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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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探索与思考摘要: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各种新的社会矛盾问题,原有社会救助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

建立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本文以郑州市为例,分析了当前郑州市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新型社会救助制度的思路及具体政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救助一、当前郑州市社会救助制度存在主要问题(一)社会救助制度不够完善配套,管理不够规范近年来,郑州市虽然在社会救助方面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多项制度,但是,仍有一些社会救助工作在部分环节上仍无法可依,一些制度上的欠缺,难免造成救助工作中的漏洞,实践中出现救助引发的纠纷时民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也不好处理。

(二)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顺畅,救助资源的配置不够合理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由多个部门分别管理,各部门分别有着截然不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范围,各项救助制度单一性的功能定位,条块分割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制度之间缺乏合理的衔接与协调。

(三)社会救助标准不够科学,城乡差异较大从救助政策的覆盖面、人均占有的社会救助资源、救助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救助资金投入等方面,城乡存在较大差异。

使社会救助资源得不到合理、有效地配置和使用,制约了郑州市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推进。

(四)社会救助水平偏低,救助项目比较单一在实施社会救助时,过分强调保障“最低”生活水平。

现行社会救助主要还是单一的生活救助,重在保障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

从图2可以看出,从1995年至2011年,郑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虽然从120元提高到325元,但与居民平均收入比较,低保标准占居民平均收入却呈现下降趋势。

说明当前低保标准无法完全满足被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

[年份\&城市低保标准(五)动态管理要加强,贫困边缘人员的救助须进一步完善贫困边缘人的平均收入水平可能仅仅比低保线略高那么一点,但又不属于上述范围,便因此不能享受低保待遇,产生了新的矛盾和不平衡现象。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查报告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涉及领域也越来越广泛。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现状,本文将展开一个全面的调查报告。

一、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发展历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阶层分化日益加剧,少数人的财富不断积累,而大多数的穷困者却面临贫困和生活问题。

以至于我国政府通过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正式启动了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在迄今为止的20多年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渐完善。

各地政府也加大了财力投入,为广大民众提供更为具体、细致、有针对性的社会救助服务。

二、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现状目前,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已形成了七大类别:特困人员救助、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劳动人民救济、优抚救助和社会福利建设,其中特困人员救助和低保救助是我国家庭困难群众的首要保障。

三、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亮点和不足亮点是:1)对社会救助全面覆盖,解除了大多数贫苦群众的燃眉之急,大力贯彻了一种新型民生扶贫机制。

2)建立社区化,精准化的救助体系和家庭服务机制,发挥人社部门在社区层面的积极作用,降低了办事难度,使贫穷群众能够尽快得到援助。

不足是:1)资金不足,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需求。

2)社会救助标准不够高,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需求。

3)部分地区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尚未建立。

四、应对建议及展望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下面的建议可供参考:1)政府应该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财政投入,提高救助标准和范围,保障每个贫穷的个体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2)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进行对社会救助评价与监控,记录和追踪社会救助的每一步流程、流程中的问题,调研社会救助的每一个环节及所需的程序或流程。

3)制定合理的管理员制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法律的规范性和监管作用。

总之,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仍需不断完善和加强,才能真正地解决贫困人群生活所面临的问题,保证每个人都能过上幸福、健康、美好的生活。

新时期中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新时期中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显然还不可能 。通 过 2 0 0 3年全 国大规模 的核查 , 发 现农村还存 在 大量 因病 因残 丧 失 劳动 能力 、 鳏寡 孤 独、 因灾害等造成 家庭生 活常年 困难 的特 困人 口, 大 约有200 0 万人。 针对这 部分生 活极 度 困难 、 自救能 力很差 的农村特 困户 , 民政部发 放 了《 村特 困户救 农
《 国家 自然灾 害救 助应 急预 案》 提 出了救 灾工 作 以 , 人为本 、 统一领 导 , 分级 管理 , 工协作 , 分 依靠 群众 等
工作原则 , 明确 了预案启 动条件 和 四级响应 规程 , 提
出了国家减灾委员 会为 国家 自然灾 害救助 应急综 合 协调机构 , 资金 安排按 照救灾 工作分 级负 责 、 救灾 资
素, 比上年实 际增长 8 0 , 村居 民家庭 食 品消 费 .% 农
支出 占家庭消费总支 出的 比重 为 4 . % , 2 0 3 7 按 0 8年 农村贫 困标 准 116元 测 算 , 9 年末 农 村贫 困人 口为
40 7 0 万人 , 大的贫 困人 口数 目迫 切 呼唤 完善 的农 庞
题得 到很大缓解 。
由集体经济负担 , 十一届三 中全会 以后过渡到 以乡统 筹和群众共 同负担 的 原则 ,03年农 村税 费 改革 以 20
后 由地方政府 负担 , 当然每一个时期都辅之 以国家必 要的补助 , 救济标 准不得低 于当地村 民的平均 生活水 平, 并根据 当地村 民平 均生 活水平 的提高适 时调 整。 据统计 ,0 8 2 0 全年共 计 11 9亿元 , 5. 全年 累计支 出五
国 3 个省 区市都 已建 立 了农村 最低生 活保 障制 度 , 1 覆盖了 20 8万人 ” …到 2 0 6 , 0 8年末全 国农 村低保对 象 已增 至 1 6 . 6 5万户 、 8 . 万人 , 年 累计 支 出 9 42 4 3 全 农村低保资金 2 2 3亿元 , 2. 全国农 村平均低保标准 为 每人每月 8 . , 2 3元 月人均补助为 4 9元。 五保供养制 度 。15 9 6年《 高级农 业 合作社 示 范 章程》 提出了对农村 “ 三无 ” 人员 的“ 五保 ” 政策 , 一 这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四十年:回顾与前瞻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四十年:回顾与前瞻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四十年:回顾与前瞻林闽钢【摘要】回顾四十年来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的历程,可以发现在政府主导下,经由从小变大、从弱变强、从点到面的发展过程,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成型,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张名片.在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体现了国家治理的底线思维,社会救助体系已呈现出了多层次、跨部门、强基层的特征.目前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正在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社会救助主体,使用复合式的救助手段.未来社会救助体系的主要发展趋势为:基于“弱有所扶”新目标,促进社会救助体系的转型;导入积极社会救助理念,建立以激活为导向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加快社会救助法制化进程,全面促进社会救助体系的定型.【期刊名称】《北京行政学院学报》【年(卷),期】2018(000)005【总页数】6页(P1-6)【关键词】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主体;社会保障制度;弱有所扶【作者】林闽钢【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2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3-3从现代社会救助发展历史来看,各国社会救助通常都是从基本生活救助单项出发,逐渐发展出多种救助专项,从而在社会救助体系基础上,通过法制化促进体系定型发展。

体系化的过程不仅时间长,而且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一方面社会救助体系发展不仅要回应救助对象的需求,另一方面社会救助作为国家治理的工具,还要回应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通常会体现不同的发展理念、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发展路径。

四十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建立和健全了8+1的体系架构,形成了新型救助的格局,并不断完善运行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之路。

一、四十年来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发展历程(一)1978—1992年,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进入发展轨道此阶段主要标志是民政部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成立,社会救助的自上而下建设有了主管部门。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恢复设立民政部。

这一时期,设置了农村社会救济司、城市社会福利司等7个司局级单位,农村社会救济司主管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城市社会福利司主管城市社会救济工作,全国社会救助建设和管理开始有了主管部门,同时各级民政部门也迅速建立了社会救助专门工作机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走上发展的轨道。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服务 的社会 保 障制度 。农 村 社 会救 助 是 相 对 于城 镇 社 会 救
助而 言 的 , 的是 国家 和集 体 对 农 村 中无 法 定 抚 养 义务 人 、 指
无 劳 动 能 力 、 生 活 来 源 的 老 年 人 、 疾 人 、 成 年 人 和 因 无 残 未
里来 , 同时又 要及 时清 除那 些 脱 贫致 富 , 符合 救 助 条 件 的 不 人员 名单 。但是 由于在 聚居 较为 分散 的服务 对象 中 , 理者 管
农 村 经 济

农村社会
系建立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谈 培 营
( 南工 业 大学 , 南 株 洲 4 20) 湖 湖 1 0 4 摘 要 : 村 社 会 救 助 是 我 国农 村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的 核 心 和 基 础 。 传 统 的 农 村 社 会 救 助 不 适 应 新 的 社 会 与 经 济 的 发 农 展 要 求 。 本 文 重 点 指 出 当 前 农 村 社 会 救 助 制 度 存 在 的 问题 , 提 出 改 革 的 建 议 与 措 施 , 建 设 新 型 农 村 社 会 救 助 并 以
妥 当。 由于 救助 资金管 理不 当 , 造成救 助资 金 的严 重浪 费 和
分 配 不 公 现 象 。救 助 资 金 的 用 途 应 该 要 做 到 “ 钱 花 在 刀 刃 把 上 ” 效 果 。然 而 , 的 由于 救 助 资 金 管 理 不 当 , 缺 乏 严 格 的 监 又 督 , 些 地 区在分 配救 助款 项 时 未按 真正 、 观 的标 准 将救 有 客 助款项 公平 、 理地 分发 到人 , 助 资金 存在 “ 理不 力 、 合 救 管 监 督 无 效 ” 严 重 现 象 。二 是 基 层 管 理 力 量 薄 弱 。 农 村 贫 困 居 的

新形势下我国社会救助的完善和发展

新形势下我国社会救助的完善和发展

新形势下我国社会救助的完善和发展作者:张競兮来源:《办公室业务(下半月)》 2020年第1期文/吉林省大安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张競兮【摘要】社会救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并在运行实施中解决了诸多社会问题,但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在原有体制弊端的基础上又面临着新挑战,社会救助体系急需进一步完善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此本文提出了社会救助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及面临的新挑战,并从政治、社会、救助对象各个角度出发提出完善社会救助的建议,使社会救助制度在应对经济社会风险和保障基本民生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社会救助;完善;建议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开始关注社会救助并开始了制度的构建,集中体现在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等其他专项救助制度为补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已初见雏形,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随着体制的运行发展,社会救助还存在一些尚待改进和面对新形式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救助内容、救助范围、救助水平和救助效果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试图探讨出现的问题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其在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一、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出现的主要问题(一)我国社会救助的制度建构仍然不够完整。

目前,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的依据基本上国务院或当地政府颁布的是一些“条例”“决定”“文件”甚至“通知”等,这说明立法的层次还比较低,并且社会救助常被看作是一种慈善或施舍,而不是公民的法定权利。

(二)总体上看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保障水平仍然偏低。

一方面,我国城乡社会低保标准仍处于很低的水平。

2014-2016年我国城市低保标准呈现递增趋势,增速分别为109.73%、107.63%,平均低保标准为442.94元,2014-2016年我国农村低保增速分别为103.76%、119.4%,平均低保标准为256.29元。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 建立多层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 建立多层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住房 、司法等方面的救助和法律援助 ,有
问题 :
是贯 彻 落实 科学 发展 观 的本质 要
住房难等问题 ,促 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
许多 困难和 问题 , 以用 “ 可 三个不相适应” 面建立社会救助 体系,是适应构建社会主
三是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 0 年 8 03 月 来概 括 :一是 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与经 义 和谐社会需要 的重要 战略部署 , 也是 党 以来 ,认 真贯彻 国务院颁布的 城市生活 济 社会发展 和物价波 动水平还 不相适应 , 和政府解决 民生 问题 的重要制度安排。
云南省地 处西部边疆少 数 民族地 区 ,
无着 的流 浪乞讨人 员救 助管理 办法 ,对 补助 标准动态 调整办法有 待进一步 完善 ,
经济发展 落后, 困面大 , 贫因素多 , 贫 致 贫 城市流浪乞讨人 员J 1 l ]  ̄ 完成 了由收容遣送 正常增 长机 制有待建立 。目前城市低保每
政供养 。同时 ,对六 十年 代精 简人员、老 工作条件 、手段方法等与建立规范完善的 是完善灾害救 助政 策。云南省是个 乡干部 、贫 困老党 员给予生 活 困难补 助 , 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不相适应 。从社会救助 工作 的任 务量 和工 作难 度来 看 ,任务 最 这些人员数量呈逐年下 降趋 势。 多灾重灾省份 ,素有 “ 无灾不成年”的说
二、 建立新型社会救助 制度的 紧迫性和必 要性 十年 以来 , 城镇最 低生活保 障从单纯救助 省级财政为主 ,州市和县级财政配 套部分
19 年云南省开展 城镇最低生活保 障试点 社 会救 助资金的构成方面 ,以 中央财政和 98 城镇 “ 三无 ”人员扩展 到了社会低收入群 救助资金 ,社会捐助 、销售福 利彩 票等作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浮现出诸多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因而极有必要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应当加快完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立多渠道的救助经费筹集机制并努力建立起城乡统筹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关键词社会救助管理体制救助主体中图分类号:f810.452 文献标识码:a社会救助,亦称社会救济,是指当人们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依法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为陷入贫困和其他生存风险的人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障。

它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一、各国社会救助制度概述(一)英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立法建立社会救助制度的国家。

1601年女王伊丽莎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该法以传统的慈善救济为主要特征。

1834年英国政府制定了新的《济贫法》,确立实行社会救助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此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条文,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德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德国政府在1942年制订了关于救济的法令。

德国的社会救助包括特殊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救助。

它提供的是基本的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州根据对一定收入阶层的日常支出费用来确定,救助资金由政府财政提供,75%来自市和县,25%来自州政府。

(三)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1935年罗斯福总统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从而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

后经历届政府的多次修改和补充,逐步形成了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各类补助及补贴。

二、我国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缺陷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由于社会结构调整而出现的失业、贫困等问题,不断地调整和发展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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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浮现出诸多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因而极有必要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应当加快完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立多渠道的救助经费筹集机制并努力建立起城乡统筹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关键词社会救助管理体制救助主体
中图分类号:f810.452 文献标识码:a
社会救助,亦称社会救济,是指当人们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依法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为陷入贫困和其他生存风险的人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障。

它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一、各国社会救助制度概述
(一)英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立法建立社会救助制度的国家。

1601年女王伊丽莎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该法以传统的慈善救济为主要特征。

1834年英国政府制定了新的《济贫法》,确立实行社会救助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此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条文,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德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德国政府在1942年制订了关于救济的法令。

德国的社会救助包括特殊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救助。

它提供的是基本的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州根据对一定收入阶层的日常支出费用来确定,救助资金由政府财政提供,75%来自市和县,25%来自州政府。

(三)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1935年罗斯福总统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从而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

后经历届政府的多次修改和补充,逐步形成了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各类补助及补贴。

二、我国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缺陷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由于社会结构调整而出现的失业、贫困等问题,不断地调整和发展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但是,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影响制约了社会救助政策效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救助的法制化尚不完善。

我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社会救助法,与之相配套的单项救助法律也相对缺乏,完备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目前社会救助制度的依据基本还是停留在条例、决定、文件甚至通知的水平上,因此不可避免会造成制度的权威性、长效性不够,社会救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从而使得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随意性、不规范性、政策不连续性等弊端。

(二)社会救助主体非多元化。

从社会救助的历史和国际经验来看,政府的主体责任毋庸置疑。

但另一方面,社会救助着重社会性,其主体应该多元化,除国家作为责任主体外,社会各界如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等服务机构和基层社区也是社会救助的主体。

社会救助主体的多元化,可以更好更充分地发挥救助功能,更有效地解决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

我国由于第三部门发育不成熟,非政府部门等服务机构数量少且功能弱,导致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的事实主体甚至唯一的主体就是政府。

而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多以及贫困原因的多样性,使得以政府为唯一救济主体的作用有限,政府对民间慈善组织的行政化干预也抑制了我国慈善组织自身的建设与发展。

这种非多元化的状况影响了社会救助的社会性功能及其效果,造成在救助内容、救助资金与救助方式上都远不能满足相应需求。

(三)社会救助标准偏低。

社会救助经费没有跟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社会救助方面投入的资金严重不足,导致社会救助标准过低,需要救助人员实际获得的救助资金很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国在改革以前社会救济只是社会集体保障制度的补充。

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救济的月标准只有3-9元,城市的救济标准也不高。

到90年代以后,社会救济的标准才有了逐渐提高,但仍远低于当年的城乡居民平均消费水平。

据民政部发布的2011
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
人每月287.6元;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月则仅为143.2元。

在目前物价水平高企的环境背景下,对于社会救济对象来说,要维持基本的生活仍比较困难。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相对落后。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统一、协调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来整体推进。

而目前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是分别由不同的政府部门分头实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缺乏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把握和设计,因而经常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或相互制约的情况,造成社会救助的总体无序,增大了社会救助的管理成本,降低了社会救助的实际工作效率,极不利于救助对象需求的有效满足。

在社会救助方面的人力配置也相对较少,难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制度实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三、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
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特点、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既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途径,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加快完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体系。

社会救助法的成功立法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最可靠和最有效的保障,完善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体系在社会救助中起着先导性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在社会保障中的突出作用,就必须加快制定出台社会救助法,明确社会救助的原则、对象、内容、标准、资金来源、监管机构及法律责任等。

通过提升社会救助
法律的立法层次,由国家立法机关加以规范,使其能够不断地深入人心,成为保障我国城乡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项重要的根本性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健全配套法规和实施办法,形成社会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制环境和长效机制。

(二)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

要明确界定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中的主管角色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会救助工作,财政、教育、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相应的社会救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由国家、多种所有制单位、社区兴办和居家供养等形式构成的服务网络,加快完善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把国有福利机构推向市场,为全社会福利机构面向市场的竞争创造平等的环境。

此外,还应大力发展民间慈善组织,构筑更多的贫困群众与社会联结的桥梁和纽带。

(三)建立多渠道的救助经费筹集机制。

应合理确定中央财政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比例,更加充分地发挥其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尤其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社会救助的转移支付力度。

地方各级政府须将社会救助经费按照相关救助项目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努力提高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要优先保证社会救助的需要并重点向农村倾斜。

同时,应研究建立社会救助经费正常增长机制。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及
生活水平的提高,来适时调整社会救助投入,提高救助标准。

此外,在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捐赠活动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落实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捐赠的积极性,特别是可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及福利彩票事业来筹集社会救助资金,逐步拓宽社会救助资金渠道。

(四)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

要大力加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起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

一是努力实现城乡贫困居民的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一体化。

整合现有制度并着重加快医疗、住房、就业扶助等制度在农村的推广普及。

二是逐步实现城乡救助标准的一体化。

改进导致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弱化制度安排与户籍的依托关系,改革基于生产生活方式而划分身份的城乡二元化的管理模式。

三是资金保障一体化。

切实改善城乡社会救助财政资源配置严重不对称的情况,应当把资金投入固化为正式的制度安排,坚持各级财政合理分担的原则,做到城乡一视同仁。

(作者:广东行政学院行政学系,职称:副教授,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参考文献:
[1]顾昕:中国社会安全网的制度建设,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2.
[2]孙才洋: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推进社助体系建设,中国民政2011.4.
[3]时正新: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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