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职业技术学院院系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院系经费预算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院系经费预算管理规定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为推进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院系(部)两级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的市场观念,强化成本管理意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算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改革现行由学院集中编制预算的一级预算模式,实行学院与系(部)两级预算体制。
(二)系(部)预算经费来源主要是学生学费(含联合办班本科班学费)的收入分成,必要时适当考虑系(部)的教学任务、专业建设任务、教科研任务的实绩。
(三)充分体现系(部)的办学主体地位。
在确保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学院除留足正常的办公经费和必需的工作经费外各专项教学经费全部下放到各系(部)。
二、院、系预算经费来源(一)学院预算经费来源 1.市划拨的正常事业经费; 2.向上级争取的基建拨款和专项经费; 3.普通专科生学费总和的70%和应属学院的本科生学费收入部分,学生住宿费和其它收入; 4.成教及各合作办学所得的收入; 5.申请的贷款; 6.其它收入。
(二)系预算经费来源1.在校普通专科学生学费实际收入总和的30%应属教学系本科生学费收入部分; 2.与社会组织机构合作办学的收入; 3.为社会服务创收收入; 4.收费奖励。
各系实收学费超过应收学费的95%,超过部分的70%作为业绩津贴奖励返还给各系。
5.与其他院校联合办学收入中归属系(部)的部分; 6.其它收入。
三、院、系预算经费的使用范围(一)学院承担的经费范围 1.全院教职工(含当年新进人员和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福利、社会保障等); 2.设备购置费(含图书、教学设备、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费); 3.学院预备费(学费的8%); 4.教科研经费(含教科研奖励); 5.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 6.学院公用经费(含公务费、行政业务费、学院招待费、维修费等); 7.学院招生经费; 8.离退休职工活动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9.学院基本建设经费; 10.成教经费; 11.外教经费; 12.工会经费; 13.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经费; 14.其它应由学院承担的经费。
职业学院党费和党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审批表

职业学院费和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费和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全校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管好、用好费和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费是指我校全体师生员(含离退休员)按规定缴纳的费及其他特殊费。
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是指校委为加强基层建工作而列支的年度专项预算经费。
第三条委组织部负责对全校费和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的预决算与统筹管理。
各总支(直属支部)对费和员教育活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具体责任。
第二章费的使用和管理第四条学校按上级相关规定设立费专有账户,并由委组织部专人管理、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委组织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每年年初核定员费收缴标准。
各总支(直属支部)按规定及时收缴费并上缴委组织部。
委组织部收到费后应按要求开据收费凭证。
委组织部按规定比例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上缴费。
第六条委组织部按上一年度各总支(直属支部)缴纳费总额的45%的标准回拨给各总支(直属支部)用于开展员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
各总支(直属支部)要严格按照组织部关于费使用范围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用好、管理好费。
第七条费使用的具体范围为:1.开展员教育培训活动。
主要包括员和入积极分子、基层务工作者教育培训过程中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也包括开展“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换届以及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2.订阅或用于开展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费用。
3.组织表彰本单位内先进集体和个人。
包括或制作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品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的印刷费用,也包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不提倡过高的物质奖励。
4.补助生活困难师生员。
主要包括用于对老员的定期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师生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对老员、生活困难师生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
学校工作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各附属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民主集中:坚持民主决策,实行集中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三)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四)勤俭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经费预算管理第四条学校经费预算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学校经费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学校年度经费收入预算;(三)学校年度经费支出预算;(四)学校年度经费结余预算。
第六条各部门、各院系、各附属单位应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报送学校财务部门审核。
第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对各部门、各院系、各附属单位报送的预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下达。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需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三章经费支出管理第九条学校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条学校经费支出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部门、院系、附属单位提出经费支出申请;(二)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经费支出申请;(三)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经费支出;(四)学校财务部门办理经费支出手续。
第十一条学校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学校经费支出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经费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学校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合理。
第十五条学校对各部门、各院系、各附属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范本学校经费是教育事业中极为重要的资源,合理的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可以保证经费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是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总则1.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学校经费的预算和管理活动,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的安全性。
2. 预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工作。
3.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
二、预算编制1. 学校经费预算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需求和财务状况进行编制。
2. 预算编制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经校领导审核后提请学校决策机构审议和批准。
3. 学校经费预算编制需充分考虑学校各项工作的实际需求和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确保开支和收入之间的平衡。
三、预算执行1. 学校经费预算执行由各部门负责人按照预算计划和相关制度进行。
2. 各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开展经费的使用和支出,严禁违规挪用经费或进行未经批准的支出。
3. 学校财务部门对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四、经费监督1. 学校设立独立的经费监督和审计机构,对学校经费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符合预算计划和相关规定。
2. 学校内设监督员,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同时,学校鼓励广大师生参与经费的监督工作,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3. 对于违反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经费报告1. 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开经费的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
2. 经费报告应包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经费入库和支出明细、经费结余和使用率等内容。
3. 学校财务部门应保管好相关资料和凭证,确保经费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附则1.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
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依据国家和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纵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各级部门、有关基金会和本校批准下达的项目。
1.3科研项目管理是指项目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
其目的是对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
1.4学校科研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是承担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国家、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起到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
各二级学院(部)是科研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
1.5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的业务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的指导、合作(外协)项目的审核、项目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项目计划任务的调整、结题验收、涉密管理、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协助科研经费管理;财务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生产实训中心负责科研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档案室负责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组织人事处负责对科研管理和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和监督检查。
1.6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划管理。
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济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2.纵向项目的范围2.1国家级项目。
一般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批准立项的项目。
2.2省部级项目。
一般指省科技厅、教育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省经信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达的项目,以及除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以外的国家其他部委下达的部级项目。
滨州职业学院各部门年度包干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滨州职业学院各部门年度包干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根据我院进一步推进院系二级核算,落实责、权、利统一的工作要求,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特制定我院各部门年度包干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全院各部门全面实行财务切块包干,严格执行“切块预算、集中核算、二级管理、结1.余留用、超支不补”的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处给每个部门设立限额支出明细账。
3。
下达指标中的专项经费不得与部门包干经费混用。
4。
人员工资、津贴暂不列入部门包干经费。
二、项目设定与测算方法(一)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包干经费主要由办公经费、业务费、专项经费、差旅费及业务接待费组成。
包干定额标准根据上年部门实际支出情况和本年度学院的财力,本着压缩行政支出的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1(办公经费(含印刷费):按每个教职2400元的标准,另加调整系数下达。
2(业务费:按每个教职工2500元的标准,另加调整系数下达。
3(差旅费:按部门基数0。
5-1.0万元,再加每个教职1000元的标准下达(个别部门根据需要略有调整)。
4(业务接待费:根据对外联络需要和接待从简的谅则,以部门为单位,基数l—2万元,再加个教职工150元的标准下达(个别部门根据需要略有调整)。
专项经费:由部门年初立项,提出预算,经过审核后执行。
5(关系到全院的重要工作事项需要的经费,如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图书文献资料购置、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重点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教学研究或改革项目、试卷印刷费、顶岗实习和教学评估等,均作为专项经费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项目及项目开展情况制定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二)系、院(部)系、院(部)的包干经费主要由办公经费、教学业务费(含学生实验费、学生实习费、教学差旅费、资料讲义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学生军训费和技能大赛活动费)、党团活动费、差旅费和业务接待费组成。
其中,教学业务费不得低于包干经费的80%。
1(办公经费(含印刷费):与行政部门标准相同。
关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关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发财字〔2008〕8号各有关单位:为保证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作的正常运转,结合学校实际,现对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工作及办学经费使用作如下规定:一、学校按照校内院系财务管理原则对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管理,继续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
2009年起,撤回桃园校区核算点,学院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统一归入财务处北校区会计科办理。
二、学院的办学经费由高职学费的50%,夜大、函授及其他办学形式学费的70%构成。
三、不同办学类型的学费收入均作为办学经费的来源,由学院统一管理使用。
四、学院办学支出具体规定如下:1.教学建设支出占35%。
用于设备购置、修缮、办公、水电暖气、物业费、差旅费、材料及维修费、实习费、招生费、资料讲义费等。
2.学生事务支出占6%。
用于学生活动费、学生奖贷学金、困难补助等。
3.外聘人员工资及教师课时费支出占42%。
用于支付外聘工作人员薪金及教师课时费。
支付时,需按照学校财务的有关规定,发放至个人账户,不得代领,并按国家税法规定,严格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奖酬金占7%。
用于支付学院正式员工按照学校规定执行的津、补贴费用支出。
5.学院接待费占3%。
用于支付学院对外交往的各种费用。
6.专项支出占7%。
用于支付学院除正常运行之外的专项建设支出。
五、“专项支出”按照校发(2002)办字18号《关于印发**大学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使用执行。
六、每年3月底前,学院需按照上年末财务处分配的办学经费总额及各支出类别比重,本着“勤俭节约、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详细的年度执行预算,由财务处对照管理。
七、学生住宿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取,作为学校事业收入。
桃园校区整体公寓管理费由学校统一与后勤集团结算。
八、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2009年元月1日起实施。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活动,保障各种学生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学生活动经费计划的刚性管理,加强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节省开支,杜绝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活动经费计划标准:每年由学生处以在校注册学生人均40元向院财务处报学生活动经费预算。
经费管理计划:经费由分管副院长掌管审批;院学生处负责掌握,主要用于校级学生活动组织开展、日常评比奖励、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和大学生艺术团活动等。
团组织专项活动经费,原则上从所收团费中(除按规定递交上级团组织有关费用外)予以解决,团委负责人签批,学生处负责人审核。
二、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部门:由学生处归口统一管理,院团委具体负责,检查监督各活动单位的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各系团总支和院学生联合会具体操作执行。
三、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1、分块管理,计划使用;2、勤俭节约,专款专用;3、规范程序,严格审批。
四、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范围:1、学生活动与单项竞赛经费;2、校园文化活动宣传与学生群团组织工作经费;3、班级日常考核评比奖励;4、单项活动评比奖励;5、学生军训、社会实践、学院运动会、院大型文艺汇演、校园文化艺术节和参加省、市大型活动,另专项报告计划单列。
五、学生活动奖励办法:学生活动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原则。
获学校集体(团体)名次奖励及组织奖、精神文明奖的单位,颁发奖状或锦旗,给予50~200元奖品或奖金(其中院系活动给予30~100元奖品或奖金)。
获学院活动个人奖励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给予20~50元奖品或奖金(其中院系级活动给予10~30元奖品或奖金)。
各项活动奖励的奖状、锦旗、荣誉证书和奖品,由学生作处负责上报统一订购。
各项活动的奖金,由学生处或各院系造表按规定进行审核报账后再签字发放。
六、学生活动经费审批报销程序:1、学校团委及各院系团总支、学生社团每年须报学生活动计划(有经费预算)一式两份,由学生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学生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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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院系(部)两级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的市场观念,强化成本管理意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算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改革现行由学院集中编制预算的一级预算模式,实行学院与系(部)两级预算体制。
(二)系(部)预算经费来源主要是学生学费(含联合办班本科班学费)的收入分成,必要时适当考虑系(部)的教学任务、专业建设任务、教科研任务的实绩。
(三)充分体现系(部)的办学主体地位。
在确保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学院除留足正常的办公经费和必需的工作经费外各专项教学经费全部下放到各系(部)。
二、院、系预算经费来源(一)学院预算经费来源1.市划拨的正常事业经费;2.向上级争取的基建拨款和专项经费;3.普通专科生学费总和的70%和应属学院的本科生学费收入部分,学生住宿费和其它收入;4.成教及各合作办学所得的收入;5.申请的贷款;6.其它收入。
(二)系预算经费来源1.在校普通专科学生学费实际收入总和的30%应属教学系本科生学费收入部分;2.与社会组织机构合作办学的收入;3.为社会服务创收收入;4.收费奖励。
各系实收学费超过应收学费的95%,超过部分的70%作为业绩津贴奖励返还给各系。
5.与其他院校联合办学收入中归属系(部)的部分;6.其它收入。
三、院、系预算经费的使用范围(一)学院承担的经费范围1.全院教职工(含当年新进人员和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福利、社会保障等);2.设备购置费(含图书、教学设备、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费);3.学院预备费(学费的8%);4.教科研经费(含教科研奖励);5.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6.学院公用经费(含公务费、行政业务费、学院招待费、维修费等);7.学院招生经费;8.离退休职工活动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9.学院基本建设经费;10.成教经费;11.外教经费;12.工会经费;13.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经费;14.其它应由学院承担的经费。
(二)系承担的经费1.岗位津贴、业绩津贴和政策性补贴;2.特殊奖励津贴及外聘教师业绩津贴;3.教学、实习、实验、毕业设计(论文)费及其发生的材料、交通、差旅等教学业务费;4.师资培养(含研究生培养)费用;5.教学改革、专业及课程建设的配套经费;6.系教学办公设备费;7.系属报刊、资料、电话等教学公用经费;8.教学工作检查、验收、评估及外单位的接待费用;9.学生奖、助、勤、医疗经费,学生教育、管理、团体活动、毕业生就业、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事务费;10.教学设备折旧费(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标准计提)、小型维修费;11.其它应由系承担的经费。
四、公共课部的教学经费公共课部的教学业务经费按教师编制人数每人2000元经费包干使用。
岗位及业绩津贴按学院内部分配方案执行。
五、系(部)经费控制标准各系(部)的全部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
经费的使用应制订相应的经费使用办法,并报财务处备案。
划拨到各系学生学费收入的30%部分,10%-12%的经费用于教学和学生工作,18%-20%经费用于发放个人津贴。
其他相关控制指标为:招待费不高于总经费的0.5%;办公费、通讯费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标准;学生活动费不超过每生每年16元,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或副书记审批使用;岗位及业绩津贴标准按学院内部分配方案执行。
六、相关问题(一)学院预算年度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财务处平时按月或按季与系(部)结算经费,每年12月31日对各系(部)办理收支决算。
财务处每年11月底编制次年的收支预算,交学院讨论;次年元月10号前编制学院和系(部)决算报表。
(二)学院教育事业费集中在财务处核算,财务处按会计制度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对各部门行政领导负责。
各系(部)和职能处室不设立单独的财务机构,但应指定专人设立辅助账,协助财务处做好相关的会计工作。
(三)系(部)预算一经批准即具有严肃性,由系(部)主任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各系预算在每年新生入学后,作适当调整。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处解释。
三、但愿有一天你会记起,我曾默默地,毫无希望地爱过你。
我这扇门曾为你打开,只为你一人打开,现在,我要把它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