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河北省安监局《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省安监局模板

档案编号: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单位〔公章〕:
姓名:
工作园地:
岗位工种:
建档时间: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X省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制
法律有关规定:
1.《X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第〔四〕项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第〔五〕项规定: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2.《X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用人单位违法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X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其中,第〔十〕项规定: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园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劳动者根本资料:
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既往病史:
急慢性职业病史:
病名:诊断日期:诊断单位:是否痊愈:其他补充说明: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作业园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情况:
职业病诊疗情况: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等相关材料目录:〔原始材料需附后〕
岗位变更情况登记表
档案交接记录:。
标准化各要素文件清单

各要素文件清单一、安全生产目标(12分)1、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包括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4、签订安全责任书5、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按照制度规定的周期如季或月,进行监测检查)6、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的记录7、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奖惩)的记录8、如需要调整目标和实施计划,调整后的目标和实施计划的文件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7分)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总公司(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3‰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总公司)4、安全管理人员台账和资质证书(总公司和分厂两套)5、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文件总公司6、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专题会的会议记录(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总公司7、煤气防护站煤气防护人员台账和资质证书8、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公司和分厂两套,以文件形式发布)10、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资料11、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记录(总公司和分厂两套)1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的记录(评审频次要符合制度规定的频次总公司和分厂两套)13、评审更新后发布的文件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冶金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3%提取)2、安全生产费用财务报表3、安全费用使用台账4、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使用计划应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分发到相关各基层单位)5、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6、员工工伤保险缴费单(复印件)7、伤亡员工获取相应保险与赔付的资料(保险评估、年费、赔偿、伤残等级鉴定等资料)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分)1、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2、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安全处)汇总的资料(清单)3、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及文本或电子版总公司4、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的记录5、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发布)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总公司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记录8、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的记录(可针对几个重要的制度)9、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要下发到各个岗位,应有发放记录)10、针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的培训和考核记录11、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企业必须建立和维护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以下是关于这两种档案的建立要求和格式。
1.建立要求:(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必须设立和维护完善的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必须包含全体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职工基本信息、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检查和诊断结果等。
(3)职业卫生档案必须按照保密原则进行管理,保护员工的隐私权。
(4)职业卫生档案必须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格式:(1)职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证件号码、职业健康检查号码等。
(2)职业暴露情况:包括从业时间、从业岗位、工作场所、暴露的有害物质和工艺、防护设施使用情况等。
(3)职业病检查:包括定期体检、职业病预防接种情况等。
(4)职业病诊断结果:包括已确诊的职业病种类和程度等。
(5)其他相关信息:包括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报告、职业健康监测数据、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
1.建立要求:(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必须设立和维护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必须包含全体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健康监护记录等。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按照保密原则进行管理,保护员工的隐私权。
(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必须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格式:(1)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包括从业时间、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个体防护措施等。
(2)职业健康监护记录:包括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生物学监测结果、职业健康评价结果等。
(3)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包括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发放和使用情况等。
(4)职业健康培训和教育记录:包括职业健康培训和教育的内容、时间、地点等。
综上所述,《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要求和格式主要包括建立要求和建立格式两个方面。
河北省职业卫生档案及健康档案要求及格式:

车间/岗位
(工种)
品名
发放周期
数量
型号
防护类型
日期
签字
备注
1
维修车间
电工鞋(防砸)
足部防护
2
维修车间
安全带
坠落防护
3
维修车间
安全帽
头防护
4
维修车间
面罩
眼面部防护
5
维修车间
耳塞
听力防护
6
维修车间
作业手套
手部防护
7
维修车间
PVC手套
手部防护
8
维修车间
半面具
呼吸防护
9
维修车间
焊帽
眼面部防护
表6-1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更换/维护记录
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更换与维护情况,每半年整理汇总归档,备注栏注明“发放”、“更新”或“维护”和其他事项;
2)发放周期以“月”为单位,随时发放的可标注“随时”;
3)防护类型是指“头部防护”、“呼吸防护”、“眼面部防护”、“听力防护”、“手部防护”、“足部防护”、“躯体防护”、“坠落防护”、“劳动护肤”、“逃生防护”等,详见GB/T12903-2008。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2013年)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2013年)(2013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公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

发布间:2013-05-28发布部门:职业健康处 点击次数:2838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辛集市、定州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等有关要求,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下简称两个档案),省局制定了两个档案的管理要求和通用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总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我省职业卫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本地实际,认真做好两个档案工作的全面部署、宣传培训和试点推进。在具体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0日
附件列表:
1:附件:.doc
《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

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建档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档案交接记录:—1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2)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至小类;3)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填写;4)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外协工是指通过劳务派遣或承包单位到本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等作业人员;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是指由取得国家认可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和检查;6)主要负责人是指董事长、经理、厂(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站长等。
—2 —表1-1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填表时间:年月日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人员变化时本表应重新填写并同调整前表格一并存档。
—3 —表2-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一览表Array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度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归档;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可与其他操作规程合并,但内容必须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的相关规定。
—4 —表2—2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2)发布部门是指发文机关或企业发文部门。
—5 —表3-1 生产工艺流程图Array注:1)本图为生产工艺流程图示例。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绘制工艺流程图,注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环节或部位;2) 生产工艺流程图按产品或车间流程绘制;3)生产工艺流程用方框标明工艺、装置和设备的名称,用箭头标明工艺流程;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及时更新生产工艺流程图,并将变化前工艺流程图一并归档。
表3-2 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岗位分布及人员接触情况表—6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分布、人员接触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内容为上年度数据;2)接触时间是指每个班接触时间,以小时计,可在危害因素种类后以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如矽尘(6);3)合计是指一个部门或车间汇总情况,总计是指用人单位汇总情况;4) 其他危害因素是指生物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等;5)岗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将变动情况填入表3-3。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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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发布时间:2013-06-18 发布部门:办公室点击次数:385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辛集市、定州市安全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等有关要求,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下简称两个档案),省局制定了两个档案的管理要求和通用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总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我省职业卫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本地实际,认真做好两个档案工作的全面部署、宣传培训和试点推进。
在具体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5月20日附件列表:1: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doc2:附件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说明及格式.doc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
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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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辛集市、定州市安全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等有关要求,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下简称两个档案),省局制定了两个档案的管理要求和通用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总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我省职业卫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本地实际,认真做好两个档案工作的全面部署、宣传培训和试点推进。
在具体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要求和格式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5月20日—1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
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保存。
二、档案设置(一)汇总档案(二)分类档案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2 —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他管理档案三、档案内容(一)汇总档案内容1、本档案目录;2、分类档案目录;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4、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二)分类档案内容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或指定文件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文件;(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表1-1);(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览表(表2-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文本;(4)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文本(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与安全生产等其他操作规程合并的,也可在其他档案中存档,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5)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表2-2);(6)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文本;(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3、分类档案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1)本档案目录;(2)生产工艺流程图(表3-1);(3)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岗位分布及人员接触情况表(表3-2);—3 —(4)人员变动表(表3-3);(5)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可保存在劳动人事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及警示标识一览表(表3-4);(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产品中文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关中文说明书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8)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表(表4—1);(3)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合格证、使用说明、保养维护说明、定期检定证书(相关证书、说明书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修/维护/更换汇总表(表4—2)(相关记录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日常监测记录(表5-1)(相关记录也可保存在监测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超标整改一览表(表5-2);(4)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委托书、机构资质;(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与评价报告;(6)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报告回执表;(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参照GB/T11651、GB/T18664、GBZ/T195等标准制定);(3)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更换/维护记录(表6-1);—4 —(4)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及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1)本档案目录;(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登记表(表7-1);(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或复印件;(4)职业卫生日常培训一览表(表7-2);(5)职业卫生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表、试卷、成绩表、影像资料(相关资料也可保存在劳动人事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6)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应急处置记录;(3)职业病危害事故性检测报告、技术鉴定材料;(4)事故现场取证材料(照片、证言、证词等);(5)医院诊断、治疗相关材料;(6)事故赔偿相关材料;(7)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报告及责任追究文件;(8)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9-1);(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处理、安置记录(表9-2);(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表9-3);(5)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委托协议;(6)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诊断结果存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5 —(1)本档案目录;(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登记表(表10—1);(3)建设项目审核(备案)、审查、验收许可意见书;(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内审意见表、自验收报告;(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登记表(表11-1);(3)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变更/延续证书副本;(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登记表(表11-2);(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变更材料、申报/变更回执;(6)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它管理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检查和整改记录表(表12—1);(3)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下达的执法文书及相关记录和资料;(4)用人单位自查的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意见书、处罚决定书、隐患整改记录等;(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6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填表时间:年月日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所填内容为上一年度数据;2)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至小类;3)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填写;4)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外协工是指通过劳务派遣或承包单位到本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等作业人员;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是指由取得国家认可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和检查;6)主要负责人是指董事长、经理、厂(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站长等。
—7 —表1-1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填表时间:年月日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人员变化时本表应重新填写并同调整前表格一并存档。
—8 —表2-1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度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归档;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可与其他操作规程合并,但内容必须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的相关规定。
—9 —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2)发布部门是指发文机关或企业发文部门。
—10 —表3-1 生产工艺流程图2) 生产工艺流程图按产品或车间流程绘制;3)生产工艺流程用方框标明工艺、装置和设备的名称,用箭头标明工艺流程;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及时更新生产工艺流程图,并将变化前工艺流程图一并归档。
—11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分布、人员接触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内容为上年度数据;2)接触时间是指每个班接触时间,以小时计,可在危害因素种类后以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如矽尘(6);3)合计是指一个部门或车间汇总情况,总计是指用人单位汇总情况;4) 其他危害因素是指生物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等;5)岗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将变动情况填入表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