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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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之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之反不正当竞争法

对产地做虚假宣传
• 注意原产地与产地 • 原产地标识指除标识的产品或服务产生于 某个国家、地区或者特定的地点外,还表 明该地域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的、人文的 以及两者兼有之的因素,造就了其独有的 或基本的特殊质量。 • 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地是一个事实概念,即 来源地意义上的产地。
• 第三章、诋毁商誉行为
混淆的判断
• 《司法解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 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商品名称、包装、装 潢,应当视为足以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 混淆。
近似的判断
• • • • 判断主体 通体观察比较主要部分 隔离观察原则 考虑商业标识的显著性知名度
• 第二章、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研究
• 法律条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 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 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 假宣传的行为。 •

第二节知名商品 一、对知名商品的界定 “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 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名声就是一种被认知了的信息
• 二、关于保护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和 装潢的地域范围
涉及知名商品地域的规定应当掌握以下要点: 首先,对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 潢主要在其知名的地域范围内进行保护, 但恶意使用不在此 限。 其次,善意使用不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 为。构成善意使用,必须由在后使用者证 明其不知道在先使用的存在,且两者分别 存在于不同的地域。
再次,“因后 来的经营活动进入相同地域范 围而使其商品来源足以产生混淆,在先使 用者请求责令在后使用者附加足以区别商 品来源的其他标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 支持。”
时间对认定知名商品的影响
• 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 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 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 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 素,进行综合判断。原告应当对其商品的 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任。

202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形考任务2参考答案

202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形考任务2参考答案

202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形考任务2参考答案形考任务2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0.25分,共2.5分)1.在我国下列经济法的渊源中,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

A.单行条例B.规章C.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D.民族自治条例2.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性质的第一要素是()。

A.内容B.主体C.客体D.行为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C.合伙人被宣告破产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4.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5万元C.10万元D.2万元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实体性法律规范的是()。

A.破产财产B.破产宣告C.抵销权D.破产费用6.在我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银行是()。

A.中国工商银行B.中国人民银行C.中国银行D.中国建设银行7.下列选项中属于可再生能源的是()。

A.太阳能B.石油C.天然气D.煤炭8.我国现实中的限定交易行为主要体现在()。

A.公用企业B.民营企业C.外资企业9.以下产品中,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界定的产品范围的是()。

A.军工产品B.初级农产品C.天然成品D.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10.下列主体中,属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是()。

A.购买化肥的农民许某B.在某汽车维修站维修公务用车的某市公安局C.购买办公用品的某公司D.为自己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购买原料的自然人刘某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0.5分,共5分)1.以下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A.政府间转移支付行为B.纳税人纳税行为C.实现经济指标行为D.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缴付存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行为2.传统的企业法律形态包括()。

A.合伙企业B.公司C.个人独资企业D.国有企业3.国债发行的主要方式包括()。

A.代销B.公开招标C.公开拍卖D.承购包销4.税收可以实现的国家公共财政职能包括()。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论述题 1. 试述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和区别。

答: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

两者都是调整经济关系的。

民法作为历史上调整财产关系的法,对经济法的产生和形成有过重大的影响;民法的许多概念、范畴、制度、原则,经济法都可通用。

经济法产生后,它的主旨思想、理论观点,对民法的发展也在起着变革的作用。

在横向经济关系领域内,它们经常需要交错、配合调整。

(2分)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

(2分)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以交换为中心所发生的财产关系;经济法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与一定范围的横向的经济关系,还调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民法则不调整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也不调整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经济法也不调整民法中的平等的人身关系。

(1分)(2)主体构成不同。

(2分)民法中的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经济法主体体系更为广泛,包括法人,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

民法主体只讲平等性;经济法主体体系则是承认一定的必要的层次性的。

(1分)(3)主旨思想不同。

(2分)民法是“个体权利本位”;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

(1分)(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

(2分)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经济法则实行综合调整。

可采取民事手段、行政手段,甚至于刑事手段。

(1分)2. 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以及区别。

答: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是:(1)两部法同属于竞争法的范畴。

都属于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

(2分)(2)由于两部法的密切联系,有的国家采用统一立法模式,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统一立法,统一调整,也有些国家采用综合立法模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采用单行法律、法规予以规制,但该法律、法规中既有规制反不正当竞争的内容也有规制反垄断的内容,对两类行为进行综合规制。

.0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3次作业参考答案一版

.0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3次作业参考答案一版

第一版作业答案第一次作业第1 大题单选题0分1 . (3分) 下列关于《消法》调整的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是( )。

1 . 消费者为了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法律关系2 . 消费者为盈利而进行的购销活动3 . 消费者为生产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发生的法律关系4 . 各商家为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购销关系正确答案:12 . (3分) 商场柜台张贴“无心购买,免开尊口”的告示,该告示( )。

1 . 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2 . 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3 . 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4 . 侵犯了消费者的受尊重权正确答案:23 . (3分) 为了使面粉增白,某面粉加工厂在面粉中掺入有毒的化工原料“吊白块”,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 )。

1 . 安全权2 . 受尊重权3 . 公平交易权4 . 求偿权正确答案:14 . (3分) 小周在一家商店选购某电视机时觉得该电视机的款式、质量不合心意,打算离开时,被该产品的促销员拦住,称小周必须要买一台,否则不允许离开。

促销员的行为侵犯了小周的( )。

1 . 公平交易权2 . 自主选择权3 . 受尊重权4 . 知情了解权正确答案:25 . (3分)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

1 . 根据2 . 依照3 . 比照4 . 参照正确答案:46 . (3分) 下列店堂告示,哪一个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1 . 本店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2 . 购买总额在十元以下者,请恕本商场不开发票3 . 钱物请当面点清,否则后果自负4 . 如售假药,包赔顾客20,000元正确答案:47 . (3分) 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认消费者权利的国家是( )。

1 . 美国2 . 韩国3 . 日本4 . 英国正确答案:38 . (3分) 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有法律监督、行政临督、社会监督和行业管理监督等多种方式,其中消费者协会的监督属于( )监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问答(6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问答(6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问答(66)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有三点:(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消费的性质属于生活消费;(二)消费的客体是商品和服务;(三)消费的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四)消费的主体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3.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外,其他法律中还有哪些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至少5种)?答: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计量法》、《烟草专卖法》、《价格法》、《广告法》、《标准化法》等。

4.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适用原则是怎样的?答: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优于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

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都有规定,但规定不一致的,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作规定,而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两大核心内容是什么?答:消费者的权利和对权利的保护措施。

6.李某购买了3米布料要做一套西服,某服装厂在同一商店购买同种布料3000米要做一批西服。

后来发现这些布料均为混纺冒充纯毛布料。

请问应依据什么法律解决他们与布料销售者之间的纠纷?答:李某与销售者的纠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解决。

服装厂购买布料是一种生产消费,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服装厂与销售者的纠纷可适用《合同法》或《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解决。

7.王某为图便宜,购买了一些明知是盗版的光盘,结果根本无法播放,请问王某能否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保护其权益,为什么?答:不能。

(NEW)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考研复试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NEW)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考研复试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目 录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13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9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8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7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6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5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4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3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809经济法学考研初试真题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809经济法学考研初试真题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809经济法学考研初试真题及详解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13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9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8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7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6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5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4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03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真题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809经济法学考研初试真题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809经济法学考研初试真题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809经济法学考研初试真题及详解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10年经济法学(代码809)真题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90分)1.简述经济法的调制法定原则。

2.简述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3.简述税收公平原则。

4.简述经济法主体的“二元结构”在财政法中的体现。

5.试从公正与效率、降低系统性风险的视角,简述你对增加证券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认识。

6.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消费者保护法的关系。

7.简述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与宏观调控的关系。

8.简述反垄断法中的相关市场的含义。

9.简述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

二、论述题(30分)以2008年金融危机为背景,试从“消费与发展”相互关系的角度,论述我国政府刺激内需的“民生工程”和惠民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其制度保障。

浅谈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浅谈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关键 词 : 反不正 当竞 争法 ; 法律 覆盖 ; 完善 ; 消 费者权 益 ; 市场秩序

反不 正当竞争法 对消费者保护 的现状
能够 以更加全面的覆盖范围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二) 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消费者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的主要受害者 , 在完善不正当竞争法的过程中, 一定要; b l b V . X  ̄ , 消费者 的保护力度 , 才能真正地体现法律的立法精神, 为此我们可 以做到以 第一 , 合理借鉴 国外的立法经验 , 国外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 但是, 通过调查和研究发现 , 由于我 国的反不正 当竞争法起步较 下几点 : 晚, 与其他 发达 国家相 比, 在法律内容和实施 的过程中 , 都存在一些 发展 由来已久 , 所 以针对法律的完善 f 生 也 着成功 的经验 , 我们要结 不合理 的地方。加上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 阶段 , 消费者 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 同时参考国外的立法经验 , 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 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以及 自我保护意识还 没有真正地形成 , 造成 律 , 补充其 内容 和在执行上 的不足之处 ; 第二 , 虽然我国的法律规定 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相对落后, 通过分析和研究得知 , 我国的 《 反 了消费者对于企业 具有监督权 , 但是这一权利在实 际运用过程中遇 不正当竞争法 主要存在以下 问题和不足 : 到了比较多的困难, 所 以完善我国的法律 , 必须使得消费者享有的权 ( 一) 法律覆盖范 围不足。在 我国 目前的 ( ( 反不正 当竞争法 利能够真正实现。 中, 针对 目前市场上经常出现的不正当现象进行了规范和制约 , 但是 ( 三) 消费者 的赔偿方式多样化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知, 反不正 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 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步激烈, 法 当竞争法虽然 明确要求非法企业需要对消费者做 出赔偿 , 但是并没 律覆盖 范围不足 的问题也被逐渐暴露 出来 , 主要包括 以下几点 : 第 有规定具体的赔偿形式, 因此 , 在完善法律的过程 中, 需要对这一部 些商家和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层 出不穷 , 容易在现存法律中 分 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规定 , 主要包括 以下几点 : 第一, 需要建立专门 出现一些空隙 , 给非法商家造成可乘之机, 趁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的针对消费者维权 的机构 , 该机构需要比消费者协会更加专业和权 第二 , 法律制定时期 , 我 国的市场经济还没有得到全面的发展 , 用过 威 , 能够 以更加强大的力量去捍卫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 ; 第二, 赋予一 去制定的法律来规范现有的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 , 容易产生一些脱 些相关的部分具有监督权和更大的行政裁决权 , 能够 时刻监督企业 节和不足的地方 。 和商家的行为 , 举报他们的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 维护市场经济的 ( -) 法律责任 的具体形式不够 明确 。在我国现有 的法律 中, 虽 良好秩序 。同时 , 在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 这些机构可 以具有更强 然明确指出了不正当的竞争会损 害消费者 的权益 , 但是并没有 指名 的执行力 , 成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助手。 相 关责任主体应该对 消费者做 出何种形式的赔偿 , 这是我国当前的 ( 四) 要着重发挥主动力量的作用 。 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 法律存在的漏洞 , 这样在消费者的维权过程中容易产生以下 问题 : 第 体制中, 三种主要的力量分别是, 政府行政力 、社会监督力和企业的 立法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 消费者在维护 自身权益的过程 中, 无 执行力 , 这三股力量是维护整个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 , 同时也在维护 法始终居于主人翁地位 ; 第二 , 消费者利用当前 的法律去维护 自身的 消费者权益的过程 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因此 , 在完善我 国法律的过程 利益, 很容易被非法企业以其他形式蒙混过去 , 无法取得消费者 自身 中, 一定要同时发挥这三种主导力量 , 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 第一 , 加大 所希望的赔偿形式。 政府的行政能力,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应该予以规定扩大政府的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及诉讼制度构建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及诉讼制度构建
第一 , 从宏观调 控的角度来看 , 反不正
当竞争法更具有公法的性质 , 但事实上 , 反
消 费 者 诉 讼 制 度 的具 体 构 建
( )相 关 国 家和 地 区 的规 定 一
所谓 一元制救 济模式是指消 费者仅有

不正当竞争法与私法自治的 精神也存在着契
合, 用秩序来保证自由的实施 , 这些正是反 不正 当竞争法所要保护的。 将消费者私法救 济接入 《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不仅不会影
消费者私法上 的救济权 ,但 是这种救 济不
响《 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性质和 目的, 反而
是其性质和 目的以及发展趋势的最好体现。 第二, 在我国 《 反不正 当竞争法 》 第二 十一条至第三十条 明确规定 了经营者不正
当竞争行为的行政处罚 ,在一定程度上 有
求不正 当 竞争行为的实施者停止侵害以及排
第三 ,加入私 法救 济 ,变为二元化救 济模式是世界 立法发展趋势 的需要 ,保护
反正竞法的 不 当争 中
■ 姚悦 孙▲ 本 文 为北 京工 商 大学研 究 生学术 创新 基金 项 目成 果
◆ 中图分类号 :D9 22 文献标识 码 :A 2 .9
展的范围也应该仅限于此。
国台湾和美国。 中国台湾 《 公平交易法 》 比
较全面地规定 了违反该法( 包括 实施不正 当 竞争行为 )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对 消 费 者 保 护 的模 式
( )一 元 制 救 济 模 式 一
加 入 私 法 救 济 的 必 要 性
二元制救济模式是指消费者同时具有公
法和私法上的两种救济方式 , 当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 既能依据 民事侵权提起 私法上的诉讼 , 也能依靠公权力的力量 , 寻 求公法上的救济。 代表国家和地区主要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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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不正当竞争法
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内容摘要:从宏观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来看,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是其
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者都属于经济法的独
立的重要法律部门,对于维护自由、公平、
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
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繁荣和人民富裕的最终
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联系(一)两部法律都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宏观
经济背景的产物
(二)两部法律在立法目的上具有相同点
第一,这两部法律都具有为了“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的立法目的。

第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地将“保护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定在其立法目的之中。

(三)两部法律规定了共同的几百年原则
(四)两部法律都采用取了私法保护和公
法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方式
(五)从两部法律的内容看,不正当竞争
行为与侵犯消费者权益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区别(一)两部法律的概念不同
(二)两部法律在调整对象上存在不同
(三)两部法律在调整方法上存在不同
(四)两法之间立法目的的不同
三、关于法律竞合与法律适用问题
分析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之间基本上是一种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相
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关系。

但是,我们得出这
种关系是以两法的调整对象,即它们所调整的
利益关系为基本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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