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状以及及对策浅谈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是指在企业、工厂等基层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当前,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滞后、监管体制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有必要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对策,以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一、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分析1.监管力量不足目前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一些地区的监管人员数量不足,部分监管单位缺乏专业化人才,监管力量不足,导致监管执法难度增加,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监管,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监管手段滞后一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单位的监管手段滞后,很多还停留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上,缺乏信息化技术手段,监管手段落后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无法满足现代化生产要求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需求。
3.监管体制不完善现行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存在着职责不清、监管部门重叠、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作等问题,导致监管体制不够完善、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1.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管职责划分和协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开展。
2.强化监管力量增加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数量,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监管能力,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整体水平。
3.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广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对安全隐患的识别和排查效率。
4.提高监管力度加大对基层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5.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基层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企业主动自觉地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状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对于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方面对其现状进行论述。
首先,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而言,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并一直在不断完善和加强相关的管理措施和体制机制。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形成了由中央到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网络。
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的监管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还建立了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标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制度,以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提高生产安全水平。
然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意识不强,认为安全生产工作只是一项形式主义的工作,对于其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其次,由于一些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整治。
再次,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忽视了安全生产工作,给安全生产留下了诸多隐患。
最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协同性和一体化程度仍有待加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尚未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提高企业和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其次,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严罚不贷,使企业和个人对违法行为付出巨大代价。
再次,政府要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
此外,应加强各级政府间的合作和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未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发展方向应朝着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和科技化的方向发展。
一方面,应加强对企业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前预警和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实践

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实践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成为各个行业和地方都必须高度重视的事项。
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实践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探讨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实践的现状、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安全生产监管的现状安全生产监管是指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个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也相应完善。
各级政府部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然而,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不够。
尽管我国已有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着缺乏具体操作指南、标准和具体细则的问题。
这导致了监管工作的不规范和执行力度的不足。
其次,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存在缺乏科技支持,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都出现了新的安全隐患。
监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有能力识别和应对各种潜在的安全问题。
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技术水平与安全生产要求不匹配,无法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二、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实践的问题针对上述现状,可以看出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实践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执法力度不够强劲。
一些地方政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敢下刀子、不敢砍伐的问题,害怕触及部分企业的利益。
这导致了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治,安全事故频发。
2. 监管责任不落实。
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监管漏洞和监管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政府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监管责任的推诿、推卸,甚至出现监管失职的情况。
3. 缺乏科技支持。
目前,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和抽查,缺乏科技支持。
这导致了监管效率低下,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三、改进措施为了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实践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执行力度。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状及建议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状及建议煤矿生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由于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煤矿事故频发。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及保障煤矿行业的持续稳健发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现况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监管力度不够。
虽然政府已经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但是由于实施力度不够,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不按规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这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第二,监管手段滞后。
当前的煤矿安全监管主要依靠人工巡视、检查和现场解决问题,一些现场情况难以被及时把握,容易形成安全隐患。
同时,传统的监管手段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全面监管。
第三,部门协调不够。
煤炭行业是一个复杂的产业,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多个领域,各部门之间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协调不够,难以形成合力,导致一些难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二、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
第一,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推动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对于一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包括停产整顿、罚款、撤销许可证等。
第二,拓展监管手段。
政府应该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实现机器代替人力,提高监控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以减少事故发生。
第三,健全协调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起涵盖多个部门和领域的协调机制,增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通过有效的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全面覆盖。
在落实上述建议方案的同时,政府应该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发生,提高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措施不够严格、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单一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监管措施不够严格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着监管措施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够严格执行的情况,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导致违法企业得不到有效的处罚,安全隐患难以得到有效纠正。
一些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生产隐患长期存在,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不足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监管部门人员数量不足,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难以保障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些监管部门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不足,难以胜任复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
(三)监管手段单一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
目前,部分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巡查检查阶段,而没有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管手段,如信息化监管、科技监管等手段,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满足现代化监管的需求。
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对策研究(一)加强监管力量建设针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应当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包括加大监管部门的人员数量,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还可以通过引入外部专业人员,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的效果。
(二)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需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监管工作的合力。
还可以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监管数据的共享,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
还可以建立健全监管的奖惩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需要通过提升监管手段和技术来提高监管工作的效果。
可以引入信息化监管、科技监管等先进手段,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防范 应对措施

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防范应对措施一、问题概述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监管成为了一个日益受到关注的话题。
然而,当前在安全生产监管中依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的稳定和有序进行,甚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2. 在实际工作中,安全生产监管所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制度不完善等方面。
3. 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因此迫切需要我们采取一些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和有序进行。
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1. 安全生产监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现实中往往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即监管覆盖范围不广,存在监管盲区的情况。
2. 导致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不足等。
3. 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整体规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以确保监管工作得到全面开展。
三、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1. 虽然对安全生产的监管政策已经颁布实施,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力度不够的问题,即监管措施和力度不够有力。
2. 这一问题的产生部分原因在于监管主体的监管意识不强、监管行为不够积极主动等方面。
3.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效果和效益。
四、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1. 目前,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上,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活动的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
2. 这种监管手段单一的状态,势必会影响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 在未来的监管工作中需要加强监管手段的多元化,包括技术手段的应用、宣传教育的普及、风险评估的加强等。
五、监管制度不完善的问题1. 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尚存在着不少漏洞和不足,例如监管法规和标准不够完善,监管责任和权限划分不清等。
2. 缺乏健全的监管制度,势必会影响监管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2024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范文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其作用不容忽视。
然而,当前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的效果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供参考。
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1. 监管制度不完善:部分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法规和政策支持,导致监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2. 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监管需求。
3.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对于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违规操作、忽视安全隐患等问题。
4. 监管手段落后:部分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现代化的技术设备支持,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三、对策研究1. 完善监管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2)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每一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2. 加强监管力量建设:(1)增加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数量,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来,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2)建立健全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3)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忽视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4. 更新监管手段:(1)引进现代化的技术设备,如智能化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提高监管效率。
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与改进方向

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经验
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与先进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其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 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04
预期效果和目标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监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 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 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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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
建立完善的安全风 险评估体系,对各 类生产活动进行全 面评估。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提高风险评估的准 确性和时效性。
强化预警机制,及 时发布安全风险预 警信息,采取应对 措施。
加强培训和教育,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 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
定义: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和记录的体系 目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实施方案:制定评估标准,建立评估机构,定期评估并公开结果 具体措施: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奖惩机制,推广先进技术
建立完善的监 管体系,对违 规行为进行严 厉打击,遏制 安全事故的发 生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监管 的目标是减少 事故发生,保 障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
通过加强监管 力度和开展专 项整治行动, 提高企业的安 全生产意识和
水平。
建立完善的安 全生产监管体 系,确保各项 安全措施得到
有效落实。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提高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 作性。
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成本,对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进行严厉打击。
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动态 更新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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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状以及对策浅谈襄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胥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警钟长鸣,切实增强责任心,真正将“安全为了发展、发展必须安全”的理念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项部署、各项工作中去。
胡锦涛总书记曾在党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是安全发展理念第一次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安全生产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工作者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历史使命。
近年来,襄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全区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呈现出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逐年下降。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与襄州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民主开放和谐襄州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企盼相比,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较多的问题,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当前襄州区安全生产监管的现状。
当前,影响襄州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问题是,综合监管部门的主导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维护,主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监管权威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表现在安全生产监管各方面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协调制度不完善,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展不平衡、监管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
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加大了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查处了一大批责任事故,处理了一大批责任人。
但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不论是省安监局长,还是州、县市安监局长,出了安全事故,你就得承担责任”。
只要出了事故,就是安监人员的问题,检查过了出事是渎职,没有检查出事是失职,反正只要出事就要承担责任,甚至要撤职,严重的可能还要判刑,也就是说,发生了事故不管你有没有责任,应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按照事故的等级追究到某个相应的安监部门,因此,严重挫伤了安监部门的积极性。
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就会极大地削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力度,就会极大地影响和制约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要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首要的就是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好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上的偏差问题,解决好对综合监管职能的理解上的偏差问题。
只有思想统一了、认识提高了,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会增强,我们抓工作的思路才会开阔,各项工作措施才会得到真正落实,政府的政令才会得到真正畅通。
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赋予了安监部门法定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监部门负责的综合监督管理与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的专项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这条规定明确地告诉我们,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各级安监部门的基本职责。
其次,各级安监部门承担着本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理所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的职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国务院《决定》中所指的“综合协调”,实际上就是指综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从襄州区的情况看,安监局从组建之日起,就一直承担着本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
因此,根据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州、市县安监部门主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的职责。
再次,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安监部门负有综合监管的职能。
从目前襄州区安监局“三定”方案(襄政办发[2010]115号)来看,监管的职责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直接监督管理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另一方面对其他负责专项监管的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实施综合监管主要包括,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铁路、水利、建筑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对机械、轻工、电力、工矿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因此,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实际上就是代表政府履行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责,是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具体化。
二、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安全生产领域实行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有利于形成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个部门之间各负其责,关系顺畅,相互协作的监管和执法机制,有利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着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扯皮、工作关系不顺,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不够以及联合执法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难以形成监管和执法的合力。
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影响了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因此,要搞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实现襄州区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这其中最关键的在于要理顺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明确安监部门与有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各自的职责,也就是要解决好管什么和如何管的问题。
总结回顾近几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本人认为,应重点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一)坚持“三要三不要”。
“三要”:一是认识要到位。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作用以及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
二是履职要到位。
工作上不能有半点犹豫,不能有半点马虎,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
三是落实要到位。
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或者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并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引导、推动和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促进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
“三不要”:一是工作上不要缺位。
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细、管实、管出水平、管出成效,并要努力做到超前思维、超前谋划、超前动作、主动出击、有所作为,不依赖别人,不顺水推舟、不被动应付。
二是工作上不要越位。
就是决不能把我们不该管,实际上也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揽在手里,不能超越职能、权责做事,应真正做到”两放“,即属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安全监管部门应该放手;属于下级部门该做的事,上级部门应该放权。
三是工作上不要错位。
要与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不能取代其他部门直接的、具体的、日常的、专业的监管工作;要与生产经营单位分清职责,不能替代他们去抓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
(二)树牢一个观念,履好十个职。
要始终牢固树立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搞好综合监管工作的观念,作为安监部门来说,要找准位置,认真履行好综合监管的职责。
发挥好运筹谋划、导向促进、立规执法、组织部署、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宣教培训、统计分析、通达反馈、调度综合等方面的职能,并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研究安全生产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案、政策、规划和措施,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二是贯彻实施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决策和措施;三是组织拟定和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政策立法,制定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四是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的工作;五是组织集中的或专项的安全生产监察、检查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监管工作;六是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应急救援专班,班子成员做表率,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负责事故报告、统计分析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八是对有关部门负责的专项监管工作进行督促,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九是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十是承办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三、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主动权。
“思路决定出路,落实决定成败”。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自主性差,指导、协调、监督难度大;干多了容易越位,干少了容易缺位;做深了容易越权,做浅了容易失职。
这就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要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牢牢把握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主动权。
(一)对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
行业主管部门不同程度的拥有相对独立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不同规模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具有专业优势。
安监部门是综合监管部门,其地位具有广泛性、协调性和权威性。
因此,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合力,是提高综合监管工作效率和效力的重要途径和办法。
就我区的实际情况而言,在安全生产领域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还刚刚起步,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加强,今后重点要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在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上,推行联合检查制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在抓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中,推行情况互通制度,推动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对依法行政要依法依规。
安监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是,日常监管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是站在全局的角度,实施对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管。
一是积极参与行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二是及时组织协调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三是定期掌握有关部门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四是研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步使综合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对自身建设要持之以恒。
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安监业务的学习,引导安监干部树立全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工作中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努力提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作为安监人员,必须树立“六种意识”,才能在“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取得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即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
真正把安监部门打造成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团结、特别能战斗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