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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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21•【字号】鲁政办字〔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21日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确保处置准备充足、反应迅速、指挥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县(市、区)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设区的市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省政府是应对我省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

临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临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

临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范文一、总则为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提高抗击森林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背景临沂市位于中国山东省中西部,地处鲁南山区和胶东平原的结合部,森林资源较为丰富。

然而,由于气候干燥和人为破坏等原因,森林火灾时有发生。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工作,本预案制定以应对突发性的森林火灾事件。

三、责任单位1. 临沂市林业局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及时应对火灾,协调指挥各项救援工作。

2. 公安、消防、森林公安机关配合林业局进行火灾扑救及相关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部门实时监控森林火险等级情况,提供预警信息。

4. 宣传部门负责发布森林火灾警示预警信息,做好预警工作。

5. 医疗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援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6. 相关单位负责协助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四、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首先要及时报警,告知详细的火灾发生地点和情况。

公安、消防和森林公安机关应立即出动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2. 森林火险等级监控监测预警部门应根据气象条件和森林火险等级进行实时监控,提供预警信息,帮助各个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3. 疏散和救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需要立即疏散周边居民和游客,并进行现场救援。

医疗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队伍前往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4. 现场处置消防部门和林业机构要组织人员前往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同时协调使用直升机等航空设备进行灭火。

5. 宣传预警宣传部门应及时发布森林火灾警示预警信息,提醒公众远离火灾现场,避免次生灾害。

五、领导指挥临沂市林业局作为应急指挥部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协调救援工作,及时发布灭火通告和应急预警信息。

六、森林火灾与市民安全教育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对森林火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火灾防范意识,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

七、森林火灾应急资源储备林业机构要充分储备灭火器材设备和人员,确保在火灾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灭火工作。

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青岛市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工作,提前做好灾害预警、防范和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范围内对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工作,涉及的森林火灾救援团队包括森林消防队、专业救援队、志愿者救援队等。

第三条森林火灾是指在森林、山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内,由自然或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面积火灾。

第四条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要遵循"迅速扑救、科学指挥、协调配合、全面防控、防灾减灾、救援有序"的原则。

第五条抗击森林火灾,是全社会的责任。

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个人等各方面都应承担应急救援的责任。

第六条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的防火、警务、交通、电力、通讯、医疗等部门紧密配合,实行联动作战和信息共享。

第七条森林消防队是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应当加强人员和物资的储备,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预警机制第八条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预警机制,加强对森林火险等级的监测和预测,及时发布火险等级预警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和森林管理单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火险等级监测和预测,提高火灾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与气象、地质、林业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制定森林火险等级的评估标准和发布机制。

第十一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火险等级预警信息,引导大家加强防范。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建立应急通讯机制,及时与各级防火指挥部、救援队伍等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的流通畅通。

第三章防范应对机制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森林管理单位和消防队伍的防火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动员和组织社会公众和志愿者参与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救援工作,建立健全疏散逃生预案和应急救援通道。

临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临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临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减少森林火灾对生命财产的危害,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临沂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预警与监测
一、临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建立森林火灾预警系统,定期对森林火险等级进行评估,并发布预警信息。

二、加强对森林火险地区的监测和巡查,发现火险点立即上报,确保及时发现火情。

第三章应急处置
一、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展开救援。

二、成立临时森林火灾处置指挥部,对火情进行研判和应急调度,指挥各救援力量有序展开工作。

三、根据火情的发展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和装备,确保火灾处置的高效进行。

四、加强对火场周边地区的疏散和防护工作,确保周边村庄和居民的安全。

第四章指挥协调
一、建立健全的指挥体系,明确各救援单位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协作配合。

二、开展定期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与邻近地区的沟通和协作,以充分利用外部救援力量。

第五章情况通报
一、及时通报火情的发展情况和处置进展,向社会各界进行信息公开。

二、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对火灾情况进行科学化解读,防止不实言论和恐慌情绪的扩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年修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年修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9•【字号】鲁政办字[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2〕3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6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06〕71号)同时停止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山东省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预案启动条件2 组织机构体系与职责任务2.1 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2.2 值班调度组组成及职责任务2.3 火场指挥组组成及职责任务2.4 支持保障组组成及职责任务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 火险预警级别3.2 火险预报与发布3.3 林火监测3.4 信息报告和处理4 火灾扑救4.1 分级响应4.2 扑火指挥4.3 扑火原则4.4 扑火安全4.5 医疗救护4.6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7 火案查处4.8 信息发布4.9 应急期结束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工作总结6 保障措施6.1 通讯与信息保障6.2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6.3 经费保障6.4 培训演练7 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8 附件1 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组织健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体系,切实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构建和谐林区,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临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山东临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山东临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火灾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 有关规定《国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森林火灾等林业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的指导意见》3. 相关文件《山东省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引》二、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基本原则1、立足实际、科学合理根据临沂市森林火灾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使之适用于临沂市的实际情况。

2、保障安全、全面覆盖确保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覆盖、保障安全,对各类火灾事故进行全面的预防与控制。

3、协同配合、精细管理建立完善的预案配合机制,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精细管理,实现协同合作,共同应对火灾应急事件。

三、火灾应急预案的内容1、火灾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1.1 领导机构市政府应急管理局为主导,设立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领导小组。

1.2 指挥部设立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

1.3 救援力量设立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

2、火灾应急预案的危险源分析2.1 森林火灾的危险源临沂市地处山东省东部,气候湿润,森林资源丰富,而且地势起伏较大,易发生山地森林火灾。

可能的危险源包括:自然因素、人为因素、设施设备故障及社会因素等。

2.2 森林火灾的影响范围森林火灾的影响范围包括: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人员财产等。

3、火灾应急预案的组织预案3.1 防范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临沂市森林防火的管理。

3.2 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置。

3.3 备灾物资存储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紧急物资储备库,储备水、灭火器材、救援器械等相关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的需要。

4、火灾应急预案的实施预案4.1 灾害预警通过气象、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进行火灾预警和预报。

4.2 信息通报及时通报森林火灾的情况和发展态势,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4.3 应急处置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并进行灭火救援。

山东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山东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绪论为了加强山东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火灾事故应对和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基本原则1.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 坚持迅速、高效、有序的原则,争取火灾事故发生后的最佳处置时间。

3. 坚持科学防治的原则,依靠先进技术和装备,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

4.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强化应急救援组织和协调工作。

5. 坚持防控结合的原则,强化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机结合。

第三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1. 山东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山东省消防总队,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山东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山东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由省级消防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组成,负责指导和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3. 各地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各地市消防支队,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地市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 各地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包括消防队、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其他专业救援队等。

各单位要定期进行演练,保持基本救援技能。

第四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流程1. 监测预警(1)加强火灾事故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火灾事故监测预警系统。

(2)及时发布火灾事故预警信息,提醒可能受影响的人员和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2. 应急响应(1)火灾发生后,相关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处置。

(2)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协调各部门力量,尽快展开救援工作。

3. 现场处置(1)迅速疏散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2)使用各种灭火设备,尽快控制火势蔓延。

(3)指挥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搜索和救援。

4. 救援处置(1)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避免二次伤害。

(2)对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进行防治。

(3)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有序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5. 停止火灾蔓延(1)确保火灾现场和周边区域的安全稳定。

崂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崂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总则一、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崂山区森林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崂山区范围内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三、本预案包括火灾预防、火灾应急救援、火灾事后处置等内容。

四、本预案由崂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各单位、各村(社区)应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第二部分火灾预防一、森林防火应急措施1. 加强巡逻监测,建立森林火灾监测系统,做到及时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及时处置。

2.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游客不在森林区域吸烟、野炊、放鞭炮等行为。

3. 加强设施建设,修建和维护森林防火道路、水源设施、观测塔和报警器材等设施设备。

二、组织人员力量1. 确保各防火单位、各村(社区)设施设备齐全,人员力量充足,保证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

三、积极开展防火工作1. 加强对森林区域的管控,定期清理枯枝败叶,及时处理林区内的易燃垃圾,减少火灾隐患。

2. 加强对火灾危险区域的管控,采取技术手段进行防火处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

第三部分火灾应急救援一、火灾报警1.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通知崂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 向周边单位、村(社区)发出火灾警报,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二、现场处置1. 火灾发生后,立即组织力量赶往火灾现场进行救援,处置火灾。

2. 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指挥,确保各队伍协调配合,有效控制火势。

三、应急疏散1. 确保火灾发生后周边人员和游客安全疏散,避免人员伤亡。

2. 协调资源,将被困人员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第四部分火灾事后处置一、火灾事后疏散救援1. 确保火灾结束后,全面统计事故发生的人数,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2. 组织清理火灾现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尽快恢复环境。

二、火灾事后调查1. 组织专家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找出火灾发生的原因,避免类似灾害再次发生。

寒亭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寒亭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汇报人:2023-12-21•预案概述•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与预防目录•应急响应与处置•后期处置与恢复•保障措施与预案管理01预案概述确保寒亭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目的寒亭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北部,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增加,森林火灾风险逐渐加大,制定完善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至关重要。

背景目的和背景本预案适用于寒亭区范围内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全年全天候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时间适用地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权划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科学制定扑救方案,确保扑救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完善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施策,降低森林火灾风险。

工作原则02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指挥部0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0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03决定启动和终止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01 02 03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现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现场扑救、救援、搜救以及其他现场紧急处理工作。

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现场指挥部对森林火灾原因、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研判。

为现场指挥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协助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专家组03预警与预防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烟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烟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总则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烟台市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烟台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主要包括火灾预防、应急救援、后续处理等内容。

本预案由烟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参与防火工作。

第二部分:火灾预防1.加强火灾防控措施,完善森林火险等级评估体系,及时发布火险等级预警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加强巡查监测、清理林区垃圾和枯枝落叶等易燃物。

2.建立火灾报警系统,森林防火站点和观测站点要确保设施完好,保持通畅联系,及时报送火情信息。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推广森林防火知识,号召大家合理利用火源。

第三部分:应急救援1.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调度力量,完善现场指挥系统。

2.火灾扑救要充分利用现场救援力量,确保灭火物资、设备和人员迅速到位,采取直接扑救、火线防护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在火场附近设置临时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救援力量,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

4.对受灾群众和火灾扑救人员进行安全疏散和轮班换岗,避免因疲劳造成二次伤害。

第四部分:后续处理1.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开展灭后检查和整治工作,排除隐患,确保不发生二次火灾。

2.积极开展火灾事故善后工作,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和损失评估,为受损群众提供相关救助和保障。

3.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和责任,加强火灾防控措施,加强森林垃圾清理和火源监管。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1.烟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建设,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2.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强化队伍意识和团队协作,配备先进的防火设备和工具,提高扑救效率和成功率。

3.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森林火灾和其他突发灾害。

第六部分:法律责任烟台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火灾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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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43鲁政办字〔2014〕18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3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12〕33号)同时停止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26日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森林防火指挥体系2.2扑火指挥2.3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组成与职责2.4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与职责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3.1火险预警3.2林火监测3.3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1逐级响应4.2响应程序4.3响应措施4.4省级层面应对工作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调查评估5.3总结报告5.4奖励与责任追究6保障措施6.1扑火力量保障6.2交通运输保障6.3森林航空消防飞机保障6.4通讯与信息保障6.5扑火物资保障6.6扑火资金保障6.7培训6.8演练7附则7.1预案管理7.2预案解释7.3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指挥有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1.4.1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和调配各类扑火力量。

1.4.2坚持分工协作、全面保障。

本预案涉及的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4.3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火灾应对工作中,确保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安全。

1.4.4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4.5坚持快速出击、科学扑救。

尊重扑火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打早、打小、打了,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

1.4.6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以公安消防、驻军和武警、民兵预备役力量为辅。

1.4.7省级应急预案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全省指导性;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级应急预案重点规范市、县两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和林区企业、国有林场、集体及个体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点体现先期处置的特点。

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森林防火指挥体系2.1.1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是全省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

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2.1.2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国务院及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旅游区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

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2.2扑火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县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扑救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市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给予指导和支持。

省内各类开发区、旅游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扑救其经营管理区内森林火灾。

跨市、县(市、区)界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市、县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上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协调和指导。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

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指挥部,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2个以上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参加辖区或跨区域森林火灾扑救时,应成立市级前线指挥部。

驻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部队扑火指挥机构,在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具体负责参加扑火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2.3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组成与职责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指挥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指挥由省林业厅厅长、省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驻鲁解放军、武警部队负责人组成。

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组织、协调和指导森林火灾省级层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本预案中规定的分级响应启动条件,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省林业厅:贯彻执行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有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灾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组织指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提报重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林业厅协调落实森林火灾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学生志愿者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灭火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学生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省公安厅:负责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指导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省民政厅: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省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负责紧急转移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筹集拨付森林火灾扑救所需资金。

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火场及周边地理信息数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风景名胜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济南铁路局:增援扑火兵力及装备物资以公路运输为主,特殊情况由铁路部门提供运力保障。

省水利厅:提供全省大、中、小型水库和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火场附近实时气象观测,在火场附近设置移动气象观测点;组织气象专家对气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火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火场及周边天气预报预警,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发布火灾现场森林火险等级,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火灾案件查处等信息及英模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省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

省旅游局:配合森林景区的防火工作,加强对旅行社导游队伍的防火宣传教育,要求导游在带团行程中提醒游客不带火种进山,服从当地有关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济南军区司令部作战部、省军区:负责组织指挥驻军和民兵预备役力量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济南军区空军司令部:为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在空域使用、地面保障上提供支持。

武警山东省总队:负责组织指挥驻鲁武警部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组织指挥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民航山东空管分局、民航山东监管局、济南国际机场等:负责提供森林航空消防飞机驻防、起降、航行安全等支持保障。

2.4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与职责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调度组、指导协调组、专家与通讯组,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工作组。

2.4.1综合调度组:组长由省林业厅分管负责人担任,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协调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开展工作,必要时调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灭火;及时与火灾发生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沟通了解火灾扑救情况,起草上报扑火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及时处理反馈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信息;及时上报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报告。

2.4.2指导协调组:由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协助森林火灾发生地政府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根据火灾发生地市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申请协调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增援力量。

2.4.3专家与通讯组:由省森林防火、应急通讯、气象等方面专家组成。

负责收集火场信息、分析火场发展态势,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建立与指导协调组的通讯联络和信息沟通。

2.4.4火场工作组:由省林业、气象、通讯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组成。

负责督导落实上级对森林火灾的指示精神,指导火灾发生地前线指挥部制定扑火方案,协调增援扑火力量和物资的落实,承办省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3.1火险预警3.1.1预警级别: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3.1.2预警发布:省气象、林业、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加强会商,及时制作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手机短信息等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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