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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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办法[1]农民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在参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中的权益,规范农民工的用工行为,加强农民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在城市土建工程、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养老护理、绿化园林等领域从事工程建设、物业管理、养老护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农民工的管理。
第三条农民工的权益和义务农民工享有劳动报酬、歇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履行劳动合同、遵守规章制度、保护现场环境等义务。
第四条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监察机构等。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农民工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注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六条用工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工程承包或者直接雇佣等方式使用农民工。
第七条充分利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尽量充分利用农民工的技能和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增加劳动报酬,提高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用工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在工作现场应当设置饮用水、洗手间等设施,保障农民工的生活和卫生。
第三章工资管理第九条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明细列出工资款项。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并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保险保障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为参保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住房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住宿条件,严禁集体宿舍中搭建隔板或者使用铁皮屋等不符合住宿条件的场所作为农民工的住所。
这样的住所应由用人单位进行改善。
第五章维权保障第十三条维权渠道农民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申诉、调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管理制度(6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市及双合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____#所辖各劳务队。
第三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名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设置农民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管理日常事务,应负责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卡)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组员:____#第五条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实施后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
项目工区每月____日将农民工花名册由工区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安质部备案。
安质部核查进场人员与接受教育培训人员数量,及时对未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
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安质部可建议不予发放工资。
第六条项目财务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计划合同部和安质部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应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第八条施工期间的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核检查,在每期工程计量支付进行签认的同时,对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也应予以同步签认。
第九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内进行公告,以确保施工班组和农民工本人对计量支付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告知权利。
第十条项目部可通过建立银行卡办法,由财务根据农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卡内。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____#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项目建立之日起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农民工工资清理发放结束日失效。
农民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农民工群体,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其劳动权益、提高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社会融入。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工地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工地劳务队管理第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总进度和需要,组织合理的人员配置,并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培训。
第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五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人技能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管理人员,负责全面、持续地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情况。
第三章农民工管理第九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确保农民工了解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条建筑工地劳务队与农民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工时、保险、福利等待遇。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开展农民工劳动条件检查,确保劳动环境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严禁使用童工,保障未成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排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处理结果反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责任人员负责解释。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城市和经济的发展,农民工在城市中的比例逐年增加。
他们为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缺乏合适的法律保护和管理制度,导致了农民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行为。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用工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本企业、本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农民工。
三、职责分工1.用人单位负责为农民工劳务用工备案,向当地劳动部门领取必要的证照,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
2.劳务中介机构应当依法从事招聘和劳务分包业务,并要求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向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保障。
3.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农民工劳务用工的活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惩处劳务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4.农民工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了解用工单位的情况和要求,严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发现用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管理措施1.劳务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和劳务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照。
2.劳动合同签订。
劳务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务培训。
劳务中介机构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4.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
5.合法维权。
农民工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用工单位存在合法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违法行为和处罚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未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或者相关福利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2.劳务中介机构未按照法律规定从事招聘和劳务分包业务,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罚款。
3.用人单位或者劳务中介机构以欺骗、威胁等手段迫使农民工接受合同条款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六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事项。
2、用工单位应详细了解、排查用工来源,杜绝通缉、在逃____混入劳务用工队伍的现象发生。
3、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用工人员有吸毒、____,违____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4、用工单位须负责____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培训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5、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6、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____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务用工进行造册登记,造册登记采用____登记。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二)一、概述劳务用工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劳务关系的一种用工形式。
为了规范劳务用工的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作,制定并落实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合作,用人单位在需要雇佣劳务工的情况下,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三、用工数量和期限1. 用人单位在需要劳务用工时,应提前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用工数量和期限。
2. 用工数量和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3. 劳务派遣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努力安排合适的劳务工。
四、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签订。
合同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工和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务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用工期限、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农民工管理制度(4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____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民工管理、民工工资发放、民工工资清算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____条本规定所称的民工,是指我公司选择的施工班组从社会招用的在我公司从事生产建设服务员工。
第____条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一般规定第____条本公司民工实行“谁带班,谁负责”方式进行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公司的民工,统一由各项目部班组负责人直接进行管理,施工班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住宿、生活、安全、计划生育、禁毒、社会治安、工作任务等事项的管理。
第____条施工班组进场后由班组负责人到项目部报到,领取《民工管理办法》,填写登记项目经理部统一定制的民工花名册。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上的每一项必须认真填写,并附上对应民工____明证件复印件(____、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劳务机构证明)。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及证明必须在进场后的第____天上交公司____份备查,形成完整的民工档案。
第____条公司根据班组提交资料进行____,对不符合条件的民工,严禁拒绝招用,现场查核出现未登记民工,按处罚条款处罚施工班组。
第____条因民工的行为违____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民工和其所在班组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____条对首批进场民工,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签认手续。
交底内容包括相关作业的质量、安全、工艺及管理等。
第____条对新进民工,除履行登记外,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根据技术交底记录进行个别交底,并上报交底签字记录。
第____条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民工之间因工作或生活____冲突,应该立即上报其班组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进行调解。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用工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1. 劳务用工的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依法。
2. 劳务用工的管理范围:涵盖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务用工关系解决等方面。
3. 劳务用工的招聘:明确招聘渠道、招聘程序及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招聘。
4. 劳务用工的培训:建立培训计划,确保劳务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
5. 劳务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务用工的工作内容、工时、薪酬、福利待遇等。
6. 劳务用工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合理确定劳务用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
7. 劳务用工的劳动保护:为劳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务用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
8. 劳务用工关系的解决:建立劳务用工关系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劳务用工之间或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和问题。
9. 劳务用工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确保劳务用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10. 劳务用工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汇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
以上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以确保劳务用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概述农民工是我国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力量。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制度。
二、用工前的准备工作1.用工方应提供真实、准确、详细的岗位需求和工作内容。
2.用工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合理的生活条件。
3.用工方应提供安全、饮食、医疗等必要设施和条件,并对农民工的安全、健康保障负责。
三、用工程序1.用工方应通过公开渠道和中介机构等途径,公开招募用工需求,鼓励广大农民工自发参与。
2.用工方在招募人员时,应当公开向农民工公布岗位需求和工作内容,确保招聘过程公开透明。
3.用工方应先向当地劳动部门查询本机构登记农民工信息,并证实是否完善严格审核,经过确认后方可聘请。
四、用工管理1.用工方应当在用工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约定事项。
2.用工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内容。
加班情况应当在尊重农民工个人愿望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化方法予以规范。
3.确保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对住宿、就餐条件等特别要求予以保障。
4.用工方应当建立农民工入离场登记制度,定期报告农民工入场人数、入场时间。
在农民工离场时,及时结算工资并与其签订离场工资清单。
五、用工期间的保障1.用工方须确保农民工工作场所安全卫生;并向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2.用工方应当规定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工作休息、休假、加班等权利,在维护生产生活最佳平衡的前提下,鼓励农民工参加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3.配备专职人员或者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申报。
六、其他1.用工方必须要依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和保障。
2.用工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购买保险的,应当及时购买保险并按期缴纳保费。
3.农民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与农民工达成书面解除协议或者以写作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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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 发布人: 信息来源 : 2010-3-10 16:18:00 发布时间
厦蓉高速公路贵州境水口(桂黔界)至榕江格龙段建设项目
农民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试行)
则总章一第
第一条至榕江格龙段建设项目农民工劳务用(桂黔界)为规范厦蓉高速贵州境水口
保护预防和解决本项目施工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等有关规定及施工合)号[2004)22劳社部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同文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项目的用工单位农民工劳务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执行。
本制度所指用工单位,是指在本项目从事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第三条
绿化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
本制度所指农民工,是指在本项目各施工单位从事劳务作业的务工人员。
第四条
通过劳是指本项目各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第五条
动合同约定,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工用务劳章二第
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六条
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事项。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详细了解、排查用工来源,杜绝通缉、在逃犯罪分子混入劳务用
工队伍的现象发生。
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用工人员有吸毒、贩毒,违反国第八条
家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用工单位须负责组织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第九条
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技确保工程质量,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条
术交底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等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爆破第十一条
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具体登造册登记采用实名登记,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务用工进行造册登记,第十二条
记表格详见附表一。
资工工民农章三第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资。
第十三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第十四条
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第十五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
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发工资协议,
取工资。
支付时间、载明支付单位、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第十六条
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支付对象的姓名、
收手续,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将发放表复印一份于每月月底在工资发放后,三为样表。
工资发放表应采用附表二、
之前交至总监办计量科许涤平处。
在发放工资后将银行代发的凭据及汇总表复印一份交至由银行代为发放的用工单位,
总监办计量科许涤平处。
驻监办必须派专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由项目经理部专人发放或监督发放,第十七条
人进行监督,工资发放表须由项目经理,驻地高监签认。
工资发放登记表或是银行代发的凭据应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第十九条
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民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十条
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第二十一条应当向农民工说明
并按协商一致的时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工会组织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情况,
间支付民工工资。
如不按照协商意见如实支付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应当窝工期间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非农民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第二十二条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用工单位应当由工会指派或者农民工民实行用工单位工资监督员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和向项目经3—1主推选
理部反馈工资发放情况。
用工单位发放农民工工驻监办应当在派驻监理人员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驻监办工资监督员要及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资时须通知驻监办工资监理员进行监督。
反馈给驻地高监。
业主有权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用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第二十四条
从其工程款中扣出,监督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如发现拖欠农民应及时结清农民工工资,用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毕后,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动用承包人工程款或是动用施工单位银行履约保函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工资情况,工。
保留金内不允许有民工工资款项。
用人单位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成立相应的农民工工会组织。
第二十六条
义它其的位单工用章四第务
用工单位应无偿为农民工提供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物品。
第二十七条
并配备相关的急救医疗急救物品,用工单位应无偿为农民工提供防暑、第二十八条
设备。
用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书面告知操作规程、危险操作的危害。
第二十九条
五第理处约违及查检督监章
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根据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从业单位及主第三十条
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评分。
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由各驻监办负责。
第三十一条
群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用工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由工程所在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体性事件,
同时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该企除按照信用评价体系进行处理外,门配合公安部门查处,
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有权向贵州省交通厅厅派驻水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格项目纪检监察组或水格总监办举报:
、用工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 (
、用工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二 (
)三 ( 、用工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用工单位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四 (
、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五 (
三十二条规定予以二十五、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第二十四、举报经核查确认属实的,
~5000处理。
若发生以上五项中的情况,视情况轻重,将予以用人单位元的罚25000
元的罚款。
10000~2000款;若驻监办未予及时上报的,视情况轻重予以
将检查中若发现用工单位有不履行本制度第四章用工单位其它义务的,第三十四条
元的罚款。
10000~3000视情况轻重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