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慈善爱心超市管理办法

慈善爱心超市管理办法第一篇:慈善爱心超市管理办法慈善超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慈善心超市工作加强慈善超市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慈善超市在社会求助体系中的作用提高慈善捐助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社区救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慈善超市是指以解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称低保对象和城市特困居民临时生活困难为目的以低保对象生活急需的实物发放和折价销售为主要形式的社会救助机构。
本办法所称城市特困居民是指城镇户口中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实际支出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居民。
第三条慈善超市的工作职责1、在区域内开展捐赠活动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居民的捐赠。
2、对接收的物资进行登记开具统一收据对接收物资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公布定期上报主办和主管部门建立物资总帐和明细帐发放、销售明细账做到帐目清楚物资收、发手续齐全。
3、对接收物资实施清点、消毒、整理、分类、储存和上架销售等工作。
4、根据所接收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制定相应数额的领取券或购物优惠券通过社区按程序发给困难家庭特困居民自愿到超市领取和购买。
5、将捐赠中不适宜困难群众使用的物品义卖转移为群众需要的生活用品。
第四条慈善超市的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1、慈善超市救助的对象主要是社区内困难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户、残疾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高于低保标准的边缘困难户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居民。
2、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根据年龄和困难类别分A、B、C 三类人员每人每月凭折价购物券在超市购买50元的生活必需品并享受10%-30%的价格优惠。
4、由县民政局、县残联、城关街道办事处和县慈善协会共同协商确定救助类编和折价比例制作《爱心救助购物卡券》于每季度初发放的救助对象手中救助对象凭卡券在慈善超市选择购买生活必需品。
A类人员为低保对象中的a类低保户每月可在超市中购买50元的生活必需品享受30%的价格优惠。
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范文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爱心超市的兑换事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兑换事务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爱心超市的兑换物品以符合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主,具体物品种类根据市场需求和居民的意见进行调整。
第四条爱心超市实行点券兑换制度,兑换物品的点数由各居民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自愿完成公益服务获取。
第二章居民兑换权限第五条爱心超市对所有合格居民开放,兑换物品以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兑换,具体日期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爱心超市的物品储备量和居民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六条居民持有效证件或社区工作人员颁发的兑换凭证,方可进行兑换操作。
第七条居民兑换物品时需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个人信息会在兑换时进行登记,确保每个居民一人一次的兑换权益。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第三章爱心超市物品兑换第九条爱心超市根据居民的需求,提供各类生活用品、食品、书籍、衣物等非特殊物品供居民兑换。
第十条兑换物品的点数由各居民通过参与社区公益服务获取,居民需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评估获取点数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每位居民每次兑换物品,可兑换的点数不得超过其个人积累的点数。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的物品兑换仅限于居民本人使用,禁止提供给其他人使用、转让或售卖。
第十三条居民在兑换物品后,如遇到质量问题,可向爱心超市的工作人员进行投诉,相关质量问题将由超市负责解决。
第十四条兑换物品不可兑换现金,也不能与其他兑换事务相抵消。
第十五条爱心超市兑换物品的点数与实际成本无关,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社区公益服务第十六条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确定适合居民参与的公益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清洁、志愿者活动、环保宣传等。
第十七条居民根据自愿原则,选择适合自己能力和时间的公益服务项目进行参与。
第十八条居民参与公益服务后,由社区工作人员颁发相应的点数,用于兑换物品。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第一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一、“爱心超市”积分对象为在富兴社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居民。
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物品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兑换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根据所获积分发放积分卡,建立积分台账,实行实名登记,积分发生变化时,积分卡和台账保持一致,如果积分卡损毁、丢失,以积分台账记录情况为准。
四、各户积分值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户对落实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及家庭成员平时表现综合确定分值。
五、基础分。
各户基础分为0分,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依据加减分项进行赋分。
爱心积分在兑换截止日期前可以累积,兑换截止日期按照旗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工作总体安排进行。
六、加减分项:出现以下情况的,各户可获得奖励加分或扣分:1.搬迁入住情况。
2017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入住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还未入住的,积0分。
2.旧房拆除情况。
2017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无房户积2分。
3.针对有劳动能力户,鼓励自主就业,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或工资单,奖励该户积分10分(按月累计)。
4.针对弱劳动能力户,能够及时到社区进行登记,安排公益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及群众对其工作满意的,奖励积分10分(按月累计)。
5.针对无劳动能力户且家里有卧床、大病的人员。
子女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照顾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经社区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奖励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区搬迁户,不奖励,同时也奖励该无劳动能力户5分(按月累计)。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管理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效率,增强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营造和谐的志愿服务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是指由志愿者组织成立的、以无偿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超市。
第三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目标是为有困难的群体提供物资支持,提高社会贫困群体的生活品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组织形式包括市级、区级、社区级等。
第五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贫困家庭、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第六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透明、高效。
第七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应设立志愿者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逐年报送相关部门。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九条志愿者招募应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条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无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志愿者可以通过个人自愿报名或推荐方式参与志愿服务爱心超市。
第十二条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志愿者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并定期公布招募信息。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十三条志愿者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礼仪、心理疏导、基本法律知识等。
第十五条志愿者培训可以组织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
第十六条志愿者培训可以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模拟演练、角色扮演等训练活动。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七条志愿者应按照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安排,参与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尽最大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尊重和关心服务对象,维护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声誉。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坚守职责,保守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商业机密和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志愿者应按照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规定穿着统一的志愿者服装,严禁擅自更改、丢弃或私自使用服装。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爱心超市,规范超市运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爱心超市是一个以爱心为核心价值观的、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用品的非营利性超市。
第三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原则是“公益优先、需求优先、公平公正、互助互爱”。
第四条爱心超市的管理目标是更好地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倡导社会关爱,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负责人及职责第五条爱心超市设立超市管理委员会,由超市负责人、志愿者代表共同组成。
超市负责人是超市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爱心超市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召集超市管理委员会会议,商讨重要事项;2. 监督和指导超市的日常运营;3. 协调超市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4. 编制超市年度计划和报告等。
第七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2. 具备一定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 无不良记录;4. 心态平和,善待志愿者和超市内的人员;5.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爱心超市欢迎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志愿者工作,并通过设立志愿者小组,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交流和活动。
第九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当做好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认真接受志愿者的申请,核实身份和背景;2.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专业水平;3. 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活动,保障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兴趣;4. 定期与志愿者交流,及时解决志愿者的问题和困难;5. 对志愿者的突出贡献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办理顾客身份第十条爱心超市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用品,须对顾客的身份进行认证,确保资源在有需求的人群中得到合理分配。
第十一条顾客办理身份手续应以下列材料为准:1. 提供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证明等文件;2. 提供贫困证明文件,如贫困户证、低保证等;3. 提供相关社会救助部门的推荐信。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制定严格的顾客办理身份管理制度,确保办理的身份真实可信。
社区慈善超市管理制度

社区慈善超市管理制度一、概述社区慈善超市是为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物资和服务的公益机构。
为了更好地管理社区慈善超市,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公平分配,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管理机构:社区慈善超市的管理由社区慈善超市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慈善机构代表、志愿者代表等组成。
2. 职责:(1)制定社区慈善超市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监督社区慈善超市日常运营,确保物资的采购、仓储、分发等工作顺利进行;(3)组织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4)定期对社区慈善超市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物资采购和管理1. 物资采购:社区慈善超市的物资采购主要通过政府拨款、企业捐赠、居民捐赠等方式进行,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并符合居民的需求。
2. 物资分类和管理:(1)对于不同种类的物资,应设立不同的存放区域,并编制清单进行记录,以方便物资的管理和分发;(2)定期清点库存,做好物资的保管和维护工作,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3)定期清理过期物资,避免浪费和积压,保持物资库存的新鲜度和充实度。
四、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招募:社区慈善超市通过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志愿者需经过培训和考核后方可参与实际工作。
2. 志愿者服务:(1)志愿者应服从超市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2)志愿者要维护超市的秩序和形象,热情接待来访者,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士;(3)志愿者要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严禁私自挪用物资或参与损坏超市设施的行为。
五、资金管理1. 资金来源:社区慈善超市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企业捐赠、居民捐款等,资金使用需经过委员会审批。
2. 资金使用:资金主要用于物资采购、志愿者培训、设施维护等方面,资金使用过程需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财务管理:社区慈善超市应设立财务部门,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的统计分析、审计监督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规范。
爱心超市 日常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一个和谐、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保证顾客购物的便捷和舒适,爱心超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致力于为广大顾客提供优质、实惠的商品和服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共同营造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内所有部门及员工,凡违反本制度者,将根据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理,甚至开除。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根据爱心超市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爱心超市设有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人力资源部等各个部门,每个部门设有相应的部门经理和员工,具体职责由各自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整个超市的运营工作,由总经理直接负责。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推广和促销活动的开展。
采购部负责商品的采购工作。
销售部负责商品的销售工作。
财务部负责超市的财务管理工作。
仓储部负责商品的仓储和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做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确保爱心超市的正常运营。
第八条:员工的晋升和调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任何部门需求员工调动时,均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各个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推广和促销活动的开展,制定并实施市场营销策略。
(二)采购部:负责商品的采购工作,保证商品的品质和库存量。
(三)销售部:负责商品的销售工作,提高商品销售量和顾客满意度。
(四)财务部:负责超市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账务核对、财务分析等。
(五)仓储部:负责商品的仓储和管理工作,保证商品的安全和有序。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保证员工的合理调配和发展。
第十条:各个部门的部门经理应根据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员工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工作时间:爱心超市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30至晚上10:00,周末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员工需按照排班表规定上班。
慈善超市管理制度

慈善超市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慈善超市”管理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是健康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款物接收“慈善超市”接收的捐赠款物,可以是笨辖区内的居民或企事业单位捐赠的款物,也可以是笨辖区外的居民或企事业单位捐赠的款物。
二、款物管理对居民和企事业捐赠的款物,必须出具非经营性票据,登记造册,记载清楚捐赠的日期、捐赠人(单位)姓名、捐赠人(单位)捐助要求,款物的类别及数量,并按有关规定对捐赠物品进行消毒、分类、整理、做到妥善保管。
认真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严禁私分、调换和挪用物品。
三、发放范围辖区内社会孤老、孤儿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特困户。
或送交上级主管部门。
四、领取办法可凭统一发放“爱心卡”,到“慈善超市”。
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领取救助物品。
也可凭“爱心卡”在“慈善超市”选购平价商品。
五、定期公示定时核对物品数量并及时上报所属社区各类明细账目及单据保存完整,及时归档。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督促。
慈善超市物资接收、管理和发放制度一、物资接收1、接收的物质主要以日常生活用品、新物质为主;2、捐赠者捐赠的旧物品至少要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衣物目前暂不接收;3、慈善超市不接收药品、保健品;不接收非法律允许的物品;不接收丧葬用品;不接收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用品;不接收困难群众不适用或没有使用价值的物质。
对不宜接收的物质,工作人员可拒绝接收,并要耐心解释原因。
4、捐赠人定向捐赠的,必须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并签订定向捐赠协议书。
二、物资管理1、认证做好物质接收、登记工作,严格做好各类物质的入库验收,并及时做好消毒、整理、打包、分类和入库管理工作。
工作人员对超市内物质应做到品种清、数量明,保持超市内整洁,物质摆放整齐。
分类正确。
不准私自变卖或挪作他用。
2、对需消毒的物品严格履行消毒程序,坚持先消毒,后分拣,再包装。
已消毒和未消毒物品不得混放。
3、对捐赠物质严格分类管理,不准随意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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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社区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区爱心超市管理,提高超市服务质量,
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爱心超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区爱心超市是指以公益为宗旨,为社区居民提供低价、高质的生活用品的零售店。
第四条社区爱心超市的设立和运营应当根据社区实际情况,
充分调研,符合市场需求。
第五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积极与社区居民沟通,听取居民的
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服务。
第六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经过社区居民代表的评审,确保超
市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七条社区爱心超市的管理应当依法规范,严禁违法经营和
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八条社区爱心超市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时缴纳税费,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财务报表。
第十条社区爱心超市需要严格执行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确
保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一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
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
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章超市设立与运营
第十三条社区爱心超市的设立应当经过社区居民代表的评审,评审结果须经社区居民大会的讨论和决定。
第十四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并按
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社区爱心超市的营业时间应当合理安排,以满足居
民的需求。
第十六条社区爱心超市的货架陈列应当整齐有序,商品标签
应当清晰明了。
第十七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商品进货和库存管理制度,
确保商品的供应和销售。
第十八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退货和投诉处理制度,保障
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银设备,保证
交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会员制度,对常购买商品的
居民给予一定的优惠。
第二十一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定期召开业务会议,及时传达
工作要求和信息。
第二十二条社区爱心超市的年度销售目标和经营计划应当经
过主管部门的审核。
第二十三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客户的隐私权。
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二十四条社区爱心超市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制
度和考核体系。
第二十五条社区爱心超市的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各岗位职责,
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七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考勤和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表现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内部监督和审计制度,对超市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员工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
第三十条社区爱心超市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四章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超市的安全和居民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二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保持超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三十三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防火和防盗制度,保护超市和居民的财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紧急事态处理制度,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并组织疏导。
第三十五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六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医疗药品,以保障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第五章外部监督
第三十七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与主管部门密切合作,接受检查和监管。
第三十八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复居民的投诉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配合社区居民代表进行定期巡查和评估,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居民信任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满意度。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社区爱心超市,主管部门有权进行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损害居民合法权益的社区爱心超市,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犯罪行为的社区爱心超市,应当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爱心超市管理机构所有。
第四十五条社区爱心超市应当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的参与和使用率。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所述即为社区爱心超市的管理制度范文,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