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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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民事法律行为_案例(3篇)

分析民事法律行为_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它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分析,探讨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50万元预付款。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合同。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 合同主体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合法的民事主体,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2. 意思表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均真实、明确地表达了各自的意愿,即甲公司购买货物,乙公司出售货物。

3. 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内容具体、明确,包括货物种类、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

4. 合同形式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要求。

5. 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有效合同。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1. 违约行为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三)诉讼请求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1. 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2. 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3. 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有效合同。

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法定分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多方民事法律行为①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赠与合同和遗赠抚养协议。

②典型的共同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

(3)决议行为。

例如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2.学理分类(1)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典型的财产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订立遗嘱和遗赠行为。

典型的身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结婚行为、协议离婚行为、收养行为和协议终止收养行为等。

(2)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属于价值判断问题。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满足:(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不违背公序良俗。

(3)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意思表示真实。

(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共五种情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行为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法律效果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发生当事人意欲发生的法律效果,但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要发生法律意欲发生的法律效果。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当然、确定、永远、绝对无效,任何人、任何时候均可以主张无效。

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审查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无效的因素,其宣告不受时效限制(即既不受诉讼时效亦不受除斥期间限制)。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2种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为人们的民事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规范。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一是要有行为人,即参与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他们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要有意思表示,这是行为人将其内心希望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愿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三是要有标的,也就是行为所指向的对象。

关于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做了详细的规定。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比如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意思表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起着关键作用。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如果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比如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处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做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多样,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如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则是通过语言直接表达意思;而其他形式,比如通过特定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像在自动售货机上购买商品的行为。

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方面,《民法总则》规定了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案例讲解(3篇)

民事法律行为案例讲解(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是民事主体实现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分析和讲解,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

二、案例背景甲、乙二人系邻居,甲家房屋位于乙家房屋的北侧。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乙家房屋北侧的土地被征收,甲家房屋的采光受到影响。

甲、乙二人因此产生纠纷,甲认为乙家房屋的遮挡严重影响了其房屋的采光,要求乙家拆除遮挡物。

乙家则认为拆除遮挡物会影响到其房屋的安全,拒绝拆除。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1. 甲、乙二人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甲、乙二人之间的纠纷属于相邻关系,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2. 甲、乙二人的纠纷涉及民事法律行为。

在本案中,甲、乙二人就房屋采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甲提起诉讼,乙应诉,双方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就房屋采光问题提出了各自的主张,这体现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3. 案例中涉及的主要民事法律行为有:(1)甲、乙二人的协商行为。

甲、乙二人在纠纷发生初期,就房屋采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这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合同行为。

虽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协商行为本身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甲提起诉讼的行为。

甲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甲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3)乙应诉的行为。

乙作为被告,接受法院的传唤,参加诉讼,这是乙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的行为,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4. 案例中涉及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有:(1)甲、乙二人的相邻关系。

甲、乙二人的房屋相邻,彼此之间存在着相邻关系,这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

(2)甲、乙二人的财产关系。

甲、乙二人在房屋采光问题上产生了纠纷,涉及到各自的财产权益,这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3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生效的行为。如合同行为。
4
多方法律行为:两个以上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如合伙合同、成立 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等。
5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发生的效果 划分的意义:适用法律不同、行为的目的不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式不同 财产行为:以发生财产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 身份行为:依发生身份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
9.4 意思表示不自由 2) 有欺诈故意:目的是使对方陷于错误并进行意思表示。过失不构成欺诈
3) 表意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4) 表意人基于错误而作意思表示 受欺诈的意思表示须由法官根据欺诈行为与意思表示之间的关联性加以认定。 受欺诈意思表示的效力:民法通则 58 条将其归为绝对无效,合同法 54 条为可 撤销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 61 条和合同法 58 条受欺诈一方还可以享有损害赔 偿请求权。
1
9.1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民事法律行为与准法 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 一定的意思表示,但行为 的后果不是根据行为人的 意思表示,而是根据法律 规定发生的。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 为三者关系
法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行 为
民事行为包括合法的民事行为(民事 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撤 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二.以意思表示为基本构成要素 三.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合法性
4
9.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1
区分标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所需的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数量不同。
2
单方法律行为:由一方行为人意思表示就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订立遗嘱、放弃 继承权、免除债务、授权等。单方法律行为通常只会使相对人获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特征(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3)应是合法行为。

3、行为分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是怎样的1、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3)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4)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状况有四种: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2、有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要件。

3、无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的规定。

4、可撤销或可变更,指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不完全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规定。

5、效力待定,指民事行为有效与否,取决于他人追认,经追认后有效。

生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3篇)

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是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其后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手段。

2. 特征(1)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意思表示性: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3)民事性:民事法律行为发生在民事领域,涉及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4)行为性: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具体的行为,表现为民事主体之间的互动。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行为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

2.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3. 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他人的利益,没有法律义务而进行的管理行为。

无因管理行为属于法定义务的范畴。

4. 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没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的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法定代理的范畴。

5. 赠与行为赠与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赠与行为属于法定义务的范畴。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1. 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首先体现在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终止。

例如,合同行为的成立,使得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侵权行为的产生,使得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3篇)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3篇)

第1篇一、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为实现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依法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

二、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行为是民事案件法律行为中最常见的类型。

2. 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管理他人事务时,不依赖于他人的委托,为了他人的利益,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行为在法律上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3.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在法律上产生赔偿责任。

4. 代理行为代理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委托他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

代理行为在法律上产生代理关系。

5. 诉讼行为诉讼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诉讼行为在法律上产生诉讼法律关系。

三、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特征1. 法律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依法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在法律上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实施的,体现了民事主体的意志。

3. 平等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平等的条件。

4. 实践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实践性。

四、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1. 效力范围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范围包括:主体资格、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性、内容合法性等。

2. 效力状态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

(1)有效: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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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一般要件
• 一般要件是指民法对已成立的法律行为,为其赋予肯定 的保护性效力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 1.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行、无民
法人
2.意思表示真实。
•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可撤销的民事 法律行为。
• 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 •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其自愿作出的,不是受他人
• 3.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效果由意思表示决定。事实行为的 效果直接由法律规定,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 (一)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和决议 行为
• 划分标准:以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的意思表示还是双方 或多方的意思表示。
单方法律行为:仅由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 立的法律行为。 多方法律行为:两个以上当事人相同方向的数个意思表示达成 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决议行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 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合同法》F342规定: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 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 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 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构成要件包括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 • (一)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 一般要件是指任何法律行为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 1.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2.意思表示。 单方法律行为只需要一个意思表示;双方法律行为需要两个意思表示 对应的一致;多方法律行为需要两个以上意思表示平行的一致。

(1)推定(作为的意思表示),即从行为人 的行为中,一般人能够容易地推知其意思表示

的内容。

如《合同法》F236规定:“租赁期间届满, 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

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间为不定
期。”
(2)沉默(不作为的意思表示),即行为人依法或者依 约以不作为间接表达内心意思的默示行为。《民法总则》 规定,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 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单纯沉默视 为意思表示的常见情形如下: 《合同法》F47-2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 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法》F48-2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 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法》F171规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 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意思表示VS好意施惠
没有意思效果的表示,属于好意施惠,不会发生 法律行为的效果。
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 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二)外在的表示行为
意思表示要想发生私法上的效果,除了要有 内心的效果意思,还要求表意人通过外在的 表示行为将这种内在意思表达出来,让相对 人知晓。 表示行为有两种形式,即明示的形式和默示 的形式。
[问题] 本案中接受奖券行为的性质应当如何认识?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其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 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 表示为核心要素,是贯彻意思自治的锐利武器,民事主 体通过法律行为追求特定法律上的效果,法律赋予当事 人的意思以法律上的效力,从而实现私法自治。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F16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 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继承法》F25-1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 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 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法》F25-2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 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 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1.明示形式 明示形式,是使用直接语汇实施的表示行为。包括口 头语言、文字、表情语汇、依习惯使用的特定形体语 汇,明示形式还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公告形式。
以公告方式作出 的意思表示,于 公告发布时间即 生效。
2.默示形式
默示形式,是以行为人的某种作为或者不作为形 式实施的表示行为。按默示时的作为与不作为, 可划分为:
案例:
甲因触犯刑法而被判处没收财产,但是在其 被捕之前,与乙协商假装签订一份赠与合同, 将其名下重大财产,如车辆、房屋等都赠送 给乙。
请问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三)虚伪表示
虚伪表示又称双方虚假行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 通谋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实际上并不期待法律行 为产生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 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附期限
• 2.需办理审批手续的法律行为 自完成审批后生效 。
附条件
第三节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因而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预设的法律 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
案例:2018年1月1日,乙向甲出版社发出一封订 购心信,订购一套《明朝那些事儿》,要求1月10 日前寄到;1月3日,乙发信取消订购。
请问发信取消的效力如何?
(一)意思表示的撤回
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表 意人尚未生效的意思表示 阻止其生效的意思通知。 《民法总则》F141规定, 行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 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 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 相对人。
(二)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发生的效果是身份关系或财产 关系。 身份行为: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财产行为:发生财产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
• 1.划分标准和概念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的效力。——实际上这种分法是来源 于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债物两分。 处分行为: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消灭效果的行为。
案例:
名表爱好者甲花费20万购得限量名表,同 事乙(与甲很熟悉)看到羡慕不已,赞不 绝口。于是甲开玩笑称:“送给你戴!”
请问甲的行为有没有效?
(二)戏谑表示
戏谑表示又称缺乏真意的表示,指行为人作出的意 思表示并非出于真意,并且期待对方立即了解其表 示并非出自真意,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开玩笑、吹牛 行为。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律无效,无论相对人 是否信以为真。
负担行为: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简而言之就 是合同。
(四)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 划分标准: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否受其原因的影响。 有因行为:指法律行为的效力受其原因的影响,即原因 如有欠缺、不合法,则该行为不成立。大多数法律行为 都是有因行为,如买卖、互易、租赁等。 无因行为:指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受其原因的影响,即不 论原因是否欠缺、违法,该行为自完成时生效。
三、意思表示瑕疵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并要求意思表 示须真实,若意思表示有瑕疵将会影响民事法律行为 的效力,使当事人的意思无法达成预定的目的。意思 表示瑕疵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二是意思表示不自由。
不一致包括:真意保留、戏谑表示、虚伪表示、隐藏 行为、重大误解; 不自由包括: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案例:
甲向乙出售房屋,为少缴纳税款,甲乙约 定房屋价款为300万,但合同书上写为100 万。
请问,这两个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四)隐藏行为
隐藏行为是指行为人将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 中。虚假行为无效,被隐藏行为不因被隐藏的事实 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 VS事实行为
•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事实行为不要求 任何意思表示。
• 2.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事 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下作出的。
• 3.标的合法。 法律行为的标的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法 律行为须有合法性。 标的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4.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
俗。
(二)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特别要件
• 1.附延缓条件和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生效。
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 有实现的现实性
(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 特别要件
• 特别要件是一般成立要件以外某 些个别法律行为的成立所必须具 备的要件。
• 1.要式行为要求法律行为满足相 应的形式要求,如采用书面形式 等;
• 2.实践性行为要求交付标的物。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构成要件包括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
虚伪行为与隐藏行为经常是同时出现的,即我们俗 称的“阴阳合同”。虚伪行为即阳合同,隐藏行为 为阴合同。阳合同是无效的,阴合同不因被隐藏而 无效,其效力依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标的。
• 标的即客体,是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对象。 • 法律行为标的应当确定而且可能。
标的确定,指关于标的的表示须 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
意思表示
•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故理解意思表示的内
容是学习民事法律行为的关键。 • 意思表示是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将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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