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观比较与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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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卷21

考研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卷21

考研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卷21(总分:7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利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与其他权力观的根本区别是 ( )(分数:2.00)A.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利有制约和决定作用√B.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利有影响作用C.人们的权力是由相应的义务决定的D.社会的经济基础对权力有决定作用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与其他权力观的根本区别。

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利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即“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强调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利的制约和决定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利观与其他权利观的根本区别。

故答案是A。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属于 ( )(分数:2.00)A.普通权利B.财产权利C.基本权利√D.政治权利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权利的分类。

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故答案是C。

4.随着信息社会和汽车时代的到来,人们维护信息安全和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则相应增多。

这反映了( ) (分数:2.00)A.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B.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C.法律义务是历史的√D.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义务。

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故答案是C。

透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与权力观

透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与权力观

透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与权力观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代表的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它对国家观和权力观有着独特的透视和诠释。

本文将结合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思想,探讨马克思主义对国家观和权力观的深入理解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马克思主义对国家观的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实施统治的工具。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产生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稳定社会秩序,国家的存在是阶级对立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强调,国家是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产物。

在马克思看来,国家实质上是一种阶级统治的工具,它通过法律、行政、警察等手段来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和统治。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有着很高的国际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局限性在于它是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同时,马克思主义也强调了国家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的现实。

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强调了国家与阶级的密切联系,把国家视为阶级斗争的体现和产物,并对国家的存在和发展作出了深刻的分析和解释。

二、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马克思主义对权力观的看法可以总结为:权力是一种阶级斗争的产物,是对社会资源和经济利益的掌控工具。

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并通过它的行使来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和利益。

马克思主义对权力的分析更加关注其经济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权力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它体现了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和控制。

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改造,将权力交由劳动人民掌握,实现对生产资料的社会化控制。

此外,马克思主义还关注权力的集中和腐败问题。

马克思主义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权力往往集中于资产阶级,导致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和剥削现象的产生。

马克思主义表达了反对权力集中和腐败的呼声,并主张通过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来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强调了阶级斗争对权力的影响,并通过社会主义的改革来实现权力的转变和权力的合理运用。

坚持改革开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坚持改革开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坚持改革开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作者:王瑞华来源:《中国校外教育·基教(中旬)》2012年第11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干部权力观,是从根本上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举措。

对我国几代领袖关于如何对待权力进行了系统归纳;对一些领导干部腐败犯罪存在多种复杂心态归纳分析,论述了只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之路。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领导干部改革开放34年来,我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利观。

只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干部权力观,才能从根本上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树立科学的权力观,打牢正确使用权力的思想基础权力观的问题,说到底是世界观的问题。

对领导干部来说,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权力既是一种义务的象征,更是一种使命的承担。

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基本立场,同时应该成为领导干部掌权用权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

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做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论断,鲜明地提出了“人民利益标准”,并把它具体化为“人民拥不拥护”“人民高不高兴”“人民赞不赞成”“人民答不答应”。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把我们党的指导理论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

在改革开放34年来,无产阶级导师和领袖们关于如何对待权力的要求犹如一根红线,贯穿于共产党人所有活动始终,集中回答了领导干部为什么掌权、怎样掌权和用什么态度掌权的问题。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新形势下具有更加突出的意义。

因此,要从各方面着手,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标签: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观权力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

领导干部权力观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进步,而且直接影响到党风政风建设,甚至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在当前新的历史形势下,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想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自觉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恪尽职守,一身正气,人民群众必然拥护我们,社会就会不断进步,反之,如果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个人为所欲为的资本,就会出现以权谋私,弄权勒卡,独断专行,腐化堕落,人民就会背离我们,社会就会出现动荡,甚至导致亡党亡国。

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正确地认识什么是权力、什么是权力观,必须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

“权力”一词的含义,词典解释为“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

在政治学词典里,通常是指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实行阶级统治的具有强制性的支配力量。

从大的方面说,它一般是以国家法律、法规等形式加以确认,并利用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机器的力量来保证其实现。

从小的方面讲,权力则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内所具有的支配力量。

从引申意义讲,国家委派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具有的支配力量,也属权力范畴。

权力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政治力量,这种力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形成阶级、出现国家以后所必然出现的。

可以说,权力是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过程中所施加的一种控制力、影响力和吸引力。

所谓权力观,就是对权力的基本态度和看法,就是如何看待权力,包括认识、态度、目的等主观因素。

权力观是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

权力观是政治观中最核心的部分,它必然要运用在政治实践上。

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

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中,权力观是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

权力观是人们特别是执掌国家政权的人对权力的来源、性质以及怎样使用等问题的基本看法或态度。

权力是用来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益,还是用来为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谋利益,就成为区分权力观进步与腐朽、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也是权力观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认为,权力在本质上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而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们是权力的行使者,是人民的公仆。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明确自己在权力关系中的正确地位,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一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观念,始终坚持执政为民。

既然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那么行使权力的目的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真意为人民谋利益。

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是党对各级领导干部使用权力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始终坚持勤政为民。

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也不是永恒不变的,它是一种义务的象征,是一种神圣的责任。

权力越大,所肩负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也就越重。

同时,领导干部要依法用权,自觉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奉献的观念,始终坚持廉洁奉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要经得起“灯红酒绿”的考验,经得起外界的诱惑,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用权,廉洁从政,无私奉献。

地位观是指人们对职位的基本看法和基本态度。

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就是要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地位,正确认识岗位和职责的关系。

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自己与党、与人民的权力授受关系,人民赋予各级领导干部以一定的权力,就是希望他们能忠诚地践行党的宗旨,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生成逻辑及其实践路径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生成逻辑及其实践路径

任何 社 会 政 治关 系 的存 在 与解 决 都 是 通 过 政 治 权 力 来 实 现 的 。 在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的 当代 中 国 , 人
民要 通 过 政 权 来 协 调 和 解 决 人 民 内部 的 矛 盾 和 利 益关 系 , 进 经 济发 展 与 社会 和谐 , 必 须 树 立 正 促 就 确 的权 力 观 。 立 正 确 的权 力 观 , 马克 思 主 义 执 树 是 政党 和各 级领 导 干部 为人 民掌好 权 、 好 权 的根本 用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生成逻辑及其实践路径
冯 志峰
( 中共 江 西省委 党 校 , 西 南 昌 300 ) 江 303
【 作者简介】 冯志峰 (9 6 )男 , 17 一 , 汉族 , 中共江西省 委党校 比较政治 经济研 究 中心主任 、 副研 究 员、 政 治学博士, 主要研 究马克思主义。 【 摘 要】 同的社会和 不 同的政党 , 不 对公 共权力具 有不 同的认识 , 形成不 同的权 力观 。 马克思 主义 权力观有其 内在的生成逻辑 , 主要包 括权为 民所赋 、 权为 民所察 、 权为 民所用 。 为 民所赋 指 明 了权 权 力 的来 源和基础 , 为 民所察 指 明 了权 力 的主体 和运行 , 权 权为 民所用指 明 了权 力 的性质和 归宿。 认 真 实践 马克思 主义权 力观 , 必须确定科 学 的选举 程序 , 真正做到 “ 为 民所赋 ” 规 范权力 的运行流 权 ; 程, 切实做到“ 权为 民所用” 评估权 力的运 行绩效 , ; 务必做到“ 绩为 民所考” 。 [ 键 词】 关 权力 ; 权力观 ; 马克 思主义权力观 【 中图分类 号】 0 D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 号】 6 1 7 5 ( 0 )1 0 2 — 5 17 — 15 2 1 O — 0 5 0 1

论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自由、平等、民主和人权理念

论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自由、平等、民主和人权理念

论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自由、平等、民主和人权理念左海姣【摘要】[摘要]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理念是对西方资本主义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理念的批判与创新。

马克思主义用具体的、历史的方法看待自由、平等、民主、人权这些观点,并指出其对物质资料所有制关系的依赖性。

马克思主义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和全人类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并为实现这些宏伟目标提供了积极的现实途径。

【期刊名称】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卷),期】2010(008)003【总页数】3【关键词】[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自由;平等;民主;人权马克思主义是在批判西方资本主义所有制及其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价值观的基础上成熟和发展起来的。

马克思主义得以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近者可以追溯到近代欧洲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远者可以追溯到作为西方文明源头的“两希文化”。

马克思主义用具体的、历史的观点看待自由、平等、民主和人权,指出其对物质资料所有制关系的依赖性。

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平等、民主和人权对于一无所有的工人阶级是毫无意义的。

马克思主义不仅坚持以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作为最基本的价值诉求,而且,它比迄今为止的任何其他西方思想流派都坚持得更为真实、更为彻底。

一、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自由理念把人的自由与人的本质联系在一起并成为一种社会思潮发端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初期的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是天赋人权,即认为人的自由是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内容逐渐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国之本。

正是在自由竞争的推动下,才创造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充分肯定的人类社会发展奇迹——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 (P277)。

但是,与这种奇迹相伴的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是人的全面异化。

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权力观之比较

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权力观之比较

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权力观之比较内容摘要: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权力。

权力是塑造国际行为的核心变量,但也是国际关系理论中最重要和最麻烦的概念之一[1]。

当前国际关系三大理论流派都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论述和研究。

新现实主义对传统现实主义权力观进行了重要的修正。

新自由制度主义提出了国际制度理论,以此来淡化权力的影响,对抗新现实主义。

而构建主义则另辟蹊径,从社会学中借鉴新的概念,认为权力的存在与运作,离不开观念和文化等意识形态的因素。

本文对这三大理论流派的权力观进行论述和比较,以便更深一步地对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构建主义理论进行研究。

权力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当前国际关系三大理论流派——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都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论述和研究。

三大理论流派虽然对权力的论述各有不同,但都对权力概念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

一、新现实主义的权力观新现实主义自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对传统现实主义的修正与扬弃。

它摒弃了传统现实主义理论中人性等难以用科学标定、不可证伪的概念和假设,扩展了国际政治理论的核心概念。

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肯尼斯•华尔兹在其《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运用微观经济学原理提出了高度简约的现实主义理论。

华尔兹把无政府秩序和自助体系、权力分配、国家利己主义特征和生存需求等设定为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

新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涉及到两个关键要素,即系统的结构和互动的单元。

它假定国际系统结构的排列原则是分权的、无政府的[2],认为只要各行为体之上不存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的公认的中央权威,那么无政府状态就将一直持续下去。

无政府状态是国际社会的持久不变的特性[3]。

正是因为这种无政府状态造就了互动的单元是相似的。

这里,新现实主义认为互动的单元是指国家。

既然各个国家在领土、财富、权力和形式上千差万别,为什么说它们是相似的呢?新现实主义认为它们的区别“在于能力,而非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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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观比较与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构建李海新(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摘要:本文分别从权力的来源、权力的价值取向、权力的行使和监督等三个方面来对各种权力观加以比较分析,说明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是最先进、最富有时代性的权力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关键词:权力观;比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构建权力观是人们对权力的根本看法和观点。

权力观应指人们对权力的来源、权力的价值取向、权力的行使和监督这一运行过程的系统的根本看法和观点。

本文从权力的来源、权力的价值取向、权力的行使和监督这一动态系统来对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和非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加以比较,说明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权力观,是最先进、最富有时代性的权力观,并提出如何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一、权力来源之比较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与非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对权力的来源有着不同的看法。

非马克思主义的权力来源有“君权神授”和“天赋人权”这两种观点,而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力来源的观点为“权力民授”。

“君权神授”论认为,君主、国王或皇帝的权力由神或上天或上帝授予。

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把王权和神权结合起来,给王权或君权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神意,是唯一合理而且神圣不可侵犯的。

从“王”字本义来讲,“王”字的三横分别代表天、地、人,一竖是一个贯穿于天地之间的人,天下的一切都属于王,“天下所归往也”①。

字义本身反映出王本身被认为是天地人的主宰,是最高权力的象征。

“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②。

“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为天牧养元元。

”③皇帝乃真命天子,是奉承天命的圣哲,凡登上皇帝宝座,就“奉天承运”,成为皇天上帝授权处理人间政务的最高代表。

他们把自己的统治和行动说成是神意,比如夏后启讨伐有扈氏说自己是“恭行天罚”,并对部下说:“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④。

商汤伐夏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余畏上帝,不敢不征”⑤。

盘庚迁殷,为说服大家:“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⑥。

周武王伐纣时也曾说:“商罪满盈,天命诛之”⑦。

君主或皇帝是沟通天人的桥梁,天或上帝将权力赋予君主,目的是让他“奉畜汝众”⑧。

“天赋人权”论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为推翻中世纪黑暗的“人治”、“君主专制”,针对“君权神授”而提出的理论。

它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享有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按照洛克的说法,在自然状态下,既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来裁决纠纷,更缺少公正的裁判者和公共权力来保证裁决得以实行。

为了克服这些缺欠,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人们相互订立契约,放弃自己惩罚他人的权力,把它们交给他们中间被指定的人,并按照社会全体成员或他们授权的代表所一致同意的规定来行使,当人们这样做了以后,国家就成立了,“这就是立法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利和这两者之所以产生的缘由,政府和社会本身的起源也在于此”⑨。

“权力民授”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⑩政治权力应当为财富的创造者、历史的推动者人民群众所拥有,但由于受政治状况、经济水平、历史传统、文化结构以及整个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不可能人人直接行使其权力,而是通过选举等手段,把权力授予能够代表他们、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

权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相分离的,权力的授予与受于相互分离,人民的权力既有权利授予,也有权利收回。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指出:“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

”11这充分说明了国家政权的所有者是人民群众,当然人民群众有权利收回,组成自己的力量来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

毛泽东在《抗战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中说:“去年有个美国记者问我:‘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我说:‘人民给的。

’”“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

”12江泽民说:“我们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所有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

这个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私利的资本。

”13二、权力价值取向之比较权力的价值取向指的是获得权力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为人民大众服务还是为一己私利服务。

这是划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与剥削阶级权力观的分水岭和根本标准。

在阶级社会里,由于权力是由统治阶级所拥有,统治阶级统治着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那么,这个社会的权力价值取向就由这个社会的统治阶级支配。

在奴隶社会,权力掌握在奴隶主阶级手里,奴隶主阶级作为统治阶级,他们的权力价值取向是维护奴隶主阶级对奴隶的政治、经济、文化统治,镇压奴隶的反抗,在这个社会里真正创造财富的奴隶却被视为“会说话的工具”。

在封建社会,权力是为封建地主阶级服务的,是为了维护封建地主的统治服务的,其目的是延续其统治,正如杜牧在《阿房宫赋》中所说的“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子子孙孙无穷尽焉。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打着“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号,依靠广大劳动人民的力量,推翻了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而这个国家则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贴着“民主”的标签,运用选举制、议会制、政党制度等所谓的民主制度,来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统治,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的,“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

”14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认为,权力既然为人民所授,那么权力就应该用来“为人民服务”,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力价值取向。

无产阶级在上升为统治阶级以后,应当“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5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最终达到人的全面进步。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说:“普选制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的什么人在议会里代表和压迫人民,而是应当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

”16权力应当是为人民服务的,掌权的人是社会的公仆而不是社会的主人。

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是一脉相承的。

毛泽东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他说:“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17邓小平提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理念,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是对“为人民服务”的进一步升华。

在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提出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

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

”18三、权力的行使和监督之比较权力的行使和监督包括了权力的设置、分配、使用和监督,其最终目的是实现权力的价值取向。

在这一方面非马克思主义者采取的是专制形式和三权分立、分权制衡,而马克思主义者则采取议行合一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统治者以“君权神授”为依据并将“神”作为其权力的来源,君主或皇帝往往集立法、行政、司法权力于一身,采用专制的形式,通过官吏、军队、警察、法庭等暴力机器来实现和维护他们的统治。

既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朕即国家”,君权或王权是至高无上的,那么没有别的权力或个人来监督和制约它。

“三权分立、分权制衡”是由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洛克提出分权学说,经过法国资产阶级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进一步发展,在独立战争后的美国得以实现。

洛克认为,国家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应由君主掌握,立法权由代表人民的国会行使,执行权和对外权必须从属于立法权,他的理想制度是英国光荣革命后的立宪君主制度。

孟德斯鸠则以权力约束权力、权力制约权力为出发点,把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立法权由立法机关(分贵族院、众议院)行使,行政权由国王掌握,司法权交法院行使,这三种权力分开掌握和分开行使,相互合作又相互制约,形成了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理论。

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学说对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的独立战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独立战争后美国的宪法中得以体现,为现在大多数资产阶级国家所采用。

这种制度在避免资产阶级民主转变为个人独裁制、法西斯制方面有重要作用。

但实质上三权分立制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是资产阶级在其本阶级内部实行民主、更好地互相监督彼此牵制、调节内部矛盾的办法。

这种制度的实质是为维护和巩固资产阶级根本利益服务的,决不是为了便利劳动人民对资产阶级机关进行监督。

相反,“三权分立”是巩固资产阶级统治而设置的对付进步力量的层层关卡,在任何一个机关因受到进步力量的压力而被迫让步,从而有损于资产阶级的利益时,资产阶级便可以通过另一机关利用制衡关系多方进行制止。

马克思主义者则采用议行合一的形式来行使权力并对权力加以监督。

正如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指出:“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同时监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

”“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

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

”紒紦矠这种议行合一的模式,它的第一种实现形式是巴黎公社。

巴黎公社虽然只存在了72天,但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伟大尝试,为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我国在总结世界社会主义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其他一切机关产生的基础,是人民主权的直接体现者,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权力机关。

这种议行合一的制度,即巴黎公社实行的立法和行政相统一的制度,把资产阶级的代议机构改造成为既管立法、行政执行,又管司法、检察的工作机构。

这一制度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之上的,代表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出,并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负责,代表“随时可以撤换”,这充分体现了人民对权力的监督。

建国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符合我国国情,既能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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