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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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3-2015年)》简要解读

《辽宁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3-2015年)》简要解读

《辽宁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3-2015年)》简要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辽宁省政府,辽宁省政府,辽宁省政府•【公布日期】2013.12.23•【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辽宁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3-2015年)》简要解读(2013年12月)2012年7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首次明确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国家基本标准,全面系统地勾勒出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制度性安排,体现了中央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要求,2012年8月,省政府责成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全面启动规划研究编制《辽宁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3-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工作,并由省发展改革委选定辽宁社会科学院作为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

《规划》已于2013年12月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由政府主导,旨在保障全省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一、编制与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规划》是我省第一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性规划,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十二五”时期我省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制度性安排,具有开拓和奠基的重要作用,意义重大而深远。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强调了“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根据我省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的保障可能,构建了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是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具体体现。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

《规划》立足于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不同人群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了城乡一体、保障基层、倾斜农村、扶助弱势群体的政策导向,以及发展较为平衡、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的发展目标,对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将发挥极大的推动作用。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一个国家和社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现代化,我国提出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旨在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行动纲要的目标是通过推进标准化工作,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行政、公正高效、规范有序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纲要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首先,要加强社会管理标准化建设。

社会管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以及其他有关方面通过组织和调动社会力量,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一种社会行为。

加强社会管理标准化建设,可以规范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纲要要求制定并完善社会管理相关标准,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提升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其次,要优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环境保护等。

优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活的需求。

纲要要求制定适应社会需求的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同时,要加强公共服务评估和监督,确保公共服务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能力建设。

标准化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工作,而能力建设则是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关键。

纲要要求加强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能力。

同时,要加强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标准化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人才,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要加强标准化与法治建设的结合。

法治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也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

纲要要求加强标准化与法治建设的衔接,将制定的标准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确保标准化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法律监督,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标准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一、公共服务的范围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二、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政府投入增加,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

资源布局更趋合理,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

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

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

三、重要保障工程国家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了一系列保障工程,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八大领域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提出了实施26项保障工程,使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一)公共教育1、九年制义务教育。

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

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2、高中阶段教育。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

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3、学前教育。

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劳动就业服务1、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待遇核发、关系转移等经办服务。

街道(乡镇)服务站、行政村(社区)服务窗口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2、省、市(地)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

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省、市(地)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改善综合就业等服务的条件。

(三)社会保险1、省、市(地)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国家十二五规划全文

国家十二五规划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第一章发展环境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三章主要目标第四章政策导向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第九章改造提升制造业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第五篇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第七篇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第二十七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第二十九章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第八篇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第三十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三十一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第三十二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第三十三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第三十五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第三十六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第九篇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三十七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第三十八章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第四十章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四十二章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第四十三章推进文化创新第四十四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第十一篇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四十五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第四十六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第四十八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第十二篇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第五十一章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第五十二章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第五十三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第十三篇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第五十四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十五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第五十六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第五十七章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第五十八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第十五篇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第五十九章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第十六篇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第六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第六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第一章发展环境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三章主要目标第四章政策导向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第九章改造提升制造业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第五篇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第七篇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第二十七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第二十九章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第八篇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第三十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三十一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第三十二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第三十三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第三十五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第三十六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第九篇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三十七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第三十八章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第四十章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四十二章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第四十三章推进文化创新第四十四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第十一篇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四十五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第四十六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第四十八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第十二篇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第五十一章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第五十二章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第五十三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第十三篇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第五十四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十五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第五十六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第五十七章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第五十八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第十五篇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第五十九章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第十六篇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第六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第六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苏政办发[2013]152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5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5日江苏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篇发展背景与规划目标第一章发展背景第一节发展现状第二节发展趋势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二篇发展重点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章基本医疗卫生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五章就业与社会保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六章社会救助与福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七章人口与家庭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八章基本住房保障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节保障政策第九章公共文化体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一章基本公共交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二章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主要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三篇实施保障第十三章机制创新第一节财政保障机制第二节服务供给机制第三节管理运行机制第四节监督检查机制第五节城乡统筹机制第六节区域协调机制第十四章组织实施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与绩效评价第二节推动法制化第三节注重规划宣传与检查评估序言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能够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与家庭、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目录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4)第一章发展环境 (4)第二章指导思想 (5)第三章主要目标 (6)第四章政策导向 (6)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7)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8)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9)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9)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10)第九章改造提升制造业 (10)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11)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12)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2)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13)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13)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14)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14)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15)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15)第五篇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16)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16)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17)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18)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9)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19)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19)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0)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21)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21)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22)第七篇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22)第二十七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23)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23)第二十九章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4)第八篇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5)第三十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5)第三十一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25)第三十二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26)第三十三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6)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27)第三十五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28)第三十六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28)第九篇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29)第三十七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29)第三十八章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30)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30)第四十章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31)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31)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2)第四十二章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32)第四十三章推进文化创新 (32)第四十四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33)第十一篇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3)第四十五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34)第四十六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34)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35)第四十八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35)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36)第十二篇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37)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37)第五十一章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37)第五十二章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38)第五十三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38)第十三篇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39)第五十四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39)第五十五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39)第五十六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39)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39)第五十七章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40)第五十八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40)第十五篇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41)第五十九章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41)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41)第十六篇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42)第六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42)第六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全文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第一章发展环境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三章主要目标第四章政策导向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第九章改造提升制造业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第五篇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第七篇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第二十七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第二十九章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第八篇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第三十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三十一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第三十二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第三十三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第三十五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第三十六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第九篇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三十七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第三十八章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第四十章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四十二章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第四十三章推进文化创新第四十四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第十一篇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四十五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第四十六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第四十八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第十二篇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第五十一章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第五十二章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第五十三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第十三篇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第五十四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十五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第五十六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第五十七章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第五十八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第十五篇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第五十九章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第十六篇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第六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第六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是指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国家制定的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的标准化工作的长期发展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的纲要。

这个纲要是为了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纲要的制定是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通过广泛调研和专业论证,经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的一套科学、系统、综合的指导性文件。

这个纲要包括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二是确定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三是规定了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四是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的制度安排,五是明确了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

纲要明确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便民、高效,注重质量和效果,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提供高效率、便捷、安全、优质的公共服务。

纲要明确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

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研究和制定,推进标准实施和应用,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等。

重点领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

纲要规定了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研究和制定,推进标准实施和应用,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加强标准监督和评价等。

纲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的制度安排。

包括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协作机制,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提高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纲要明确了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环境“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

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

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良好态势,战胜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机等尖端科技领域实现重大跨越。

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连年获得好收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积极成效,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时期之一,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文化体制等改革取得新突破,发展活力不断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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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2年7月11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基本概念第二节规划范围第三节发展环境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章劳动就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五章社会保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六章基本社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八章人口和计划生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九章基本住房保障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政策第十章公共文化体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一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二章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节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十三章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第一节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第二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第三节健全财力保障机制第十四章创新供给模式第一节建立多元供给机制第二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第三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第十五章规划实施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第二节加强监督问责序言“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编制,主要阐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明确基本范围、标准和工作重点,引导公共资源配置,是“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构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基本概念基本公共服务,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对基本公共服务活动所制定的技术和管理等规范。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指由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供给方式以及绩效评价等所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

第二节规划范围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为突出体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本规划的范围确定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

“十二五”规划纲要还明确了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两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重点任务,包括:行政村通公路和客运班车,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行政村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邮政服务做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县县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评估能力;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等。

这些内容分别纳入综合交通运输、能源、邮政、环境保护等相关“十二五”专项规划中,不在本规划中予以阐述。

第三节发展环境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建设,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十一五”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公共教育体系日趋完备,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初步建立起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社会保险制度逐步由城镇向农村、由职工向居民扩展,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形成。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建设,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

基本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全面覆盖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

全民健身稳步推进。

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显著增加。

从总体上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人民群众上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文化生活等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但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基本公共服务的规模和质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农村、贫困地区和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尚未得到充分保障;体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间制度设计不衔接,管理条块分割,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比较单一,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以及监督问责缺位等问题较为突出。

必须深刻认识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不仅难以保障发展成果惠及全民,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还会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时期。

从需求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各类公共服务需求日趋旺盛。

从供给看,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从体制环境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深入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体制条件不断完善。

要牢牢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着力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是我国公共服务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创新。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公民都有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必须着眼制度设计、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基本要求是:——以人为本,保障基本。

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的提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政府主导,坚持公益。

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加强立法、规划、投入、监管和政策支持,有效促进公平公正。

——统筹城乡,强化基层。

打破行业分割和地区分割,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区域间制度统筹衔接,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覆盖全民。

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和能力建设,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改革创新,提高效率。

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竞争机制,积极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节主要目标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安排、加快构建再分配调节机制的重大任务,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和任务紧密衔接。

“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供给有效扩大。

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

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体系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实现全覆盖。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发展较为均衡。

资源布局更趋合理,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县(市、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服务方便可及。

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设施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群众比较满意。

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绩效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比较健全,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经过努力,“十二五”时期,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争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国家建立基本公共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国民基本文化素质。

第一节重点任务重点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一年教育,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多种方式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九年义务教育。

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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