为基础,统一成册印制。原则上由从事健康检查的单位填写,乡(镇)卫生院保管和电子档案录入。

4、关于《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填写、运转和归档

(1)、《孕产妇保健手册》由计生妇幼保健站负责建立, 《儿童保健手册》由卫生院负责建立。

凡户籍属于道真自治县辖区的孕产妇和儿童均可免费发放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

非道真自治县户籍的孕产妇和儿童在本县境内居住满半年以上均可免费发放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

各级各类建册发放单位在发放建立两个手册时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建册登记本》和《儿童保健建册登记本》。

本县孕产妇和儿童可持两个手册到县辖区内任何一家全民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健康检查和保健咨询。

(2)、服务券运转与管理:

a、孕产妇在本辖区计妇站从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的检查内容实行免费,检查单位填写《手册》中“服务券”并撕下“报销联”凭券作为报销依据。计妇站凭“服务券”报销联与县中心结账。

孕产妇离开乡(镇),到县城医疗保健机构或市级医疗保健机构从事产前检查,先缴纳检查费,检查完后检查机构填写服务券并加盖检查单位公章,检查者签名,被检查者凭“服务券”报销联回户口所在镇(乡)计妇站报销规定标准费用。报销次数:产前检查5次,产后访视2次

b、6岁以下儿童在本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的检查内容、实行免费,检查单位填写《手册》中“服务券”并撕下“报销联”凭券作为报销依据。卫生院凭“服务券”报销联与县卫生局结账。

儿童离开乡(镇),到本县辖区其它全民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儿童体检,先缴纳检查费。检查完后检查机构填写服务券并加盖检查单位公章,检查者签名,被检查者凭“服务券”报销联回户口所在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规定标准费用。医疗保健机构凭“服务券”报销联与县卫生局结账。

新生儿家庭访视管理与操作同产后访视。

(3)、两个《保健手册》运转与管理

a、《孕产妇保健手册》

建册:居住乡(镇)孕产妇由乡(镇)计生妇幼保健站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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