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在土地上进行挖掘、开挖和切割等作业的工程,包括基坑开挖、河道整治、山体开挖等。
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为了保证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可靠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1. 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技术能力,具备相关工程安全监理经验,熟悉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
2.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中的土方开挖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监督验收。
4. 安全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土方开挖工程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5. 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情况,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做好相关的统计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核1.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是土方开挖工程施工的指导和依据,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方法和工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的完备性和有效性;(3)施工现场条件和环境的要求;(4)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责任的分配;(5)临时工程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2. 安全监理人员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施工技术措施的监督检查1.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中的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的设置;(2)施工材料、设备和机械的合格性和完好性;(3)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4)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和防火措施;(5)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道路和通道的保持;(6)施工现场的扬尘、噪音和振动等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土方开挖、填筑、边坡工程等。
第三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合同精神,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监理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第五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能够满足监理任务的需求。
第六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促进施工单位的技术进步和质量提升。
第七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参与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责任,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技术方案,监督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九条土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文件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查。
第十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文件进行仔细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工程施工计划和安全生产计划,并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四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场,确保质量合格,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机械,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土方开挖、填筑等工艺操作,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绪论本细则旨在规范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二、监理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工程背景知识,并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熟悉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了解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
三、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图纸审核监理人员要仔细审核施工图纸,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支护结构、降水设施等。
2.施工方案审核监理人员要详细审查施工方案,包括基坑开挖、支护设施的安装、降水施工等内容,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3.施工现场巡查监理人员要定期到深基坑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4.施工日志记录监理人员要每日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人员组织、安全检查、施工进度等,以便后期审查和分析。
5.质量验收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四、安全监控措施1.作业许可制度深基坑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作业许可制度,未经监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详细说明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3.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标识、护栏、安全网等,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管理能力。
5.安全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五、降水工程安全监理要点1.降水设备选择监理人员要审查施工方案,确保降水设备的选择和布置符合工程要求,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降水施工监控监理人员要随时监控降水施工的过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降水设备正常运行,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异常情况。
3.降水效果评估监理人员要对降水施工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如降水深度、降水速度等,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范本(2篇)

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范本一、前言基坑开挖与支护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性,监理控制必不可少。
本文将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监理控制细则进行详细说明,以供相关工程监理人员参考。
二、基坑开挖监理控制细则1. 开挖前,应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了解工程开挖的整体计划和设计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文件核对与记录。
2. 进行开挖前的现场勘察,包括地质勘察和环境勘察,对地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进行相应的记录与报告。
3. 确定开挖所需施工设备和工具,并对其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
4. 对开挖现场进行标示和警示,确保工人和其他人员能够明确识别危险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 进行开挖工程现场布置,包括设置围挡、固定挡土墙、搭设施工平台等,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6. 对开挖工程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7. 严格控制开挖工程进度,确保按照施工计划和设计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延期。
8. 根据不同地质情况调整开挖方式和施工方法,确保开挖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三、基坑支护监理控制细则1. 支护设施的材料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督施工方进行材料验收,并对支护构造进行检查和调整。
2. 监理人员应对基坑支护的施工进行日常巡视,保证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
3. 对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对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地质问题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并与设计方和施工方进行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5. 监督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警示和设备的安全使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6. 对支护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报告,确保支护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四、总结基坑开挖与支护的监理控制是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性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文从开挖和支护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细则说明,包括开挖前的准备、现场勘察、施工设备的验收和检查、保护现场布置等。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是建筑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必须进行安全监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下面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1.监理机构的责任(1)制定完善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监理方案,包括监理的任务、内容、时间计划等。
(2)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4)定期提交监理报告,汇报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2.监理人员的要求(1)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具备工程监理经验。
(2)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施工工艺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的协作和沟通。
3.基坑支护监理内容(1)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的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计算书等。
(2)基坑开挖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地面平整度、基坑尺寸控制等。
(3)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材料的使用等。
(4)基坑降水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包括降水设备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等。
4.安全监测和控制(1)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监测,包括地下水位、土体位移等的监测。
(2)对基坑降水工程的安全监测,包括降水设备的运行情况、降水效果等的监测。
(3)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以上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监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保证施工质量。
第三条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一节: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土方开挖(1)预控1)在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系统。
2)了解施工单位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熟悉采用的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3)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材料准备及技术措施准备。
(2)施工过程监理1)在基坑边缘堆置的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软土地区应禁止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2)施工中机具停放的位置应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
对机械行走的上下坡道应加固,在基坑顶部周边应设有安全维护栏杆和必要的安全标志,严禁从基坑顶乱扔物体、工具入基坑内。
3)在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时做好坑内明排水,并经常检查降水是否正常,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引起周围建筑物下沉变形或基底隆起等事故。
如在恶劣的季节开挖,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同时坑面、坑底排水系统应良好.如在潮汛期开挖土方,应有防洪措施,防止坑外水侵入坑内;冬季开挖时,须防止基土受冻,如设有围护结构但须隔一段时间方施工基础时,施工单位应留置适当厚度的土或其他保温材料覆盖.4)基坑开挖时必须遵循“由上而下,先撑后挖,分层开挖”的基本原则。
基坑支护施工单位与挖土单位应密切配合,坚持先撑后挖,严禁先挖后撑,后边挖边撑,或超挖等做法。
在开挖支撑部位时,应快挖快撑,一般应先开挖支持位置的土方,待支撑部位好后,在开挖其他土方。
5)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挖土机械的类型,在基坑底保留150㎜~300㎜土层不宜机械开挖,宜由人工开挖修整,以保持坑底土体的原状结构。
6)无论采用机械开挖还是人工开挖,挖土单位到要保护测量坐标、水准点,以及监测埋设的仪器与元件;开挖过程中严禁碰撞、损坏围护结构、支撑、工程桩和止水帷幕、降排水设施;对周围的电讯、电缆、煤气、供排水管道等重要地下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而造成事故。
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排水、降水事故,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要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监管、保障施工安全。
第四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监督施工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排水、降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并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二章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六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科学规划:在施工前期进行规划,确定排水、降水方案,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
(二)合理设计: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排水、降水系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严格监管:监理人员要经常在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排水、降水工作符合要求。
(四)保障施工安全: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好排水、降水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施工期间的排水、降水工作安全可靠。
第七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资料调查:对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等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环境及其变化特点。
(二)方案审查:对施工方提出的排水、降水方案进行审查,判断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监理检查:对施工方的排水、降水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成果评估:对施工方完成的排水、降水工作进行评估,判断其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第八条施工排水、降水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工程排水、降水方案。
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xxxxxxx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编制人:审核人:四川省中xxxxx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六年月日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基坑支护开挖深度大于5m。
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须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必须提交论证报告。
xxx项目由xxx置业有限公司兴建,该项目位于xxx 江安河村,xxxxxxx。
项目用地面积xxxxxxm2,总建筑面积133370.850m2,拟建建筑为1~2F商业楼和18栋8层的住宅,均设一层地下室。
基坑开挖深度4.5~6.5m。
根据相关规范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
4、工程期限:总工期744天。
二、监理依据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4、《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7、《钢筋焊接接头实验方法标准》 JGJ/T27-2001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1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12、《建筑工程监理规程》GB50309-2013三、监理控制要点3.1要十分重视地质勘察工作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分析可能导致边坡土体滑坡的各种因素,对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和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不一定很详细而且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监理工程师在基坑开挖中还要经常对比现场的地质情况,与地质报告差异很大时要及时告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通知勘察和设计单位,查看是否需要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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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一、专业工程的特点本工程概况根据周围环境、场地地质条件(区域气象条件、位置与地形地貌、岩土分布与特征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等综合考虑,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采用排桩加锚杆加阻水帷幕和悬臂桩支护型式。
截水帷幕施工完毕,土方开挖前在基坑范围内布置降水井(采用管井)降水,基坑开挖后采用明排水。
土方开挖与锚杆工程交替进行,土方分层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基底预留200mm厚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
基坑规模:长约210m,宽约100m,开挖深度#楼区域为5.6m、#楼区域为5.8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已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
基坑较深且基底标高存在高差,在电梯井及集水井部位开挖深度要加大;二期车库与一期车库需要连接,连接部位的降水与支护需要着重考虑;基坑东南侧要考虑地下管网;大面积降水,要考虑东侧原有住宅小区的安全;涉及的工序多,如:基坑降水、排桩支护、锚杆施工、旋喷桩施工等,要考虑各工序的有序进行,需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采取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等有效措施;本工程处于市中心,人员密集、交通拥挤,要考虑降低噪音、防止扬尘、不扰民等文明施工措施。
二、监理工作流程(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资源配置、工作制度及措施等是否与工程规模及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本工程要求;3)项目管理部各职能部门及人员职责权限是否明晰、制度是否完善;4)是否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辨别、评价和论证,并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5)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职能部门或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6)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验收规定。
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1)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监理机构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操作规程等。
(3)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开工条件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3)进场机械、设备的验收手续;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5)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落实情况;6)安全教育及交底情况;7)临时用电验收情况。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对编审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前,应首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规定的,进行实质性内容审查。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报审,符合规定后再行报审。
2)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对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其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又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措施,其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于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要求其重新编制、报审。
3)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应包括安全技术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文明施工措施。
(5)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落实深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方案实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定期组织有关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1)检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2)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监理工作要点1、深基坑施工前的控制要点(1)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地段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
分析可能对影响边坡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及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2)审查施工单位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到岗就位情况。
(4)审查进场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检测报告,重要材料要现场抽样送检。
(5)审查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进场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
2、基坑降水控制要点(1)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直至地下顶板浇筑完成。
(2)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
(3)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1)土方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1)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2)土方开挖应分层进行,与锚杆施工交替进行。
各层开挖深度由专职测量员跟踪控制。
(3)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4)施工期间,应对开挖范围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
(5)深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
(6)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7)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
(8)土方开挖要注意对排桩、锚杆的保护,避免挖机碰撞而产生破坏。
(9)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坍塌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
(10)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1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4、基坑支护控制要点(1)基坑支护应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2)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与混凝土腰梁未设置完成,且未达到开挖要求的强度或承载力,以及未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加力时,严禁超挖土方。
(3)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前,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4)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制。
(5)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现象;4)进行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以及市政管道出现泄漏问题;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9)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问题;10)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6)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5)周边建筑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周边管道泄漏等。
(7)巡视检查以下内容:1)周边道路、地面裂缝、沉降;2)桩后土体裂缝、沉陷;3)止水帷幕开裂、渗漏;4)周边建(构)筑物裂缝;5)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的状况是否正常;6)基坑顶面周边超载情况;7)监测设施是否完好。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一)监理工作方法:1、审查核验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及资料。
1)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2)审查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编制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审批,方案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3)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审查总、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及其合法有效性、安全生产协议;4)负责审核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等;2、巡视检查1)施工作业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工作情况;3)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4)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情况;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7)对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抽查,并加强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的抽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