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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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水利用情况统计表

全国海水利用情况统计表

全国海水利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填表说明一、本表用于《全国海水利用报告》的数据统计,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二、本表由沿海省、区、市海洋(渔业)厅(局)统筹负责,按照行政分区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

三、本表应如实逐项填写,要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虚报、误报和漏报,上报前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表如需另附页,一律使用A4纸。

五、本表填报文字采用宋体五号字,1.5倍行距,标准字距。

六、本表凡涉及填写时间的项目均详细填至月份。

表1全国海水淡化情况统计表全国海水淡化情况统计表指标解释(一)基本情况1)管理部门:海水淡化项目的主管部门。

2)建设单位:负责海水淡化项目建设的单位。

3)设计单位:负责海水淡化项目设计的单位。

4)运营单位:负责海水淡化项目运营的单位。

同时填报企业认左情况:①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省级或地市级认定),并请注明认泄单位和认泄时间。

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经国家认定),并请注明认定单位和认定时间。

5)地点:海水淡化项目的行政地理位置。

6)终端用户:海水淡化项目的最终用户。

7)用户类别:①工业用水②民用供水8)工艺:①多效蒸餾②反渗透③多级闪蒸④压汽蒸餾⑤电渗析⑥其他(请注明)。

9)设计产水量:海水淡化装置的设计产水量。

10)装置数量:海水淡化装置套数。

11)签约时间:海水淡化项目签订合同的时间。

12)交付使用时间:项目经调试正式运行产水的时间。

(二)经济情况13)总投资:海水淡化项目的投资总额。

1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资金:企业年度用于海水淡化项目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国家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表及说明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表及说明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表及说明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普查表目录全国水利普查National Census For Water 河流普查表表号: P101表制表机关: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制[20__] __号有效期至:20__年__月__日填表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 年月日复核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 年月日审查人员: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20 年月日P101表河流普查表填表说明河流普查表(P101表)以河流为单位填报,即每条河流一张表,根据河流对象清查、特征清查结果填报。

【1.河流名称及编码】【1.1河流名称】填报河流的名称。

【1.2河流编码】填报河流的编码。

【2.与上一级河流关系】【2.1河流级别】填报河流的级别。

入海(湖)干流为0级,1级支流为1级,以此类推。

平原水网区部分河道、区间流域等不能确定级别的河流填报“-1”。

【2.2上一级河流代码】填报上一级河流的编码,无上一级河流时填-1。

【2.3岸别】本级河流位于上一级河流的左岸或右岸,分别用1和2表示,无法确定左右岸时填0。

【3.河流长度河流域面积】【3.1河流长度】填报河流长度,单位为km,大于10km,记至1km,小于10km,记至0.1km。

【3.2流域面积】填报河流流域面积,单位为km2,平原水网区河流无法确定流域面积时填“-1”,大于或等于100km2,记至1km2;小于100km2,记至0.1km2;小于10km2,记至0.01km2。

【4.跨界类型】填报流域的跨界类型。

本次普查分跨国并跨省、跨国、跨省、跨县以及县界内五类,分别用1、2、3、4、5表示【5.河流类型】河流类型分自然流域河流、区间流域河流和平原水网区河流,分别用1、2、3表示。

【6.流经】填写河流流经的地区,按从上游到下游顺序填写。

其中,跨国河流填外国国名、我国省名和县名,如“××国,××省××县”;跨省河流填省名和县名,如“××省××县,××省××县”;跨县河流填县名,如“××县,××县”;县界内河流填县名,如“××县”。

水文统计年报表填报说明

水文统计年报表填报说明

水文统计年报表填报说明第一篇:水文统计年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水文统计年报表填报说明一、站网部分1、水文站网国家基本水文站:经统一规划而设立、进行长期连续观测、水文资料进行整编刊印的水文站。

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水文部门以外(如电力、交通、铁道等部门)单位设立的、纳入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管理的水文站。

对省(区、市)水文单位而言,流域机构水文站属于水文部门的,不能作为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进行统计。

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的观测项目、测验方法、设施设备、经费、人员等均不作统计。

专用水文站:水文部门为特定目的设立的、未列入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的水文站。

非水文部门设立的专用水文站不填列。

水位站:单独设立的水位站,其它测站附设的水位观测项目不计在内。

雨量站:单独设立的雨量站,其它测站附设的雨量观测项目不计在内。

蒸发站:单独设立的蒸发站,其它测站附设的蒸发观测项目不计在内。

水质站:进行水环境监测采样和现场测定的基本单元,可由一个或多个断面或采样点组成。

水质站数以控制断面来计算,辅助、对照断面不计算在内,只统计到控制断面。

地下水监测站:根据统一规划而设立的地下水观测井。

实验站:按径流、蒸发、测验方法、水库、地下水实验站分别填列。

具有流量观测项目的实验站兼做基本水文站的,除填列有关各栏外并填列“兼水文站”栏内。

辅助站:为配合基本站正确控制水文情势变化而设立的一个或一组(按一个计算)站点。

拍报水情测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拍报水情的水文测站,按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分别统计。

一个测站同时向几个单位拍报水情和几个项目者,仍以一个站填列。

发布预报测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发布水文预报的测站。

一个站同时向几个单位发布水文预报的,仍以一个站填列。

2、观测项目流量:断面流量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

水位:水位站和水文站观测水位的项目的总数。

水质:断面或采样点水质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与水文站网中的水质站数相等。

河湖基本情况普查(表格)

河湖基本情况普查(表格)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山地河流清查参考矢量图图号: M 1 0 1 图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M101图的内容包括流域面积大于等于50km2自然流域的综合数字水系与流域边界、DLG水系、行政区划界等,并标注河流代码、流域面积和河长等。

其中综合数字水系、流域边界、流域面积、河长由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河湖组根据DEM、DLG等数据提取,河流代码由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河湖组统一编制;DLG水系、行政区划界等使用1:5万DLG 数据。

M101图主要用于流域、省级普查机构核对清查流域边界、水系结构和确定山地河流区间流域。

根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用需要和重要性在图上标出区间流域的上下游断面位置并标注自定义唯一编号,这些编号用于填写“山地河流区间流域清查表”(Q102表)。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山地河流清查参考影像图图号: M 1 0 2 图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M102图与M101图相对应,M102图的内容包括流域面积大于等于50km2自然流域的综合数字水系与流域边界、DLG水系、影像图,并标注河流代码。

其中综合数字水系、流域边界由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河湖组根据DEM、DLG等数据提取,河流代码由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河湖组统一编制。

DLG水系、影像图使用10m/2.5m分辨率的DOM数据。

M102图用于流域、省级普查机构核对清查流域边界、水系结构和确定山地河流区间流域。

若发现流域边界有错误,直接在图中标出正确的流域边界。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山地河流和水系结构清查表2011年表号:Q 1 0 1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注:第3项和第12项由流域、省级普查机构填写,其余项由流域、省级普查机构核对。

中国水情年报2006

中国水情年报2006

2006年全国水情年报(一)2007-08-14内容提要本书全面详细地介绍了2006年我国雨情、水情概况,包括全年降水、登陆台风、汛期洪水、枯季水情、调水情况、全国主要江河来水情况、全国大型水库蓄水情况以及水文情报预报效益等内容,并对2006年6月闽江大洪水、2006年汛期影响严重的5次台风以及重庆市遭遇的百年一遇特大干旱作了专题分析,书后附录还记述了全国水情大事记。

本书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准确,适合于社会经济、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文气象、农田水利、环境评价等领域的技术人员和政府决策人员阅读和参考。

目录一、概述二、雨情(一)汛前降水(二)汛期降水(三)汛后降水(四)暴雨(五)台风及热带风暴三、汛前水情(一)冰情(二)凌汛(三)春汛(四)枯水四、汛期水情(一)珠江流域(二)长江流域(三)太湖及浙闽地区(四)淮河流域(五)黄河流域(六)海河流域(七)松花江及辽河流域(八)西部河流五、汛期重要水情专题分析(一)2006年第1号台风“珍珠”雨水情分析(二) 2006年第4号热带风暴“碧利斯”雨水情分析(三)2006年第5号台风“格美”雨水情分析(四) 2006年第6号台风“派比安”雨水情分析(五) 2006年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雨水情分析(六)闽江“20066”暴雨洪水分析(七)2006年重庆市百年一遇大旱分析六、汛后水情(一)水情(二)枯水(三)冰情七、全国主要江河来水情况(一)年来水量(二)汛前来水量(三)汛期来水量(四)汛后来水量八、全国大型水库蓄水情况(一)汛初大型水库蓄水情况(二)汛末大型水库蓄水情况(三)年末大型水库蓄水情况九、调水情况(一)黑河调水(二)晋冀调水入京(三)引黄济淀应急生态调水(四)太湖调水(五)右江应急补水(六)珠江骨干水库调度十、水文情报预报效益附录(一)2006年水情大事记(二)附表一、概述2006年,我国降水有三个多雨带和两个少雨带。

多雨带分别位于华南至江南南部、淮河流域至西北一带、东北北部,少雨带分别位于长江流域和华北地区。

2023年第三季度用水量统计报表

2023年第三季度用水量统计报表

【2023年第三季度用水量统计报表】是一个关于水资源利用和管理的重要数据和信息汇总。

本文将围绕着这一主题,从不同的角度来深入探讨,并根据指定要求进行撰写,希望能够全面且深入地理解这一话题。

一、用水量统计数据分析在2023年第三季度用水量统计报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用水量数据。

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各地区的水资源利用情况,以及水资源利用的重点领域。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农田灌溉用水量、工业生产用水量等方面的数据,可以反映出各个领域的用水量分布和变化趋势。

二、水资源管理政策解读通过对2023年第三季度用水量统计报表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深入探讨我国当前的水资源管理政策。

政府针对不同领域的用水量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比如推行节水技术、加强农田水资源管理、优化工业用水结构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水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第三季度用水量统计报表的数据还可以帮助我们深入思考水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通过分析报表中的数据,我们可以探讨如何在保障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

总结与展望通过对2023年第三季度用水量统计报表的分析,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我国当前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同时也可以透过数据看到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生态环境的变化趋势。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故事,结合当前的现实情况,寻找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政策,以期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个人观点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至关重要。

通过深入分析2023年第三季度用水量统计报表,我深切感受到了水资源紧缺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希望未来能够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力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保护。

中国水资源年报数据统计

中国水资源年报数据统计

2001年三、供用水量1、2001年全国总供水量556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79.9%,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9.7%,其他水源供水量(指污水处理再利用量和集雨工程供水量)占0.4%。

在省级行政区中,地下水源供水超过50%的有河北、北京、山西、河南、山东和辽宁6个省(直辖市),其中河北省高达80.9%。

另外,海水直接利用量为150亿立方米。

跨流域调水情况是:海河流域引黄河水38.7亿立方米,淮河流域从长江、黄河分别引水79.6和15.9亿立方米,山东半岛从黄河引水13.2亿立方米,甘肃河西内陆河从黄河引水1.2亿立方米,珠江从长江和西南诸河共引水0.8亿立方米。

2、2001年全国总用水量为5567亿立方米。

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的10.8%,其中城镇生活用水(包括全部建制市、建制镇以及具有集中供水设施的非建制镇的居民住宅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占总用水量的5.5%,农村生活用水(包括农村居民和牲畜用水)占总用水量的5.3%;生产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9.2%,其中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20.5%,农田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62.6%,林牧渔用水占总用水量的6.1%。

与上年比较,全国总用水量增加约70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增加2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增加3亿立方米,农业用水增加42亿立方米。

在省级行政区中,用水量大于400亿立方米的有新疆、江苏、广东3个省(自治区),约占全国用水量的25%;用水量介于200亿—400亿立方米的有10个省(自治区),约占全国用水量的45%;其余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水量约占全国用水量的30%。

生活用水占其总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工业用水占其总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庆、江苏3个省(直辖市),农业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80%以上的有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海南5个省(自治区)。

3、2001年,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为436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为580立方米。

中国某区域水资源数据统计表格

中国某区域水资源数据统计表格

中国某区域水资源数据统计表格【文章开头】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广袤领土的大国,区域之间的水资源分布与利用情况也不尽相同。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各个区域的水资源,我们进行了一项针对中国某区域的水资源数据统计。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统计表格涉及的内容和相关数据,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该区域水资源状况的参考。

【表格介绍段落】下面是中国某区域水资源数据统计表格的详细内容。

该表格包含了该区域在不同时间段内的水资源数据,涵盖了水量、水质和水生态等多个方面,以便全面了解该区域水资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评估该区域水资源的利用潜力、环境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表格内容展示】1. 水量指标:- 年降水量:XX毫米- 河流总长度:XX公里- 湖泊总面积:XX平方公里- 地下水资源储量:XX亿立方米- 水库总容量:XX亿立方米- 年均径流量:XX亿立方米2. 水质指标:- 重要河流水质情况:XX河流达到或超过国家优良水质标准的比例为XX%- 主要湖泊水质情况:XX湖泊达到或超过国家优良水质标准的比例为XX%- 地下水水质情况:XX%的地下水达到或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3. 水生态指标:- 水生态保护区面积:XX平方公里- 水生态状况评估:XX河流被评定为良好、XX河流被评定为一般、XX河流被评定为较差【数据分析】根据上述的水资源数据统计,我们可以对该区域的水资源状况进行一些初步的分析。

首先,从水量指标来看,该区域年均降水量相对较高,并且拥有较长的河流总长度和大面积的湖泊,地下水资源储量也相对较大,这为该区域的水资源供应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然而,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增加,水库的建设也日益增多,这可能对地下水资源的补给和水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外,在水质方面,虽然较大比例的河流和湖泊达到或超过国家的优良水质标准,但仍有部分水体未能达到标准,需要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和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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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4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一、总说明(一) 为全面、系统反映我国水文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水文行业政策、编制发展规划、指导水文现代化建设、开展水文行业管理提供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全国水文统计年报报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内容:本报表为年度报表制度,11张综合报表,内容涵盖水文站网、水文设施设备、机构人员以及经费投入等情况。

(三)统计范围:全国各级水文机构及各类水文测站。

(四)本报表制度由水利部水文局制定,统一布置、逐级填报。

由各级水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内部分工协调,承担报表下发、汇总、上报等职责,人事、财务、技术、装备等部门协助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各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部门于每年2月20日前,审核、汇总完成上一年度各项统计指标,报水利部水文局。

水利部水文局对上报数据进行复核,形成《全国水文统计年报》,作为政府信息刊印并公布。

(五)本报表制度未指定的其他统计调查项目,将采用经国家统计局或水利部统计机构备案(或审批)的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方式进行统计。

(六)本报表通过“全国水文统计年报管理系统”进行上报。

各单位必须于每年2月20日前将统计数据录入系统,正式年报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水利部水文局。

具体报送时间与方式要求以当年下发的有关水文统计工作的文件为准。

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一)水文测站情况表号:综合1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水文局批准机关: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文号:行政区划代码:□□□□□□有效期:□□□□□□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类水文站点设置的基本情况。

2.本表所指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蒸发站均填报独立设置的站,其他测站的观测项目不计在内。

3.国家基本水文站合计只填写国家基本水文站,包括水文部门管理的和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

4.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是指水文部门以外(如电力、交通、铁道等部门)单位设立的、纳入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管理的水文站。

流域机构的水文站,不能作为其他部门管理的国家基本水文站进行统计。

5.委托是指委托观测或委托看管。

6.站队结合填报实行站队结合管理的水文站数。

7.基本水位站是指进行长期观测,开展资料整编,纳入年鉴刊印而独立设置的水位站。

8.基本雨量站是指进行长期观测,开展资料整编,纳入年鉴刊印而独立设置的雨量站。

9.水质站是指进行水环境监测采样和现场测定的基本单元,可由一个或多个断面或采样点组成。

水质站数以控制断面来计算,该类断面在统计中都统一称为站,辅助、对照断面不计算在内,只统计到控制断面。

只填写监测地表水水质的站点。

10.水质站,雨量站,地下水,墒情,既有人工观测又有自动监测的站点,按自动监测填列不得重复填报。

雨量、水位为自记方式的按自动监测填列。

11.实验站按径流、蒸发、测验方法、水库、地下水实验站分别填列。

具有流量观测项目的实验站兼做基本水文站的,除填列有关各栏外还需填列“兼水文站”栏。

12.专用站是为特定目的设立的水文测站,流域机构或水文部门为特定目的设立的、未列入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新建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改建站应按原测站管理属性(国家基本水文站或专用站)填列;由非水文部门建设,交由水文部门管理运行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包括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站点。

按以上三类分别进行填列。

13.固定洪调点指为开展洪水(洪痕)调查,以弥补水文站网不足,在河道或汇流处固定位置设置的调查断面。

14.辅助站是指为配合国家基本水文站正确控制水文情势变化而设立的一个或一组(按一个计算)站点。

15.逻辑关系:03+04+05+06+07=02,02+14=01,11﹤02,12﹤02,13﹤02,16+17+18+19=15,20+21=15,22﹤15,24+25=23,26+27=23,23≧28,30+31=29, 33+34=32,36+37+38=35, 40+41=35,43+44=42,46+47+48+49+50+51=45,56+57+58=55,60+61+62=59,64+65+66=63表号:综合2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水文局批准机关: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文号:行政区划代码:□□□□□□有效期:□□□□□□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

2.报汛站填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报送水文信息的水文测站,按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分别统计。

一个测站同时向几个单位拍报水情和几个项目者,仍以一个站(按该测站站类属性)填写。

3.发布预报测站填写向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门发布水文预报的测站。

一个站同时向几个单位发布水文预报的,仍以一个站填列。

4、发布预警测站填写向社会公众发布水文预警信息的测站。

一个站多次发布水文预警的,仍以一个站填列。

5.逻辑关系:02+03+04+05+06=01表号:综合3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水文局批准机关: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文号:行政区划代码:□□□□□□有效期: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文观测项目情况。

统计各类水文测站的观测项目,包括基本站和专用站。

2.流量项目填报断面流量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

3.水位按水位站和水文站观测水位的项目的总数填列。

4.水质按断面或采样点水质资料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数目,与水文站网中的水质站数相等。

5.地下水位观测项目数与水文站网中的地下水监测站数相等。

6.降水项目包括雨量站数和附设在水文、水位等测站上的雨量观测项目的总数。

7.辅助气象是指气温、风向、风速、湿度、气压等气象因子的观测项目。

8.泥沙、水温、冰情、比降、蒸发、水文调查等,均按观测项目数统计,包括独立观测的某项目测站及水文、水位等测站含有的观测项目。

表号:综合4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水文局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机关: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水文部门水文测验设施设备情况。

2.在水文常用设施、设备、仪器的统计中,对已达到或者超过使用年限,但仍在运行或使用的均应统计填列,对已报废的设施、设备、仪器不再统计填列。

3.测流缆道(车)总计填写已投入运行的缆道(车)数。

一个测站同时有手摇和机电动的,只填机电动;一个测站同时有缆道和缆车者,只填缆道;单缆道既测流又测砂的,只在测流缆道中填列;双缆道既填测流缆道又填测沙缆道。

4.机动测船填写有动力驱动的测船数。

5.电波流速仪含雷达(微波)测速仪;声学多普勒流速仪含声学多普勒剖面流速仪(ADCP)和声学多普勒点流速仪(ADV)。

6.逻辑关系:02+03+04=01,07+09=06,07≥08。

(五)水质检测设施设备情况表号:综合5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水文局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机关: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水文部门水质检测设备情况。

2. 流域机构的水环境监测中心和分中心按对应的省级和地市级监测(分)中心填写。

(六)通用设备情况表号:综合6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水文局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机关: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水文部门通用设备情况。

2.水质监测车指配有对河流、湖泊、人工水系等各种水质环境进行监测设备的专用水质监测车,水质采样用车不列入其中。

3.逻辑关系:13+14+15+16+17=12(七)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情况表号:综合7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水文局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机关: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 本表用于调查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水文部门水文系统自动测报系统建设运行情况。

2.非水文部门建设水文自动测报系统,但接入水文系统接收平台,需要列入统计。

(八)房屋和固定资产情况表号:综合8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水文局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机关: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用于调查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水文部门房屋及固定资产情况。

2.办公用房填写用于行政办公的房屋面积。

3.生产用房填写用于业务生产的房屋面积,包括:测站站房、资料室、化验室、计算机房等。

4.住宅填写用于测站、勘测局或省局的周转生活用房。

5.固定资产总额按照年末账面总额统计。

6.逻辑关系:02+03+07+08=01,04﹤03(九)水文机构人员情况表号:综合9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水文局批准机关: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文号:行政区划代码:□□□□□□有效期: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用调查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水文部门机构人员情况。

2.在职职工总数应填写水文部门正式职工数(以工资表在职人员数为准)。

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及委托观测员,也不包括水利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列入国家基本站的水文职工。

3.省局人员合计填写省局机关的人员总数,不含下属单位的人员。

市(地、流域下属)局(分站、大队)人员填写地市分局机关人员,不含下属单位的人员。

4.水环境监测(分)中心人员应同时计入相应的省局、地市分局人员中。

6.水文勘测队人员填写勘测队中专门从事勘测任务的人员。

7.水文测站人员填写常年驻守在水文测站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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