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劳务用工安全,维护劳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稳定运营,特制定本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劳务用工与招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形式的用工。
招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劳务用工安全。
第三条安全管理机构招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至少设置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劳务用工健康检查招用单位应当在劳务用工人员开始工作前,要求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病状况等,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劳务用工的录用条件。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招用单位应当对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救援等。
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定期进行,并将培训记录归档。
对于新员工或者工种调岗的员工,招用单位应当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安全操作规程招用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劳务用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安全操作流程。
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评估与调整,确保符合最新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安全防护措施招用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与物资,确保劳务用工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
对于特殊工作环境或者岗位,招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特殊防护设备和培训。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监督招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与规范,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并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时限。
第九条安全事故处理招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确保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招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援和报警,并协助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安全奖惩制度招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制度,对于做出贡献的劳务用工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应当给与相应的处罚。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____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
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9、____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
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
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3、____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4、进行岗前培训;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六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事项。
2、用工单位应详细了解、排查用工来源,杜绝通缉、在逃____混入劳务用工队伍的现象发生。
3、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用工人员有吸毒、____,违____计划生育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4、用工单位须负责____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培训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5、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6、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____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务用工进行造册登记,造册登记采用____登记。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二)一、概述劳务用工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劳务关系的一种用工形式。
为了规范劳务用工的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作,制定并落实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合作,用人单位在需要雇佣劳务工的情况下,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三、用工数量和期限1. 用人单位在需要劳务用工时,应提前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用工数量和期限。
2. 用工数量和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3. 劳务派遣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努力安排合适的劳务工。
四、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签订。
合同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工和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务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用工期限、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篇)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业企业内劳务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与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和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劳务用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用工的招聘与管理第五条建筑业企业招聘劳务用工时,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招聘规定,公平竞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劳务用工管理由建筑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用工计划的制定、招聘、培训、考核、离职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制定用工计划,并及时向劳务公司提供需要用工数量和要求,并明确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劳务用工应当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程序,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经过劳务公司的推荐后可以录用。
第九条劳动者的录用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劳动关系、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措施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劳务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凡属劳动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实施。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新录用的劳务用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工作规定、安全操作等。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劳务用工进行上岗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劳务用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素质,增加其对企业的归属感。
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劳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其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劳务用工,对于表现优秀的劳务工作应当予以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劳务工作应当进行纠正和培训。
第四章劳动用工的权益保护第十六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保障劳务用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休假等。
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时发放劳务工作的工资。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劳务用工管理,保证用工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务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二条用工计划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经细化、分解后形成。
用工计划的编制工作由用工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需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用工需求申报:各部门或单位在确定用工需求后,必须提前向用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内容包括:用工数量、用工岗位、用工期限、用工条件等。
第四条用工审批:用工管理部门根据用工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劳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第五条用工执行:用工管理部门要做好用工计划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及时调整用工计划,确保用工的及时、充足与合理。
第三章劳务供应商管理第六条劳务供应商资质审查:用工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评估其用工管理能力、经营信誉和劳务人员素质等情况,制定《合作协议》。
第七条劳务供应商管理:用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劳务供应商的用工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与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用工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八条劳务人员管理:劳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企业的用工管理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劳务供应商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安全生产等事项。
第四章劳动保障第十条工资支付:劳务供应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周期进行工资支付,并及时向用工管理部门提供工资支付明细。
第十一条休假假期:劳务人员享有与企业员工一样的休假假期,劳务供应商要做好劳务人员休假的安排和记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劳务供应商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劳务供应商要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十四条劳务供应商绩效评估:用工管理部门定期对劳务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用工质量、用工效率、用工安全等。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劳务用工工作,确保用工合理、公平、合法,保障劳务用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本制度旨在对公司劳务用工的岗位需求、招聘流程、合同管理、薪酬福利、工作考核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劳动者和公司共同发展。
二、岗位需求1.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规划,确定岗位需求,并提前向劳务公司提出申请。
2. 岗位需求应明确岗位名称、数量、要求等,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作出决定。
三、招聘流程1. 劳务公司负责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并进行筛选初步面试。
2.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被通知参加公司面试,面试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劳务公司。
3. 公司将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并将录用结果通知劳务公司。
四、合同管理1. 劳务公司负责与录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报备相关部门。
2.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包括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内容。
3. 公司将与劳务公司建立密切沟通和合作机制,及时处理合同变更、解除等事宜。
五、薪酬福利1. 劳务工的薪酬标准由公司与劳务公司约定,并按劳务合同的约定支付。
2. 劳务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3. 公司将按规定进行薪酬核算和发放,保证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考核1. 劳务工将按照公司的岗位要求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由公司和劳务公司共同制定。
2. 公司将定期对劳务工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并与劳务公司进行沟通反馈,以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指导。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定的劳务工,公司将根据违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处罚、解雇等。
2. 劳务公司需按照公司规定,对违规劳务工进行相应处理,并配合公司的处理措施和要求。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
2. 劳务公司在执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时,应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劳务用工、外包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本企业应建立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事此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劳务用工、外包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企业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确保工作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第七条本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用品使用、应急处理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新招聘的劳务用工、外包工应进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
入职培训告知书要由劳务公司或外包公司共同签订,并进行档案留存。
第九条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对于不合格的员工及时补充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本企业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安排专题讲座、现场演练等形式进行,及时了解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立即向指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定期对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并按计划组织培训活动。
第章节第二十六条本企业应设立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岗位,由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安全指导文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应服从安全管理岗位的管理,接受其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劳务用工制度(6篇)

劳务用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____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____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
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
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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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
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
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
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第九条经公司核准同意的劳务方,必须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责任书。
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公司和提供劳务的劳务方。
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
凡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上或特殊项目,由公司公开招标,组织谈判并签订合同。
其他劳务委托合同由项目负责实施。
第十条外部劳务工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至55周岁及以下,能胜任施工岗位需要,且身体健康。
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选择确定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主要成员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劳务方的资质、业绩、生产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并根据当地的劳务单价、工序劳务承包单价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对劳务企业进行初选,推荐工程管理部选择。
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价,建立公司合格供方(劳务)名册。
对临时零星用工,可由项目部组织评价选用、建档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部对所用合格劳务方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建立人员信息台帐、合格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台帐,特殊工种登记台帐等,进行整理归档,并报公司备案。
杜绝体力、健康、技能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三条所有劳务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和岗前培训。
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专业技能培训由劳务工所在的劳务方负责,岗前培训由项目部负责。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作业的劳务工,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缴纳监督检查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劳务方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并及时索要相关凭证备存。
第十五条项目部要定期监督检查劳务人员生活设施、作业条件和防护用具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禁止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人员动态管理
1、在建工程项目劳务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编入劳务人员的增减、变更要报项目部同意。
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特别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工人。
否则,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劳务方承担相关责任;
2、项目部应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清点、核对,有变更的应上报人员变更情况;
3、项目部对于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记录,未经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劳务费结算、支付
1、劳务费结算、支付原则:按期拨付、严禁超拨。
2、劳务费支付
(1)劳务工工资每月由项目部根据劳务工考勤报劳务工资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依据工资单直接支付劳务工工资;
(1)劳务管理费由财务部门根据结算部门提供的劳务费结算审批手续,进行劳务费列帐。
扣除劳务工工资后对劳务企业进行支付。
第五章考核评价
第十八条项目部要加强对劳务企业的考核再评价,在公司内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见附件1:劳务方评价表),并及时清退不合格劳务队伍。
第十九条劳务队伍经考核不合格,予以清退出场。
在办理退场手续过程中,项目部应做好退场的管理监督工作。
下发退场通知书给劳务企业,做好人、财、物的清点、登记、核对工作,办理末次结算。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