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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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转开保函流程及手续

涉外转开保函流程及手续

涉外转开保函流程及手续英文回答:Process and Procedures for Opening a Foreign Currency Guarantee.1. Application:The applicant submits an application form to the bank, providing information about the underlying transaction, the amount of the guarantee, and the requested tenor.The bank reviews the application and determines the applicant's creditworthiness and the feasibility of the transaction.2. Documentation:The applicant provides the bank with the necessary documentation, including contracts, invoices, and evidenceof the underlying transaction.The bank may also require additional documentation, such as financial statements or legal opinions.3. Security:The bank requires the applicant to provide security for the guarantee, which may include a cash deposit, a letter of credit, or a mortgage on property.The amount of security required will depend on the applicant's creditworthiness and the risk associated with the underlying transaction.4. Approval:The bank evaluates all of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the applicant and makes a decision whether or not to approve the guarantee.The bank will issue a written guarantee if theapplication is approved.5. Issuance:The bank issues the guarante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greed upon with the applicant.The guarantee will be sent to the beneficiary of the guarantee, who is typically a foreign supplier or contractor.中文回答:涉外转开保函流程及手续。

涉外独立保函的法律规定(3篇)

涉外独立保函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涉外独立保函作为一种重要的信用工具,在保障国际交易安全、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涉外独立保函的法律规定对于规范其适用、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涉外独立保函的定义、法律性质、适用范围、效力、争议解决等方面对涉外独立保函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涉外独立保函的定义涉外独立保函,是指在国际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等领域,为保证一方的履行义务,由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的一种书面担保文件。

其特点是独立于主合同,担保人对受益人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三、涉外独立保函的法律性质涉外独立保函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 独立性:涉外独立保函的成立、效力和解除均不依赖于主合同,即使主合同无效、变更或解除,也不影响保函的效力。

2. 无条件性:涉外独立保函的付款条件是无条件的,只要受益人提出符合保函规定的索赔,担保人即应履行付款义务。

3. 第一性付款责任:担保人对受益人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即使主债务人未履行义务,担保人仍应向受益人支付保函项下的款项。

四、涉外独立保函的适用范围涉外独立保函适用于以下领域:1. 国际贸易:如信用证、预付款、货到付款等。

2. 投资领域:如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

3. 工程承包: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等。

4. 其他领域:如租赁、咨询服务等。

五、涉外独立保函的效力1. 法律效力:涉外独立保函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应按照保函规定履行付款义务。

2. 国际效力:涉外独立保函在国际上具有普遍承认的效力,各国法院和仲裁机构一般会承认其法律效力。

3. 不可撤销性:涉外独立保函在有效期内不可撤销,担保人不得擅自撤销或解除保函。

六、涉外独立保函的争议解决1. 国内争议解决: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 国际争议解决:当事人可依法选择国际仲裁机构或国际法院进行争议解决。

七、我国涉外独立保函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了担保合同、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为涉外独立保函的法律适用提供了基础。

涉外合同保函

涉外合同保函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涉外合同保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涉外合同保函篇一:商业银行涉外保函法律风险与对策探讨龙源期刊网.cn商业银行涉外保函法律风险与对策探讨作者:秦璇来源:《理论观察》20XX年第07期[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我国所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也更加复杂,贸易风险也受到更多的关注。

由于商业银行所出具的涉外保函具有不可撤销性、单据性、独立性等一些特征,能够有效满足当事人以及国际经济贸易的需要,所以其在国际担保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涉外保函所引起的相关法律风险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它不仅严重影响到了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的经济损失。

所以,加强对涉外保函法律风险的认识及防范意识,对于我国经济贸易健康、平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涉外保函;准据法;欺诈[中图分类号]D91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 (20X为07— 0099—03一、商业银行涉外保函法律风险1.准据法适用问题的风险由于涉外保函本身非常复杂,所以这也使得准据法变得更加难以确定。

第一,从本质上而言,涉外保函属于涉外合同,其种类多样,合同不同其适用的法律也有所不同;第二,就涉外合同的连接点而言,它也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比如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等都属于相关的连接点,这些连接点可能所处的国家都各不相同,因而也就难以确定准据法;第三,在涉外合同的处理过程中,其依据多种多样,这也导致难以确定准据法。

不同的国家,其国家体制也不尽相同,处理纠纷所适用的法律也各有差异,在不同法系之间,也更加凸显出这种差异。

比如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司法必须要以制定法为依据,而美国则属于判例法国家,在司法过程中,不仅要以制定法为依据,同时还要以判例、国际惯例等为依据。

外贸保函模板

外贸保函模板

外贸保函模板
以下是一个外贸保函的模板,仅供参考:
保函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致:XXX(受益人)
由:XXX(担保人)
根据XXX(委托人)的要求,我行同意出具此保函,保证在XXX(委托人)未履行与您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XXXX)所规定的义务时,我行将根据
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我行在此声明并保证:
1. 我行具有出具此保函的合法资格和足够的能力履行此担保。

2. 我行在此担保的范围内,将按照本保函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3. 如果XXX(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我行将在收到您书面索赔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支付您因XXX(委托人)违约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4. 我行不会因任何原因撤销或修改本保函。

5. 我行将不因您未采取任何行动而解除本保函所规定的担保责任。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X(委托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之日止。

特此担保。

XXX银行(担保人)
注:此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涉外保函业务介绍-刘勋概述

涉外保函业务介绍-刘勋概述

内保外贷政策红利 不设融资性担保额度限制
取消境外债务人与境内机构股权关联要求
取消被担保人资产负债比例要求 取消履约汇兑核准,银行可自行办理购汇履约 境内非银行机构可直接对外担保 个人也可直接对外担保
跨境担保新规对内保外贷有关要求
境外融资用于债务人正常经营支出
境外融资不得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 境外融资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得对境外其他机构的股权或 债权时,应符合有关境外投资的规定 强调银行需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等尽职调查 明知或应知履约确定发生时不得提供担保
对担保行的主要作用
增加国际结算的中间业务收入
增加结售汇、代客理财等中间业务收入 增加国际结算量 增加结售汇量
增加存款
增加银企合作机会
融资性保函 借款保函 有价证券保付保函
透支保函
融资性租赁保函
跨境担保管理办理中的涉外保函新分类 内保外贷: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 地均在境外 外保内贷: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 地均在境内 其他形式跨境担保:非上述两种形式的担保,如内保内 贷
找到此类客户后,支行需要做些什么
(一)了解客户涉外保函业务的用途,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二)了解业务规模、种类、涉及的国别情况 (三)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以及特别要求
涉外保函业务尺度的把握 (一)国别风险 (二)语种 (三)敞口 (四)申请人和被担保人不一致
涉外保函业务审批权限 融资性保函 A类行可审批A+级以上(含)行业重点客户、总、分行核 心客户单笔等值3.2亿人民币以下(含)本外币涉外融资性 保函(含备用信用证)的开立、修改、延期
融资性保函-内保内贷 申请人和被担保人均为境内企业,受益人为境外银行; 借款人需具有“投注差“的外资企业,且外资比例在25%以 上(特殊:外资租赁公司、外资房地产公司、投资性外资 企业) 币种:本外币均可

农行涉外保函操作规程(3篇)

农行涉外保函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涉外保函业务操作,确保业务风险可控,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定义1. 涉外保函:指农行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保证申请人履行其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承诺的付款、担保或其他义务的书面文件。

2. 申请人:指向农行申请出具涉外保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受益人:指从申请人处获得保函,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有权要求农行支付保函金额的当事人。

4. 保函金额:指保函中约定的,农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应当支付的最高金额。

三、操作流程1. 申请人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农行提交涉外保函申请书,并附相关合同、信用证、协议等文件。

2. 审核审批:农行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保函金额、受益人情况等。

3. 签发保函:经审核批准后,农行向申请人签发涉外保函。

4. 通知受益人:农行将保函送达受益人,并告知受益人保函的有效期限、索赔条件等。

5. 监督执行:农行对保函业务进行持续监督,确保保函条款得到执行。

6. 索赔处理:受益人在保函有效期内提出索赔,农行按照保函条款进行审查,如符合条件,则支付保函金额。

四、风险管理1. 资信审查:农行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查,确保其具备履行保函义务的能力。

2. 限额管理:农行对保函业务实施限额管理,控制风险敞口。

3. 保证金管理:农行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保证金,以降低风险。

4. 索赔审查:农行对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索赔符合保函条款。

五、附则1. 本规程适用于农行境内及境外分支机构办理的涉外保函业务。

2. 本规程由农行总行制定、解释和修订。

3.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规程,农行旨在确保涉外保函业务的规范运作,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时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2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涉外保函业务操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提高业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涉外独立保函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涉外保函作为一种重要的信用工具,在我国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独立保函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具有独立、自足、单据化等特点,在保障债权实现、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独立保函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因此,涉外独立保函的适用法律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涉外独立保函的适用法律,以期为我国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涉外独立保函概述1. 涉外独立保函的定义涉外独立保函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为保证买方支付货款或者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的,具有独立、自足、单据化特点的书面担保文件。

2. 涉外独立保函的法律性质涉外独立保函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担保合同: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人承担保证义务,为受益人提供担保。

(2)信用证:独立保函在本质上与信用证相似,均具有单据化、独立等特点。

(3)债权债务关系: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担保人承担保证义务,为受益人提供担保。

三、涉外独立保函的适用法律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外国法律。

”在涉外独立保函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确定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可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适用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确定适用法律。

2.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独立保函的适用法律作出了规定:(1)合同成立地法:涉外独立保函合同成立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2)合同履行地法:涉外独立保函合同履行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3)当事人共同选择的法律:当事人可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适用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3. 国际惯例在涉外独立保函中,国际惯例是确定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惯例:(1)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CP 600):该规则适用于银行保函,对银行保函的出具、修改、撤销、兑付等环节作出了规定。

涉外保证合同范本

涉外保证合同范本甲方(保证人):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债权人):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债务人):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 丙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丙方应履行的义务。

2. 甲方愿意为丙方在主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保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证范围1. 甲方保证的范围为丙方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 甲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第二条保证方式1. 本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 甲方对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1. 本保证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 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丙方未能履行债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责任的履行1. 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2. 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丙方追偿。

第五条保证人的陈述和保证1. 甲方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法律资格和能力。

2. 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的行为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

第六条债权转让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2. 若乙方转让债权,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

2.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解决本合同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涉外商务保证书

涉外商务保证书尊敬的XXXX公司:我方作为甲方,特行使我方资信与信誉对您的公司志在合作的诚意作出如下保证:一、本保证书适用范围本保证书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因涉及外商务交易而产生的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项目合作、技术合作等。

二、保证内容1. 我方保证在签署合作协议后的合作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2. 我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合同的约定,具有合格的质量和性能,并确保按时交付。

3. 我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合作协助工作具备专业的水平与能力,充分满足乙方的需求。

4. 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以及其他属于乙方商业利益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并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5. 我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以及商业道德规范,以诚信守信作为基本原则。

三、违约责任1. 若我方因故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2. 若因我方的原因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的赔偿。

3. 若甲方违反本保证书的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可协商约定,双方达成一致后支付。

四、争议解决1. 本保证书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对于因履行本保证书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除本保证书外,双方可另行签署详细的合作协议,以规定更具体的合作内容、要求和条款。

甲方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保证。

甲方:(单位名称、签章)日期:乙方:(单位名称、签章)日期:。

涉外经济保障保证书

涉外经济保障保证书尊敬的受益人:鉴于甲方(保证人)与乙方(受益行)在经济合作项目中达成协议,为保障受益行收到其应得款项,并确保项目按照约定条款完成,甲方谨此向乙方发出本涉外经济保障保证书。

一、保证金额甲方保证,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保证在本保证书有效期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保证金额)的合法货币,以确保乙方依据合同的约定获得项目中的收益。

二、保证期限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限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至项目完成,或双方书面确认终止。

三、保证条款1. 甲方保证所支付的款项是甲方在合法经济活动中合法获得的。

2. 甲方保证在保证期限内,保持充足的资金流动性,以确保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3. 如乙方提出支付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在(指定时间)内支付相应款项。

4. 甲方保证不会采取任何措施妨碍或限制乙方对保证金额的有效索取。

5. 如果乙方提出支付请求未能得到甲方的及时响应,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究甲方的责任。

四、甲方的违约责任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保证书的约定支付保证金额,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 甲方未能履行其在保证期限内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其他条款1. 本保证书的效力不受任何其他协议或合同的限制。

2. 甲方不得转让本保证书的权利和义务。

3. 对于因合同争议引起的法律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仲裁。

6.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益行):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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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保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涉外合同保函
篇一:商业银行涉外保函法律风险与对策探讨
龙源期刊网.cn
商业银行涉外保函法律风险与对策探讨作者:秦璇
来源:《理论观察》20XX年第07期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我国所面临的
国际经济环境也更加复杂,贸易风险也受到更多的关注。

由于商业银行所出具的涉外保函具有不可撤销性、单据性、独立性等一些特征,能够有效满足当事人以及国际经济贸易的需要,所以其在国际担保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
由涉外保函所引起的相关法律风险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它不仅严重影响到了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的经济损失。

所以,加强对涉外保函法律风险的认识及防范意识,对于我国经济贸易健康、平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涉外保函;准据法;欺诈
[中图分类号]D91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2234 (20X为07— 0099—03
一、商业银行涉外保函法律风险
1.准据法适用问题的风险
由于涉外保函本身非常复杂,所以这也使得准据法变得更加难以确定。

第一,从本质上而言,涉外保函属于涉外合同,其种类多样,合同不同其适用的法律也有所不同;第二,
就涉外合同的连接点而言,它也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比如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等都属于相关的连接点,这些连接点可能所处的国家都各不相同,因而也就难以确定准据法;第三,在涉外合同的处理过程中,其依据多种多样,这也导致难以确定准据法。

不同的国家,其国家体制也不尽相同,处理纠纷所适用的法律也各有差异,在不同法系之间,也更加凸显出这种差异。

比如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司法必须要以制定法为依据,而美国则属于判例法国家,在司法过程中,不仅要以制定法为依据,同时还要以判例、国际惯例等为依据。

对同一问题,如果各国所做的法律规定不同,而当某种事实乂使得这些不同的法律规定相互联系时,此时就会发生法律冲突。

另外,法律冲突也有具有多样性,既有各国法律之间的冲突,也有一国同国际法之间的冲突,既有公法之间的冲突,还有私法之间的冲突。

对于对准据法的适用问题,在商业银行涉外保函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如果出现涉外保函的法律纠纷,那么涉外保函就难
以选择相应的准据法。

不同的国家,其法院所采用的准据法的选择方法也存在差异。

比如英、美等欧陆国家,他们往往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对涉外独立保函准据法进行选择,把和合同签订或交易联系程度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然而和合同联系最密切究竟是哪个国家的法律,确定的权利仍然在其本国法院手中,因而准
据法的选择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为更明确地选择相应的准据法,瑞士、德国等国家所采用的最密切联系的确定标准就是特征性履行地,准据法在没有律篇二:涉外合同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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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艺术部陈晓逸
发货标记为: ; 项目标记: ;至U达港:;收货人:;全称:;
简称:;
中方提供的物资装船后,中方将提单正本、保险单正本、发货单、装箱单各一份,航寄吉方收货人。

四、吉方负责中方提供的物资到港后的报关、提货和吉
布提境内的运输,并负责缴纳一切税款。

五、中国医疗队前往吉布提的国际旅费(包括不超过二十公斤行李超重费)由中国政府负担;返回中国的国际旅费
(包括不超过二十公斤行李超重费)由吉布提政府负担。

六、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吉布提工作期间住房(包括家具、冰箱、炊具)、交通工具(包括因公事所需的燃油料)、办公用品等,由吉方免费提供。

水、电费在贷款项下支付。

七、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吉布提工作期间的技术服务费由
中国政府负担。

八、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吉布提工作期间享受中、吉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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