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原则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回馈社会、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爱心超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秉承“爱心超市,爱心无界”的宗旨,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三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各项内容,为爱心超市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四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的所有员工和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制度应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求。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爱心超市设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分设行政部、财务部、市场部、志愿者部等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是爱心超市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八条监事会是爱心超市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是爱心超市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行政部门负责人事管理、行政事务、办公室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十二条市场部门负责公司的营销推广、客户服务、市场调研等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者部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四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努力为爱心超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五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十六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绝对保密公司的商业信息。
第十八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服务社会,回馈社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爱心超市的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会计法、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
第二十条爱心超市的财务管理应做到资金的合理运用,资金的安全保障,资金的透明公开。
爱心超市管理运营规章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运营规章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爱心超市的管理和运营,确保爱心超市的顺利运作,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爱心超市的工作人员和顾客。
2. 顾客行为准则2.1 安全防护•顾客在进入爱心超市前需要通过安全门的检测。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爱心超市。
•不得在超市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2 商品购买与结算•顾客应按照标价购买商品,不得以低于标价的价格购买或索要免费商品。
•顾客在结账时应保持队形,并按照收银员的指示进行结算。
•退换货需提供有效的购物凭证,符合退换货规定方可办理。
2.3 礼仪和公共秩序•顾客应友好待人,尊重超市工作人员和其他顾客。
•禁止争吵、斗殴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不得在超市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传销和非法集会。
3. 工作人员行为准则3.1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应以微笑和热情的态度接待顾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规范,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3.2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人员禁止私自吃零食、饮料等,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个人设备。
•工作人员应遵守超市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参加消防演练。
3.3 服务效率•工作人员应熟悉爱心超市的商品信息,并能够耐心解答顾客的问题。
•工作人员应快速且正确地完成收银和资料整理工作。
3.4 不正当行为禁止•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挪用、非法招揽顾客等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应保护顾客的隐私,不得泄露顾客信息。
4. 管理规定4.1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爱心超市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到晚上9点,每周7天营业。
•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排班安排到岗,须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4.2 奖惩制度•工作人员出现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或提出优质建议的工作人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
4.3 客户意见处理•爱心超市鼓励顾客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是为规范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减少浪费,保障爱心超市正常运转的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物资使用的合理、有效。
第三条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物资管理范围第四条爱心超市的物资主要包括食品、衣物、日用品等各类物资,需按照物品种类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爱心超市的物资管理范围包括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使用、清点、报废等环节。
第三章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第六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部门,明确各级物资管理员的职责,并履行相关责任。
第七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物资采购制度,明确物资采购的程序、要求及核定权限。
第八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严格的入库管理制度,对进货物资进行验收,并登记清点。
第九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严格的领用管理制度,确保领用物资合理使用。
第十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有效的物资使用管理制度,防止物资的浪费和损失。
第十一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清点制度,定期对物资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报废制度,对需要报废的物资进行分类处理。
第四章物资管理责任第十三条爱心超市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明确物资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员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物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五条物资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对物资进行分类、整理、管理,确保物资的品质和数量。
第五章立法环节第十六条爱心超市应当尊重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十七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健全与物资管理相关的制度、管理规定和标准,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
第十八条爱心超市应当加强对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经济管理第十九条爱心超市应当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物资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
乡村振兴爱心超市规章制度

乡村振兴爱心超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村振兴爱心超市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乡村振兴爱心超市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居民改善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发扬互助、奉献、友爱的爱心文化而设立的。
第四条乡村振兴爱心超市的管理单位是各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第五条乡村振兴爱心超市的经营宗旨是服务于农村贫困居民,以公益为主导,以社会责任为核心,努力实现爱心超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实行统一管理,依法经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实行市场化运营,同时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
第二章爱心超市的设立第八条爱心超市设立的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第九条爱心超市设立的地点应当选在农村贫困地区,与当地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方便贫困群众购物。
第十条爱心超市的设立需经当地政府批准,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爱心超市的设立要具备必要的场地、设施和器材,确保正常运营。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设立后,应当向社会公开其运营时间、商品种类、价格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爱心超市应当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确保日常运营。
第十四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章爱心超市的商品管理第十五条爱心超市的商品应当保证质量安全,合乎卫生标准。
第十六条爱心超市应当提供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食品、日用品等商品,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服务。
第十七条爱心超市应当严格执行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规定,确保商品品种齐全,价格合理。
第十八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商品采购、保质期管理等规范工作制度,确保商品新鲜、安全。
第十九条爱心超市应当定期对商品进行清点、检查,保持商品的完好性。
第二十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以减少库存积压,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第二十一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商品的质量追溯制度,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管理,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及其相关人员,包括志愿者、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是供有需求的群体进行免费获取生活必需品的公益服务场所,倡导“爱心、奉献、分享”的志愿精神,通过志愿者的无偿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
第四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坚持“自愿、无偿、平等、互助”的原则,遵循“服务对象至上、志愿者为本、管理为保障”的宗旨。
第五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设置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超市主管、志愿者代表、代表组成。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制定工作计划、年度预算以及志愿服务的发展规划。
第八条超市主管负责日常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志愿者的招募与培训、服务对象的审核与服务、物资的采购与分发等工作。
第九条超市主管有权利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奖励的提名,并可能出现转变正式员工的机会。
第十条志愿者代表负责收集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管理委员会反馈超市的情况和问题。
在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代表负责联络超市相关的政府机构、企业、社区及其他组织,为超市的建设和发展争取资源和支持。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具有健全的身心状况、有一定的服务经验,并参加相关的培训。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的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志愿者分为志愿服务团队和临时志愿者两类。
志愿服务团队经过严格的甄选程序,成为超市的正式志愿者。
临时志愿者是指临时加入的志愿者,不具备持续服务的条件。
第十五条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现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协助解决问题和提供帮助。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管理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效率,增强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营造和谐的志愿服务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是指由志愿者组织成立的、以无偿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超市。
第三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目标是为有困难的群体提供物资支持,提高社会贫困群体的生活品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组织形式包括市级、区级、社区级等。
第五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贫困家庭、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第六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透明、高效。
第七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应设立志愿者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逐年报送相关部门。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九条志愿者招募应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条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无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志愿者可以通过个人自愿报名或推荐方式参与志愿服务爱心超市。
第十二条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志愿者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并定期公布招募信息。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十三条志愿者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礼仪、心理疏导、基本法律知识等。
第十五条志愿者培训可以组织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
第十六条志愿者培训可以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模拟演练、角色扮演等训练活动。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七条志愿者应按照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安排,参与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尽最大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尊重和关心服务对象,维护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声誉。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坚守职责,保守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商业机密和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志愿者应按照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规定穿着统一的志愿者服装,严禁擅自更改、丢弃或私自使用服装。
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

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一、设立目的和意义乡村振兴爱心超市旨在解决农村地区物资流通不畅、农产品销售困难等问题,同时为贫困户和需要帮助的村民提供物资援助和就业机会,助力乡村振兴。
通过爱心超市,可以激发村民的自我发展意识,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超市运营模式1.爱心超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运营。
线上平台可以接受捐赠和购买物资,线下实体超市则提供物资兑换和销售服务。
2.超市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同时聘请部分村民参与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增加村民的就业机会。
3.超市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运营,所得收益用于物资采购、公益活动和村庄建设等方面。
三、商品来源及质量保障1.商品来源:爱心超市的商品主要来源于捐赠、采购和村民自产。
捐赠者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捐赠,采购则通过与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进行。
2.质量保障:爱心超市对所售商品进行质量把关,确保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对捐赠物品进行分类筛选,确保符合需求。
四、兑换方式及标准1.兑换方式:村民可以通过爱心积分或者现金方式进行商品兑换。
爱心积分可以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捐赠等方式获得。
2.兑换标准:爱心超市设立兑换标准,根据商品类型、数量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兑换标准。
同时,对于不同积分的村民,可以享受不同的优惠待遇。
五、爱心积分制度1.积分来源:村民可以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捐赠、推荐商品等方式获得爱心积分。
2.积分管理:爱心超市设立积分管理系统,对村民的积分进行统一管理。
同时,设立积分兑换窗口,方便村民进行积分兑换。
3.积分奖励:对于积分数较多的村民,爱心超市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以激励更多村民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捐赠。
六、超市管理及监督1.管理制度:爱心超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商品采购、库存管理、兑换流程等方面,确保超市运营有序。
2.监督机制:爱心超市设立监督机制,对超市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超市运营公正透明。
爱心超市 日常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一个和谐、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保证顾客购物的便捷和舒适,爱心超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致力于为广大顾客提供优质、实惠的商品和服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共同营造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内所有部门及员工,凡违反本制度者,将根据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理,甚至开除。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根据爱心超市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爱心超市设有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人力资源部等各个部门,每个部门设有相应的部门经理和员工,具体职责由各自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整个超市的运营工作,由总经理直接负责。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推广和促销活动的开展。
采购部负责商品的采购工作。
销售部负责商品的销售工作。
财务部负责超市的财务管理工作。
仓储部负责商品的仓储和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做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确保爱心超市的正常运营。
第八条:员工的晋升和调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任何部门需求员工调动时,均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各个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推广和促销活动的开展,制定并实施市场营销策略。
(二)采购部:负责商品的采购工作,保证商品的品质和库存量。
(三)销售部:负责商品的销售工作,提高商品销售量和顾客满意度。
(四)财务部:负责超市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账务核对、财务分析等。
(五)仓储部:负责商品的仓储和管理工作,保证商品的安全和有序。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保证员工的合理调配和发展。
第十条:各个部门的部门经理应根据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员工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工作时间:爱心超市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30至晚上10:00,周末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员工需按照排班表规定上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
大桥镇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
一、超市定期开放制度
超市实行定期开放制度。
每星期开放两天~星期二为接收捐赠日~星期五为物品发放日。
开放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3:00—— 5:00
各单位、各村平时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做好登记和保管~每星期二将接收的钱物送交爱心超市~爱心超市随时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接收捐赠工作制度
每周星期二为超市接收捐赠日。
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按以下程序做好接收工作。
1、做好接收物品的清点~并按要求填写《接收物品登记表》。
2、对接收的物品进行分类、估价、粘贴价格标签。
3、物品上架~摆放整齐~分类合理。
三、物品发放工作制度
每周星期五为超市物品发放日。
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按以下程序做好物品发放工作:
1、审核《爱心申领卡》,对已审核批准且当月未领取的~应同意其领取,未审核批准的~不予发放。
2、核算领取物品的价格:原则上每月每户领取物品价格不超过30元~如大件物品价格超过30元~每次限领一件。
3、做好《物品发放表》和《爱心申领卡》的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清楚~登记规范。
四、定期消毒、清点、公布制度
1、超市物品要进行定期消毒~由超市办公室负责筹集经费并联系有资质的消毒机构对已接收的物品进行消毒,
2、超市物品每个季度清点一次~并定期张榜公布款物的接收和发放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工作制度
超市采取多种形式方便群众捐赠和领取物品,对行动不便的困难居民~超市工作人员应开展送货上门的亲情服务。
超市应经常关注扶助对象~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多种形式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募捐困难居民急需的物资并尽快发放到居民手中~以解决他们的急需~以更好地发挥爱心超市抚贫济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