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档案法规知识基础讲义
档案重要法规知识点

档案重要法规知识点1.《档案法》档案法是指国家对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法律法规。
《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定于1987年,经过多次修订完善。
该法规定了我国档案的分类、保存期限、开放与保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档案的合法权益,确保历史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条例》是对《档案法》的细化和补充,于2009年颁布实施。
该条例规定了档案部门的组织和职责、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等具体要求。
条例还对档案的利用、档案文化建设及档案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3.《档案保管规程》《档案保管规程》是国家档案局颁布的重要法规,对各级档案机构的档案保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程规定了档案的整理、保存与利用的技术标准,包括档案鉴定、档案损坏修复和数字化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规程的颁布对提高档案保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4.《国家档案局关于推进电子政务文件电子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政务文件的管理成为了档案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为了规范电子政务文件的管理和保障其合法性和可信度,《国家档案局关于推进电子政务文件电子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于2016年发布。
这一指导意见确立了电子政务文件的存储、归档和访问管理要求,促进了电子政务文件的有效利用和长期保存。
总结:以上所提到的几项重要法规是档案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依据,它们的实施和遵守对档案的合规性和专业性具有重要意义。
了解并掌握这些法规,有助于档案工作者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同时,这些法规也提供了引导档案数字化管理和电子政务文件管理的法律依据,适应了信息社会的发展需求。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

1998年8月28日,江苏省第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于1998年11月1日起 在全省施行。
2003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修改.
第六条:省档案管理部门主管全
省档案事业,对全省档案工作实 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 导;市、县(市、区)档案管理 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 作,并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明确了档案行政执法主体。
第十二条:档案工作人员应
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 守秘密;应当具备档案专业 和相关专业知识,接受专业 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岗位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各级各类档
案馆(室)应当建立健 全档案的接收、收集、 整理、保管、保密、保 护、鉴定、销毁、统计、 利用等制度。
案例
第十七条:属于集体所有、个人
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 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 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 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寄存、捐 赠或者出卖。
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
案
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
民国时期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中国共产党及 其领导下的政府、军队、团体所形成的档 案;
第十六条第二款 第十七条增加了第二款
第十九条第二款 第二十四条
之前,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
可以向有关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售, 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 人。
1. 2.
涉及行政许可。
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凡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
《档案法》与《档案法实施办法》对档 案事务中的违法行为大致归纳了十一 种。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汇总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汇总档案是组织和保障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文件的特定形式。
它对于保护历史记忆、促进文化传承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相关的档案法规。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档案法规的基础知识进行汇总。
一、档案的定义与分类档案是指由各类组织或个人在特定活动中产生的文件,以及这些文件的复制件、影像资料等格式的记录物。
档案通常分为两大类:行政档案和非行政档案。
1. 行政档案:行政档案是指由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组织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记录。
这些档案涉及诸如政府管理、公共服务、法律法规实施等各个领域的内容。
2. 非行政档案:非行政档案是指由非政府组织、个人、企业等在其活动中产生的文件记录。
这些档案包括企业档案、个人档案、学术研究档案等多种形式。
二、档案法规的重要性1. 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档案法规通过明确档案的管理责任、权限和程序,规范了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保护历史记忆和文化遗产:档案是社会历史和文化传承的珍贵载体。
档案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护重要的历史记录和文化遗产,为后代提供研究和学习的资源。
3. 促进信息共享与利用:档案是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范的档案管理可以促进各个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利用,为社会发展和创新提供支持。
三、国际档案法规1.《联合国关于公共档案的原则指南》:该指南于2011年由国际档案委员会制定,旨在为各国制定与档案管理有关的法律和政策提供参考。
2.《雅典协议》:该协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4年通过,旨在推动公共与私人档案的保护与利用,并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国际合作。
四、中国档案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该法于1987年颁布,对中国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包括了档案的组织、管理、保护和利用等各个方面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作为对《档案法》的补充和细化,于1990年发布,具体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档案法律知识基础

档案法律知识基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档案无处不在,从个人的学历证明、工作履历到企业的商业合同、财务报表,从政府部门的政策文件到历史文化的珍贵记录,档案都承载着重要的信息和价值。
然而,对于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并非是随意而为,而是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和约束。
了解档案法律知识,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正确地处理和保护档案,还能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档案。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那么,档案法律又是什么呢?档案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因档案的形成、管理、利用和保护等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核心,包括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档案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法律,于 1987年9 月5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这部法律明确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定了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原则,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确保了档案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和协调,同时又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原则要求我们在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档案的损毁、丢失和泄密。
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原则则强调了档案的价值在于为社会服务,要通过合理的方式和渠道,让有需要的人能够方便地利用档案。
在档案的形成和收集方面,法律规定了各类组织和个人都有形成和保存档案的义务,并对档案的质量和内容提出了要求。
档案法的基本内容绪论课件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需要,我国对档案法律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其中,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档案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推进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 力的法律保障。
03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定和实施档案工作规范;
05 档案法律责任与法律救 济
档案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种类
含义
档案法律责任是指档案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依 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它是档案法律规范中强制性、约束性 的具体体现。
种类
档案法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 任和民事责任。
档案利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隐私权保护
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时,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权,不得随意 泄露个人档案信息。
知识产权保护
对于具有知识产权的档案,应当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不得 随意复制、传播或利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如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要求,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限制和管理。
促进档案的利用和开发 通过制定和实施档案法,可以加强对档案的利用和开发, 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档案信息和服务,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通过制定和实施档案法,可以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让 更多的人了解和重视档案工作,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02 档案法律制度
档案法律制度的含义和特点
• 含义:档案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从事档 案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档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际条约。 它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档案活动的行为规范,是 维护国家档案安全、保障公民档案权益的基本保障。
档案相关知识讲座课件

档案工作的发展前景
国际化发展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档案工作需要与国际接轨,加强国际交流与 合作。
专业化发展
档案工作需要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培养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
社会化发展
档案工作需要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发挥档案的历史文化价值,服务 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
THANKS.
率。
数据压缩技术
对数字化档案进行压缩,节省存 储空间,提高传输效率。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文档管理功能
支持电子文件的上传、下载、分类、标签等操作, 便于管理。
检索查询功能
提供关键词、标签、日期等多种检索方式,快速 定位所需档案。
权限管理功能
设置不同用户权限,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数字档案长期保存策略
的长久保存。
档案的定与
05
档案鉴定工作
档案鉴定工作是档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对 档案的内容、价值、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保管方式。
输0入2
标题
档案鉴定工作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 时结合档案形成的历史背景、内容和利用价值等因素 进行综合分析。
01
03
档案鉴定工作还需要注重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确保档 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档案相关知
目录
• 档案基本概念 • 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 档案法规与标准 • 档案数字化与电子档案管理 •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 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档案基本概念
01
档案的定 义
档案是记录历史、文化和信息 的载体,具有原始性、真实性 和不可替代性。
档案法律知识讲课提纲
档案工作人员在档案事务方面的权利
(1)对分管范围内所属档案机构的工作实行监督和指 导;
(2)对文书和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进行指导和 监督;
(3)有权向国家机关反映档案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 要求加强档案工作的建议;
(4)有权对未开放的档案拒绝提供利用;
(5)有权申报档案专业职务。
全文共6章27条,包括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法律责任和附 则。
第一节 档案法的概念
三、《档案法》颁布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档案法》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建设我国 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 《档案法》是增强社会的档案意识,有效地保护档案财富 的可靠保障。 《档案法》是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服务的保障。 《档案法》是完善我国档案法规体系,强化依法治档的依 据。 《档案法》是改革和发展档案事业的保障。
第四节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二 、档案利用
6、利用未开放的档案
(一)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
利用者如果利用保存在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未到法定开放期限的档案,应符 合以下条件: A、利用主体必须是我国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 民个人; B、确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 C、必须依据国家制定的利用未开放档案办法的规定; D、经该档案馆同意,必要时报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档案馆对利用 未到开放期限的档案应严格手续。
第三节 档案管理
一、档案集中管理的国家规定
《档案法》第十条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三条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四条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第六条
第三节 档案管理
档案法律法规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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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起草与制定 起草 修改 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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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立法目的 档案的法定含义档案的含义.doc 适用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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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档案行政主管部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 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档案机构职 责.doc
“双百查考” 要求:南京市档案行政执法 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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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机构及档案人员职责
第七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
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资料 的归档工作,统一保管本单位的档案,确 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和安全,依法向有关 档案馆移交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 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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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的主要作用
档案法是发展我国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 档案法是增强社会档案意识,有效保护档
案的有力武器; 档案法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维护公民享
有的利用档案权利的法律保障; 档案法是强化我国档案事业管理的重要手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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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概况 主要内容 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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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中五个问题
(一)档案的法定内涵
(二)市、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职责
(三)各单位的职责
(四)档案机构及档案人员职责 (五)档案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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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县区档案行政管 理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 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测试1、题型:判断题分值:1档案行政法规的制定是一种从属的立法行为。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2、题型:判断题分值:1《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
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3、题型:判断题分值:1档案行政规章分为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两种。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4、题型:判断题分值: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各种档案。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5、题型:判断题分值:1档案法规的效力是指其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主体和行为具有的规制力和约束力。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6、题型:判断题分值:1档案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对等。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7、题型:判断题分值:1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5年即向有关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8、题型:判断题分值:1档案法规是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有效保护档案资源的有力武器。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9、题型:判断题分值:1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向档案馆报送各种地方政策、法规汇编,年鉴,志书,大事记等反映地方特色的出版物。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0、题型:判断题分值:1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1、题型:判断题分值:19号令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2、题型:判断题分值:1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禁止利用的意见。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3、题型:判断题分值:1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个人。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4、题型:判断题分值:1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其复制件在出境时被查获,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还可并处罚款。
档案法制知识课件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档案法规、规章和标准,监督、指导全国档案工作。
档案机构
包括档案馆、档案室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 作。
档案工作者
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履行职责和义务。
档案法律关系客体
档案
包括各种载体和形式的档案,如纸质 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档案工作成果
明确档案服务机构在档案管理、利用和服务中的法律地位,阐述其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如确保档案安全、提供便捷 服务等。
档案服务合同的法律要素
分析档案服务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主体、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违约责任等,并探讨如何在签订合同时保障双 方权益。
档案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讲解在档案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如著作权、商标权等,明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防范 知识产权风险的建议。
包括档案整理、编纂、研究等成果, 如档案目录、档案汇编、档案研究著 作等。
档案法律关系的内容与权利义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利义务
制定和执行档案法规、规章和标准,监督、指导全国档案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等 。
档案机构的权利义务
依法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档案,提供档案服务,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等。
档案法制知识课件
目 录
• 档案法制概述 • 档案法律法规体系 • 档案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 • 档案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 档案利用与服务中的法律问题 • 档案法制教育与宣传
01
档案法制概述
档案法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定义与特点
定义
档案法制是指国家制定、颁布和 实施档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对档案事务进行规范 、管理和保障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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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档案法规知识基础讲义第一个问题档案工作离不开档案法规一、档案法规的概念(P2)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本书中指的是广义,除了《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之外,还包含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规章中的有关条款与档案工作的条例、通则、规则、办法、章程等。
1.档案法规是阶级意志的表达2.档案法规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3.档案法规是调整档案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二、档案法规的特征本质决定特征,基本特征是国家的意志性、特殊的规范性与应有的强制性,另外还有:1.社会性2.公益性3.综合性三、档案法规调整的对象档案法规调整的对象问题,是我们系统学习档案法规务必首先解决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
档案法规调整对象是指档案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1.调整国家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关系2.调整国家与档案机构之间的关系3.调整档案形成者与档案管理机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档案管理机构的关系4.调整档案所有者与档案管理者、档案利用者的关系四、档案法规的要紧作用档案法规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关于档案的形成、收集、管理、利用与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的进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P13-15)五、档案法规体系的构成及其之间的区别我国当前档案法规体系是指以档案法律(即《档案法》)为核心,以档案行政法规、地方性档案法规、行政规章为要紧框架,藉以规范性文件予以细化的一切档案法规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有机统一整体。
(P15-16)1.档案法律的概念: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并审议通过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档案与档案工作的专门立法或者法律规定。
两部分构成:一是专门的档案立法。
如《档案法》,它是整个档案法规体系的核心。
二是国家其他法律中有关档案与档案工作规定的条款。
如《宪法》、《刑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都有有关档案与档案工作方面的规定,都具有档案法律效力。
2.档案行政法规的概念:是由国务院制定颁布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档案局公布,其制定权属于国务院。
如《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与布局方案》等。
3.地方性档案法规:是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与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城的具体情况与实际需要,根据有关法规与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辽宁省档案条例》等。
地方性档案法规为地方行政区内档案事业的管理提供了法律根据。
4.档案行政规章的概念:是指由国家档案局或者国家档案局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与省会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与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档案法律、行政法规,在本部门或者本级政府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所制定的各类档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P135)六、档案法规制定的基本原则(P23-24)七、档案法规的修改定义:是指在不改变原法规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与结构的情况下,对某些条款加以改动。
修改原因八、档案法规的废止废止原因废止方式:直接废止、间接废止、清理公布。
九、我党的最早的档案指导性、规定性文件。
1931年,周恩来敏锐地觉察到妥善保管党的历史记录的重要性,提出了区别不一致情况储存与整理档案文件的意见,并委托瞿秋白同志为党中央起草了《文件处置办法》,它是迄今发现的党中央机关最早的关于档案工作的指导性、规定性文件。
(P39)十、档案法律贯彻实施的意义(P53-55)十一、档案法律关系包含档案行政法律关系、档案民事法律关系与档案刑事法律关系(P55)档案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档案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档案权利与承担的档案义务,档案权利与档案义务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是同处于档案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的两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而不是能够由双方当事人相互约定的。
(P57-58)十二、有关法律中的档案法律规范(P59-62)其他法律与《档案法》有着密切的联系,是档案与档案工作的规范,档案工作者务必严格遵守。
第二个问题领会“两法一条例”内容一、《档案法》(P63-89)《档案法》的制定(P65)修订(P67)修改的内容(P67-69)如何贯彻实施(P70-72)《档案法》的作用(P72)《档案法》的目的(P72)基本原则(P74)档案机构的职责(P76-77)档案工作人员的要求与任职条件(P77)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P78-80)档案的利用与公布(P80-81)档案事务中的权利与义务(P82-89)二、《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行政法规的效力是指档案行政法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强制力与约束力。
(P99)档案行政法规的效力所及的范围不仅包含我国的公民,而且包含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公民与无国籍人。
(P101)关于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者赠送档案,务必报经本地区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P112)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与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与社会具有储存价值的档案,由档案的所有者公布。
但在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与其他公民的利益。
(P114)三、《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条例》于1998年8月28日经江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03年修订。
《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P123-125)档案馆设置:各级综合档案馆,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专门档案馆与部门档案馆经同级档案局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企业事业档案馆的设置应当报同级档案局备案。
关于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类档案与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能够延长到档案形成之日起满五十年,甚至更长一些时间再向社会开放。
(P134)四、档案行政规章的特点(P137-138)五、规范性档案行政文件:是指不属于法的范畴的规范性档案行政文件,即指不在国家立法体系之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而制定的,对人们的档案行为提供规范,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的,可作为档案行政执法间接根据,并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档案行为规范的总称。
六、档案工作标准我国档案工作领域的标准,绝大多数为推荐性标准,即具有指导意义但不宜强制执行的倾向性或者方向性标准。
(P145)第三个问题档案行政执法概念:从狭义上讲,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档案行政执法职责,把档案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适用于有关具体对象或者档案违法案件的行政管理活动。
(P152)是具体档案行政行为。
档案行政执法的特点。
(P152-153)档案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P153-156)档案行政执法根据的适用原则:(P166-168)档案行政执法程序:(P170-171)档案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P175-177)档案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P181-184)档案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度。
(P185)(不得第二次申请复议,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档案行政行为。
(P191-193)档案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并在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P195-197)档案行政执法监督行为属于内部的行政行为。
被监督者假如对监督行为不服,能够依法申诉,但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者申请行政复议。
(P200)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体系:(P202-203)对抽象档案行政行为监督的要点:合法性、现实性、协调性、合理性与严肃性。
(P205)档案违法行为的种类:(P223-224)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3年下列有期徒刑或者者拘役。
(P226)档案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P235-238)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P254)对明知所储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缺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256-257)违反档案法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P257)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能够并处罚款。
(P257)将重要的或者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P259)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P261)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
(P262)不按规定归档或者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由县级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273)需要掌握的几个知识点:1.《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何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2 次会议于 1987 年 9 月 5 日通过,并于 198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996 年 7 月 5 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0 次会议通过修改,并公布施行。
2.《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何时公布?1990 年 10 月 24 日国务院批准 1990 年 11 月 19 日国家档案局第 1 号令公布,1999 年 5 月 5 日国务院批准修订 1999 年 6 月 7 日国家档案局第 5 号令重新公布。
3.《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何时颁布实施?1998 年8月 28 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8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2003 年 4 月 21 日,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并公布施行。
4.档案法有什么作用?( 1 )档案法是管理我国档案事业的法律根据;( 2 )档案法是有效保护档案财富、开发档案资源的有效武器;( 3 )档案法是公民、法人及其他各类组织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 4 )档案法是公民保护档案权利、履行档案义务的法律保障。
5.档案法律、法规的类型有几种?有档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四种类型。
6.《档案法》与《宪法》是如何的关系?一切法律的制定都务必以《宪法》为指导,不能与其原则精神相违背。
《档案法》是在《宪法》的有关原则精神的指导下制定的。
7.《档案法》所称的档案概念是什么?它是指过去与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与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与社会有储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声像等不一致形式的历史记录。
8.《档案法》规定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有什么权利与义务?《档案法》规定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要紧分为五类:( 1 )公民享有占有、使用与处理属于自己所有档案的权利;( 2 )公民有依照规定利用国家档案的权利;( 3 )公民享有公布自己所有档案的权利;( 4 )向国家捐赠、寄存具有国家与社会储存价值或者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所有者,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 5 )公民享有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