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方案
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方案1.指导思想实验实训基地是学院的实践性教学场所,它承担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和专业研究及技术开发、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考核、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功能.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服务社会、服务行业的重要基地。
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为此,学院以“共建、共享、共赢"为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以学院环保教育实验实训基地为基础,建成集教学、培训、环保技术开发及创新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国内一流的区域共享型实验实训基地,实现功能系列化、管理规范化、环境清洁化、人员职业化。
依据学生(受训者)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能力、职业能力要求,实验实训基地按基础实训、专业课程实训、专业综合实训三个层次建设,满足学生从基本功的训练到综合技能训练,从专业基础实训到环保专业人才需求实训的各类需求。
2。
建设目标根据学院办学特色,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及专业群建设需要,营造职业环境,再现一线工作场景,按专业大类建设环境监测与分析。
环境工程技术。
生物技术三大实训基地,以实践性教学为导向,建成环境类实践型的功能系列化的实训室共166 余间,实现理论—实训教学一体化。
实验实训基地建筑面积达到32455平方米,能容纳6000名学生实训。
除完成学院自身实践教学任务外,每年可接收湖南省环保系统、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及周边其他学院相关专业学生2000人次的实训教学任务,培训环保系统技术干部300人次;完成职业技能中级工2500人次、高级工1000人次的技能鉴定.与企业合作开发技术应用项目年均达80项。
建立实验实训基地的使用和服务信息平台,实施对外开放,辐射周边中小企业、高职院校及中等职业院校,实现区域共享.通过多元投资、校企共建,使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基地做到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充分满足不同专业实践性教学的要求,使实践性教学环境现场化、真实化,实现高职院校学生培养目标。
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评审标准)

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二、专业建设2-1专业建设机制⑴根据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定位,建立与行业企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相适应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⑵分专业大类建立由教学专家和现场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⑶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人才培养规格与标准,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2-2专业教学团队⑴每个专业形成以专业带头人为引领的专业教学团队,有1名与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⑵重点专业(含精品专业、示范性特色专业和特色专业)至少有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主体专业实行由现场专家和教学专家组成的“双带头人制”;⑶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中起带头和把关作用,指导本专业教师培训提高,获得省内同行认可;⑷专业教学团队由专业教师和现场专家组成,团队合作意识强,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其中重点专业至少有一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横向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2-3专业课程体系⑴形成与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相适应,以学生获得职业行动能力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职业活动为主体,知识、技能、态度有效融合的课程体系;⑵以典型工作任务、过程、项目为线索确定课程结构,以专业核心技能和最前沿技术为主线,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整合相应的知识、技能、态度确定课程内容,以典型产品、项目、案例为载体设计教学组织形式;⑶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⑷主体专业有2门以上优质专业核心课程供同类院校共享;⑸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开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
456789101112。
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设计

附件1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特色专业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与湖南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进一步适应湖南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四大国家战略发展区域”的发展需求,以专业对接产业、调整结构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深度融入产业链的专业群,更好地服务“四化两型”和“四个湖南”建设。
二、基本原则1.深度融合。
引导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对接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调整优化区域专业布局,形成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专业体系,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
2.差异发展。
引导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定位,重点建设与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文案大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对接的特色专业群,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发展格局。
3.资源整合。
引导职业院校在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专业建设资源,推动相关专业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专业群建设的整体效益。
三、建设目标从2014年起,三年内全省中、高职各立项建设30个左右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使之从“对接产业、服务产业”向“提升产业、引领产业”转变。
四、建设内容(一)专业结构优化调整1.专业结构调整。
深入开展区域产业(行业)发展现状、趋势和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调研,在此基础上,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以学校为单位,制定未来三年专业结构调整规划。
建立健全适应产业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2.专业群构建。
职业院校根据学校的服务面向,以优势专业为核心,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专业群。
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总体方案

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专业建设总体方案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5月专业建设项目概述按照“对接产业设专业、办好专业促就业”的思路,紧紧围绕炼油、化工生产、销售产业链,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形成以石化技术为龙头、石化装备为辅助、石化管理为补充,能全面满足石化行业岗位群需要的专业体系。
专业建设整体思路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即,健全一个机制:健全适应产业实际和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两支队伍: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队伍。
做优三个专业集群: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石油化工装备工程、石油化工管理工程三个专业集群。
一、创新“行业急需、企业对口、动态调整”的专业调整机制1、建设目标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及时调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创新“行业急需、企业对口、动态调整”的专业调整机制。
2、建设思路以订单培养和企业培训为切入点深度融入企业,以企业反馈和共性需求为着力点深入引导专业,以专业共建人才共育为基本点深度促进就业,以就业数量就业质量为关键点全面检验专业。
为每个专业群遴选2-3家综合实力雄厚、经营管理规范、用工及员工培训需求迫切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在校企联合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形成闭环管理、持续改进的专业建设体系。
从企业调研入手,从石油化工行业需求出发,紧跟石油化工扩能和技术改造升级的要求,适应区域石化产业的新技术新岗位的需求,及时调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增强人才培养工作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3、建设内容(1)建立主要由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岗位能手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新一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每年召开专业建设工作小组会议1-2次,每2年更新一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确保建设委员会的结构合理和指导作用。
(2)健全专业动态化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不间断跟踪培养过程、随市场需求调整培养规格的工作机制。
经常性进行市场调研,建立紧跟石油化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求,瞄准产业技术岗位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及时关注与专业相关产业的新岗位、新要求,实时跟踪最前沿、最先进、最关键技术,调整修订专5、建设经费(单位:万元) 6、建设保障措施业人才培养方案。
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方案

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方案建设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的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目标:明确学校的教育目标,将学生成为具有高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人才作为最终目标。
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 课程设置:根据职业发展需求和就业市场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
结合实际情况,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供实践性强的专业课程,培养学生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师资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包括具有实践经验的职业教育专家、技术工人和行业专家。
提供师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
4. 教学设施:投资建设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包括实验室、工作室、实训基地等,满足职业教育的教学需求。
同时,建设数字化教学平台和网络教学系统,便于教学资源的共享和学生的在线学习。
5. 实施方式:注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式,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和实践。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通过多种评价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水平。
同时,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提供实习就业机会,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6. 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管理制度,健全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机制。
加强学校与政府和产业界的合作,形成多方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管理模式。
7. 课程跟踪和评估:建立完善的课程跟踪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职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
同时,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改进。
通过以上方面的建设和措施,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将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培养出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职业人才,满足社会对于职业教育的需求。
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

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名称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群核心专业飞机维修(专业代码520516)所属专业大类交通运输大类(代码520000)申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湖南省教育厅制二○一四年五月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一、建设背景与基础(一)建设背景1.构建航空制造、维修、服务与管理专业群,顺应了航空产业集群发展的新趋势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航空产业列为战略新兴产业,明确建设新型国产干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产业化平台;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以国际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为骨干、支线机场为补充的航空集群网络。
同时,空军主战装备向第三代、四代转型,以J-10、翼龙无人战略侦察机等为代表的主战机型大量列装部队,航空产业集群得到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其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广阔的合作空间和就业渠道。
因此,构建航空制造、维修、服务与管理专业群,是顺应产业集群的发展趋势与客观要求。
2.构建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群,是服务与引领航空维修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航空装备的机械化、电子化、信息化复合程度大幅提升;先进显示技术与航空复合材料的广泛运用;联调联试技术、基于状态维修技术以及数字化维修技术的逐步推广,一条集飞机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无人机装调与维护、航空复合材料加工与维修以及航空结构无损探伤检测的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产业链日趋完整与清晰,构建涵盖航空维修产业链的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群,是服务与引领航空维修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3.构建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群,深层次对接产业办专业是学院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的必由之路随航空产业链条越来越清晰,职业岗位分工越来越明细,按照职业岗位要求,进一步细化专业方向,紧密对接航空维修产业办专业,形成专业特色与办学特色,是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与引领产业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
(二)建设基础按照“对接产业、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要求,学院坚持走航空特色发展之路,立足空军航空修理,紧盯军队机务士官培养,渗透中航工业航空维修,拓展民用与通用航空维修,面向航空维修、航空制造、航空服务与管理,打造航空特色品牌,形成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机械制造、航空服务与管理四大专业群。
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校园建设规划
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校园建设规划(XXXX——XXXX)**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成立于XXXX年5月,由***县长任中心主任,中心校前身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始建于1984年,占地面积10余亩。
建校初,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校园教学、生活、活动、绿化等设施均按最高在校生300人规模布局和设计。
建校二十多年中,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中心校因地制宜的在仅有的十几亩土地上已建设成一座小巧舒适,教学、生活、活动、休憩等建筑错落有序,绿树成荫、四季飘香、环境优美的校园。
中心校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地方人才的培养,为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XXXX年被省扶贫办指定为全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县级教学点,XXXX年又被评为铜仁地区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中心校现已形成“两校一点”的办学格局。
随着社会发展和学校的需求,入校学生迅速扩大,在校生由原设计的不足300人扩大到XXXX年的900多人(含非学历教育常年在校生近100人)。
另外,教育部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到XXXX年,县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规模要与当地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
也就是说到XXXX年我校在校生人数应至少不低于3500人。
综上,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继续发展的趋势,使我校的原设计规模已明显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大量农村新生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有关部署,结合我校所处地理位置(左边与**党校一墙之隔,右边紧挨**民族中学,前面是已规划的环城公路,后面是山。
)和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校领导班子反复研究,决定依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对校园建设进行五年发展的规划。
确立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指导思想,坚持充分发挥和利用既有资源,坚持改建和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在经费上以自力更生、力争中央、省专项资金的投入和地方配套与吸纳社会资金相结合的运作方式。
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建设目标中等职业教育在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需要建设一批示范学校,作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与发展的样板,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和经验。
本建设项目旨在打造一所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全面发展学校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职业教育培训,培养各类高素质人才,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与发展。
二、项目内容和建设规模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校舍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馆建设、校园环境改善等。
校舍建设将按照现代化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确保教学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实验室建设将引入先进设备和技术,提供实践教学的场所和条件;图书馆将建设电子图书馆和纸质图书馆,满足学生的阅读和学习需求;校园环境改善包括绿化修缮、美化校园景观等。
2.师资力量建设:引进高水平的教师团队,提供优质的教学和指导。
通过招聘和培训,引进一批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教师,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教育教学:重点推进教育教学,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
引入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在线教育和实践教学,开展实训基地建设和企业实践等。
倡导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项目实施方案1.建设方案制定: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时间计划、预算等。
2.建设资金筹措: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金和其他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资金拨款,同时引入社会资本,采取PPP等方式,共同投资建设。
3.建设过程管理: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负责项目建设的整体管理和监督。
4.建设进度控制:按照项目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和工期。
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本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修改编辑!)目录一、序言 (3)主要目的 (3)工作目标 (3)政策依据 (4)二、第一部分建设背景与基础 (6)建设背景 (6)建设基础 (9)三、第二部分建设思路与目标 (14)学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4)指导思想和办学方针 (14)基本思路 (15)建设目标 (17)总体目标 (17)具体目标 (17)预期效益 (20)四、第三部分重点建设内容 (23)1.专业一:中餐烹饪重点专业建设计划 (23)需求论证 (23)建设目标 (24)建设思路 (26)建设内容 (26)进度安排 (34)资金预算 (37)保障措施 (38)2.专业二: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重点专业建设计 (40)需求论证 (40)建设目标 (41)建设思路 (42)建设内容 (43)进度安排 (50)资金预算 (53)保障措施 (54)3.专业三:物流服务与管理重点专业建设计划 (56) 需求论证 (56)建设目标 (57)建设思路 (58)建设内容 (59)进度安排 (64)资金预算 (67)保障措施 (68)五、第四部分其他特色项目建设计划 (70)项目:数字化校园特色项目建设计划 (70)需求论证 (70)建设目标 (70)建设思路 (71)建设内容 (75)进度安排 (75)资金预算 (75)保障措施 (77)六、第五部分主要保障措施 (79)机构设立 (79)保障机制 (81)过程管理 (84)经费保障 (85)七、第六部分经费预算 (86)八、第七部分实施步骤 (88)附件1、某某县职业技术学校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90)2、某某县职业技术学校示范校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95)序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中指出,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目的是通过“示范性学校”建设带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深化办学改革、加快发展、提高质量、突显特色,以此推动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国家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湖南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年度建设情况报告书
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年度建设情况报告书————————————————————————————————作者:————————————————————————————————日期:ﻩ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年度建设情况报告书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09年12月18日引言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综合实力不断加强。
现拥有会计、金融事务、国际商务(物流方向)等7个骨干专业,在职教职员工285人,在校学生5626人。
学校目前是长沙市教育系统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连续十五年保持“湖南省文明单位”殊荣。
2007年9月,学校顺利通过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审,成为首批入围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单位。
两年来,学校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要在巩固和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统筹好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把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办学质量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的精神要求,按照《中共湖南省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的决定》的文件精神,对照《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标准,结合实际,以“办学理念先进,专业特色鲜明,管理科学规范,人才培养水平较高,中等职业教育特色鲜明”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办学机制,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为长沙构建“两型”社会,打造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培养现代服务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项目年度建设规划概述为将我校示范校建设项目落到实处,学校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年度规划,继续坚持“以示范校建设为中心,一手抓教学管理与课程改革,一手抓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推动学校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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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方案(试行)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
发[2006]22号)关于到2010年“建设40个重点县级职教中心”的精神,特制定《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建立统筹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职教体系、提高整体效益”的要求,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提高县域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提升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 二、建设目标 到2010年,全省建设40个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使其成为县(市、区)域内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建立并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机制,在县域范围内进一步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国民教育体系和初等与中等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建设要求 (一)办学组成单位与管理体制 1、办学体制。县级职教中心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主办,是全县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协调机构。 2、管理机构。成立县级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由县(市、区)长任主任,分管教育、劳动、农业的副县(市、区)长任副主任,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农业、财政、发展改革、扶贫、科技、人事等部门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职教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县级职教中心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各级各类职教资源,制订并实施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3、办学组成单位。县域范围内经正式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乡镇农校为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组成单位;政府举办的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是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的牵头学校和办学主体,办学水平达到《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每个乡镇举办一所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乡镇农校),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农校基本达到《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方案(试行)》的要求,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包括民办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合理设置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二)职能与办学任务 县级职教中心应具有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能: 1、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县级职教中心要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的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经济类型结构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领域,合理调整和设置职业学校的专业与培训项目,加强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形成特色专业,改善专业教学条件,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计划地安排和调整学校之间的专业设置,防止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和无序竞争;县级职教中心负责对办学组成单位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条件、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确保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规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2、培训项目管理中心。县级职教中心制订并实施包括各部门主导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在内的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单位、培训对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培训经费;根据培训的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标准,遴选培训教材,聘请培训教师;根据城乡居民的就业需求建立培训项目申报制度,对城乡居民提出的要求进行评估,采取灵活的方式,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的职业培训需求;对培训项目全程跟踪,监督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 3、教师培训中心。县级职教中心负责办学组成单位教师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指导区域内办学组成单位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承担县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制定并实施县域范围内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教师培训工作。 4、实习实训中心。以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中心建设为主体,建立资源共享的学生实习实训中心,根据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组成单位的专业特色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若干个资源共享的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实行资源共享,确保学生的技能得到有效培养。 5、招生协调中心。县级职教中心根据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按照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确定办学组成单位的年度招生规模,指导办学组成单位做好招生工作,规范县(市、区)域内职业教育招生秩序。 6、就业指导中心。县级职教中心成立专门的就业工作指导服务机构,与相关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联系,形成了毕业生稳定、有序、灵活的就业渠道网络,及时跟踪反馈毕业生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再就业提供服务,密切与行业企业和人才市场的合作,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和职业中介一体化的经验,提高办学组成单位和农村劳动力“订单”转移的比重。 “十一五”期间县级职教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四项工程”: 1、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围绕县域范围内和国家、省、市(州)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建设好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和基地学校,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2、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体系,以乡镇农校为依托,普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以实习实训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为依托,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稳定就业的能力。 3、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以乡镇农校为基础,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充分发挥其他办学组成单位的专业优势,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平台,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师资、场地和设施,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4、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县级职教中心应成为县域范围内中小企业的职工培训基地,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普遍的、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县级职教中心应成为社区教育基地,面向城乡各类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 (三)坚持政府主导,优化发展环境 1、制定区域内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规划。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主要特点和类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制订并实施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规划,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 2、制定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实施职业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区域内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规划和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区域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发展类型和重点建设项目。 3、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进一步构建完备的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和优化中等教育结构,初中毕业生按1:1比例分流,确保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大体相当;根据“十一五”期间及以后生源变化情况,合理配置中等教育资源,“十一五”期间高中阶段教育原则上不批新学校,现有学校按每15万人口设置1所普通高中和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原则调整布局,对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办学无特色的高中阶段学校(含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培训机构)应予撤并,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所带来的资源浪费、资源配置失衡和招生恶性竞争。 4、建立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确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并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步增长,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督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按照辖区内人口总数人均1元的标准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增长;国家和省职业教育专项建设项目,凡要求配套的部分,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予以配套;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政府有关部门无向职业学校乱摊派、乱罚款现象,职业学校收取的学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政府不得收取调节基金,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县财政设立贫困生救助专项经费,用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学费减免。 5、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责任,把职业教育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党政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6、加强职业教育执法检查和督导评估工作。县人民政府定期向人大报告《职业教育法》、《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情况,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和指导。 7、营造职业教育良好的社会环境。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申报及管理办法 1、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项目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经市州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申请报告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规划,建设规划根据《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方案(试行)》所规定的内容,分项明确建设目标、措施和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建设规划逐年落实建设项目和建设经费。 2、省教育厅对项目立项进行评估并发文确认,被确认为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项目的,省教育厅根据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情况分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建设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凡未按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的,取消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项目资格。 3、项目建设完成后,省教育厅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合格的授予“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称号,获得称号的县级职教中心,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4、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代表我省县级职教中心最高办学水平,为省教育厅认定的县级职教中心综合办学水平的唯一称号。 5、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评一次,政府支持力度减弱、部门协作不力、资源统筹不到位、办学效益不明显的县级职教中心取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