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1.1驾驶人要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应具备良好的操作能力及稳定的心理姿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2坚持对车辆的“三检制”,不带“病”出车。

1.3掌握各种道路条件、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在预见到不能确保安全行车的情况下,不能冒险行车。

1.4 汽车起步前应检查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气压是否达到标准(气压5公斤/厘米。以上),汽车前后左右及车下有无障碍,确认没有问题,与乘务员打招呼,提前鸣喇叭以后平稳起步。

1.5 汽车通过铁路与道路交叉口时,要降低车速,看清信号或看管人员的指挥,允许通过时方能通过。如通过没有信号、无人员看管道口时,要停车察看清楚有无火车来往,确有把握时,再行通过,严禁冒险通过。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6在雾中行车应打开防雾灯,降低车速,勤按喇叭以警告行人和车辆,浓雾能见度距离极短时,应选择安全地点暂停,待雾散后再行驶。

1.7如遇雨天行车,因路面有水,附着力减小,容易侧滑,在行驶中,并尽量避免猛打轮和紧急制动。在雨雾较大视线不清时,严禁超车和开快车,在道边暂停时,应打开小

灯和尾灯,以使其它车辆注意。

1.8 在坡路行驶,严禁将发动机熄灭,根据坡度情况适当换挡。车在坡路上发生故障时,首先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拉开手制动把柄,车轮用方木掩住,以防车滑动发生事故。

1.9 驾驶人严禁酒后驾车和把车交给非驾驶人开车,在行驶中精神集中,不准与其它人讲话、说笑,驾驶人在住班时要保证足够地休息时间,以保证行车安全。

1.10驾驶人连续行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左右,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以保持足够精力驾驶。

1.11 在高速公路行车,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人和前排乘客必须系好安全带。

1.12在高速公路行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有大风、雪、雾和路面结冰时,应减速行驶。

1.1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人严禁随意停车上下旅客,发生故障时应停靠在停车道上,车后要放置警告标志。 1.14工作完后,应检查车辆各部位情况,特别是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以防止事故发生。

1.15 驾驶人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的停歇时间对车辆所进行的日常性维护作业。其主要作业内容有:打扫、清洁汽车外部,检视车辆安全机构及各部件的连接紧

固情况、密封性和轮胎气压,添加燃润料,进行必要的润滑工作。通过例行保养、使汽车达到车容整洁、确保机油空气和燃油滤清器以及蓄电池的清洁,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油、水、电、气不渗漏,轮胎气压正常,制动转向灵活可靠,润滑良好,发动机底盘无异响,灯光、喇叭正常等等。, 1.15.1 出车前的检查。出车前驾驶人应检查汽车装备情况及技术状况,均符合出车要求时,方可出车,主要应检查如下各项:

1.15.1.1 机油、燃油和冷却水(液)是否足量,发动机带有进气增压器的应侧重检查进气管是否有泄漏,以及车辆各部位是否有三漏(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1.15.1.2 蓄电池电解液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极桩导线是否连接牢靠(造成车辆无法起动与此项检查不细有关)。

1.15.1.3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母是否紧固。

1.15.1.4 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备胎是否完好已带,放置是否牢靠。

1.15.1.5转向机构是否灵活、可靠,横拉杆等各联接部分是否可靠。

1.15.1.6手脚制动器和离合器的工作情况是否良好可靠。

1.15.1.7照明、信号和喇叭的工作情况是否良好,刮水器是否工作正常。

1.15.1.8根据不同季节检查冷、暖空调及各种辅助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工作是否可靠。

1.15.1.9随车工具和备件等是否带齐。

1.15.2上述起动前的检查准备工作完成并确认符合要求后,接下列步骤起动发动机。

1.15.2.1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踏下离合器踏板和油门踏板(沃尔沃除外)打开钥匙门起动发动机,如果连续三次仍不能起动,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起动。

1.15.2.2 发动机起动后,不应立即进行全负荷运转,应当依此使发动机在低速和中速时空载运转加热,即每分钟600—800转运转,但不能长时间怠速运转。

1.15.2.3 运转时,应经常注意机油压力和冷却水温度,额定转速时,机油压力应在(4—4.5公斤/cm2)怠速应在(1.5公斤/cm2)冷却水温度控制在90℃以内。

1.15.2.4冬季起动发动机的方式除与平时相似外,还须采取如下措施(1)起动前应关好散热器帘布或水箱防寒被;(2)充分利用发动机的低温起动设备,诸如液体加热器,冬季使用液体加热器将冷却液加热到40℃以上,这样除易于起动外,并可显著降低发动机磨损,油耗和大气污染,延长发动机寿命。

1.15.2.5 经常倾听发动机运转时有无不正常声响,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后再次起动和运转。.

1.15.2.6 经常注意各油路、水路连接处的密封情况,如有泄漏应立即排除,以防造成以外机件事故。

1.15.2.7要经常观察发动机增压器的运转情况。如有异响或振动以及漏油,应及时排除。

1.15.2.8检查所驾车辆的制动效果能否正常。

1.15.2.9注意观察所有报警指示灯,如有闪亮报警,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不明时,继续行驶。

1.15.3正确使用驾驶操纵装置。

1.15.3.1使用方向盘注意事项:(1)应尽可能少转动方向盘,也就是说在不必纠正行驶方向和转向时,不要有意无意地转动方向盘,要力戒那种直行时,也喜欢左右摆动方向盘的习惯。(2)转动方向盘时,用力不要过猛,要均匀连续尽可能柔和地操作,

禁止原地转动方向盘打死轮,停车后应将转向轮摆正,以免损坏转向系统机件。(3)车辆在不平或坑洼道路上行驶时,因颠簸剧烈,会引起方向盘的猛烈抖震。此时,双手应握紧方向盘,以免不慎将自己的手指击伤。

1.15.3.2使用变速杆的注意事项:(1)要严格按照本技术使用性能所规定的档位起车,在夏季使用空调以及大负

荷起车时,所有车辆都应使用一档起车。(2)换档时,一般应逐级进行不应越级换档。(3)换倒档时,必须在汽车完全停止后方能进行以免打

坏齿轮。(4)换档时,动作切忌粗暴,硬行换档会造成损坏同步器或打齿,经常打齿则缩短变速箱的使用寿命。(5)换档过程中,应有离合器和油门的配合操作。

1.15.3.3 使用离合器的注意事项:(1)行车中,换档使用离合器时的放松动作可稍快些,但也不能猛放。(2)行车过程中,若不使用离合器,禁止将脚置于离合器踏板上。

(3)在离合器踏板下或放松的过程中,有一个中间阶段,离合器的主动与从动部分

处于半接合状态,称为半联动,这种状态只允许在起步或短距离内使前轮偏转较大角度的操作时出现,若经常使用半联动,则会烧坏离合器的摩擦片。

1.15.3.4使用加速踏板的注意事项:(1)在起伏不平的路面上行驶时,汽车容易颠簸,应注意保持自己右脚的稳定。(2)在汽车行驶的过程中,右脚除必须使用制动踏板之外,均应轻放在加速板上。

1.15.3.5 使用制动踏板的注意事项:(1)使用制动后,解除制动要及时。(2)要尽量减少制动次数,尤其应少用紧急制动,以延长机件的使用寿命。

1.15.3.6 使用缓速器的注意事项:(1)在使用手动

开关控制缓速器时,缓速器指示灯点亮,手动控制开关必须从“一”档逐档推至“四”档,而且应在所经过的每一个档位上稍做停顿(特别在空载时),以便保证汽车的附着性。解除缓速器制动时,则不必逐档减速,只需将手动开关手柄直接拨至零位即可。(2)汽车行驶时,必须将手动开关手柄置“0”位以免在速度控制失效时,不至产生电流损耗和电极过度发热的故障。(3)在长距离下坡行驶时,建议常使用二档缓速,以获得最持久的效率,也可根据路面状况,交替使用制动来配合缓速器控制车速。

1.15.3.7使用增压柴油机的注意事项:车用增压柴油机都采用废气涡轮增压器,它处在高温、高速下工作,〃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柴油机起动后应怠速运转几分钟,待机油达到一定的温度和压力后,方可加负荷,同时在停机前应使柴油机逐渐减少负荷,并经怠速运转2—3分钟后,方可停机。(2)柴油机带负荷运转时,增压器进油压力不得低于200Kpa(2.O/cm2)进油温度不得超过80℃,以保证增压器在良好的润滑条件下运转。(3)经常检查外部接头的紧固状况,定期清洗滤清器,定期清洗涡轮和压气机,定期检查更换增压器转子轴、轴承。

1.15.4车辆停驶后的检查保养。汽车停驶后,应做好如下检查保养,并及时排除发现的故障,为下次出车做好准备。

1.15.4.1停车前应将前轮摆正,严禁原地打死轮或出现车轮不正的现象。

1.15.4.2 停车后应将驻车制动杆垃紧,以防止汽车自动滑移,发生危险。

1.15.4.3熄火前观察电压表、机油表、气压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1.15.4.4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品擦洗车辆及部件,打扫车辆和驾驶室卫生,必要时可用水冲洗,同时察看各部有无破损。

1.15.4.5 检查有无三漏情况。

1.15.4.6 检查发动机的所有传动皮带松紧度,必要时应进行调整。

1.15.4.7 检查轮胎气压,剔除嵌石或异物(此项工作尤其重要,因为大多数轮胎早期损坏与轮胎的嵌石,异物清理不及时有关)。

1.15.4.8 检查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栓是否松动,检查钢板弹簧的U形螺栓是否松动。

1.15.4.9 检查贮气筒内是否存有水积,检查离合器、转向助力器的液面高度。

1.15.4.10 建立完整的司机例保制度,目的在于通过例保和熟练掌握正确驾驶技术,使车辆保持技术状况的完好和外观的整洁,降低零件磨损速度,防止车辆早期损坏和

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尽早查明故障隐患,及时予以清除.从而使车辆达到能随时出车参加营运的目的。

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及其测评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及其测评要求 Physical qualifications for autpmpbile Drivers and their tese protocol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1) 2 应用标准 (1) 3 定义 (1) 4 测评指标 (2) 5 身体条件评判标准 (2) 6 身体条件测评工作要求 (2) 附录A(标准的附录)测试仪器的技术参数及测试方法 (3) 附录B(标准的附录)测评技术人员培训考核规范 (5) GB 18463—2001

前言 本标准的4.1~4.6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驾驶员的身体条件是确保机动车安全行驶的重要因素。本标准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局1989年颁布的《厂矿企业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场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标准和法规,通过对大样本驾驶员的现场测试及验证,提出了驾驶员身体条件测试指标并作出具体规定,是对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及其测评要求。 本标准包括了驾驶员身体条件测评指标及综合评判工作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法制与监督司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三联事故预防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交通警察总队、云南公安交通警察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会庆、陈嵘、张树林、余皖生、许培星、马继延。 本标准有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及其测评要求GB 18463—2001 Physical qualifications for autpmpbile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的原则 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安全、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车辆管理办法 (1)车辆由指定使用人负责管理,确保车辆安全与交通安全; (2)行政部制定负责办专人理车辆的相关手续,如车辆的税费、保险费、年检等手续; (3)汽车油料由行政部统一配置,实行一车一卡,在指定地点加油; (4)机动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驾驶员做好登计统计,每月5日前将月报交至行政部,; 3、车辆维修管理 (1)驾驶员负责所用车辆保养。出现故障,无法排除或需要更换零配件的,应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2)凡需进厂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汽车修理派遣单”,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程序送修。 (3)进厂后,须严格按送修通知项目进行维修。需调整或增加项目,必须按程序进行报批方能维修。 (4)车辆修复后,驾驶员要仔细审查验收更换的零配件及修理项目,严把质量关和数量关。 (5)修复竣工后驾驶员凭结算单及修理报告送至行政部审核。 (6)凡未按维修程序及规定维修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行车安全教育和事故违章管理 (1)驾驶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及时掌握车辆的安全情况,检查机油、汽油、刹车、冷却水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积极做好每次的车辆年检工作;服从行政部统一调度安排;不得私自将车辆出租、出借。 (2)交通事故的处罚以公安交警部门的报告为依据,驾驶员按事故责任大小承担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差额。造成严重损失的,驾驶员还应依法承担相关民事、刑事责任。

(3)私自出车、出租、出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5)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

201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统计分析

201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统计分析 2011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24788638辆。其中,汽车(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105787698辆,摩托车102602397辆,挂车1723018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14651082辆,其他机动车24453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为235623439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73813961人。 一、近五年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加1591万辆,2011年增加1773 万辆,月均增量达148万辆。

截至2011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24788638辆,与2010年底相比,增加17727352辆,增长8.56%,增幅同比下降2.42个百分点。从统计情况看,近五年机动车保有量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年均增量达15911929辆,特别是2009年以来,受国家出台汽车摩托车下乡、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免等一系列促进机动车消费政策影响,机动车保有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连续三年增量超过1500万辆。2011年,受国家刺激机动车消费政策停止执行的影响,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较去年略有下降,但明显高于近五年平均增量,仍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2011年机动车保有量月均增量为1477279辆,略低于2010年月均1641867辆的增量。从统计情况看,2011年上半年月均增量明显高于下半年月均增量,其中,1月份机动车月增量超过250万辆,明显高于其他月份。分析原因,由于受购车优惠政策2010年12月到期的影响,2010年底机动车消费市场活跃,部分机动车集中在2011年1月至3月注册登记,促使2011年第一度机动车增量明显高于其他季度。

二、机动车区域分布相对集中,8个省份机动车超过1000万辆,大中城市机动车增长迅速,23个城市超过100万辆。 从机动车分布省份看,山东、广东、河南、江苏、河北、浙江、四川、安徽等8个省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其中山东省和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分别为21592362辆、20581293辆,分别占全国机动车总量的9.61%、9.16%。从行政区域划分看,华东和中南地区占全国机动车总量的62.69%。从年增长情况来看,2011年,广东、山东、云南、四川等4个省的机动车年增量超过100万辆,其中广东省机动车年增量全国最高,达1299962辆;重庆、天津、甘肃、云南等4个省市机动车年增长率超过15%,其中重庆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全国最快,年增长率达25.3%。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表)

附件2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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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机动车驾驶员的档案管理,杜绝档案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要坚持客观、真实、齐全的原则。 第二条、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爱岗敬业,坚持平时整理。根据培训机构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归档。 第四条、负责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材料的保管、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第五条、档案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或打印机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进行填写。 第六条、档案材料的填写要求书写整洁,不潦草,不涂改,规定填写的内容要填写完整,特别应该注意学员的签名、日期等要求齐全,不可遗漏。不得有漏建、缺建现象。 第七条、各驾校必须将学员档案全部上缴车管所,在上缴档案时,按照规定将档案整理齐全,并按身份证尾数号码按科目分类,上报纸质及电子版花名册。

第八条、各驾校必须明确规定一名驾校业务员负责办理抽档及归档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抽取档案,如遇特殊情况需抽取档案时,必须经过考验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第九条、各驾校在科目考试时,可提前三天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抽取考试人员档案。并按抽档案数量向档案管理员签字备案。考试结束后,按抽档数量归还档案。杜绝档案丢失和不按规定抽取档案。如有发现档案“满天飞”现象,将对该驾校停业整顿。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的存放应设置专用档案柜和独立的档案室,档案室要求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 第十一条、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档案“七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档案室要保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 第十二条、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喀什地区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考验组负责实施。

全国驾驶证查询 驾照真伪查询 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大全

全国驾驶证查询驾照真伪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大全 目前国内相当齐全的驾照真伪查询和机动车驾驶证查询驾驶员违章查询、驾驶证记分查询、驾驶证扣分查询、以及驾驶员积分等咨询页面,经整理了国内26个省市区108个城市的驾驶员违章查询、驾驶证记分查询、驾驶证扣分查询信息。 驾驶证真伪查询 鉴别驾驶证真假查询三步法 一、看。 首先看驾驶证上的字体是否符合技术规格要求,驾驶证的正、副页字迹、材料或颜色是否一致,若不相符,则有可能是一真一假。针对旧版驾驶证主要看驾驶证的分类、副证上的年审签注章的字体与公安部统一设置的专用字体和式样是否一样,是否有针孔,能否用手能摸出来,若字体无针孔,则是假证;针对新版驾驶证主要看驾驶证的分类、主页或副页签注字体是否使用全国统一的专用打印防伪字体,若不是,则是假证。其次看驾驶证上的发证机关印章是否为原子印章盖出来的,若不是,则是假证;若是旧版驾驶证还要看驾驶证照片上有无发证机关钢印章,若无钢印章,则是假证。再次看驾驶证上的相片是否规范,与本人是否一致、是否有错位、重新粘贴、过塑等现象,尤其是新版驾驶证的相片为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如有疑点,进入下一个步骤。 二、问。 发现有疑点时,询问当事人。主要询问其办证的有关程序、培训情况、考试情况、交费情况等具体细节,如当事人的回答不符合正常的办证程序、培训、考试情况或前言不答后语、破绽百出,则可判定其持有的驾驶证是假证。 三、查。 如通过以上方法仍不能确定其驾驶证的真假,而其驾驶证又确实具有疑点,则可利用公安互连网或发函、传真至其驾驶证的核发机关所在地查询,从而鉴别其驾驶证的真假。 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查询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016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表)

备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自体检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2014年汽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据统计

2014年汽车保有量及驾驶人统计 截至2014年11月27日,全国民用机动车保有量达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25辆私家车;驾驶人达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2.44亿人。驾驶人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汽车数量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 驾驶人四年新增“一个亿” 人车数量井喷式的增长,让我国过快步入汽车社会,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汽车文明亟待加强。建国后至2003年,全国驾驶人数量达到1亿人,实现第一个“一亿”用了整整54年的时间。至2010年,驾驶人快速增加达到2亿,年均增量超过千万,实现第二个“一亿”只用了7年的时间。至2014年11月,驾驶人突破3亿大关,年均增长超过两千万,实现第三个“一亿”仅用了短短不到4年的时间。

机动车年增量超过千万,35个城市汽车超过百万 近十年,机动车年均增量超过1500万辆,11个省份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汽车保有量达1.54亿辆,占机动车比例从十年前的33.3%提高到58.5%,群众机动化出行方式经历了从小型化到大型化、从摩托车到汽车的转变,交通出行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北京、成都、深圳等10个城市汽车超过200万辆。 驾驶人群体结构明显变化女司机增长19倍 目前,驾驶人占成年人口比例已达到30%,约每3个成年人中就有1人为机动车驾驶人。从事营运的驾驶人仅占7%,90%以上的驾驶人为非职业司机。女性、低龄、老年小汽车驾驶人数量激增,其中女性驾驶人从十年前的300万增长到6059万,增长了19倍;25岁以下低年龄驾驶人从221万增长到2744万,增长了11倍;60岁以上老年驾驶人从10万增长到393万,增长了38倍。从驾驶人驾龄情况看,一年以内驾龄的新驾驶人数量达2928万人,占全部驾驶人总量的9.7%。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完整版)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 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 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 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 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 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 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 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 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

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规 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机动车驾驶员的档案管理,杜绝档案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要坚持客观、真实、齐全的原则。 第二条、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爱岗敬业,坚持平时整理。根据培训机构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归档。 第四条、负责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材料的保管、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第五条、档案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或打印机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进行填写。 第六条、档案材料的填写要求书写整洁,不潦草,不涂改,规定填写的内容要填写完整,特别应该注意学员的签名、日期等要求齐全,不可遗漏。不得有漏建、缺建现象。 第七条、各驾校必须将学员档案全部上缴车管所,在上缴档案时,按照规定将档案整理齐全,并按身份证尾数号码按科目分类,上报纸质及电子版花名册。

第八条、各驾校必须明确规定一名驾校业务员负责办理抽档及归档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抽取档案,如遇特殊情况需抽取档案时,必须经过考验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第九条、各驾校在科目考试时,可提前三天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抽取考试人员档案。并按抽档案数量向档案管理员签字备案。考试结束后,按抽档数量归还档案。杜绝档案丢失和不按规定抽取档案。如有发现档案“满天飞”现象,将对该驾校停业整顿。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的存放应设置专用档案柜和独立的档案室,档案室要求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 第十一条、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档案“七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档案室要保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 第十二条、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喀什地区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考验组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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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填报事项申 请 人 信 息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 身份证 明名称 号码 申请 / 已具有的 准驾车型代号 档案编号 照片邮寄 地址 联系电话 申 告 事 项 本人如实申告□具有□不具有下列疾病或者情况 □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 □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上述申告为本人真实情况和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填写事项 身高(cm) 辨色力 红绿色盲 □有□无 (医疗机构章)视力 左眼 是否矫正 □是□否 右眼□是□否年月日听 力 佩戴助听装置 □是□否 左耳 躯干和颈部 运动功能障碍 □有□无 右耳 上 肢 左上肢 下肢 左下肢 右上肢 右下肢 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障碍是否 能够自主坐立□是□否 申请方式□本人申请□委托代理申请 委托代理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明 名称 号码联系地址电话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记分 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2)。 第五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二节审验 第六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第六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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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2008~2010年全国机动车与驾驶人统计

2008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统计 截止2008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69887744辆。其中,汽车64672053辆,摩托车89537775辆,挂车1014380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14642694辆,其他机动车20842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180660736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22092132人。 一、机动车保持增长,汽车和摩托车是机动车的构成主体。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69887744辆,与2007年相比,增加10110155辆,增长6.33%,增幅下降3.69个百分点。其中,汽车64672053辆、摩托车89537775辆,分别占全国机动车总量的38.07%、52.70%,是机动车的主要构成部分。与2007年相比,汽车、摩托车分别增加7704288辆、2441162辆,分别增长13.52%、2.80%。 二、载客汽车增长较快。全国载客汽车保有量为38502646辆,与2007年相比,增加6675291辆,增长20.97%,增幅下降0.91个百分点。其中,大型载客汽车1006975辆,占载客汽车总量的2.62%;中型载客汽车1441125辆,占3.74%;小型载客汽车32811389辆,占85.22%;微型载客汽车3243157辆,占8.42%。小型载客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与2007年相比,增加6464764辆,增长24.54%。 三、载货汽车增长缓慢。全国载货汽车保有量为11254105辆,与2007年相比,增加788701辆,增长7.54%。其中,重型载货汽车2007121辆,占载货汽车总量的17.83%;中型载货汽车2490491辆,占22.13%;轻型载货汽车6455031辆,占57.36%;微型载货汽车301462辆,占2.68%。 四、营运机动车增长平稳。全国营运机动车保有量为16273085辆,

2016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表)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备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自体检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签字: 医生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申请 人 填 报 事 项 申 请 人 信 息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 籍 身份证 明名称 号码 申 请 / 已 具 有 的 准 驾 车 型 代 号 档案编号 照片 邮寄 地址 联系电话 申 告 事 项 本人如实申告 □具有 □不具有 下列疾病或者情况 □器质性心脏病 □癫 痫 □美尼尔氏症 □眩 晕 □癔 病 □震颤麻痹 □精神病 □痴 呆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 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上述申告为本人真实情况和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 疗 机 构 填 写 事 项 身高(cm ) 辨色力 红 绿 色 盲 □有 □无 (医疗机构章) 年 月 日 视 力 左眼 单眼视力障碍 □是 □否 优眼水平视野 是否矫正 □是 □否 右眼 □是 □否 听 力 佩戴助听装置 □是 □否 左耳 躯干和颈部 运 动 功 能 障 碍 □有 □无 右耳 上 肢 左上肢 下 肢 左下肢 右上肢 右下肢 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障碍是否能够自主坐立 □是 □否 申请方式 □本人申请 □委托 代理申请 委托代理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明名称 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010年全国机动车与驾驶人统计

交通管理工作简报 第(4)期 公安部十七局编2011年1月7日 2010年全国机动车和 驾驶人统计分析 截至2010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07061286辆。其中,汽车90859439辆,摩托车100004714辆,挂车1511963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14662023辆,其他机动车23147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达212937140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51819016人。

一、近五年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加1500多万辆,2010年全年增加2048万辆,其中12月增量达253万辆。 截至2010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07061286辆,与2009年底相比,增加20480628辆,增长10.98%,增幅上升1.15个百分点。从统计情况看,近五年机动车保有量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年均增量达15333352辆,其中2008年增幅略有下降,2009年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0年机动车年增量为近五年来最高水平。分析原因,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家出台汽车摩托车下乡、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免等一系列促进机动车消费政策,有效刺激了消费市场,加上机动车刚性需求旺盛,促使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 从月增长情况看,2010年1月至12月,机动车保有量月均增加1648167 辆,明显高于2009年月均1391076辆的增量。从统计情况看,11月和12月机动车月增量超过200万辆,明显高于其他月份,其中12月增量达到253万辆,是历年来单月增量最大的月份。分析原因,由于受到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免、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购车优惠政策将于年底停止执行的影响,2010年11月和12月机动车消费市场活跃,机动车增量连续2个月超过200万辆。

外籍机动车和驾驶员业务手续

使馆、外籍机动车和驾驶员业务手续 机动车注册登记 一、确认和检验机动车 确认和检验机动车的地点为北苑机动车检测中心。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来历凭证; (二)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使用进口底盘的国产改装车,还须提交底盘的进口凭证); (三)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2003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国产汽车不需要提交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 二、申请注册登记 办理地点为车辆管理所外事科。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2、外商在华独资企业或者外商驻华机构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或外国企业驻华机构代表证等证件; 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以及华侨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 7、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用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的进口机动车底盘进口凭证)原件;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完整版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 明完整版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公司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职责 3.1 xxxx是车辆管理及驾驶员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包括车辆的调配、租用、年审、保险、维修保养、事故处理、费用审核及驾驶员管理等。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的审核。 3.3 公司监审人员负责公司车辆使用的监督与检查。 3.4 驾驶员负责公务出车及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管理;负责车辆维修保养、事故处理、年审、加油等的执行。 4 车辆管理 4.1 公务车辆严格按照一事一用、集约使用的原则,在履行内部手续后,由xxxx统筹调配。 4.2 任何人员申请公务用车时,一般需提前一天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附录A),说明人数、时间、地点、事由、路线等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xxxx审批后根据《车辆使用申请表》及车辆情况进行车辆调度,安排驾驶员出车。 4.3 需租用公务用车时,需用部门提前一天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xxxx负责车辆租用及费用核算。 4.4 xx市区内用车的,需用部门填写《市区出车登记表》(附录C)后,由xxxx根据车辆情况进行车辆调度,安排驾驶员出车。 4.5 每车设置《三检记录表》(详见附录D)随车存放。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后,须填写《三检记录表》,于每月25日前汇总存档。驾驶员使用车辆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等。xxxx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者未记载者,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者给予相应罚款。 4.6 出车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情况,由本次驾驶员本人进行违章处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交通违法学习。 4.7 驾驶员之间进行车辆移交时,应详细说明车辆现有状况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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