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险的风险管控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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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

人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

人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

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第一条全损险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二、火灾、爆炸;三、碰撞、触碰;四、搁浅、触礁;五、由于上述一至四款灾害或事故引起的倾覆、沉没;六、船舶失踪。

第二条一切险本保险承保第一条列举的六项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一、碰撞、触碰责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它船舶或触碰码头、港口设施、航标,致使上述物体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船舶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险期间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保险金额为限。

属于本船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非机动船舶不负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

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共同海损的理算办法应按《北京理算规则》办理。

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由本保险负责赔偿。

但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三项费用之和的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除外责任第三条保险船舶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损失、责任及费用,本保险不负责赔偿:一、船舶不适航、不适拖(包括船舶技术状态、配员、装载等,拖船的拖带行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损失、责任和费用,非拖轮的拖带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损失、责任和费用);二、船舶正常的维修保养、油漆,船体自然磨损、锈蚀、腐烂及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桨、桅、锚、锚链、橹及子船的单独损失;三、浪损、座浅;四、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五、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水产养殖及设施、捕捞设施、水下设施、桥的损失和费用;六、因保险事故引起本船及第三者的间接损失和费用以及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七、战争、军事行为、扣押、骚乱、罢工、哄抢和政府征用、没收;八、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船舶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船舶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预防船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船舶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及其船员,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化学品船、客滚船等。

三、风险识别1. 组织机构:成立船舶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船舶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2. 风险识别内容:(1)船舶设备故障风险;(2)船员操作失误风险;(3)自然灾害风险;(4)事故应急处理风险;(5)船舶污染风险;(6)其他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风险。

3. 风险识别方法:(1)查阅历史事故案例;(2)开展安全检查;(3)收集船员意见;(4)利用风险评估软件;(5)邀请专家进行风险评估。

四、风险评价1. 评价内容:(1)风险发生的可能性;(2)风险发生后的影响程度;(3)风险发生的紧急程度;(4)风险发生的可控程度。

2. 评价方法:(1)定性分析;(2)定量分析;(3)专家评审;(4)事故树分析。

五、风险控制1. 控制措施:(1)船舶设备维护保养;(2)船员培训与考核;(3)制定应急预案;(4)船舶污染防控;(5)加强船舶安全检查;(6)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 控制实施:(1)船舶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2)船员培训与考核,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4)加强船舶污染防控,确保船舶符合环保要求;(5)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6)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六、风险监控1. 监控内容:(1)船舶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2)船舶安全风险发生后的处理情况;(3)船舶安全风险控制效果。

2. 监控方法:(1)定期检查;(2)现场监督;(3)信息反馈;(4)数据分析。

七、责任追究1. 对未落实船舶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船舶,责令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

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

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随着内河货运业的快速发展,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正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物流运输方式。

然而,由于内河运输环境的复杂性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成为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核心需求。

本文将探讨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有效的措施。

首先,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内河水道常常狭窄、水深浅,加上航道布局复杂,使得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更容易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

因此,疏导流量、控制运输速度、确保船体结构的完整性,是保障内河集装箱船运输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

在实践中,为了保证集装箱船的安全管理,需要建立科学的维修养护制度,定期对内河集装箱船进行检测、维修和更新,以确保其船体结构的稳定。

其次,风险防控是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内河集装箱船运输中,诸如堆场拥堵、货物丢失、船只碰撞等风险问题屡见不鲜。

为了防止这些风险的发生,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需要加大风险预测和评估的力度,以提前防范风险隐患。

此外,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范也是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意味着,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针对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一、制定严格的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管理规范。

该规范应包括内河集装箱船的技术要求、安全操作指南、应急预案等内容,以确保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二、建立健全的内河集装箱船检测和维修机制。

该机制主要包括定期船检、船舶维修和更新等环节,以确保内河集装箱船的结构完整和技术可靠性。

三、加强内河集装箱船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通过组织内河船舶司机、码头工人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内河集装箱船运输服务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加强内河运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内河港口船舶停靠活动的风险防范与事故处理

内河港口船舶停靠活动的风险防范与事故处理

内河港口船舶停靠活动的风险防范与事故处理内河港口作为货物装卸和运输的关键环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船舶停靠活动中存在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和事故隐患。

本文旨在探讨内河港口船舶停靠活动的风险防范与事故处理,为港口管理部门和船舶经营者提供一些建议与指导。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内河港口船舶停靠活动所面临的潜在风险。

其中,人员误操作、设备故障、自然灾害和航道淤塞等因素都可能引发事故。

因此,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是防范风险的基础。

一、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和培训安全管理应始终放在首位。

港口管理部门和船舶经营者应加强安全意识,制定并宣传相关的安全政策和操作规程。

此外,培训船员和港口工作人员,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完善设施设备并加强维护港口设施设备是船舶停靠活动中的重要环节。

港口管理部门应确保设施设备完善,并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定期检查和维修各类设备。

同时,加强对各类设备操作的培训,提高设备使用人员的技能水平,以避免因设备故障而引发的事故。

三、规范航道管理和信息发布内河港口船舶停靠活动需要依赖良好的航道。

港口管理部门应加强航道的清淤、疏浚工作,保持航道的畅通。

此外,港口管理部门还应建立健全的船舶交通管理制度,规范船舶驶入港口的顺序和速度。

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提醒船舶避开潜在的风险区域。

四、建立事故处理机制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多努力来防范风险,但仍然无法排除意外事件的发生。

因此,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港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机制,及时了解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与船舶经营者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协调处理事故和减少损失。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在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港口管理部门和船舶经营者应加强协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此外,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应急救援设施,如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的救援。

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4.06.18•【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6月12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4年6月18日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水域的渡口渡船相关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负责设置和撤销渡口的审批,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定负责渡口和渡运安全管理的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履行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实施安全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所辖内河水域内渡船的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负其责、服务民生的原则。

第二章渡口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在审批渡口的设置和撤销时应当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明确渡运水域范围、渡运路线、渡运时段、渡口位置等主要内容。

审批前应当征求渡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涉及公路管理职责的,还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渡运水域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渡口相关的人民政府协调处理,并征求相应的海事管理机构意见。

严禁非法设置渡口。

第六条渡口的设置应当具备下列安全条件:(一)选址应当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且与危险物品生产、堆放场所之间的距离符合危险品管理相关规定;(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完整版)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完整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08602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完整Insurance clauses for coastal and inland vessels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完整版)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

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第一条全损险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责赔偿:一、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二、火灾、爆炸;三、碰撞、触碰;四、搁浅、触礁;五、由于上述一至四款灾害或事故引起的倾覆、沉没;六、船舶失踪。

第二条一切险本保险承保第一条列举的六项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一、碰撞、触碰责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它船舶或触碰码头、港口设施、航标,致使上述物体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险期限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保险金额为限。

属于本船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非机动船舶不负责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

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共同海损的理算办法应按《北京理算规则》办理。

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由本保险负责赔偿。

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的风险评估与防范

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的风险评估与防范

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的风险评估与防范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是一种重要的物流运输方式,在国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内河滚装货船运输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的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内河滚装货船运输的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十分重要。

本文将对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是航行安全风险。

由于内河航道的复杂性,船只在航行过程中往往面临各种隐患,如暗礁、淤泥、沉船等。

为了评估和防范这些风险,应该对航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航道的安全通行条件。

同时,船员在航行过程中需要妥善应对突发事故,比如遇到恶劣天气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船只和货物的安全。

其次,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还存在货物损坏和货物丢失的风险。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遭受挤压、摔落、水患等不可预见的事故,导致货物损坏。

为了评估和防范这些风险,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提供商应该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此外,物流公司还可以采用定期监控和实时跟踪技术,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及时寻回。

第三,船舶事故是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的另一个风险。

船舶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评估和防范船舶事故风险,需要加强对船舶的定期维护和检查。

此外,船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熟悉船舶的操作规程以及应急救援措施。

同时,船舶公司还需要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确保在遇到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此外,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还面临货币风险和法律风险。

货币风险指的是由于外汇汇率波动导致的货币收入和成本的不确定性。

为了评估和防范货币风险,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提供商可以采取锁定汇率、使用远期外汇合约等方式进行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指的是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可能的法律诉讼和纠纷。

为了评估和防范法律风险,内河滚装货船运输服务提供商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和信用体系,并及时了解和应对相关的法律变化。

内河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

内河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

内河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内河危险货物运输是指在内陆河流、运河、湖泊等内水道运输涉及到的危险货物,如化工产品、石油、天然气等。

这些危险货物具有易燃爆、腐蚀、毒性等特点,如果运输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将会对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等造成严重威胁和损失。

因此,内河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运输管理、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方面探讨内河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

一、运输管理1. 运输公司的安全运营管理运输公司是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的主要承运方,其安全运营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

运输公司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车辆、船舶、驾驶员进行考核,确保井然有序的运输过程。

同时,对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政府也应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提高证照要求和标准,严格查处违规运营和违反管理制度的企业。

2. 道路、码头和航道的安全管理内河危险货物运输需要使用道路、码头和航道等交通设施,因此,这些设施的安全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应加大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满足危险货物运输的需求,并严格考核管理责任人。

二、风险评估危险货物运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火灾、泄漏、溢出等事故,造成很大的损失。

因此,需要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准确把握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类型和程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

1. 安全评估体系的建立要建立完善的内河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评估体系,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应急预案等进行评估。

2. 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运输企业应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不断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评估过程中要考虑不同运输环节、危险物质特点和运输方式。

必要时,也要借助专业技术手段,如模拟实验、数值模拟等,进一步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保障。

三、应急预案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的意外事故风险难以避免,出现事故后需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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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船只正在下沉,千万不要在倾倒的一侧下水; 跳水时避开漂流硬物; 尽快发出求救信号或向岸边游动;水流急则顺流向;河 道弯曲应游向内弯水浅; 等待救援时要注意保存体力,保持体温; 救助溺水者宜用抛救生圈、木板、绳索或用竹杆。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四)水上交通事故预防和控制的可能性 1、提高船员素质,培养安全意识 选择船员严格把关 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合理安排值班船员 复杂航段高度警惕 海事部门从严治理 2、船舶定期检修和养护,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定期做好船体检修、养护 严格按规定做好船机检查、保养 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和开航前检查 发现缺陷及时纠正,不容侥幸心理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三)船舶保险的主要风险点 1、自然灾害 大风、浪 洪水、泥石流 海啸 雷击 冰凌 码头、航道 自然灾害和间接影响(地震、崖崩、滑波) 2、部件磨损和船舶疲劳 结构疲劳 钢材腐蚀 机械磨损 长期超载破坏力 事故后遗症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3、船员的失误和故意行为 火灾、爆炸 碰撞、触碰 搁浅、触礁 倾覆、沉没 船舶失踪 故意行为或他方责任(冲滩、浪损) 4、船舶管理体制、制度缺陷 船舶养护 配员适任 设施配置 操作规程 适装积载 施救方、修理厂不配合 海事和船公司管理力度 人员因素、船舶因素、货物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二、承保环节的流程管理与风险防范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四、船舶保险反欺诈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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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船舶保险反欺诈案例分析
内容提要


(一)无中生有,谎报保险案件 (二)移花接木,混淆案件性质 (三)避重就轻,推卸管理责任 (四)厂、船勾结,扩大事故损失
四、船舶保险反欺诈案例分析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3、水上交通事故的等级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1、全损险责任 (1)自然灾害: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 震、海啸、雷击、崖崩、滑波、泥石流、冰凌 (2)火灾、爆炸 (3)碰撞、触碰 (4)搁浅、触礁 (5)由以上(1)-(4 )款导致的倾覆、沉没 (6)船舶失踪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3、沟通能力 (1)与船员沟通 (2)与相关单位和个人沟通 (3)与海事、公安部门沟通 (4)与对方保险公司、公估公司沟通
内河一般干货船结构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二)船舶险的查勘流程 1、接报案 2、及时沟通 3、准备工作 4、现场查勘 5、后期材料收集 6、复勘
6、告知 (1)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告知 (2)理赔处理办法告知 (3)索赔所需单证、材料告知 (4)后续处理方案告知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五)现场查勘的工作要求 1、及时联系沟通,迅速赶赴现场 2、认真查勘证书,仔细询问案情,实事求是、严格按 法律程序做好询问笔录 3、照片必须能够清晰、准确反映环境、事故和损失的 真实情况 4、尽可能多地收集资料 5、2人以上登船,杜绝吃拿卡要、收受钱物 6、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7、尽量帮助被保险人解决实际问题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一)水上交通事故的类型与等级 1、水上交通事故的定义 水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海洋、沿海水域 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如碰撞、搁浅、进水 、沉没、倾覆、船体损坏、火灾、爆炸、主机损坏、货 物损坏、船员伤亡、海洋污染等。 水运业具有高风险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 是巨大的,不但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而且还可能 造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损失,有些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的 环境污染。 超级轮船台风中航行
四、船舶保险反欺诈案例分析






(二)移花接木,混淆案件性质 除外责任“转变”为保险责任 1、座浅与搁浅 2、船体疲劳 特点(1)事故真实性界定较为困难,但痕迹比较容易 判断。 (2)查勘人员如能采取合适措施,妥善处理,船东一 般都能主动放弃索赔。 案例: 2010年6月3日上海横沙岛“搁浅”受损案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4、询问笔录 (1)询问笔录的基本格式 (2)询问笔录的基本内容 (3)询问笔录的基本要求 5、理赔资料现场收集 (1)船舶证书资料 (2)船员证书、身份资料 (3)三者资料 (4)其他相关资料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2、水运交通事故的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对水上交通 事故进行了界定: (1)碰撞事故 (2)搁浅事故 (3)触礁事故 (4)触损事故 (5)浪损事故 (6)火灾、爆炸事故 (7)风灾事故 (8)自沉事故 (9)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运交通事 故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二、承保环节的流程管理与风险防范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四、船舶保险反欺诈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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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内容提要
(一)查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船舶险的查勘流程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工作内容 (四)现场查勘的工作要求 (五)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4、现场查勘 (1)调查事故原因 (2)收集相关证据 (3)核定事故损失 5、后期材料收集 (1)海事证明材料(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定损资料 (3)修理资料 (4)其他资料 6、复勘 (1)修理项目复勘 (2)修理范围复勘 (3)修理费用复审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一)查勘人员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1)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客户至上,服务第一 (3)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2、专业知识和技能 (1)船舶基本知识 (2)船舶管理知识 (3)天文、水文等其他专业知识 (4)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一)无中生有,谎报保险案件 1、船舶年度检修、打漆、停航费用转嫁 2、货物损失或经济损失、违章罚款转嫁 这类案件是被保险人为了经济利益,用虚构事实或者隐 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财物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保险 诈骗。 特点:(1)作案手法简单,容易识破。但嫌疑人往往 利用空间、时间差,给保险公司设置及时查勘的障碍, 已得到诈骗目的。 (2 )一般需要内外勾结才能成功。 案例:2011年3月某日20时左右,长江无为水域黑沙洲 附近“搁浅”施救案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工作内容 1、查验证书 2、事故现场拍照 3、受损部位测量 4、询问笔录 5、理赔资料现场收集 6、告知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1、证书查验 (1)船舶证书 (2)船员证书 (3)安检、签证、日志、单据等 2、事故现场拍照 (1)船舶证书、资料拍照 (2)船员拍照 (3)事故环境拍照 (4)受损部位拍照 3、受损部位测量 (1)船舶的基本结构 (2)事故损失的基本判断 (3)船舶材料的类型和测量方法
二、承保环节的流程管理与风险防范




(三)承保环节的管控要点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技能,打好发展基础 2、增强风险意识,善于识别风险,以管控促发展 3、制定合理的承保政策,在维护市场稳定的前提下,促 进自身发展 4、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各项制度,有效防范风险 5、坚持诚信经营,履行告知义务,维护行业形象 6、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确保健康、持续发展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1、接报案 (1)确认是否属于保险标的 (2)督促报案人向相关部门报案 2、及时沟通 (1)初步了解案件情况 (2)对施救进行指导 (3)提出查勘工作方案 3、准备工作 (1)查勘工具准备(日常工作) (2)查勘凭证、材料准备 (3)承保资料准备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3、除外责任 (1)不适航、不适拖 (2)正常维修、自然磨损、机器故障和舵、螺旋桨、 桅、锚、锚链、子船单独损失 (3)浪损、座浅 (4)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 (5)清理航道、污染、水产养殖、水下设施、桥 (6)间接损失、人员伤亡 (7)战争、扣押、哄抢、征用、没收 (8)其他
内河船舶险的风险管控
中国人寿财险安徽省分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 2014年6月


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二、承保环节的流程管理与风险防范
三、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 四、船舶保险反欺诈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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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管控的可能
内容提要

(一)水上交通事故的类型与等级 (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三)船舶保险的主要风险点 (四)水上交通事故预防和控制的可能性




(一)风险意识的树立与培养 1、充分认识船舶风险 2、全面掌握承保政策 3、努力培养责任观念 4、不断丰富业务知识
二、承保环节的流程管理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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