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代维管理方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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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代维管理考查方法

为了增强对保护工作的管理,提高基站通讯设施的运行质量,中国铁塔股份有限企业西宁分企业拟在全市展开设施代维工作。为适应代维工作的质量,经两方磋商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代维花费

从各分企业每年的代维费中列支,各分企业按月对代维保护质量

进行检查查核打分后,依据实质打分状况支付代维费。

此中,波及整年才能达成的评论项目归入到12 月份的查核。

第二条查核评分构成

查核评分分为月度及年度,采用百分制。此中:

月度考评评分 =重要保护指标 40 分+基础管理 20 分+保护质量 20 分+按期检查 20 分+重要事件(扣分)

年度考评评分 =月度考评成绩均匀值 *80%+省企业年度现场检查评分( 10 分) +代维认证考试评分 *10%。

第三条重要保护指标(月度,40 分)

重要保护指标取自网管系统数据统计,指标值由省企业每个月一

致下发。

(一)均匀基站断站历时( 10 分)来自运营商。

(二)均匀基站中止次数( 6 分),来自运营商。

(三)小区完满率( 4 分),来自运营商。

(四)动环 FSU离网率( 10 分)

(五)基站进站保护比( 4 分),查核时段:全月。

(六)设施故障单次修复历时( 6 分),查核时段: 0-24 点;

注:故障指停电、设施板件、机房原由造成通讯设施所有中止的。

第四条基础管理(月度, 20 分)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乙方应依据附件 3《代维企业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图》,建立省、市、县一体化的标准代维组织架构、岗位系统,并成立标准化的岗位

手册。在设置详细岗位时,乙方可依据实质工作量和人员能力,以“一岗多人”、“一人多岗”的灵巧方式来成立标准化的岗位系统。

(建议:乙方应依照甲方工作要求以每100 个基站为保护点进行组织机建立设 . 保护点织机构要求:(1)组织架构:组长 1 名、主设施技术人员 2 名、配套设施技术人员 2 名、资料管理人员 1 名、基站查收人员1 名、业主合同协调人员1 名、现场保护人员3 名。(2)组织架构人员需经过甲方代维管理员认同。)

所设置的组织架构、岗位系统,每一处不合格,扣 1 分。

(二)保护点及人员配置

1.每一县、市(区)应设置起码1 个保护点,并设有固定办公地址,建立专用于代维工作联系的固定电话和传真,装备电脑等办公设施,并设有 7×24 小时价班室。每保护点内保护的基站每超出

50 个,或车程每超出 2 小时,增设一个点。每发现一处保护点缺配,

扣 5 分;各保护点的人员、车辆、仪器仪表配置数目应对比附件 1 的标准实行,每发现一处缺配,扣 1 分。

2.乙方每地市应配置后台故障配合人员:每 1000 个基站网元配故障配合办理人员、告警办理人员、动环故障配合办理人员和工单办理人员各 1 名。缺乏 1 名扣 5 分。

(三)人员资质及培训要求

1.(该项归入每个月份的查核)乙方应拥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关于需要获得资格认证后才能够进行的代维项目,乙方在展开代维工作时,在专业资格及数目方面要切合甲方要求。

技术人员人数不低于总人数 80% ,具备独立保护能力的技术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 25%,技术人员不含保护中心经理 / 副经理、主管、财务、综合、司机,并以经过甲方铁塔企业组织的代维认证考试的人数为准;代维 TD基站的代维企业应配置具备 2 年实质高空工作经验并获得高空作业证的天工人员,人数占 TD 基站总数的起码 5%。( 每个区县起码配置 1 名高空作业人员 ) 假如低于合同标准,每少一人扣 1

分。

对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持证上岗作业的专业(如电工、高空作业等),乙方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应拥有合格的资格证书。如违犯规定,每人次扣 2 分。

2. 乙方每年一定划拨代维总花费的3%给地区代维中心,用于人员培训,以提高代维人员的技术力量和综合素质。培训课程、培

训机构(设施厂家、学校等)和师资由甲方牵头指定,乙方配合。乙

方应与甲方共同谈判培训课程单价,配合甲方拟订人员培训计划表,

按计划落实培训花费。乙方未达成当月培训计划的,视达成程度,扣0.5-5 分(未落实培训的,扣 5 分;达成了 80%—— 89%的,扣 1 分;达成了 90%—— 99%的,扣 0.5 分;依此类推)。

3. 乙方应保证每个月核心人员流失率不得高于5%,与代维技术支持专家在当地签署的劳动合同限期不得少于 2 年。核心人员包括:班组长、初级代维技术支持专家及其以上司他人员。乙方在调整

各保护中心、县保护班组的核心人员前,应当征得甲方铁塔分企业地

区经理的赞同。

流失率超出5%,扣2 分;超出15%,扣 4 分。每多高出10%,加扣 2 分,以此类推。比方,流失率在5%-15%之间,扣 2 分;流失率在15%-25%之间,扣 4 分。

4.乙方除了装备基站动力及配套设施(如空调、开关电源)、还需装备其余有关代维设施(如天馈、铁塔)专业保护人员,数目由

两方磋商确立。

5.对甲方拟移交代维的在建工程,乙方应在工程初验前做好

保护人员贮备,如因为乙方人员不到位原由,造成移交缓期,影响新

建保护工作正常展开,扣 5 分。

6.保护人员进行保护工作时,应佩戴代维资格卡、着工作服,每发现一人次不合要求,扣 0.1 分。

7.完美有关用工手续,与职工签署聘任合同,供给福利保障及职工保险(一定含人身不测损害险及社保),无拖欠职工薪资行为,

8.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建立代维项目专人负责制,每发现一次

缺配,扣 2 分。

(四)硬件装备

1.按合同要求配置展开代维工作所需的笔录本电脑、仪器、仪

表及工具,每发现一台缺配,扣 1 分;每发现一台次未经赞同它用,

扣0.5 分。

2.车辆应按合同要求配足,每发现一辆缺配,扣 2 分;保证保护专用(含租用),每发现一车次代维车辆未经赞同它用,扣 1 分;按期养护、检修,每出现一次车辆故障原由影响代维工作正常展开,

扣1-2 分。

(五)备品备件及仪表、机具管理

1.乙方应设有独立的备件寄存地址,保证备件一致、正常寄

存,每发现一次不合要求,扣 1 分;

2.乙方应付甲方移交的备品备件进行妥当管理,成立备品备件

资料库并随时更新,每个月将备品备件资料库报送甲方审查,每发现一次漏报或错报,扣 1 分;

3.如因乙方人为原由致使备品备件破坏、丢掉的,乙方应担

当补偿责任;

4.乙方应有专人对备品、备件、油机、保护工具、仪表按规范

要求进行保护管理。要求备品备件、返修件、工具仪表有专人保留、交接,且摆放有序;备品备件、油机、保护工具、仪表等工作性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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