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车辆乘车规定
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完整版

公共汽车乘车规则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为了建立我区良好的公共汽车乘坐秩序,保障乘客和公交公司的合法权益,构建文明、和谐的乘车环境,根据国家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结合我管理服务中心实际,特制定此规则。
1、乘客应当在站台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乘,先下后上;2、乘客应当按照指定的车门上、下车,不得翻越栅栏、吊车、拦车和爬窗,不得要求驾乘人员在无公交站点的路段上下车。
车辆到达终点站时,乘客应当全部下车;3、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其它乘客应当主动为其让座;4、醉酒者、传染病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赤膊者、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等不准乘车;5、高龄乘客乘车应当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行动不便或者重病患者应当有人陪护;6、乘客上车后应当注意乘车安全,自觉坐好或者拉好扶手,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得损坏车辆设备、设施;不得有妨碍乘客安全的行为;7、在车辆运行中,乘客不得进入驾驶室和其它有碍安全的部位;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自行开关车门;8、在车厢内,乘客不得躺、卧、占据座位;不得使用不文明或冒犯性语言;不得喧哗、打闹、斗殴;不得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吸烟、餐饮;9、乘客在车内不得进行销售、赌博、乞讨等活动;不得散发宣传单、广告纸等;10、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乘客应当服从驾驶员的安排,换乘其它车辆;11、禁止携带超长、超宽和批量货物以及尖锐货物乘坐公交车;1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其它有害液体乘车;不得携带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管制刀具、武器及仿真武器等物品乘车;不得携带犬类、畜类等各种动物乘车;13、乘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
携带的易碎、易污物品、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沾污车厢和乘客;14、乘客因自身原因造成所携带的行李物品损坏的,自行负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15、乘客对驾驶员违反规定和有关违法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公共交通乘车规则

公共交通乘车规则一、乘客在站牌处排队候车,待车停稳后有序上下车;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交接车前、后门上车、中门下车;岛式站台内,先下后上。
不准扒门爬窗、强行上下,车到终点站后全部下车。
二、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主动给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相互礼让,站稳扶牢,听从驾乘人员劝导。
三、车厢内不准赤膊、躺卧、多沾及脚踏座位;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自觉不吃带刺激性的食物严禁吸烟、乱写乱画、乞讨及销售等活动。
四、乘车期间不得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外,不得妨碍他人正常乘坐或者影响他人人身安全。
严禁擅自开关车门,不准乱动和损坏车辆设备及相关设施。
五、醉酒者,无人陪护的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患者、学龄前儿童,谢绝上车。
六、携带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2平米或重量超过20千克的,购同程票一张;携带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4平米或长度超过2米及重量超过40千克的拒绝乘车。
携带婴儿车及手推车上车时,需折叠并放置在不影响其他乘客人身安全的位置。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以及易污损或者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上车。
不得携带犬类等宠物(有识别标志,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除外)乘车。
八、乘坐无人售票车,应自备零钱,车上不设找零,使用IC卡(证)的乘客应遵守IC卡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出示、刷卡,并有义务接受稽查人员查验。
对冒用他人优惠乘车卡(证)的,司乘及稽查人员有权暂扣,交主管部门处理。
九、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身高1.3米(含1.3米)以上的儿童购全票。
十、车票售出后不予退票。
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乘客应配合司乘人员的安排,转乘同线路后车,所持车票依然有效。
十一、公交车运营中发生的投诉及纠纷,由承运企业调查处理对处理结果有争议的,可申请属地交通主管部门调查、调解。
凡违反本规则而引发的投诉,承运企业将不予受理。
十二、违反本规则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或损坏公物者,须赔偿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公共交通乘车秩序管理制度

公共交通乘车秩序管理制度公共交通是城市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公共交通乘车秩序的管理也是非常必要的。
一个良好的乘车秩序不仅可以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还能提高运营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为了维护公共交通的正常秩序,相关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乘车秩序管理制度。
一、车辆乘坐顺序为了保证乘车秩序的有序进行,乘客在等待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排队,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一辆一辆有序乘坐。
不得推搡、抢占座位或者插队上车。
特殊人群如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婴幼儿等应给予照顾和帮助,确保他们的安全和舒适。
二、购票乘车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购买有效车票,票价需按照规定交纳。
持无票、假票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乘车的行为都会受到处罚。
乘客在上车前应当主动出示车票,并在车辆上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票,以备检查。
三、座位有序乘坐乘客上车后应当迅速寻找座位就座,不得占用他人已经选定的座位。
当车辆的座位已满时,乘客应当礼让给有需要的特殊人群,并主动让座。
同时,乘客应当遵守车内的座位标识,不得随意坐在禁止坐的座位上,以确保乘车秩序和安全。
四、文明行为要求公共交通中乘客的文明行为对于维护秩序至关重要。
乘客应当保持良好的素质,不得大声喧哗、吸烟、乱扔垃圾或者随地吐痰等行为。
同时,乘客在乘坐过程中应当遵守车内规定,如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不得饮酒醉酒上车等。
五、安全意识强化乘客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当特别注重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乘客应当在车辆稳定后再站起来或者下车,以免造成摔倒或其他意外伤害。
同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乘客应当通过抓握扶手或座椅等方式保持平衡,不得随意行走或者靠近车门。
六、应急处理和求助如果乘客遇到紧急情况或者需要求助时,应当及时向乘务人员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在突发情况下,乘客应当保持冷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七、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乘车秩序管理制度的人员,相关管理部门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公交车乘车规定

公交车乘车规定公交车乘车规定为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和乘车秩序,以下是乘坐公交车时应遵守的乘车规定:一、乘车准备:1.持有效车票:每位乘客必须持有有效车票或刷卡乘车。
没有有效车票的乘客将被要求购买车票或刷卡乘车,否则将会被请下车并可能面临罚款。
2.携带行李:乘客应携带合理大小的行李,以免影响其他乘客的乘车空间和安全。
若行李过大或不适宜携带于公共交通工具上,可选择其他合适的方式运输行李。
3.有序等候:在候车站或车站广场,乘客应进行有序排队,不得挤占他人乘车空间。
不得在车站内吸烟、乱扔垃圾等,维护站场环境的卫生与秩序。
二、上下车注意事项:1.按站上下车:一般情况下,乘客需按照公交线路沿途设立的车站上下车,不得随意要求驾驶员临时停车或下车。
2.礼貌上下车:乘客在上下车时应礼貌待人,不得推搡、冲撞、侵犯他人,确保上下车的安全与顺利。
3.有序排队:当车辆停车时,乘客应自觉排队上下车。
老人、孕妇、残疾人有优先上下车的权利,其他乘客应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
三、乘车时行为规范:1.有座居座:车辆内的座位有限,乘客应合理分配座位,给予有需要的人让座。
婴儿车、行李等物品不得占用座位。
2.保持安静:乘客在车上应保持安静,不发出嘈杂声音,不妨碍其他乘客休息与工作。
使用手机时请将声音调低或使用耳机。
3.禁止吸烟:乘客在车辆内严禁吸烟,该规定同样适用于使用电子烟、吸食其他烟草制品。
4.禁止饮食:乘客在车辆内禁止饮食,以免造成车内环境的脏乱。
5.不得乱扔垃圾:乘客应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垃圾,保持车辆整洁与环境卫生。
6.保持安全乘车姿势:乘客在车辆行驶中应保持正确乘车姿势,牢牢抓住扶手或靠背,确保自身安全。
四、尊重驾驶员与工作人员:1.尊重驾驶员:乘客应尊重驾驶员,按照驾驶员的指引或要求进行操作。
2.合理要求服务:乘客在遇到问题或有需要时,可以合理、文明地向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提出要求,不得恶言恶语或侮辱他人。
3.配合应对紧急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时,乘客应听从驾驶员或工作人员的指挥,配合安全疏散,确保乘车安全。
城市公交乘车规定

城市公交乘车规定城市公交是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为了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提高乘车效率以及维护公共秩序,各个城市都制定了相应的乘车规定。
以下是城市公交乘车规定的主要内容:一、乘车凭证1. 乘客需要持有有效的乘车凭证,如公交卡、一次性票等,且须在乘车前进行刷卡或购票。
乘车凭证仅限乘客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当公交车辆过载或乘车凭证发生故障时,乘客须按规定支付车费或进行补票。
二、上下车规定1. 乘客应按照车辆标识站台的指示,有序排队等候上车,并确保车辆完全停稳后再上下车。
2. 下车时,乘客应在车辆到达站点后,迅速有序地下车,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的正常上下车。
3. 乘客须在指定站点上下车,不得在非指定站点拦车或下车,以确保行车秩序。
三、座位使用1. 幼儿、老年人、孕妇及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优先享有座位,其他乘客应礼让并主动腾座。
2. 乘客应妥善保管自己的随身物品,不得占用邻座或放置大件物品,以确保座位使用的公平合理。
四、安全规定1. 乘客乘车时应保持站稳扶好,不得在行驶过程中随意行走或站立。
2. 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禁止乘坐公交车。
3. 禁止携带宠物等动物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需携带宠物乘车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
五、文明乘车1. 乘客应保持良好的素质和礼貌,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或吸烟等行为,不得影响其他乘客的乘车体验。
2. 乘客不得随意扔掷废弃物品,应使用车厢内的垃圾箱,并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六、乘车纠纷和投诉1. 乘客如遇乘车纠纷、服务不当等问题,可向公交公司投诉或寻求帮助,配合工作人员处理。
2. 乘客在公交车上损坏车内设施或其他乘客行李等,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结:城市公交乘车规定旨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和提升乘车效率。
作为乘客,我们应以文明的态度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城市公交的正常运营和舒适的乘车环境,共同营造和谐的城市交通氛围。
深圳市公共汽电车乘车指导规则

深圳市公共汽电车乘车指导规则一、前言为了确保深圳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过程的安全、便捷和有序,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乘坐深圳市公共汽电车的乘客。
二、车票购买1. 乘客应当在乘车前购买相应的车票或使用公交卡刷卡。
2. 车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或遗失。
3. 未购买车票或使用公交卡刷卡的乘客将被要求购票或下车。
三、上下车规定1. 在到达目的地前,不得随意下车。
2. 在靠站点时,应提前准备好下车物品,并在停稳后迅速下车。
3. 下车时,应当从后门下车(特殊情况除外)。
4. 上车时,请排队等候,并按顺序上车。
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优先上车。
5. 上下电梯时,请礼让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
四、座位使用1. 座位优先供给老年人、孕妇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
其他乘客可以选择站立或坐在空座位上。
2. 乘客不得占用座位放置个人物品,如行李等。
3. 座位上的把手和扶手应当妥善使用,不得随意损坏。
五、安全注意事项1. 乘客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车内吸烟、吐痰、大声喧哗等行为。
2. 不得将头、手伸出车窗外。
3.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乘客应当站稳扶好把手,不得随意走动。
4.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请听从司机或工作人员指挥,并配合疏散工作。
六、违规处罚1. 未购买车票或使用公交卡刷卡的乘客将被要求购票或下车,并可能面临相应的罚款。
2. 违反上下车规定的乘客将被警告并可能面临相应的罚款。
3. 占用座位放置个人物品等违规行为的乘客将被警告并可能面临相应的罚款。
4. 违反安全注意事项的乘客将被警告并可能面临相应的罚款。
情节严重者将被拒绝乘坐公共汽电车。
七、总结本规则是深圳市公共汽电车乘车的必备指导。
乘客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证自身安全和公共秩序。
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乘客能够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深圳市公共汽电车的发展和改进做出贡献。
公交车乘车纪律规定

公交车乘车纪律规定公交车作为城市居民重要的交通工具,为方便人们出行,提供了快捷、安全的服务。
为了确保乘车过程中的秩序和安全,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乘车纪律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交车乘车纪律规定。
一、排队候车在公交站点等候车辆时,乘客应自觉排队,遵守先来先上车的原则。
避免插队现象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同时,乘客应保持文明、友善的态度,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言语侮辱、冲撞他人。
二、持票乘车乘客在上车之前应事先购买或准备好有效的车票或乘车卡,在车上乘务员的查验下,出示车票或刷卡乘车。
未持票乘车的乘客,应按照规定补票或补交等额罚款。
三、让座尊老爱幼为了照顾弱势群体,公交车上设有专门的老人、孕妇及残疾人座位。
健康、年轻的乘客应主动让座给有需要的人,表现出关心和尊重。
同时,其他乘客也应积极协助,为老人等人士提供帮助和扶持,确保他们的安全和舒适。
四、不吸烟禁食为了保持车内的空气清新和乘客的身体健康,乘车过程中禁止吸烟和食用散发味道较大的食物。
如果有需要,可在车辆停靠的地方下车吸烟或用餐,避免对他人造成不适和污染。
五、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是每个乘客的责任。
在公交车上,乘客应尽量不随地吐痰或者乱扔垃圾。
如有废纸、瓜果皮等垃圾产生,应放入垃圾袋或存放在指定的座位垃圾箱中。
保持车内整洁,为后续乘客提供良好的环境。
六、不扰乱公交车秩序乘客在公交车上,应保持安静、有序的乘车环境。
不大声喧哗、播放音乐或影响他人。
遵守乘务员的管理和指示,配合进行安全检查。
如有需要,乘客应主动配合调整座位或靠边站立,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和乘客的安全。
七、不进行违法活动在乘车过程中,乘客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扒窃、吸毒、持有违禁物品等。
如发现有可疑情况或违法行为,乘客应及时向乘务员或车辆驾驶员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总之,公交车乘车纪律规定旨在维护公共秩序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每位乘客应遵守这些规定,以文明、友善的态度乘坐公交车,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交通环境。
公交车的乘坐规则和基本安全常识范文

公交车的乘坐规则和基本安全常识范文公交车是城市交通中十分重要的一种交通工具,它不仅能够方便人们出行,还能减少交通拥堵和污染。
然而,在日常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一系列的乘坐规则和基本安全常识,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接下来,我将介绍一些公交车的乘坐规则和基本安全常识。
一、公交车的乘坐规则1. 排队上车:在等候公交车的过程中,要按照先来先上车的原则,有序排队,不要插队。
避免拥挤和争抢上车的行为。
2. 不要随意停车: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会有规定的站点进行停车,乘客在上车和下车时,要选择合适的站点,不要在非指定停车的地方强行停车。
3. 路边注意安全:在等车或下车的时候,要迅速离开行车道,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尤其是下车时,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并打开车门才能下车。
4. 让座给老人和残疾人:在公交车上,应该给老人、孕妇和残疾人让座。
这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关爱,也是公共交通文明的表现。
5. 不要说脏话和吸烟:在公交车上,要注意言行举止,不要大声喧哗,不要说脏话。
同时,也要禁止在公交车内吸烟,保持车内空气的清新。
6. 听从司机指挥: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要听从司机的指挥,按照他的要求行动,保持秩序。
遇到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配合司机的指挥和逃生措施。
7. 收费合理:乘坐公交车时,要按照规定的票价支付车费,并及时向司机索要发票。
如果遇到收费不合理的情况,可以向公交公司投诉。
二、公交车的基本安全常识1. 着装要得体:乘坐公交车时,要选择合适的着装,不要穿着过于暴露或不便活动的衣物。
尤其是女性乘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和形象。
2. 监护儿童:如果有带小孩乘坐公交车,要特别注意看管和保护小孩的安全。
不要让小孩站在车厢的门边或靠近窗户,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 应急逃生:乘坐公交车时,要熟悉车厢的逃生出口和应急装置的使用方法。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按照司机的指示和车厢的应急逃生设备进行逃生。
4. 注意行李安全:乘坐公交车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和贵重物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公共交通车辆乘车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畅通,维护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秩序,根据《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8号令)、《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
则》(建设部、公安部令第3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乘客,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乘客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乘运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第四条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的乘客必须遵守下列乘坐秩序:
(一)须在站台或者指定的地点依次候车,不准在车行道上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乘坐无人售票车应前门上,后门下),依次登乘,不准强行上下;
(二)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
(三)行动不便者乘车须有人陪护;
(四)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谢绝乘车;
(五)严禁携带宠物、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及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物品者乘车;
(六)乘车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躺、卧、占据和蹬踏座席;不准打闹、斗殴;不准自行开关车门;不
准破坏设备、设施及公交载体广告;不准进行其他妨碍车辆行驶、停靠和乘车安全的行为;
(七)在车辆运行中,不准进入驾驶部位和其他有碍安全的部位,不得与驾驶员闲谈;
(八)在车内禁止吸烟,不准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
(九)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当服从乘运人员的安排或者换乘其他车辆。
第五条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的乘客必须遵守下列票务管理规定:
(一)主动照章购票(乘坐无人售票车需自备零钞,主动投币,禁止车内收取其他乘客票款兑零),刷卡者出示有效乘车证件,并接受乘运人员的检查;
(二)身高120厘米(含120厘米)以上的儿童须购票。
每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0厘米的儿童乘车,超出免费携带儿童人数的购成年人同程票。
儿童集体乘车,应按实际人数购成年人同程票;
(三)每名乘客可免费、携带一件重量15公斤(含15公斤)或体积0.10立方米(含0.10立方米)的物品。
携带重量15—50公斤(含50公斤)或0.10—0.15立方米(含0.15立方米)的物品须购同程票一张。
携带重量超过50公斤或体积超过0.15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5米物品的谢绝乘车;
(四)车票限当次乘车有效,但乘运人员安排换乘的,所
持车票继续有效。
第六条持IC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乘客须遵守IC卡使用管理规定。
IC卡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或余款不足时,应主动购票乘车。
第七条乘客对所携带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妨碍其他乘客。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经营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单位对乘客给予补票或者数倍补票的处理;
(一)无票或持废票乘车的,按始发站至下车站票价的10倍补票;
(二)乘坐无人售票车不投币、投币不足、投残币、投假币的,按应投币额的10倍补票;
(三)越站乘坐的,按全程票价补票;
(四)持伪造IC卡乘车者,除按所乘线路最高票价10倍补票外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借用专用IC卡乘车的,按所乘线路最高票价的
10倍补票,并将卡收回。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造成城市公共交通设备、设施损坏或者乘客、乘务人员财物损失、人身伤害的,由经营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赔偿经营损失,并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依法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利事素国的乘客对乘运人员违反工作职责和违法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