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工地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工地劳务队管理第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总进度和需要,组织合理的人员配置,并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培训。
第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五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人技能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管理人员,负责全面、持续地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情况。
第三章农民工管理第九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确保农民工了解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条建筑工地劳务队与农民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工时、保险、福利等待遇。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开展农民工劳动条件检查,确保劳动环境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严禁使用童工,保障未成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排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处理结果反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责任人员负责解释。
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的劳动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农民工,包括直接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岗位第四条农民工的工作内容应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相符,不得擅自变更。
第五条农民工的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农民工的技能、体能进行合理配置。
第六条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违法加班。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第七条农民工的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
第八条农民工的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
第九条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方式应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不得拖欠。
第十条农民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一条我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农民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四条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我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章劳动合同与解除第十五条农民工与我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依法履行。
第十六条农民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农民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因法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农民工,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农民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农民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农民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我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使用民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使用民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安全生产责任1. 承包商将确保工地上的人员、设备和环境具备安全条件,保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2. 承包商将为每个工地指定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工地的安全。
3. 承包商将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确保每位民工具备适当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承包商将制定应急预案,并确保民工知悉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
5. 承包商将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确保安全制度的执行和应急响应的效果。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承包商将设置明确的施工区域,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民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 承包商将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洁,防止杂物堆放和积水。
3. 承包商将设置钢管或固定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临时围挡、防护网等,防止民工从高处坠落。
4. 承包商将组织民工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5. 承包商将限制危险物品的使用,确保安全操作和存放。
三、危险作业管理1. 承包商将对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包括高处作业、电焊及切割、起重等。
2. 承包商将确保相关民工具备相应的证书和许可证,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3. 承包商将确保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配备适当的安全工具和安全设备。
4. 承包商将设置警示标志,指示危险作业的区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民工不会被危险因素伤害。
四、用电安全管理1. 承包商将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测试。
2. 承包商将设置专门的电气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用电安全、维修和故障排除。
3. 承包商将要求民工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操作指南。
4. 承包商将设置明确的电气设备操作区域,并对民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用电安全意识。
五、安全记录与报告1. 承包商将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系统,包括事故、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等记录。
2. 承包商将及时记录和报告所有的安全事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第____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民工管理、民工工资发放、民工工资清算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____条本规定所称的民工,是指我公司选择的施工班组从社会招用的在我公司从事生产建设服务员工。
第____条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一般规定第____条本公司民工实行“谁带班,谁负责”方式进行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公司的民工,统一由各项目部班组负责人直接进行管理,施工班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住宿、生活、安全、计划生育、禁毒、社会治安、工作任务等事项的管理。
第____条施工班组进场后由班组负责人到项目部报到,领取《民工管理办法》,填写登记项目经理部统一定制的民工花名册。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上的每一项必须认真填写,并附上对应民工____明证件复印件(____、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劳务机构证明)。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及证明必须在进场后的第____天上交公司____份备查,形成完整的民工档案。
第____条公司根据班组提交资料进行____,对不符合条件的民工,严禁拒绝招用,现场查核出现未登记民工,按处罚条款处罚施工班组。
第____条因民工的行为违____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民工和其所在班组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____条对首批进场民工,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签认手续。
交底内容包括相关作业的质量、安全、工艺及管理等。
第____条对新进民工,除履行登记外,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根据技术交底记录进行个别交底,并上报交底签字记录。
第____条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民工之间因工作或生活____冲突,应该立即上报其班组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进行调解。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3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江阴市____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江阴市____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所有农民工参建人员。
二、职责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第一负责人,必须将农民工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体系,保障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2、如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延期支付期间,且不得超过____天.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督促单位支付工资,保障民工生产生活,并做好安抚工作,避免出现农民工上访,讨要工资等群体事件。
如未能有效劝阻出现群体事件,项目部经理必须陪同第一时间现场处理。
3、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到公司机关、社会闹事或到上级部门投诉,项目部未出面有效解决的,造成公司的一切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
4、公司应监督项目管理人员作为对农民工的直接管理人员,必须全面配合做好施工班作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工作,考勤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现场所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及劳务款项支付情况。
1三、管理要求1、建立完善的农民考勤、工资支付等台账,定期计量核算工资。
2、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中明确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工资待遇等事项,规避法律风险,保证双方合法权益。
3、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保证工人工资按时发放。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新进场农民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三级安全教育体系,并做好培训记录及建立安全教育台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管理措施1、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有关用工备案、工伤保险等用工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农民工管理办法三篇

农民工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农民工管理办法随着我公司快速的发展,对农民工要求越来越高,所以一定要建立一个健全完整的农民工标准化管理制度。
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特别是一些项目用工管理不规范,不仅影响了公司信誉,而且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农民工身份管理,打造一支“数量足、素质高、队伍稳”的新型建筑工人,是我公司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建的重要内容,所以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依据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施项目部(用工单位)的分项工程专业及劳务分包队伍。
三、公司劳务管理体系图四、职责分工(一)工程部劳务管理的工作职责1、工程部劳务主管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和不良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并报送局劳务管理服务中心部备案。
2、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部门对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项目部调剂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流向。
4、负责指导、监督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
5、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督导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6、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管工程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7、依据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对项目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8、指导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项目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2、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见附件6)3、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前言农民工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存在薪资拖欠、违法违规行为,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往往不能得到保障,给农民工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背景1. 迅速增长的农民工人数: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逐年扩大,农民工的数量持续增加。
2.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很多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三、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内容1. 工资支付方式:规定企业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工资,禁止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
2. 工资发放时间: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工资。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未按时支付工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滞纳金。
3. 工资标准: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 工资核查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核查机制,由社会组织、工会等第三方进行工资核查,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工资保障基金:建立工资保障基金,用于解决企业破产、资金困难等情况下无法支付工资的问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6. 法律责任: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处罚。
四、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和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有效实施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3. 推动经济发展:农民工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他们的工资待遇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积极性。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农民工用工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合法、合规、合理原则;(三)以人为本、关爱职工原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本单位农民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招聘农民工时,应充分了解其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和身体状况,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招聘过程中,不得歧视农民工,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
第七条招聘成功后,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薪酬与福利第八条本单位农民工薪酬根据岗位、技能、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薪酬支付方式为月结,每月底前支付当月工资。
第十条本单位为农民工提供以下福利:(一)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三)带薪休假: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农民工带薪休假;(四)节日慰问:在传统节日为农民工发放节日慰问品;(五)其他福利: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农民工其他福利。
第四章工作与劳动保护第十一条本单位农民工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农民工在工作中安全、健康。
第五章考勤与休假第十五条本单位实行考勤制度,农民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六条本单位农民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年休假等权益。
第六章培训与晋升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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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制度范
文
农民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民工管理、民工工资发放、民工工资清算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所称的民工,是指我公司选择的施工班组从社会招用的在我公司从事生产建设服务员工。
第3条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一般规定
第4条本公司民工实行“谁带班,谁负责”方式进行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公司的民工,统一由各项目部班组负责人直接进行管理,施工班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住宿、生活、安全、计划生育、禁毒、社会治安、工作任务等事项的管理。
第5条施工班组进场后由班组负责人到项目部报到,领取《民工管理办法》,填写登记项目经理部统一定制的民工花名册。
第6条民工花名册上的每一项必须认真填写,并附上对应民工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劳务机构证明)。
第7条民工花名册及证明必须在进场后的第2天上交公司1份备查,形成完整的民工档案。
第8条公司根据班组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民工,严禁拒绝招用,现场查核出现未登记民工,按处罚条款处罚施工班组。
第9条因民工的行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民工和其所在班组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10条对首批进场民工,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签认手续。
交底内容包括相关作业的质量、安全、工艺及管理等相关内容。
第11条对新进民工,除履行登记外,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根据技术交底记录进行个别交底,并上报交底签字记录。
第12条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民工之间因工作或生活关系发生冲突,应该立即上报其班组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进行调解。
民工之间的暴力冲突,产生对工程的破坏、施工设备破坏、她人伤害,一切后果由发生冲突的双方共同承担外。
第13条民工驻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同时个人应收藏好自己的物品,对物品的丢失或被盗而造成的损失民工自行承担。
三、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14条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省厅、业主相关加强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宣传安全文化,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15条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预案,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档案,落实安全责任, 负责和施工班组、民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组织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
第16条监督检查施工班组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督促施工
班组民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
第17条对机械操作手、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进行资格审查和培训,分工种建立特殊工种档案。
第18条定期召开项目部部相关部门、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先进经验。
第19条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开展劳动竞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比,表彰先进班组、处罚违章行为。
第20条建立农民工轻伤、重伤、死亡、职业病档案,定期统报,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业主及当地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抢救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施工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21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行业安全生产规定、技术操作规程。
第22条施工班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