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行政执法
浅谈水行政执法与水资源管理

浅谈水行政执法与水资源管理针对近年来水行政执法与水资源管理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分析与探讨,目的是提出我国当前水政执法与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制定出相应的改善措施和办法。
确保水资源的利用以及开发保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是以实现水资源的持续开发和永续利用为最终目的。
自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发展被明确提出以来.可持续发展思想已经广泛为世人所接受。
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把是否有利于持续发展作为衡量自己行为是否得当的最重要的出发点之一。
实现水资源的持续开发和永续利用是保证实现整个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物质支持基础之一。
一、近年来我国水资源管理中的不足及其管理模式分析1、在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队伍中,由于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严重缺少,加之偏重水利工程业务,轻视了水政水资源工作,有的县(市)水利部门混岗严重,人员偏重水利工程上。
基层的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知识欠缺。
一些小的水事案件文书也整不出来,在水资源管理上更是如此。
最终所有工作压力全部集中到县(市)水利部门。
这样就导致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部门在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时,往往都只注重面上的日常工作,常常会为了应付面上眼前工作而轻视了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实质性的工作。
正因如此使得大量宝贵的水资源被人为的破坏及损耗,就从大的方面说,是导致我国一些原来就缺少水资源的地区更是雪上加霜,出现水资源不足的问题,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
2、水务供水单位的管理人员缺乏民主意识。
这是从小的方面说的。
在目前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有些欠发达地区对于水资源的使用以及调度都仍然还是通过相关的命令以及控制的方式进行实现的,这样一来就导致集中管理的水资源很难顾及到所有用户的需求,进而对部分用户的用水造成不好的影响,严重的激化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除此之外目前阶段在水资源的控制以及分配方面的决策中还仍然存在民主意识缺失的问题,進而错误地导致水利行政部门的水政水资源的管理工作行政不作为,而事实有并非如此。
浅谈水行政执法PPT课件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明,党中央自党的十六大以来持续 不断的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营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 法治水、依法管水,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我区水利系统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全 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对我区 水利系统而言,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为切实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保驾护航,为我区围绕总目标服务总目标提供水行政执法服务。
食堂非法取水,水利局对食堂进行行政处罚。但该单位食堂承包者张某 不服处罚,向上级水利局申请复议后,又上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行政 处罚因主体不当而被撤销。
二、执法办案中应查清的违法事
3、法人分支机构违法的主体确定。 案例:家家乐超市是一家连锁型超市,有法人资格,二零一一年在
新水镇设立分店,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但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 业一个月,就因违法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获,烟草专卖局对家家乐超市 新水镇分店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水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法治
(五)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救济权,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并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六)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原则。 (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原则。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不同执法环节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期限、必须履行 的批准手续以及表明身份手续等等。
二、执法办案中应查清的违法事
(五)何情节,指违法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应尽量详细、准 确。对于违反水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首先要查清该当事人是初犯 还是屡犯,主观上是否有明知或应知情节,违法的时间、违法的标的、 违法所得额或非法获利额、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其次,还应查清该 违法主体是否有其他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以处罚情节。只有查清违 法情节,行政执法机关才能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公正地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 政机关管辖。
水行政执法工作交流材料

水行政执法工作交流材料水行政执法工作交流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近期参与的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些经验和心得。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主要负责了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执法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首先,我想分享一下在执法工作中的一些实践经验。
在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时,我始终坚持“依法执法、从严执法”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做到公正执行、严格执法。
我认为,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有一颗公正的心,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水污染治理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它涉及到不同的部门和领域,如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等。
在实际工作中,我积极与这些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共同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水污染治理方案。
通过合作,我们能够更全面地了解问题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并最终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
此外,我也意识到在执法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和教育的力度。
水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其中包括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环保意识的提高等方面的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举办讲座、编写宣传材料等,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并鼓励大家共同参与到水污染治理中来。
在参与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是我们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之一,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污染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以及生态环境都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水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责任。
我坚信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积极参与到水污染治理中来,才能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构建美丽中国的梦想。
最后,我希望能够借此机会与大家共同探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分享各自的经验和心得,并一起努力推动我国水污染治理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也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能够给予我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我的专业优势和执法能力。
水务行政执法规范

水务行政执法规范水务行政执法是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水事秩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水务行政执法的公正、规范、高效,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执法规范。
一、水务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范围水务行政执法的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执法范围涵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以及防治水害等方面。
具体包括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水行政处罚等。
二、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资格明确执法主体是水务行政执法的重要前提。
一般来说,水务行政执法主体为各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依法委托的组织。
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熟悉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专业培训、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等。
同时,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执法程序(一)立案执法人员在发现或者接到有关违法行为的线索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经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二)调查取证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依法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三)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四)听证对于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五)决定经过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等程序后,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
(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
浅谈基层水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浅谈基层水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法摘要:水行政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在维护水事秩序、查处水事案件、调解水事纠纷、防汛清障、办理水行政许可、水利规费征收及维护水利部门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及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找到了解决相关问题和矛盾的途径。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 执法水平; 问题; 途径abstract: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water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maintaining the water administration order, investigating the water cases, mediating water disputes, flood control and repair, managing the water conservancy administrative license, collecting the water fee, and safeguarding thelegitimate rights of water departments. therefore,in this paper, it finds the ways of how to further improve the enforcement level of the personel and solving the actual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keywords: water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law enforcement level; problems; ways中途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深入,机构体制的不断变化,人们思想意识的不断更新,行政执法也得到不断加强,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也给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契机。
浅析水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水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根据多年的水政执法工作实践,就当前水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其中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水政执法;问题;原因;解决对策1当前水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水权所有者和水政执法者混为一体受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有些地方的水利水保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和体制仍然沿用旧的管理模式。
具体说来,就是水政执法者与水权所有者没有分离,由于二者处于不平等地位,有时甚至是对立面,导致水政执法难以作到公正合理。
另外,在这一管理体制下自己管理自身的水事行为,事实上也缺乏对有效的法律监督。
水所有权和水行政监督权合二为一,直接影响到水政执法的公正性。
1.2对水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水政执法乏力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水政执法不仅要保障水资源的正常开发利用,更应该注重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这一问题目前还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
另外,水政执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水政执法不仅要保护人工建造的水利工程,而且范围已扩展到对自然形成的排洪沟道的管理,河道采砂的管理和取水许可管理等领域。
但是,由于受传统因素的影响,库区内随意整改河道,乱采河砂等事件屡禁不止。
社会各界对水政执法还缺乏应有的重视,致使水政执法工作显得理长气短。
1.3水政执法依然存在着执法不严和管理混乱的现象依法执政要求水政执法工作者应公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图私利。
但是,在处理某些具体水事案件的水政执法过程中,某些行政当事人利用工作之便同水政执法工作人员打得火热,请吃请喝。
有些水政执法工作者碍于私情在处理时以赔代罚或是只罚不赔,更有甚者,重者轻罚,轻者重罚,以合法形式掩盖不公正处罚。
另外,水政执法管理不严还体现在具体执法操作的随意性。
例如:本人所在的原州区境内有水库多座,在灌溉期间,有些水库负责人根据需要自己制定灌溉制度和相应的处罚措施,而且由水库管理人员自行负责实施。
水库管理人员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自己制定的灌溉制度也不具有行政法规效力,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规范行为,因而水政执法公正性更无保障。
浅谈水行政执法

浅谈水行政执法
水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对水资源进行管理、保护和开发的一项重
要工作,其重点工作是对水环境、水安全、水利工程等进行监管和
管理,力求保障国家水资源的永续利用。
水行政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系统和复杂的工作,需要涉及到多
个部门和领域,例如水利、环保、土地、城乡规划、水文等。
在水
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精通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备
很强的专业性和执法能力,同时需要依靠先进的工具和技术手段,
如遥感技术、GIS技术等辅助提高水行政执法的精准度和效率。
水行政执法的核心在于对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水资源保护政策,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如水污染、非法采水、非法利用水利设施等行为,从而保障水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程序
进行执法,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执法人员还需
要与社会各方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达到维
护整个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总之,水行政执法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是保障国家水资源的可
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加强与
社会各方面的合作,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效率,更需要依靠科学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保证水资源的
合理利用和保护。
新时期基层水行政执法面临的困境及解决对策

新时期基层水行政执法面临的困境及解决对策摘要: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严重,水资源的分配不平衡,所以必须要做好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使用,在这一方面上,各级水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更加重视,依据现行我国的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行使水资源的管理权,对有关部门和机构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依法履行相应的保护水资源的责任,进一步推进高质量、高水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关键词:新时期;基层;水利执法;困境;解决对策1新时期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第一,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水行政执法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从广义上说,水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我们正以法治为中心,依法治国,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又是实现国家稳定的必要保证。
随着有关法规的颁布,我国的水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各地纷纷建立了相应的水行政法规和管理制度,为依法治水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同时,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这与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息息相关,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强化社会法律意识方面,必须加强水行政执法。
第二,水行政执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水利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也是整个社会生态环境的构建,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制度。
太湖流域污染、鄱阳湖污染、青海湖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水资源的生态治理也受到了空前的挑战。
从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生态治理、输水等方面,都要依法进行,这样才能真正地加大工作力度,为社会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态环境。
因此,水行政执法在生态建设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困境2.1当前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水平不高当前,开展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主要是水利系统的职能部门,这些工作人员的水利专业相关知识丰富,但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掌握程度不高,而在正式上岗前,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培训工作,导致相关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当中处于一种被动的、消极的应对状态。
而一旦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执法程序漏洞、关键争取收集不及时、法律条文引用不当等问题时,会直接影响到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更难“以理服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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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时,即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以及查处的时间。涉及到相关违法 行为是否过了追诉时效,以及是否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期内。 (三)何地,指违法行为发生地。查清违法行为发生地,对于确定行政 处罚的管辖机关非常重要,也是实施行政处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除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四)何事,指构成何种行政违法行为。涉及到对案件的定性以及由哪 个行政执法机关主管的问题。因为行政执法机关都有自己的职能范围, 不同的行政违法行为由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主管。水行政主管部门查获 不属于自己主管的行政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培养法治理念
最大限度地确 保执法办案合
法合理
查清“五何”要素 准确适用法律
严格证据体系 遵循法定程序
(一)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原则。 (二)无证据无处罚原则。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即《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 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里的“两次”,包括本机关, 也包括其他机关实施的处罚。 (四)确保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益原则。
3、法人分支机构违法的主体确定。 案例:家家乐超市是一家连锁型超市,有法人资格,二零一一年在
新水镇设立分店,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但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 业一个月,就因违法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获,烟草专卖局对家家乐超市 新水镇分店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4、法人单位违法的主体确定。 案例:红光商店是刘某、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
1、个体工商户违法的当事人确定。 案例:阳光浴室因擅自取用地下水,某县水利局对其作
出行政处罚,下面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开头部分 当事人:阳光浴室;地址:湖滨镇沿河路;经济性质:
个体工商户,业主:刘胜利;”
2、承包经营中违法,当事人确定。 案例:某市红星机械厂将食堂承包给职工张某,因该集体
食堂非法取水,水利局对食堂进行行政处罚。但该单位食堂承包者张某 不服处罚,向上级水利局申请复议后,又上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行政 处罚因主体不当而被撤销。
3、立案审批表上的案情,应当是简要叙述初步掌握的违法事实, 这里介绍的案情与最终认定的案情不完全一致是正常情况。
4、立案后,在调查取证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另有他人时,是否需要 撤销原案另行办理立案手续?个人认为,只要主要违法行为是当初立案 时所叙述的行为,可以不另办立案手续,但应当在调查终结报告有关 “案件由来和调查经过”部分,将此情况交待清楚。
基层执法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有: 一是询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抽样记录上未记载亮证执法情
况,或者只记了一个执法证号;调查人员本人未在笔录上签名,或者只 有一个调查人员签名。
二是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未让出证人签名(出证人拒绝签名的, 应当予以注明),或者未注明取证时间和取证人员。
(三)调查取证阶段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 3、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的要求 比较常见的问题有: (1)一次同时询问两个以上当事人或证人;或者数份笔录由相同的两 位办案人员询问且询问时间大致相同,明显存在一次同时询问两人以上 或者一位调查人员单独询问的问题。 (2)笔录涂改处未让被询问人签名或捺手印确认。 (3)被询问人末页签名未顶格时应将空格划掉。 (4)对同一件事,被询问人前后说法不一致,既未让其本人确定以何 为准,又未调取其他证据来印证。 (5)有开始询问的时间,却未记明询问结束的时间。(外地曾有当事人 在行政诉讼中据此称执法机关对其非法拘禁,取证违法。) (6)证人和当事人的身份不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明,党中央自党的十六大以来持续 不断的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营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 法治水、依法管水,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我区水利系统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全 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对我区 水利系统而言,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为切实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保驾护航,为我区围绕总目标服务总目标提供水行政执法服务。
违法事实, 可用“五何”要素来概括。 即何人、何时、何地、何事、 何情节。查清“五何”要素, 是查清案件最基本的要求, 也是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事实 清楚所必须查清的案件要素。源自何人何时何地
何事
何情节
(一)何人,即违法主体是谁。查清何人,是指查清该违法主体的基本 情况。对法人或其他组织,首先应查清该组织是否依法成立,是否具备 法人资格,其性质是企业、事业、社会团体还是国家机关;其次应查清 其名称、住所或经营(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或职能范围、组织形式等情况。对自然人,首先应查清其 身份证编号、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所在单位、住所或 现住的地址等情况;其次,还应查清其是否属于办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 商户或个人合伙,如果办了营业执照,应查清其注册时间、执照注册号、 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情况。
(二)立案的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 A、操作要点
1、接收案件线索后,符合立案条件,需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应当 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水行政处罚机关立案的基本条件:一是有违法事实存在;二是对该违法 和行为依法应当追究责任。
2、办理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经水政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 后,报水行政处罚机关领导批准。
(八)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要率行垂范树立诚信形象,要建立政府与公民 和谐的信任关系;政府提供信息要确保真实性,不能蒙混老百姓,更不能提供 虚假信息;要坚持依赖保护原则,对因政府提供信息失误或者政府决策错误造 成公民、组织损失的,政府应予以补偿。 (九)权责一致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 任,接受相应的监督。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 赔偿。 (十)以司法审查标准来衡量执法行为的原则。
(三)调查取证阶段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
8、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要求 (1)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采取该项措施,其先决条
件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不具备该条件的, 则没有必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
(三)调查取证阶段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
6、视听资料的要求 一是应提供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
提供复制件。需要注意的是,摄影拍照后洗出来的照片,属于复制件而 非原件,其原件是底片或数码相机存储器里保存的电子数据。
二是要注明视听资料的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照片和以纸质材料打印出来的电子数据(包括网页),作为复制件,其 制作情况和真实性,尽量让当事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证 明。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处罚中可以收集以下七 种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不同的证据特点不同,证明力也不同。调查取证 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具体策略,并公正规范地操作。
(三)调查取证阶段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 1、调查取证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2、各类证据的形式要件及调查取证可采取的策略
(三)调查取证阶段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 4、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的要求
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向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 执法身份,并由当事人在检查笔录上签名或盖章确认。当事人拒绝到场 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在笔录中注明,并由见证人签名;调查人员本人也 应在笔录上签名。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检查时间和检查地点要精确填写,尤其是 违法现场要记明精确的地点,河道、湖泊要注明桩号、非法取水的要注 明街道、村组门牌号,没有门牌号的应将其与邻近的标志性建筑联系起 来。当事人栏要尽量准确地填写其姓名或名称及其基本情况,不能将单 位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记为当事人;当事人本人不在现场但其雇员在场 的,可根据该雇员的交待记录当事人情况,注明是根据该雇员所述,并 由在场雇员签名确认检查情况;确实无法当场查清当事人的,如实记载。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 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及听证等权利。 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 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准备作出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
(二)立案的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 A、操作要点 B、常见问题
1、立案时间太晚,甚至调查终结才办立案手续。 2、立案审批手续不完备。 3、立案审批表上介绍的案情与调查终结报告上的案情差不多,或 者“未卜先知”地将立案后才查清的案情也在立案审批表上介绍,明显 是补办立案手续。
(三)调查取证阶段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 1、调查取证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依法取证原则。 (2)及时取证原则。 (3)全面取证原则。 (4)顺查与逆推相结合原则。 2、各类证据的形式要件及调查取证可采取的策略
(一)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 是否需要立案,是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重要区别。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实施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水行政
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 定依据;二是仅限于警告和小额罚款这两类处罚。我们水利部门适用简 易程序实施罚款的限额是: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 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救济权,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并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六)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原则。 (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原则。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不同执法环节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期限、必须履行 的批准手续以及表明身份手续等等。
三是声音资料要附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三)调查取证阶段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
7、抽样取证及鉴定结论的要求 抽样取证时,应有当事人在场,开具物品清单,制作抽样记录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