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生管理办法
公司见习管理制度

公司见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见习生的管理,促进他们的发展和成长,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见习生的定义和要求1. 见习生指在公司内部接受培训和实习的学生或毕业生。
2. 见习生必须是在校学生或毕业不足一年的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 见习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和工作能力,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见习生的招聘1. 公司与相关院校合作招收见习生,也可接受个人主动申请。
2. 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应聘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
3. 招聘岗位应与学生专业对口,有利于他们的专业实践和发展。
第四章见习生的管理1. 见习生应签订见习生协议,并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 公司应为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指导他们进行学习和实践。
3. 见习生的工作时间和待遇应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与见习生协商一致。
第五章见习生的考核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见习生考核制度,对见习生的学习和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2. 考核内容包括见习生的专业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3. 对考核合格的见习生,公司可以视情况予以正式录用或提供实习证明。
第六章见习生的培训1. 公司应为见习生提供相关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2. 培训内容可包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
3. 公司还可以安排见习生参加岗前培训、实地考察等活动,帮助他们快速融入公司和工作。
第七章见习生的福利保障1. 公司应为见习生提供必要的保险和福利,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 公司还可以根据见习生的表现和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激发他们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
第八章见习生的转正与发展1. 对表现优秀的见习生,公司可以考虑予以正式录用,并根据其表现给予晋升和加薪机会。
2. 公司也可以向见习生提供留用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职业。
第九章见习生的退场管理1. 对于在公司实习期满或其他原因需要离职的见习生,公司应及时进行结案处理,并提供相应的退场指导。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管理,加强对见习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体系内见习生的职业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习生是指在某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或初次参加工作的员工。
见习生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学习和工作,完成实习和见习任务。
第三条见习管理制度适用于体系内的各级各类见习生。
第四条体系内各单位应当制定见习生管理规定,并履行见习生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见习生的招收与管理第五条体系内招收见习生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体系的招收条件、程序和要求,将招考信息及时上报总部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见习生的招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违规招生,包括但不限于向见习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承诺就业等。
第七条见习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单位请假。
第八条见习生在单位的工作、学习期间,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勤奋学习,认真工作,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第九条见习生应当按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十条见习生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体系的形象和利益。
第三章见习生的培训与指导第十一条见习生应当参加见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实习或见习活动,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见习单位应当根据见习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和个性化的指导方案,指导见习生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十三条见习单位应当安排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员工,带领见习生学习、培训和实践,指导他们投身工作。
第十四条见习单位应当在见习期满前对见习生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协助见习生改进,并把评估结果记入其个人档案。
第四章见习生的保障和激励第十五条见习单位应当向见习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如食宿、交通、保险等,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学习。
第十六条见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见习生的实习工资或生活补贴,并根据见习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实习生见习管理办法

实习生见习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实生/见生管理,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提高实生/见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招收的实生/见生的管理。
三、工作要求1. 招收流程(1)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核实招聘需求及岗位描述,招收流程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定,社会主义制度和企业文化。
(2)作出招聘决策,签订实生/见协议,把协议装订起来备查。
2. 岗前培训在实生/见生入职前进行一定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介绍(2)公司文化及制度(3)岗位工作职责及要求3. 工作分配(1)按照实生/见生的研究、专业背景、工作能力等因素进行岗位分配。
(2)明确实生/见生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4. 工作督导(1)根据实生/见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配备相应的导师。
(2)定期与导师进行工作交流,汇报工作内容和进度。
(3)导师根据实生/见生的工作表现给予指导和帮助。
5. 工资福利(1)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支付实生/见生工资。
(2)提供班车接送等相关福利。
6. 实考核对实生/见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实/见资格。
7. 离职处理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后,人力资源部应对实生/见生做出离职处理。
四、实施细则1.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2. 实生/见生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五、附则本办法未涉及的,参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处理。
备注:实习生岗位是今后很多学生都会做的工作,对企业管理和年轻人的成长都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对实习生的见习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人性化建设十分必要。
本文档在制定实习生/见习生管理办法,包含招收流程、岗前培训、工作分配、工资福利、实习考核及离职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的管理制度,更好的保障和管理实习生/见习生,对企业和实习生的成长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见习生管理制度

见习生管理制度一、见习生选拔与招聘1. 见习生是指在校学生或者毕业不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司内部经过一定期限的培训学习,并接受工作技能和知识的考察。
公司每年定期开展见习生招聘活动,选拔出能力突出、潜力巨大的见习生。
2. 见习生招聘的程序分为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两种方式。
社会招聘主要通过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途径进行,校园招聘则通过走进高校举办宣讲会、招聘会等形式进行。
3. 公司在招聘见习生时,需充分考虑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对于应聘者的选拔要严格把关,确保选出的见习生符合公司的岗位要求和发展规划。
二、见习生培训1. 见习生入职后,公司将为其安排一定期限的培训课程,通过企业文化、工作流程、技能培训等全面深入的培训,使见习生快速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2. 公司视见习生为未来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培训内容将以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为主,培训课程将由公司内部资深员工或外部专业讲师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 见习生培训期间,公司将对见习生的学习、表现、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将正式成为公司员工,未通过考核者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三、见习生工作安排与管理1. 见习生进入公司后,将分配专业导师进行指导和管理,导师将对见习生进行全面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帮助见习生快速成长。
2. 见习生与导师之间的沟通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导师需及时了解见习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帮助见习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3. 见习生的工作性质与正式员工相同,需按照公司规定参与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公司将依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考核,对表现突出者进行奖励鼓励,对表现较差者进行规范教育。
四、见习生管理方式1. 公司将建立见习生档案,对见习生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包括培训成绩、导师评价、工作表现等内容,为公司对见习生的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见习是大学生和其他学生毕业,进入职场前的一种特殊培训方式。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管理见习生,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选拔见习生、培训见习生和评估见习生三个方面,介绍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一、选拔见习生单位在选拔见习生时应设置合理的要求和流程。
首先,应设立明确的选拔标准,例如专业背景、综合素质等。
其次,可以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估,以确保选拔出合适的见习生。
此外,还可以考虑与学校进行合作,通过学校的推荐选拔见习生。
二、培训见习生见习生进入单位后,需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以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和融入工作环境。
在培训过程中,单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集中培训、岗位实训和导师指导等。
集中培训可以通过课堂教学、工作坊等形式进行,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岗位实训则是将见习生直接安排到实际岗位上,由有经验的员工进行实际操作指导;导师指导是为每位见习生分配一位有经验、能够提供指导的导师,帮助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评估见习生为了了解见习生的学习进度和工作表现,单位需要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机制。
评估可以从多个方面展开,包括工作能力、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等。
单位可以通过定期考核、实习报告、口头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估,并及时给予见习生反馈和指导,在实践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
在具体实施见习管理制度时,单位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管理规范:见习管理制度应明确的规定各项管理事项,如见习期限、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以防止管理不当。
2. 人员关系:单位需要建立见习生与员工之间良好的关系,鼓励员工与见习生分享经验、帮助见习生解决问题,促进良好的团队协作。
3. 激励机制:单位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励见习生积极参与工作,在工作中取得成绩。
可以通过奖励、表扬等方式进行激励,以增加见习生的工作动力。
4. 风险防范:单位在见习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风险防范。
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保证见习生的人身安全;同时,也要保护单位的利益,明确保密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
见习生见习管理制度

见习生见习管理制度1. 引言见习生是指在某个组织或公司内进行短期实习或培训的学生或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管理见习生,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整体实习质量,制定一套见习生见习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见习生选拔与入职2.1 见习生的选拔标准应根据实习或培训的性质和要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背景、学历要求以及其他必要的技能和素质要求。
2.2 见习生的入职程序应包括填写入职表格、提供个人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3. 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安排3.1 见习期限一般为一定时间段,具体根据实习或培训的需要而定。
期间的考核和评估应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3.2 见习生的工作时间安排应根据实习或培训的性质和要求,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超时工作。
4. 见习生工作内容与要求4.1 见习生的工作内容应根据实习或培训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项目实施、完成指定任务、学习和培训等。
4.2 见习生的工作要求应包括对工作态度的要求、保守公司机密的要求、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的要求等。
4.3 见习生需要接受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完成,同时需要学习和积极参与工作相关的培训和讨论活动。
5. 见习生监督与考核5.1 为了确保见习生的工作质量和学习效果,应建立见习生监督的机制,由相关负责人或导师对其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
5.2 见习生的考核应综合考虑工作表现、学习成果以及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建立一套科学客观的考核评定体系。
5.3 考核结果应反馈给见习生,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给予进一步培训和指导,或根据公司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见习合同。
6. 见习生福利与保障6.1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如工资、交通补贴、膳食安排等。
具体的福利待遇应根据实习或培训的性质和公司政策来确定。
6.2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职业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
7. 见习期满与转正7.1 见习期满后,根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果,公司可以决定是否将其转正为正式员工。
公司见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见习生管理工作,提高见习生综合素质,培养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见习生。
第三条公司见习生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培养见习生的实践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见习生选拔与入职第四条见习生选拔标准: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工作;2. 学历、专业符合公司要求;3.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强度。
第五条见习生选拔程序:1. 公司根据招聘需求,发布见习生招聘信息;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3. 公司对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名单;4. 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5. 确定录用名单,通知应聘者入职。
第六条见习生入职:1. 公司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 公司为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入职培训;3. 见习生在入职前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体检。
第三章见习生培养与考核第七条见习生培养:1. 公司为见习生制定培养计划,包括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综合素质培训等;2. 公司安排见习生到相关岗位进行跟岗学习,使其熟悉岗位工作流程;3. 公司定期组织见习生参加各类活动,提高其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见习生考核:1. 公司对见习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工作态度等;2. 考核结果作为见习生转正和晋升的重要依据;3. 对考核不合格的见习生,公司有权终止见习协议。
第四章见习生转正与离职第九条见习生转正:1. 见习期满,见习生需提交转正申请;2. 公司对见习生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工作表现、考核成绩等;3. 符合转正条件的见习生,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十条见习生离职:1. 见习生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2. 公司对离职见习生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为今后招聘提供参考;3. 公司协助离职见习生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行政单位见习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见习生的管理,提高见习生的综合素质,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所有见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见习生的管理,明确见习生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学习和工作质量。
第二章见习生的选拔与分配第四条见习生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见习生选拔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第六条见习生分配应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分配到各个部门。
第三章见习生的岗位职责第七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八条见习生的岗位职责包括:1. 参与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2. 协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3. 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见习生的管理与考核第九条见习生管理实行导师制度,由单位指定专人担任导师,负责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第十条导师应定期与见习生沟通,了解其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见习生遇到的问题。
第十一条见习生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业务能力;3. 团队协作;4. 学习态度。
第五章见习生的待遇与转正第十二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见习生待遇。
第十三条见习期满,见习生经考核合格,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四条见习生考核不合格,可根据情况延长见习期或解除见习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其他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发布,并通知所有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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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入职
见习生应当提前和公司进行协商,在公司安排的时间准时入职,不得以任何私事为由拖延。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停止见习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学院批准。
第二条见习时间安排
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每天出勤,具体作息时间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见习待遇
公司提供给见习生以下补贴:元/天,公司提供食宿,免费提供制服,在指定医务室诊病免收诊金,药费按员工价自付。
第四条见习生职责
1、见习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和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见习单位和学院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见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
2、学生见习期未满,不得擅自离开见习单位。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停止见习者,须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见习单位的,会影响其本人在校期间的荣誉评定和见习机会,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3、见习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制度,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因违反制度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
济和法律责任。
4、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服从公司规定,准时签到,作为工资结算标准,工资统一于结营时发放。
5、见习生要服从分配,认真工作。
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带队教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学院与见习单位协商解决。
学生不得与见习单位发生直接冲突,若因学生原因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6、学生见习期间,应主动与学院、见习单位及家长保持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