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模板】
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 试行 )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试行 )正式版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 试行 )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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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 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从20xx级大专学生开始积极推行学年学分制,实施以指导性专业教学计划为核心的学分制管理。
第二条为使学分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学制第三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弹性学制,各专业一般修业年限为三年,修业年限最少不得低于二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两年制专业不得超过四年)。
第四条学生注册入学后,三年制学生在五年内、二年制学生在四年内(含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休学的时间),获得所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并达到学院有关规定要求,可提前或延迟毕业。
比标准学制提前一年修满所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类学分,且德、体、美合格的学生,经批准可提前核准毕业(一年后纳入标准学制的毕业程序);比标准学制提前半年修满所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且德、体、美合格的学生,经批准可先参加工作(或实习)。
半年后,返校纳入标准学制的毕业程序。
第三章课程修读第五条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2024年第二课堂社团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第二课堂社团管理规定为促进我校第二课堂各社团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更优发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准则:(一) 社团管理1. 所有社团(包括新设立的社团),其社长需首先完成社团申请表的填写。
2. 每个社团的社长需设定每周固定的活动时间和地点(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得随意变更)。
3. 社长需对每次活动进行考勤记录。
对于无故连续三次或以上迟到或缺席的成员(除事先请假的病假和事假),社长有权与部门部长协商,决定是否取消其成员资格。
4. 社长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社团成员收取费用。
如需购买活动材料,须先向学生处老师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5. 每次活动时,社团社长需与我校学习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于更好地进行社团管理。
(二) 社团活动内容1. 各社团活动内容各异,社长需制定各自的每周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及参与人员),计划需在每月的第一周周一提交。
2. 各社团需在计划中设定一学期的比赛和表演等具体活动,明确活动日期及预期成果,并为学期末的学校第二课堂汇报演出做好充分准备。
3. 学期末,各社长需提交本学期的活动成果报告及社团总结,学校将据此作为社团下学期继续开展的评估依据。
4. 社长应确保社团活动的宗旨和意义明确,防止盲目开展活动。
5. 各社团需在学期结束时,汇总本学期所有活动或比赛的资料、照片和总结,提交至相关部门。
6. 若在活动期间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学习部联系,保持沟通畅通。
我校的各社团对全校学生开放,无任何限制条件。
同时,我们欢迎有意创立新社团的同学提出申请,期待大家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2024年第二课堂社团管理规定(二)为促进我校第二课堂各社团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更优发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准则:(一) 社团管理1. 所有社团(包括新设立的社团),其社长需首先完成社团申请表的填写。
2. 每个社团的社长需设定每周固定的活动时间和地点(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得随意变更)。
3. 社长需对每次活动进行考勤记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素质优,能力强,就业好”人才培养特色,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修)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引、认定、评价和对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情况进行考查,更好地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提高文明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由基础学分和奖励学分两部分构成。
基础学分是指学生必须通过参加德育类、“跑步声”“读书声”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与就业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奖励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专业能力拓展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实践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
第四条学生文明素质养成学分是指学生在公寓管理、课堂纪律、校园公共文明等方面加强自我修养与践行道德规范所取得的学分。
第五条凡我校2020级及以后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外,还应该至少累计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7.5学分、文明素质养成学分6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职责与程序第六条为充分做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实施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组织或管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当履行如下职责:(一)二级学院1.负责本学院(含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的认定、申报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本学院学生在文明素质养成行为方面的违纪违规事实,并报送学生发展部。
3.做好本学院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解释和指导工作。
(二)职能部门包括学生发展部、教学科研部、行政党群部、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等。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知识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提升,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倡导大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10学分。
第三条凡学校学生,在保证完成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自愿报名参加各种类型第二课堂活动。
每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相应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为第二课堂教学活动组织和管理单位,负责执行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活动内容需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应紧密结合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培养。
活动必须与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和素质养成相结合,既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际动手能力,又要兼顾难易适度,要有详细的第二课堂活动设计方案、实施计划、考核办法和相应学分。
第五条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中,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挖掘现有的潜力,提高效益。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为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
第六条第二课堂活动以课余时间进行为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课余时间进行。
学生在参加活动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所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到勤奋求实,一丝不苟。
第七条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由学校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或活动主办部门负责完成。
学生每次完成活动所获的学分将被记录在PU口袋上,在毕业前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的学分要求。
毕业前由学校教务处、团委对每个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最终的审查。
未完成者不予发放毕业证。
第八条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参加活动的师生均有责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使之不断完善。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

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4级学生除应完成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外,还应完成第二课堂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10学分)方能毕业。
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以下操作办法对学院2014级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认定。
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一)必须完成类别(项目)学分不可替代原则根据学院制定第二课堂教学计划,每个学生均必须完成“自学课”中的经典阅读与习作(1学分)和专业必读书目(1学分)、思想修养课(1学分)等3项内容所对应的学分,不得由其他项目获得的超出学分替代。
(二)非必须完成类别(项目)学分可替换原则第二课堂教学计划中的“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课”、“素质拓展课”、“科技创新”等三大类别的学分可相互替代,申请替代的具体原则如下:1、在“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课”、“素质拓展课”、“科技创新”等三大类别中某一类别实际完成学分超过应完成规定学分的多余学分可申请替代其他2个类别中未完成学分。
2、申请替代学分总数不得超过4学分。
3、学分替代请在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表以及第二课堂实施手册相应位置进行标注。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一)“自学课”学分的认定“自学课程”部分共包括“经典阅读与习作”和“专业必读书目”项内容。
“经典阅读”、“习作”评阅、学分认定工作已经完成。
“专业必读书目”的学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1、学生完成“专业必读书目”阅读任务,将读书笔记填写至第二课堂手册相应的位置。
“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须有学生导师签署评阅意见,合格者方能获得相应学分(1学分)。
2、各专业学生至少完成4篇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任务。
“专业必读书目”学分认定由学院各系教务办负责。
(二)“思想修养课”学分认定1、学生应根据“思想修养课”确定的内容范围,必须完成规定的1学分。
2、学生参加“省身讲堂”、“名师名家进校园报告会”、“各类形势报告会”等讲座,所做笔记须有班主任签署意见(无班主任的班级由辅导员老师签署评阅意见),按照1学分/6场次的标准进行认定,合格者可获得项目规定的学分。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独立
1.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1
三等奖、优胜奖
独立
0.5
市级奖
特等奖
独立
1.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1-2名
独立
1
二等奖或3-4名
独立
0.5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0.1
研究学分
科研成果
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3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3名
独立
2.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2
三等奖或6-7名
独立
0.5
三等奖、优胜奖
独立
0.1
市级奖
特等奖
独立
1.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1-2名
独立
1
二等奖或3-4名
独立
0.5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0.1
专业认证学分:2+x
创新与创业教育
SYB或YBC证书
1
职业资格
证书
与本专业一致的从业资格证书
1
其它创新
项目学分
大学生自主创业
1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社团活动等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动为必修项目,社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为任选项目。
附件1第二课堂项目及要求
模块
活动内容
学分
要求
成果形式
鉴定人
1
社会实践
1.5
1.1~3学年暑期进行,寒假为重修时间,每次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
刊物
职业技术学院课时量管理办法(试行)

XXXX职业技术学院课时量管理办法(试行)教师课时量包括实际上课课时和折合课时两类。
两类课时数之和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实际上课课时数计入职称评审课时量要求,折合课时不计入职称评审所需学时。
一、实际上课课时量指开展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指导的课时数量(一)理论教学课时量指教师完成理论教学各工作环节(含编写授课计划、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评定成绩、成绩录入和教学总结分析等)应计的课时数。
理论教学单班上课,每45分钟计1课时(把理论教学单班授课45分钟作为1个标准课时,本办法中的课时系数均以此为基准);合班上课40人(含)以下,系数为1.2,从41人起,每增加20人(不足20人按20人计),系数增加0.1,最高增至2.0(形势政策报告系数不设上限)。
平行上两门及以上课程(形势政策讲座不计为两门课程),每周加计1课时。
原则上,每学期一名任课教师最多上两门课程,特殊情况需要上三门课程的,需经教务处批准。
(二)实验实训教学指教师在实验或实训场所现场指导实验或实训各工作环节(含编写授课计划和指导书、备课、现场讲解、全程指导、答疑、批阅实验或实训报告、制订考核方案、评定成绩、教学总结分析等)。
实验实训单班教学每45分钟计1课时,课间不休息的,不另加课时。
合班课、多门课系数同理论教学。
(三)实习教学指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入企业完成学生实习指导工作。
主要包括做好实习前期准备、实习期间进行指导检查、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和完成实习考核等工作。
进入企业专职实习教学每天计3课时。
(四)毕业设计(制作)指导包括选题、准备、指导、答疑、评阅、答辩等工作。
毕业设计(制作)指导每生每周计0.5课时,原则上一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5人,不得超范围安排。
多名教师指导同一学生,只给一名教师计课时。
只参与答辩,每完成5名学生的答辨,每位教师计1课时。
答辩教师3人为1组,只为3名教师计课时,多出的参与教师不计课时。
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

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江科大校教〔2009〕21号根据《关于修订2008年级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江科大校教[2007]149号)文件精神,学校自2008级本科学生起将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对学生的修学要求明确列入本科培养方案。
为了明确第二课堂修学项目、分值和成绩认定标准,规范教学组织方式和教学管理工作程序,保障人才培养方案顺利、有效地实施,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修读要求、成绩评定按照2008级本科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除修满必修、选修理论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以外,还须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相应学分。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成绩评定采用等级记分制,根据学生参加活动项目的对应累计分值确定总评成绩。
成绩与累计分值的对应关系如下:优——累计分值在6分(含)以上;良——累计分值在5分(含)以上,6分以下;及格——累计分值在4分(含)以上,5分以下;不及格——累计分值低于4分。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评定成绩以“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4学分)的科目名称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成绩及格及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
二、分值申报、认定程序学生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成效的申报受理和分值、成绩认定,由所在学院团委和教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程序如下:1.学院教务办公室面向学生宣传学校相关管理政策和制度;2.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获得活动项目的书面证明材料;3.每学年末,学生填写本学年的《第二课堂活动分值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班团支部对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班内公示、核实后,提交所属学院团委;4.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复核、确认后,登记学生申报的项目及分值,并于下学年初将学生累计分值情况向学生进行通报。
5.学院团委在学生拟毕结业学期的第15周,依据其所获累计分值评定第二课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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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暂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实现第一、二课堂的有机融通,现将第二课堂学分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第二课堂的学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简易的原则,建立以满足学生需要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目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科学、规范、合理地安排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及科技文化活动,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宽广的空间。
二、第二课堂范围及内容
第二课堂范围:第一课堂教学活动之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各项素质教育与综合能力发展活动。
具体内容:
1.科技活动类讲座、活动及竞赛;
2.体育、文化艺术类活动及竞赛;
3.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类活动;
4.公开发表文章、论文和成果;
5.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它活动或项目。
三、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10个学分后方能毕业(其中2年制学生需获取6个学分,5年制学生需获取12个学分)。
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四、分值及统计标准
为了便于考核,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评分采用分级记分制,根据其累计分值确定是否达到第二课堂活动的要求和程度。
学分和分值的认定与考核,见《**学院第二课堂学分项目表(暂行)》(附表)。
五、成绩认定记录与组织管理
1、成绩认定采取由活动主办(组织)部门认定,并经班级、所属二级学院、学院三级公示的方式完成。
2、依第二课堂活动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活动主办(组织)部门、二级学院审核认定其分值,并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书》发送至该生所属二级学院分团委。
3、每学期末,学生填写本学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由各班团支部汇总、公示,然后将无异议的材料提交所属学院分团委进行认定,分团委经审核、公示后报送学院团委,经学院团委公示后,分团委对学生的分数进行统计和记载,同时将相关材料复印存档保存。
4、新学期初,各学院分团委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班级汇总表》
下发到各班级团支部,向学生通报其上一学期第二课堂学分获取的情况,并督促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分修定计划。
5、第三学年第二课堂学分的申请工作须在第一学期末进行,并给每个学生下发一张第二课堂成绩单,一式三份(档案归档、二级学院存档、校团委存档)。
如累计分值未达到合格学分的学生可参加由学校有关部门指定的第二课堂活动以补不足分数。
6、学分统计截止日期为第三学年的5月1日。
超过期限,第二课堂分数不允许再做任何调整,也不再安排第二课堂补修学分的活动。
7、学生毕业前,由学院团委根据统计累积分值的结果确定毕业生学分获取的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成绩和学分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上报教务处以便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8、学校将定期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并对成绩进行抽查复审。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办法从2015级起开始试行,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
附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项目表(暂行)
**学院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