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政府重点领域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202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6〕66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6〕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17日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电子政务项目科学规划和统一管理,提高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全市信息资源共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电子政务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自筹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包括基础性、跨部门的应用性项目以及单一部门的应用性项目)及其运行维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是指与各类政务活动(含政府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项目,包括云服务平台(含各类数据库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信息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建、扩建或改造升级的项目。
第四条电子政务项目遵循统筹规划、需求主导、融合创新、资源共享、强化服务、实用高效、保障安全的原则,重点支持有利于形成信息资源共享的电子政务项目。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项目的可行性审查、方案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工作,并在系统开放性、资源共享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电子政务项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资金支付和资金监督管理。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六政办[200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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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六政办〔2009〕39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力量,拟定工作方案,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市政府审定。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实施类:序号文件名称起草单位拟发布或送审时间关于2009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的意见(六发[2009]1号)市经济委员会已发布2关于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六发[2009]2号)市招商局已发布3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六发[2009]3号)市农业委员会已发布4关于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六发[2009]9号)市政府办公室已发布5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工作意见(六发[2009]10号)市商务局已发布六安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六政[2009]4号)市民政局已发布7关于进一步加强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政[2009]15号)市房产局已发布8六安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09]18号)市老龄委已发布9六安市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实施办法(六办发[2009]4号)市招商局已发布10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的通知(六办发[2009]10号)市财政局已发布六安市殡葬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09]4号)市民政局已发布12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通知(六政办[2009]5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13关于当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六政办[2009]8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14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09]22号)市房产局已发布15六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09]28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发布六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待发布17六安市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待发布18关于促进全市商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商务局待发布19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待发布20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待发布21六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市人事局待发布22六安市本级2009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市房产局待发布23六安市商贸流通“双百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市商务局已起草24六安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起草25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已起草26六安市建成区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市房产局27六安市关于建立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意见市信访局2009.0528六安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市经济委员会20090529六安市节能奖励办法2009.0630关于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意见2009.0731六安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1032六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市民政局33六安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2009.0634六安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市审计局2009.0535六安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规定(修订)2009.0636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若干规定(修订)2009.0837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2009.0538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2009.0539市本级预算管理补充规定2009.0640六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市人事局2009.0841六安市安置房土地证、房产证办理实施规定市国土资源局2009.0642关于重新确定六安市城区划拨用地价格标准的通知2009.0643六安市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实施细则市建设委员会2009.0744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2009.0545六安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2009.0646六安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0547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09.0648六安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市环保局2009.0649六安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市林业局2009.0950六安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市科技局2009.0651六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2009.1052六安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市安监局2009.0853六安市驻外联络处管理暂行办法市招商局2009.0654六安市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拨付及管理办法市总工会2009.0655六安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市工商局2009.07论证类:序号文件名称起草单位1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市审计局2关于推动我市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市文化局——结束——。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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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工作,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益,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六政〔2014〕22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市政府领导工作机制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4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2周召开一次,通常安排在周四或周五召开,遇特殊情况,由市长确定适时调整。
二、议题范围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范围包括: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明确规定需市政府决策落实的事项;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多个部门需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的事项;市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常务会议讨论决策的其他事项。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副市长分管部门的日常性工作;非政府规范性文件;上级一般性会议精神的传达;可通过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的非全局性的事项;除上级文件明文规定之外涉及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的问题。
三、会议材料起草及审核会议材料起草: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秘书科室参与,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吸取外地先进经验及做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会议材料力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炼、格式规范。
规范性文件包括起草说明、正文、市法制办审核意见和文件解读方案;重大决策事项包括起草说明、风险评估报告、正文、市法制办审核意见和政策解读方案;汇报性材料包括汇报提纲、汇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16•【字号】六政办秘[2014]54号•【施行日期】2014.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54号)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加强六安城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六安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付新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程东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勇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成员:杨春林市规划局局长谢元璋市招投标监管局局长张强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叶祖贵市国土局副局长汪英来市财政局副局长朱维清市审计局副局长汤长禄市城管局党组成员、两河管理局局长连虎市人防办副主任冉景煌市气象局副局长黄学军市民政局副局长谢风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胡成仓市住建委总工、建工局局长谈业文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孙飞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霍绍斌金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广进裕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熊伟开发区管委副主任陈久松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匡少龙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吴春农电公司副总经理冯志强新奥燃气总经理陈志坚电信公司副总经理李晰移动公司副总经理王雁冰联通公司副总经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重点局,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2014年5月16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六政办秘[2014]84号【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6.30【实施日期】2014.06.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4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平台作用,增强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明确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重点领域当前,全市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服务收费、学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政府新闻办从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组织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3•【字号】六政办〔2018〕36号•【施行日期】2018.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本通知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按照规定由市、县(区)政府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按照市、县(区)《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
二、主要任务(一)突出重点信息公开。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八类信息。
(二)明确信息公开主体。
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在8月底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相关领域信息公开重点,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六政办明电[2015]3号【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1.14【实施日期】2015.0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15〕3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2014年6月30日,我办下发《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84号),并印发了《2014年下半年重点领域新闻发布计划》,确定由市财政、住建、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安监、物价、国土、卫生、教育、人社、商务、编制等12部门围绕民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事项举办25场新闻发布会,全面宣传了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食品安全、涉企收费、教育招生、就业形势、医疗改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物流商务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做法、财政投入、实际效果等,主动发声,社会反响很好,正面引导了舆论,增进了社会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度,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为此,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做好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部门要认真确定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的主题。
根据“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的要求,编制、财政、住建、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安监、国土、卫生、教育、人社、商务、物价等单位,需按季度提出发布计划,遇特殊情况全年不得少于2次。
发展改革、重点工程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监管、工业经济、农业、水利、交通、文化、民政、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旅游等单位,年度可举办1-2次,重点围绕改革发展措施、重点工作成果、重点管理事项专项行动等方面,进行新闻发布。
其他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职责与工作需要,确定相关发布主题自行组织发布,确需纳入市政府发布计划的,请一并申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皖政办秘〔2021〕66号•【施行日期】202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9〕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对2020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6个市、53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
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力拼搏,再创佳绩。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兑现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激励措施杠杆效应。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局起好步,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22日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县(市、区)六安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巢湖市、泗县、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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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政府重点领域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2020)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平台作用,增强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主动性,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宣
(六宣发〔2019〕传部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26号)要求,现将报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计划有关事宜通知:
一、认真确定发布主题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的要求,围绕2020年重点工作,本部门年度内需提请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本部门承担的重要改革任务;本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本部门承担的民生工程;本部门承担的职能中公众普遍关注的事项、政策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等,开展新闻发布。
各部门遴选主题,要注重统筹谋划,兼顾好主要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解读重要政策,回应重要社会关切,切实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二、完善新闻发布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媒体沟通,严格落实“4 2 1+N”新闻发布机制,即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发展改革、教育体育、科技、经信、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医疗保障、金融监管、住房保障、扶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全年不少于4次;部门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2次区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发生重大社会关切和重大突发事件时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其他部门一年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发生社会关注度高、确需临时发布的重大事项,可暂不列入年度计划,由重大事项主管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84号)精神办理。
三、按时报送主题
1、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16日前,填写《2020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OA系统报送至区电子政务中心(OA邮箱:电政办收文员,电话(略)),由区电子政务中心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审定。
2、对需临时发布的事项,可暂不列入年度计划,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3、请各单位严格落实“4 2 1+N”新闻发布机制,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及时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2020年3月10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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