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讲义
水行政执法讲义

水行政执法讲义《水行政执法》讲义2010年4月编写说明《水法概论》讲义编写的准备工作开始于2004年。
我们依据新修订的专业培养计划对各门课程需要的教材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适合法学专业水法与水政管理方向的特色教材是没有的。
我们能看到的与水法相关的教材或著作,多侧重于法条的解释,少法学理论与水法制实践的结合,并且多数编写于新《水法》颁布之前。
为满足教学的急需,结合水法水行政专业方向的特殊要求,依据新《水法》和其他新的水法规,汲取已有著作的有价值的内容,融入近年水法研究的新成果,编写了这本讲义。
我们感到,要编写一本把法理和水法有机结合的高质量的教材,是一项艰苦的研究工作。
需要把法学一般理论、行政法学、民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等法学分支学科的有关内容与水法及大量的水法规规范进行内在融合和逻辑分析,进而提出具有特色的体系结构,这是一种交叉性研究。
水法是专业性、实务性很强的专业部门法,就与实践的结合而言,要求对水行政部门、流域机构以及其他与水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和分析。
在编写讲义的过程中,我们努力按照上述要求,整理、收集材料。
根据中国水利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举办“水政水资源管理实务研修班”的主题要求,我们对讲义内容进行了修订。
但因水平有限,时间仓促,因此存在大量问题,谨请各位同仁在研修过程中指正,使其不断的完善。
2010年4月目录第一章严峻的水资源问题 (1)第一节水资源的概念和特点 (1)第二节中国水资源概况 (6)第三节水资源危机 (9)第二章水法与水法学概述 (17)第一节水法的概念和特征 (17)第二节水法的调整对象和水事法律关系 (18)第三节水法的任务及基本原则和作用 (26)第四节水法渊源与水法规体系 (28)第五节水法学 (36)第三章水资源管理体制 (41)第一节水资源管理概述 (41)第二节中国水资源管理体制 (44)第三节中国水资源管理的主体 (48)第四节流域管理制度 (54)第四章水资源规划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 (71)第一节水资源规划法律制度 (71)第二节水资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 (76)第五章水权制度和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使用与保护法律制度 (88) 第一节水权制度 (88)第二节水市场与水权定价 (100)第三节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使用与保护法律制度 (105)第六章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法律制度 (113)第一节水行政许可 (113)第二节水行政征收 (114)第三节取水许可制度 (116)第四节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 (126)第五节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主体 (129)第七章河道管理 (134)第一节河道管理范围和体制 (144)第二节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 (146)第三节水行政强制与河道防护 (149)第四节河道采砂管理 (153)第八章水事纠纷预防与处理 (147)第一节水事纠纷概述.....................................................................第二节水行政部门处理水事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节水行政调解与水行政裁决...................................................第四节水事纠纷的处理...............................................................第五节水事纠纷的预防.....................................................................第九章水行政执法 (165) 第一节水行政执法概述..................................................................第二节水行政监督检查.....................................................................第三节案件查处(水行政处罚)程序......................................................第四节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第十章水事法律责任(183)第一节水事法律责任概述……………………………………………………第二节水事行政法律责任…………………………………………………………第三节水事民事责任……………………………………………………………第四节水事刑事法律责任………………………………………………………授课提纲《水利法制建设与水行政执法特殊性研究》一、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环境趋于良好(一)执法环境完善的标志1、执法依据充分明确2、社会力量密切配合与关注3、行政相对人的法制意识(二)水法规体系内容丰富,层次结构合理(金字塔结构形成)1、规模、数量2、结构合理、立法层次齐全3、水行政规章法律地位(4)水资源规划与其准用性法律规范相结合所获得的法律效力(三)立法进程加速(横向:宽度,纵向:深度)(四)水利事业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敏感领域1、历来重视水:由五行说(水、木、金、火、土)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基本原因:人口规模,极端气候,城市化发展,牵制全社会神经2、政府应急行为中水的参与3、作为人类追求幸福的城市文明对水的依赖4、依法治水的探索得到社会支持(五)学术界对水法的研究日趋活跃二、派出机构和受委托组织是水行政主体的重要部分(一)行政法三大理论行政主体论行政行为论行政救济论(二)水行政主体与水行政行为主体1、行政主体两大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授权主体)2、行政行为主体:组织与个人。
水行政执法课件PPT(54张)

产生直接影响;
行政管理过程
• 事后补救:
• 是由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复议等,由有关国家
机关通过审查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争 议的过程。
• 行政执法既是事先管理的延续,又是 事后补救的前提。
2.行政执法有以下特征
• (3)行政执法行为是一种引起行政机关与相
2.行政执法有以下特征
• 抽象行政行为: • 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行为,它不是行政执法行为。
• 具体行政行为: • 是行政主体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针对特
定的人或事采取某种行政措施的一种活动, 其特点是有现实存在的特定对象,并立即 产生法律后果。
2.行政执法有以下特征
(2)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行使其享有的行政 管理权的行为,它是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可 缺少的中间环节。
(1)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直接执行、落实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它是把行政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事或人。 (1)水行政监督检查的客体是水行政管理相对人。 水资源费的通知后,是否按时缴纳进行检查; 这一特征区别与其他行政执法。
这一特征•区别是于水行行政立法政或抽主象水行体政行为直。 接执行、适用行政法律规范
预审等职能。 ④执法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取水情况时,取水单位应当 (4)水行政监督检查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单方强制 执法,是指国家机关执行、适用法律的活动。
• 此外,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 检查河道设障情况,主要检查在堤防及护堤地范围内,有无
这是依监督检查与职权的关系所作的分类。 2.水行政执法行为生效要件 事后水行政监督捡查:指对相对人某一行为完成后所作的检查.
水行政执法知识讲座PPT课件

洪的活动的;
•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2
执法
•
广义的执法包含了法的遵守、法的适用和法的执行。
法的遵守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的行为。法的适用指的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适用法
律对有关案件作出处理的活动。法的执行指的就是国家行
政机关依法对行政事务,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管理的活动,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
(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
法》、《水土保持法》。 • 陆续颁布了《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等水行
政管理规章。国家先后制定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 (3)1988-200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之前。 • 1988年1月21日,全国六届人大24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依法治水的新的时期,水利法制建设有计划、 有步骤全面展开。 • 此后,国家陆续颁布了《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 一批水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水法规体系。 • (4)2002年8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以来。 • 2002年8月29日又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2002年10月1 日起施行,这以后国家又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的水法规,使中国逐步地走上 了依法管理水资源的可持续的健康的发展道路。
水行政执法培训教材(ppt 共54页)

司法机关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狭义的司法机关 • 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的专门机关,在我国只 包括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和行使检察权的 人民检察院。
• 广义的司法机关
• 还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各级国家安全机关、 劳动改造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广义的司法机关
• 因为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侦查、拘留、 预审等职能。
非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指法律规定可以不要必要形式的行 为。
⑶按行政主体是否可以自动采取行政执法行为分类
• (3)行政执法行为是一种引起行政机关与相 对人之间双方法律关系的单向行为。 •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其单方意志作出, 不受相对人意志影响.尽管某些行政执法 行为须以相对人申请为前提,但行为内容 并不为相对人的意志所左右。
2.行政执法有以下特征
• (4)行政执法主要是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 务的实体行政行为。 • 它或是赋予相对人一定的权利,或是科以 相对人一定的义务,直接作用于相对人, 具有经常性、重复性。
1.行政执法的概念
另一种认为:
认为行政执法既不包括行政立法行为,也
不包括行政司法行为,
只有保证法律、法规实施的直接管理行为
才是行政执法行为。
从狭义上引出
行政执法的定义
就是行政主体按照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对
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
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
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执法有以下特征
• (1)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直接执行、落实法 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它是把行政法律 规范适用于具体的事或人。 行政主体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有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两种,
2.行政执法有以下特征
• 抽象行政行为: • 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行为,它不是行政执法行为。 • 具体行政行为: • 是行政主体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针对特 定的人或事采取某种行政措施的一种活动, 其特点是有现实存在的特定对象,并立即 产生法律后果。
浅析水行政执法

引言: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水行政执法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维护水环境、水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水行政执法的概念和意义、水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水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水行政执法的难点和挑战以及水行政执法的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概述:水行政执法是指政府机关根据水法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以行使行政权力对水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
它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水环境、实施水资源管理、维护人民生存权利和生态平衡。
水行政执法的实施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内容:1.水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1法治原则:水行政执法必须基于法治思维,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1.2公正原则:水行政执法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不偏袒任何一方。
1.3限制原则:水行政执法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遵守程序和授权的限制。
1.4效率原则:水行政执法要高效率、高效能,确保实现预期的水资源管理目标。
1.5公共参与原则:水行政执法应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增强管理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2.水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2.1水资源调度和配置:水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统筹水资源的分配、配置以及调度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2.2水环境保护:水行政执法涉及水环境的监测、评估、修复和保护,以保障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人民的生活安全。
2.3水利设施管理:水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2.4水资源权益保护:水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维护水资源利用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各方的水资源权益。
2.5水事争端解决:水行政执法机关作为中立的调解机构,负责解决水资源相关的争端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3.水行政执法的难点和挑战3.1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当前,我国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水行政执法存在一定的空白和难以适应的情况。
水行政执法(PPT54页)

⑴按照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分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应受惩罚的当事人给 • 予的行政制裁。 • • 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主要有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或 • 称能力罚)、人身罚等。
非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指法律规定可以不要必要形式的行 为。
⑶按行政主体是否可以自动采取行政执法行为分类
行政强制执行等; • ⑵按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 • 要式行为和非要式的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的分类
• 行政执法可以按不同方式分类。
• ⑶按行政主体是否可以自动采取行政执法 行为
• 主动的行政执法行为和被动的行政执法行为;
• ⑷按行政执法是否可以由行政主体依法直 接进行
• 独立的行政执法行为和附属的行政执法行为等
司法机关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狭义的司法机关
• 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的专门机关,在我国只 包括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和行使检察权的 人民检察院。
• 广义的司法机关
• 还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各级国家安全机关、 劳动改造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广义的司法机关
• 因为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侦查、拘留、 预审等职能。
机关通过审查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争 议的过程。
• 行政执法既是事先管理的延续,又是 事后补救的前提。
2.行政执法有以下特征
• (3)行政执法行为是一种引起行政机关与相
对人之间双方法律关系的单向行为。
•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其单方意志作出, 不受相对人意志影响.尽管某些行政执法 行为须以相对人申请为前提,但行为内容 并不为相对人的意志所左右。
浅谈水行政执法

浅谈水行政执法浅谈水行政执法一、引言水行政执法是指或相关部门对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行为。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全球范围内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的良好状态,水行政执法成为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二、水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水行政执法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调查、处罚等工作。
2.公正公平原则水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压制合理合法的诉求。
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客观公正,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罚。
3.便民利民原则水行政执法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便民利民的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
在实施执法措施时,要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4.预防为主原则水行政执法要加强日常监管,采取预防性的措施,防止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和水环境的恶化。
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防患于未然。
5.公众参与原则水行政执法应当积极倡导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提高水资源管理的透明化和公开度。
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合作,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民众的参与意识。
三、水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1.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对于水资源的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这包括水资源的核定和分配、水权的管理和交易等。
执法部门需要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监督,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严格执法。
2.水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是水行政执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执法部门要对水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水污染和水资源的破坏。
对于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严肃处理。
3.水安全监管水行政执法要加强对水安全的监管。
执法部门要对水质、水源保护、饮用水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测和监控,保障公众的生活用水安全。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四、水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法与措施1.监督检查水行政执法部门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
水行政执法程序课件

水行政执法程序一、水行政执法程序1、概念水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实施水行政执法行为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等。
方式、步骤不能少、顺序有的不能倒、时限不能超构成水行政执法程序的四个要素。
水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依照水法规的规定,在水事管理活动中对水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其权利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水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2、特点第一、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第二、程序的内容要求往往具有共性。
(1)程序的基本规则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而不得由行政部门自行设定、变更和撤销。
(2)程序的内容需向利害关系人公开要设置适当的程序规则,如告知、说明理由等,保障利害关系人对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一切行政行为的知情权、了解权。
(3)体现中立性原则的程序规则。
“中立性原则是现代程序的基础”体现“中立性原则”的程序规则包括任何人不得充当与己有关的案件的审理者和决定者保障行政审判人员的独立性建立回避制度等。
第三、程序具有公平正义性,也就是程序正义这是程序特征的核心所在。
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的实现如果程序的设计和实施是正义的那么大多数情况下由此得出的实体结论也是正义的。
相反如果程序的存在非正义那么也很难保证得出正义的实体结论。
3、原则1公开原则2公正原则3参与原则4顺序原则5效率原则程序正当原则:指行政主体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
包括事前的告知程序、事中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程序和事后提供法律救济的程序等4、制度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行政执法程序制度:(1)表明身份制度;(2)告知制度;(3)说明理由制度;(4)回避制度;(5)合议制度;(6)听证制度;(7)审执分立制度;(8)救济制度;(9)顺序制度;(10)限时制度。
5、水行政执法程序的价值和意义(一)保障实体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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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讲义2010年4月编写说明《水法概论》讲义编写的准备工作开始于2004年。
我们依据新修订的专业培养计划对各门课程需要的教材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适合法学专业水法与水政管理方向的特色教材是没有的。
我们能看到的与水法相关的教材或著作,多侧重于法条的解释,少法学理论与水法制实践的结合,并且多数编写于新《水法》颁布之前。
为满足教学的急需,结合水法水行政专业方向的特殊要求,依据新《水法》和其他新的水法规,汲取已有著作的有价值的内容,融入近年水法研究的新成果,编写了这本讲义。
我们感到,要编写一本把法理和水法有机结合的高质量的教材,是一项艰苦的研究工作。
需要把法学一般理论、行政法学、民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等法学分支学科的有关内容与水法及大量的水法规规范进行内在融合和逻辑分析,进而提出具有特色的体系结构,这是一种交叉性研究。
水法是专业性、实务性很强的专业部门法,就与实践的结合而言,要求对水行政部门、流域机构以及其他与水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和分析。
在编写讲义的过程中,我们努力按照上述要求,整理、收集材料。
根据中国水利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举办“水政水资源管理实务研修班”的主题要求,我们对讲义内容进行了修订。
但因水平有限,时间仓促,因此存在大量问题,谨请各位同仁在研修过程中指正,使其不断的完善。
2010年4月目录第一章严峻的水资源问题 (1)第一节水资源的概念和特点 (1)第二节中国水资源概况 (6)第三节水资源危机 (9)第二章水法与水法学概述 (17)第一节水法的概念和特征 (17)第二节水法的调整对象和水事法律关系 (18)第三节水法的任务及基本原则和作用 (26)第四节水法渊源与水法规体系 (28)第五节水法学 (36)第三章水资源管理体制 (41)第一节水资源管理概述 (41)第二节中国水资源管理体制 (44)第三节中国水资源管理的主体 (48)第四节流域管理制度 (54)第四章水资源规划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 (71)第一节水资源规划法律制度 (71)第二节水资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 (76)第五章水权制度和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使用与保护法律制度 (88)第一节水权制度 (88)第二节水市场与水权定价 (100)第三节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使用与保护法律制度 (105)第六章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法律制度 (113)第一节水行政许可 (113)第二节水行政征收 (114)第三节取水许可制度 (116)第四节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 (126)第五节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主体 (129)第七章河道管理 (134)第一节河道管理范围和体制 (144)第二节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 (146)第三节水行政强制与河道防护 (149)第四节河道采砂管理 (153)第八章水事纠纷预防与处理 (147)第一节水事纠纷概述.....................................................................第二节水行政部门处理水事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节水行政调解与水行政裁决...................................................第四节水事纠纷的处理...............................................................第五节水事纠纷的预防.....................................................................第九章水行政执法 (165)第一节水行政执法概述..................................................................第二节水行政监督检查.....................................................................第三节案件查处(水行政处罚)程序......................................................第四节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第十章水事法律责任 (183)第一节水事法律责任概述……………………………………………………第二节水事行政法律责任…………………………………………………………第三节水事民事责任……………………………………………………………第四节水事刑事法律责任………………………………………………………授课提纲《水利法制建设与水行政执法特殊性研究》一、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环境趋于良好(一)执法环境完善的标志1、执法依据充分明确2、社会力量密切配合与关注3、行政相对人的法制意识(二)水法规体系内容丰富,层次结构合理(金字塔结构形成)1、规模、数量2、结构合理、立法层次齐全3、水行政规章法律地位(4)水资源规划与其准用性法律规范相结合所获得的法律效力(三)立法进程加速(横向:宽度,纵向:深度)(四)水利事业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敏感领域1、历来重视水:由五行说(水、木、金、火、土)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基本原因:人口规模,极端气候,城市化发展,牵制全社会神经2、政府应急行为中水的参与3、作为人类追求幸福的城市文明对水的依赖4、依法治水的探索得到社会支持(五)学术界对水法的研究日趋活跃二、派出机构和受委托组织是水行政主体的重要部分(一)行政法三大理论行政主体论行政行为论行政救济论(二)水行政主体与水行政行为主体1、行政主体两大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授权主体)2、行政行为主体:组织与个人。
水政监察人员是行政行为主体(执法主体)执法主体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三)派出机构不同于派出机关1、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2、水行政派出机构规模大、地位特殊(水资源管理体制)流域机构以两种身份行使公权力。
3、受委托组织是水行政执法的重要力量(水政监察组织地位与职权)(四)案例分析:开封黄河河务局开封县建设局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管护基地基层组织对水行政派出机构的职权认识不足三、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是处理水事违法案件中最为多用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水行政行为的种类1、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具体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命令等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
(二)水行政执法中如何用好行政命令权和行政强制权1、比较研究:《治安管理处罚法》无行政命令的规定,《水法》法律责任部分14条中有10条规定行政命令或行政强制。
2、水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三)行政命令、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关系(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行政命令的典型)区别:(1)是否法律制裁(性质与内容不同)(2)是否有法定形式(形式不同)(3)是否科处新义务(角度不同)(4)是否听证(程序不同)联系:起因相同、目的一致、同步进行(四)案例分析1、天津市水利局案:赵维光等七户村民村委会河道滩地内种树《责令限期排除障碍决定书》《农业土地承包合同书》《退耕还林合同书》2、新疆某县水利局案:内蒙古某市政府办事处某镇政府镇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中违法建设堤坝三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强制执行陷入僵局四、取水许可制度的特殊性分析与水资源费征收(一)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除外情形是否违宪(二)取水许可程序的特点(与其他行政许可相比)1、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相结合体制的贯彻2、水资源论证作为前置程序凸现水行政执法的重要性3、充分发挥工程措施的作用,蕴涵信赖保护原则的法制观念(三)水事领域的政府管制与不完全市场1、取水许可制度的目的不是推动水权转让2、水权转让的存在仅为弥补取水许可的局限原因:①水权的外部性②水资源的稀缺性③取水额核定的技术局限性(四)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及案例分析五、水行政裁决不是一般意义的行政裁决(一)行政裁决行为(二)水行政裁决:水事纠纷处理机制的特殊性1、纠纷双方是否民事主体2、终局裁决:裁决行为能否被诉3、裁决行为是否外部行政行为第一章严峻的水资源问题水是万物生命之源,是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要素,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居十大自然资源之首,土壤、森林、草原乃至气候等资源离不开水之养育。
离开了水,生命将不复存在,地球将象亿万颗其他星球一样渺无人烟。
在没有正常能源甚至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一个城市还可以维持一定时间的正常运转,然而没有水,这个城市很快就会成为一座死城。
工业也离不开水,水参与了工业生产的一系重要环节,在制造、加工、冷却、净化、空调、洗涤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被誉为工的血液。
因此,水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战略资源。
第一节水资源的概念与特点一、地球上的水(一)地球的水圈与水文循环1、地球水圈地球表面以上,根据物质的性质和状态可分为大气圈、水圈和生物圈。
它们环绕着地球,各自形成连续完整的外圈层。
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又把这个大系统分成四个子系统:岩石圈、水圈、大气圈和生物圈。
水圈:水圈是指地球表层附近的水体,包括地球上所有形式的水,海洋水、河流水、湖泊水、湿地水、水库水和冰川水等,以上称地表水;赋存于土壤中包气带的水称为土壤水;包气带以下、基岩层以上,可以自由流动,并具有水位或水头形成流层的称为地下水;生物体内的水称为生物水;大气中的水蒸气称为大气水。
水圈中的水并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处于不断的运动之中,存在着明显的水文循环现象。
水圈同其他圈层之间处于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之中。
2、水循环地球上的水始终在不断运动变化和相互交换。
在太阳热力和重力的作用下,地壳浅表面的水不断循环,海洋和陆地表面的水蒸发成为水汽进人大气圈;水汽随气流漂移,在适宜的条件下,重新凝结成液态或固态降落(即雨雪等不同形式的降水);降落在陆地的水分,一部分汇集于江河湖泊形成地表水;另一部分渗入土壤岩石中,成为地下水。
地表水有的重新蒸发成为水汽,返回大气圈;有的渗人地下,成为地下水;其余部分则流人海洋。
地下水有的通过土壤蒸发直接返回大气圈,有的被植物吸收,通过植物叶面蒸发而返回大气圈;其余部分则形成地下径流。
地下径流或直接流人海洋,或在径流过程中出露地表转化为地表水,然后再返回海洋。
自然界中水的这种运动称为水循环。
自然界水循环按其涉及的地域和规模可分为大循环和小循环。
大循环是由海洋表面蒸发的水汽,被气流带到大陆上空,遇冷凝结,形成降水落回地面,其中一部分直接蒸发返回空中,另一部分形成径流,再通过径流(地表的及地下的)返回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