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规划验收的程序》

《竣工规划验收的程序》
《竣工规划验收的程序》

《竣工规划验收的程序》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图测绘,测绘成果出具后,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验收申请。申请规划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审批表》

(二)《建设工程放线验测量记录表》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五)批准的设计方案图、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图件;

(六)批准的管线综合平面布置图:

(七)勘测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图测绘成果。

二、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工程的总平面位置、相对高差、间距、高度、层数、立面造型、色彩、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主要出人四位置及地下设施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的附属用房、绿化、道路等各类配套工程实施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三)道路工程的走向、坐标、标高、红线宽度、路面宽度、道路等级、横断面形成及道路附属设施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四)管线工程的性质、走向、坐标、标高、管径、埋置深度、相互部距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五)规划确定拆除的原有房屋和施工用房等临时建设是否全部拆除;

三、建设工程经规划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规划验收。

四、城片开发的住宅区、工业区在进行单体工程规划后收,再进行小区规划验收。小区建设分期分批进行的,其配套的工程应按规划同步完成;未完成的,同期的其他工程不予规划验收。

五、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后,将竣工图等有关资料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第二篇:规划竣工验收程序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审批条件: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施工图及环境设计的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总平面1份(3)施工图发生变更的,需《建设工程规划变更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1份(4)建设工程环境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1份(5)单体验收

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6)综合竣工测量资料2份(7)上环节我局审查意见及附图。

去当地规划局咨询,领个表,具备以上内容就可以组织验收了。

办理《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一)申报人到窗口提交:

1、申请办理《规划竣工验收》“前置”条件。(1)竣工规划验收申请书;(2)项目竣工平面布置图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承诺可“后放”条件。(1)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2)消防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3)环保等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4)测绘报告和其他材料。

(二)规划建设局接件后,由申报人组织规划竣工验收,经办人填写验收审批表;

(三)规划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验收单,窗口告知申报人办理结果;

(四)自受理之日起申报人在3个工作日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验收单》,窗口同时告知申报人下一步办事程序;

(五)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自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办理流程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图测绘,测绘成果出具后,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验收申请。

(二)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1、建设工程的总平面位置、相对高差、间距、高度、层数、立面造型、色彩、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主要出人四位置及地下设施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2、建设工程的附属用房、绿化、道路等各类配套工程实施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3、道路工程的走向、坐标、标高、红线宽度、路面宽度、道路等级、横断面形成及道路附属设施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4、管线工程的性质、走向、坐标、标高、管径、埋置深度、相互间距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5、规划确定拆除的原有房屋和施工用房等临时建设是否全部拆除。

(三)建设工程经规划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规划验收。

(四)城片开发的住宅区、工业区在进行单体工程规划后收,再进行小区规划验收。小区建设分期分批进行的,其配套的工程应按规划同步完成;未完成的,同期的其他工程不予规划验收。

(五)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后,将竣工图等有关资料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相关材料

申请规划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审批表》;

2、《建设工程放线验测量记录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5、批准的设计方案图、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图件;

6、批准的管线综合平面布置图;

7、勘测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图测绘成果。

第三篇:竣工验收的程序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分为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两个步骤进行。其过程为:施工单位在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白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一)竣工自检

竣工自检也称为竣工预检,是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竣工自检的标准

竣工自检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和标准。

2.竣工自检的方法

竣工自检应该分层分段、分房间的由竣工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

3.竣工自检人员的组成

参加竣工自检的人员,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等共同参加。

(二)复检

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解决以后,通过上级部门的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三)正式验收

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正式验收工作。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

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递交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装饰装修施工试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

工图;施工日记。

3.组织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及有段方面参加,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

(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

(3)集中分组汇报检查境况;

(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进行工程质量核定

承监工程的监督单位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任务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核定。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并说明其质量等级,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6.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

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

7.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成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8.办理工程决算

整个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并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至此,整个装饰装修工程的全部过程即告结束。

第四篇:竣工验收程序广东科学馆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主要程序如下:

广东科学馆改造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现在开始

1、会议进行第一项。介绍参加会议的上级领导、质监站、专家、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人员。

2、会议进行第二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为了节省时间,请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发言,其他单位现在将竣工总结交上来。

3、会议进行第三项。宣布工程验收组和专业组人员名单。

4、会议进行第四项。安排各专业检查质量行走路线。

5、会议进行第五项。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6、会议进行第六项。审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和竣工图。

7、会议进行第七项。专业组发表意见,监理和施工单位要认真记录。并确定质量问题及整改时间,会后监理发质量整改单督促处理好。

8、会议进行第八项。质量监督站提出意见要求。

9、会议进行第九项。验收组形成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签字。

10、会议进行第十项。上级领导讲话。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结束

第五篇: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分二次竣工验收。一是人防竣工验收,二是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条件

施工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1)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各分包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并且除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材料进场试验、设备试运行以及各分包工程的材料试验、设备试运行外,由甲方委托付费的各项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等检测)也已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注:在施工节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中有规定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检测由甲方委托进行。)

(2)竣工资料和竣工图(请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至少6份,桩位图另加一份)齐全;竣工资料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质保资料以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统表Ⅰ、Ⅱ、Ⅲ、Ⅳ)、竣工报告(初验)以及各方责任主体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

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3)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完成的其他工作;

2、竣工验收步骤

在总竣工验收之前,各专项工程(消防、电梯、节能保温等)均已通过验收。(注:消防、电梯等可根据现场情况定是先验还是后验,节能保温等现基本跟竣工验收一起验。)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人防竣工验收:

(1)总承包单位告知建设单位人防工程已全部完成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由建设单位组织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向人防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并且附相关申报材料: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原件);《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原件);《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建设单位《工程支付款证明》(原件);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防护(化)设备质量保修承诺书》(原件)。(3)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人防质监站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规定的工程,责令建设整改,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1)承包人向总监理工程师报送带有负责监理该部位的监理工程师

署名同意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总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止。

(3)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4)总承包单位将全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送达杭州市质监总站查阅,通过后并且留置相关的资料文件于质监站备案。

(4)发包人组织各方责任主体(监理、设计、勘察、施工单位)以及相关职能监督部门人员(杭州市质监总站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日内进行竣工验收。(5)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在发包人验收合格或同意接收工程后14日内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竣工资料的移交、归档。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一是人防竣工验收,二是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一是人防竣工验收:地下室人防门等全部安装完毕,提前7天将全套完整的竣工资料送达人防质监站查阅,等待人防质监站安排时间对工地进行人防竣工验收。二是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请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至少6份,桩位图另加一份)齐全;竣工资料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质保资料以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统表Ⅰ、Ⅱ、Ⅲ、Ⅳ)、竣

工报告(初验)以及各方责任主体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场各项检测全部完成(室内环境检测、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等检测)。提前一个星期将全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送达杭州市质监总站查阅,同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并且留置相关的资料文件于质监站备案,质监站安排时间对工地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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