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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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创建细则

文明单位创建细则

文明单位创建细则细则一:目标设定1. 文明单位的目标是为社会繁荣、人民福祉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 文明单位应确立明确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细则二:道德规范1. 文明单位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文明单位成员应遵守组织内部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行为和工作风格。

3. 文明单位成员应尊重他人权益,促进团队合作和谐。

细则三:质量管理1. 文明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 文明单位应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

3. 文明单位应确保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注重顾客满意度。

细则四:环境保护1. 文明单位应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发展。

2. 文明单位应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耗和排放,减少环境污染。

3. 文明单位应倡导员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动。

细则五:社会责任1. 文明单位应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支持社会发展。

2. 文明单位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和谐与进步。

3. 文明单位应坚守商业道德,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从事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细则六:交流与合作1. 文明单位应积极与其他单位和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社会进步。

2. 文明单位应分享经验和资源,培育良好的行业合作关系。

3. 文明单位应保持开放、互利、平等的合作态度,推动共同发展。

细则七:治理和风险控制1. 文明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治理机制,确保组织运作的高效性和透明度。

2. 文明单位应加强风险识别和控制,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3. 文明单位应推行合规经营,坚决抵制腐败和不正当行为。

以上为文明单位创建的细则,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创建“文明单位”“文明集体”争当“文明员工”活动实施细则

创建“文明单位”“文明集体”争当“文明员工”活动实施细则

创建“文明单位”“文明集体”争当“文明员工”活动实施细则一、活动目的“文明单位”、“文明集体”争当“文明员工”活动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员工素质的提升,树立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单位或集体的整体文明水平。

二、活动内容1.文明单位评选:每季度评选一次,根据单位的文明程度、员工的行为表现、单位的公共环境等方面综合评定。

2.文明集体评选:每月评选一次,根据集体的整体文明水平、集体成员行为的规范程度、集体的公共秩序等方面综合评定。

3.文明员工评选:每月评选一次,根据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的文明程度、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综合评定。

三、评选标准1.文明单位评选标准:(1)单位公共环境的整洁程度;(2)员工的仪表仪容和文明礼仪;(3)单位内部公共秩序和纪律的执行情况;(4)单位员工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团队协作。

2.文明集体评选标准:(1)集体成员的整体仪表仪容和文明礼仪;(2)集体内部公共秩序和纪律的执行情况;(3)集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团队协作。

3.文明员工评选标准:(1)员工仪表仪容的整洁程度;(2)员工在接待客户或处理工作中的服务态度和专业能力;(3)员工遵守工作纪律和团队协作能力;(4)员工与同事、领导等的相互关系和合作。

四、评选方式1.文明单位评选方式:(1)由单位的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和统计;(2)所有员工参与打分,并提供个人观察和反馈;(3)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2.文明集体评选方式:(1)由集体的文明建设小组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和统计;(2)集体成员进行自评,并提供个人观察和反馈;(3)文明建设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3.文明员工评选方式:(1)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和统计;(2)领导、同事以及客户提供个人观察和反馈;(3)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综合评定。

五、奖励措施1.被评为“文明单位”、“文明集体”的单位或集体将获得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相关奖励。

2.被评为“文明员工”的个人将获得荣誉称号、奖金、学习机会或其他相关奖励。

文明单位创建细则

文明单位创建细则

文明单位创建细则
1. 定义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是指在社会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社会发展和提升全民素质的组织或个人。

2. 创建条件:文明单位的创建应符合以下条件:
- 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 社会责任感:文明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注社会问题。

- 业务能力:文明单位应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在自身领域能够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3. 创建程序:
- 提出申请:文明单位的创建应由相关组织或个人通过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 审核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社会责任等方面。

- 公示和公示:审核通过的申请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复。

- 颁发证书: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应颁发文明单位证书,确认其为合格的文明单位。

4. 绩效评估和监督:建立文明单位的绩效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文明单位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警示和处罚,对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

5. 退出机制:文明单位应适时对其进行考核和审查,对于严重违法违规、丧失示范作用的单位应取消其文明单位的称号,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6.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励和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创建文明单位,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7. 宣传推广:加大文明单位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宣传文明单位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树立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

以上是创建文明单位的细则,具体实施过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前言公司作为一个社会大群体,其文明程度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公司文明单位的创建和管理可以帮助公司建立良好的形象和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的文明素质,从而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文明单位的创建和管理,以及相关的具体细则和操作方法。

创建公司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1.公司必须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声誉。

2.公司领导和员工必须有一定的文明素质意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

3.公司在员工素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达到一定的标准。

公司文明单位的标准和内容1.员工文明标准公司需要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制定文明行为规范并加强培训,使员工文明形象得到更好地呈现,提升员工受到的尊重。

- 公共秩序:员工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文明上班和下班,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等。

- 社交礼仪:员工应该拥有一定的社交礼仪,尊重他人,礼貌待人等。

- 工作能力:员工应该注重自身的工作能力提高,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规范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社会责任公司须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发展,注重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

- 安全与环保:公司应加强安全教育、防控措施和环保意识,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对环保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 公益事业:公司应捐助资金及物资等帮助符合应急需求和民生事业的公益组织,加强公司的社区责任。

3.合规性公司必须守法、合规、诚信做生意。

- 制定合规制度:公司应制定合规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防止企业违法违规和危害社会的行为。

- 加强业务素质教育:公司应对员工的专业素质进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做到言行一致、诚实守信。

公司文明单位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文明单位的创建和管理,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架构公司应设立文明单位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2. 选聘文明单位负责人公司应选聘一名具有良好企业文化素养和管理经验的文明单位负责人,对文明单位工作负责。

2023年文明单位创建细则

2023年文明单位创建细则

2023年文明单位创建细则为了推动社会发展、加强社会文明建设,特制定《2023年文明单位创建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单位的组织管理、员工行为和社会责任,促进文明单位的创建与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建文明单位,单位应积极倡导文明行为,规范组织管理,弘扬企业文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优化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制定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组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

第三条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和岗位职责的分配,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的培养。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评估员工的绩效表现,激励优秀员工,引导员工积极进取,不断提升自我。

第三章员工行为第五条单位应严禁员工任何形式的不文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嘈杂聒噪、乱扔垃圾、违规吸烟等。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单位应鼓励员工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讲究礼仪,增强自我修养和道德观念。

第七条单位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提倡绿色出行和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对于长期积极、贡献突出的员工,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社会责任第九条单位应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绿色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努力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条单位应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一条单位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章工作环境第十二条单位应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提供良好的工作设施和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灾害防范和应急管理机制,保障员工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单位应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提倡节约用纸,减少资源浪费。

第六章创建和评选第十五条单位应按照《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创建和评选方案。

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细则

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细则

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文明建设的管理和推动,规范单位的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特制定本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1.文明言行考核文明单位应注重提升员工的文明素养,每月各单位内部评选出文明员工,并报送文明办公室备案。

评选文明员工应考察员工的礼貌、谦虚、尊重他人、守时等方面的表现。

2.环境卫生考核文明单位应注重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以创建整洁、绿化、环保的工作环境。

每月评选出环境卫生先进单位,并进行公示。

3.文明服务考核文明单位应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

每月对服务行业单位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文明服务先进单位。

第三章考核要求1.文明言行考核(1)员工的日常行为应该予以严格要求,禁止乱扔废弃物、大声喧哗、辱骂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2)鼓励员工遵守秩序,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提倡以礼待人,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2.环境卫生考核(1)单位应定期清理办公环境,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与卫生。

(2)鼓励单位进行绿化,提升单位周边环境,积极参与社区环保活动。

3.文明服务考核(1)服务行业单位应严格要求员工执行服务规范,保证服务质量。

(2)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解决客户问题,改进服务。

第四章考核方法与周期考核方法:(1)自评:文明单位通过填写文明单位自评表,自行评估单位的文明程度。

(2)测评:由文明办公室组织专业测评小组对文明单位进行现场测评。

(3)巡查:文明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的文明建设情况进行随机巡查。

考核周期:(1)文明言行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选。

(2)环境卫生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选。

(3)文明服务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选。

第五章考核奖励1.根据考核结果,设立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评选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颁发奖励证书。

2.给予考核优胜单位相应的奖励,如奖金、奖品等,鼓励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建设。

第六章考核处罚对于存在不文明行为或环境卫生不合格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条例》规定和各地的实践经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形式,是把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

文明单位是由党委政府共同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上级部门评先树优的先决条件。

第三条创建文明单位的范围系本省境内经济独立核算,建有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工会基层组织的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集体、私营、合资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中直机关驻我省的单位。

大型企业集团下属的二级机构,林业局所属的林场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独立单位对待。

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科处室,车间、居委会等参加单位内部的创建活动。

人员在30人以下的规模较小单位,一般不命名省级文明单位。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从提高干部群众的整体素质出发,做到两个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注重社会效益。

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把各自开展的专项创建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结合起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开展有特色的创建活动;要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入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力戒形式主义。

第五条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要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奖惩、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要为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提供人员、设施、经费等必要条件,把创建活动所需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单位财务计划,及时拨划,专款专用。

二、条件第七条文明单位必备条件的具体内容是:(一)坚持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融于实际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两个文明有机结合,一体化管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于2008年6月13日业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条例》实施细则于2009年9月10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民素质,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充分调动社会各单位在经济建设、政治建没、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依据《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文明单位建设是通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有效途径。

文明单位是社会示范作用突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先进单位。

第三条文明单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四条文明单位建设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开展,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和地域经济发展。

要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实际、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坚持常抓不懈。

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满足职工物质需要和精神文化需求。

要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设计和开展各项创建活动要从注重实际效果出发,以推动工作和职工欢迎、群众满意为标准,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

第五条文明单位建设的范围系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各类社会团体、各级各类学校、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上政府以及各大企事业单位驻省外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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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创建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规范文明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质量,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晋城市文明单位是由晋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效益显著、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单位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的创建要以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四有新人、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主要任务,以推进单位内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创建单位规范社会行为,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第二章标准第四条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一)___领导坚强,创建工作扎实。

___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工作目标明确,___健全,措施落实,员工广泛参与,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形成全体员工共建共创共享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两个效益显著。

单位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居于全市同行业前列,业务实绩居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环境污染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单位产值耗能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绩显著。

社会形象好,群众满意率高。

(三)管理规范科学,工作秩序优良。

单位内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纪律严明,治安防范措施严格,连续两年单位内部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经济案件。

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生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

(四)民主风气浓厚,人际关系和谐。

单位内风清气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务、政(厂)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工会___健全,职工利益诉求渠道畅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干群关系、劳资关系、人际关系融洽。

(五)净化美化环境,创优工作条件。

单位生产生活环境建设良好,建筑设施规划合理,绿化美化工作达标,职工工作环境和对外服务环境洁净、大气、美观,建有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和体育活动设施。

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常扎实、形成机制,积极参与驻地政府部门和有关团体___的社会公益活动,单位文体设施为驻地未成年人开放,自觉承担助学助贫助困助残等社会责任,积极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第三章申报和评选第五条晋城市文明单位申报要具备下列条件。

各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凡达到晋城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连续两届保持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称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建有中国___基层___和工会___的,可按党___隶属关系向所在地或系统文明办申报。

第六条在申报年度前两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申报:(一)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二)违法经营、违规操作,严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三)主要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查处的;(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计生部门通报警告的;(五)发生严重污染事件,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六)违___民族、___政策,造成重大影响的;(七)损害安定团结,对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八)对___打击不力,员工参与___活动或发生___人员寻衅滋事的;(九)弄虚作假,蓄意骗取荣誉的。

第七条晋城市文明单位的评选按照归口申报、择优推荐、社会公示、检查验收、审核评选的程序进行。

(一)归口申报。

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可在评选年度的第二季度向所在县、市、区委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市直工委、国资委党委、开发区党工委所辖单位和驻市单位直接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择优推荐。

各县、市、区文明委按照市文明办确定的推荐比例要求,择优向市文明委推荐。

推荐工作在评选年度的___月底前结束。

(三)社会公示。

各申报单位在向市文明委提交正式书面申请之后,要在单位对外窗口的主要位置,张贴市文明委统一印制的申报公示卡(为时___天),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意见集中的单位,不得推荐。

(四)检查验收。

市文明办依据《晋城市文明单位考核细则》,于每个评选年度的第四季度___专人分别对推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五)审核评选。

市文明办在对推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的同时,以适当方式向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市直相关主管部门征询意见。

提出市级文明单位表彰建议___,报市文明委审议。

第八条晋城市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荣誉保留期为两年。

欲获得下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需重新参加申报。

连续两届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第四章表彰奖励第九条市文明委全委会审议批准受表彰的晋城市文明单位___,由市文明委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正式命名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十条获得晋城市文明单位标兵、晋城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在命名当年对单位职工进行物质奖励,晋城市文明单位标兵奖金最高不超过单位职工一个半月的平均工资总额,晋城市文明单位奖金最高不超过单位职工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总额。

在命名后的第二年,经市文明办检查考核,由文明委发文确认后,可进行与命名当年同等的奖励。

奖金由发放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章创建管理第十一条晋城市文明单位届期内实行动态(范本)管理。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每年进行一次复查。

对于工作停滞不前的单位,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要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

第十二条撤销晋城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由市文明委决定。

被撤销称号的单位,不得参加下___届评选。

第十三条晋城市文明单位如变更单位名称、变动隶属关系,应及时向各县、市、区文明委和市文明办通报备案。

单位如遇重组、撤销、分设、合并,其荣誉称号自行终止。

第十四条晋城市文明单位的牌匾应悬挂于单位显眼位置。

各单位一般只悬挂最高一级命名授予的奖牌。

对于届中被撤销荣誉称号的单位,由推荐部门负责收回晋城市文明单位牌匾。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文明委负责___实施。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___年颁发的《晋城市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文明单位创建细则二一、说明(一)曲靖市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每届届期三年,届满荣誉称号自然终止,需重新申报参加评选。

(二)曲靖市文明单位实行星级评定,根据考评评分确定星级,分为三个等级。

测评得分低于___分的不予命名表彰,测评得分___分至___分之间的,评定命名为三星级市级文明单位,测评得分___至___分之间的,评定命名为四星级市级文明单位,测评得分___分以上的,评定命名为五星级市级文明单位。

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文明单位的,通过进一步创建巩固提升,在以后年度的创建评选中,可以继续申报参加创建评选,进行晋位升级。

创建为五星级市级文明单位方有资格参加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

被评为五星级市级文明单位的,可在届期内每年发给单位干部职工一个月的应发工资作为奖励;被评为四星级市级文明单位的,可在届期内发给单位干部职工两个月的应发工资作为奖励;被评为三星级市级文明单位的,可在届期内发给单位干部职工一个月应发工资作为奖励。

(三)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___个测评项目,___条测评内容,基础分为___分,加分项目为___分,总分___分。

(四)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材料审核需提供近三年的文字材料、数据和图片。

___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材料审核时间范围为___-___年度。

(五)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命名后在届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明单位一票否决,由命名表彰机关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___和违法(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意见);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违反环保和土地法规定,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当地环保、土地部门出具意见);4、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当地安监部门出具意意见);5、单位员工违___计划生育政策(当地卫计部门出具意见);6、有___活动(当地政法部门出具意见);7、申报上一年社会评价后___位的单位(出具社会评价结果文件);8、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当地文明办出具意见)。

二、任务分解Ⅰ-1创建机制及创建活动(___分)责任科室:创建办协办科室:机关所有科室文明单位创建细则三一、总则文明单位是指全单位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显著成绩,社会公认,由县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创建文明单位要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尽职业责任、讲职业道德、守职业纪律、懂职业技能、树行业新风为主要内容,着力于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着力于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水平,着力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公司各部门(单位)都要积极创建文明行业,尤其是窗口服务部门、各供电所要积极搞好创建活动。

二、考核标准(一)___领导1.___领导认真贯彻落实___的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范本)方针政策;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政治坚定,开拓进取,团结协作,求实创新,勤政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工作实绩处于当地前列。

2.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和物质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

3.___健全,措施得力。

设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有经费、有制度、有目标、有规划、有活动。

(二)思想道德1.坚持用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武装员工,经常不断地开展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弘扬___核心价值观,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

3.有健全的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秩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无偷税漏税,无违反财经纪律,无重大事故,无封建___、聚众___等及其他不良现象。

(三)创建活动1.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创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实效。

___健全、制度完善、经费落实。

2.单位内部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文明柜台、文明科室等活动,争创文明职工、文明标兵、先进工作者等活动,争先创优蔚然成风。

3.在创建文明城、卫生城、环保模范城、双拥模范城等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得到地___府的肯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创建工作台账资料齐全(___省文明单位在线)。

(四)规范服务1.服务观念明确,服务态度端正,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技能过硬。

2.服务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美,服务用品齐全,便民措施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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