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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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
十分严 峻 。上半 年 , 全社 会 用 电量 增 长 2. % , 14 居

级, 层层抓落实 , 组织开展本地 区节能减排 目标
全 国第二位 ; 省能 源 消 费总 量增 长 1. % , 于 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 全 34 高 企业集
国民经济增长速度 ; 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氮氧 团和行政 不作 为 的部 门 , 要追究 主要 领导 责任 。 化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 , 中, 其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政策措施 , 确保全年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为招商选资 , 提高招商项 目技术、 环保门槛 , 注重引
省政府文件

进科技含量高、 资源消耗低 、 环境影响少 、 新增就业 源管理 , 大力培育专业节能服 务公 司, 依法落实税
多、 财政贡献大的企业 , 实现高端承接、 特色引进。 收减免、 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 在工业 、 建筑 、 交通 、
生 态经 济 区建 设 的重 要 标 志 。面 对节 能 减 排 严 峻 和土地 预 审的项 目 , 律不 准开工 建设 。对 违规 在 一 形 势 , 地 、 部 门要 充 分 认 识 加 强节 能减 排 工作 建项 目, 各 各 责令停止建设 , 融机构不得 发放 贷款。 金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 下 对违规建成 的项 目, 要责令停止生产。切实提高招 更大决心 , 花更大气力 , 果断采取强有力 、 见效快的 商引资水平, 加快转变招商引资方式 , 变招商引资
落后 产 能任 务 的地 区 , 格 控 制 国家 、 安 排 的 投 早建 成投 运 , 三批 3 项 目力争 年底 正式启 动 。 严 省 第 7个
产能 95 张、 .7万 印染 产 能 50 00万 平 方 米 、 胶 产 进展 , 粘 已建脱硝设施 的发 电机组要尽快正常运行 。

关于节能降耗措施的通知

关于节能降耗措施的通知

关于节能降耗措施的通知
在当今社会,能源问题日益严峻,节能减排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为切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特就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们应该从生产、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生产环节,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能耗强度;在运输环节,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提高运输效率;在使用环节,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用油的良好习惯。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显著降低单位产出的能耗水平。

加强能源管理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到人,细化管理措施,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

各部门要明确能耗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能源统计和信息化管理,实现能耗数据的及时采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
持续开发和应用节能技术,大力推广高效节能设备。

如LED照明、变频电机、余热回收等技术的应用,可以显著降低能耗。

持续淘汰落后设备,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动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通过新闻媒体、培训课程等多种形式,向公众传播节能知识和典型经验,引导大家养成节约习惯。

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激励和支持力度,为节能事业营造良好环境。

节能降耗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丽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责任目标的通知豫建科…2010‟13号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2010年5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文件对“十一五”以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下一步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闭合管理,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95%以上。

今年一季度,省辖市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已达99.94%,县(市)已达92.33%,全省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平均已达98%,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要按照《建筑节能闭合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建筑节能管理的力度,强化过程监管,对施工过程中擅自降低或取消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的责任单位,要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要加强对县(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不断提高县(市)节能标准的实施率,确保到2010年底,各省辖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达97%以上,县(市)达80%以上,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

要加强对节能统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建设部下发的《民用建筑节能报表制度》,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统计,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十一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36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经过两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完成142万平方米,仅占任务量的40%。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
号)确定的改造任务 ,抓 紧组织实施。尚未完成任务 的 ,要
尽快安排改造计 划及 改造项 目。各 地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 门供热计量 技术规
程》,不能满足分户计 量 、不实行按 用热量计量 收费的改造
项 目,要限期整 改。要按照 E 方采 暖地区 既有居住建筑供
辽 宁 建 材 21 0 0年 第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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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进一步加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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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 务的通知) )

各省 、 自治 区住房和 城乡建 设厅 ,直辖 市建委 ( 设交通 建 委) ,新疆生产建 设兵 团建设局 : 为贯彻落实 徊 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 “ 一五 ”节能 减排 目标 的通矢 》 ( 十 口 国发 【0 0 2号)和 2 1】1 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 电视 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 度 ,确保完成建筑节能任务 ,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
热计 量及节 能 改造项 目验 收办 法》 ( 建科 【0 9 6 号) 20 】2 1 要求 ,做好 已完成改造项 目的验收评估工作。 三 、开 展酒店 、商 场 、办 公楼 等公共 场所 空调温度 检 查 ,夏季空调温度设 置不低于 2 摄 氏度 。各 地住房城 乡建 6 设 主管部 门要加强对新建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设计 、施 工的监 督管理 ,对公共建筑室内空调 温度 监测和控 制系 统的设计进
例 低于 9 %的 ,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5
二、进一步加 大工作力度 ,确保 2 1 0 0年完成北 方采 暖 地 区既有 居 住 建 筑供 热 计 量 及节 能 改 造 5 0 0 0万 平 方 米 , “ 十一五 ”期 间完成 1 亿平方米改造任务。各省 级住房城乡 . 5 建设主管部 门要按照 《 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 住建筑 供 热计 量及 节 能改造 工 作 的实施 意 见》 ( 科 【0 8 5 建 2 0 】9

节能减排方案

节能减排方案

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xxx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xx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确保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依靠发展实现节能减排,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和主攻方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主要目标:20XX年全公司能耗指标在20XX年的基础上降低5%。

总体要求:健全完善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强化节能减排部门的联动机制以及监督检查、考核、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重点工作(一)突出抓好节约用电。

一是合理设置空调温度。

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

原则上,今年制冷空调使用时间为6月21日至9月3日,工作日开启时间控制在上午9时至下午16时,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空调。

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工作时间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

各中心、修理厂要根据工作实际,尽量减少空调配置数量,对于配置的空调,要在节能诊断的基础上,实施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更换高能耗设备,加装变频器等节电装置。

二是做好照明系统节电工作。

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夜间尽量减少公共区域照明,走廊、通道设定隔盏开灯。

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改进照明控制,实现分组分区开关,减少照明设备电耗。

除重大节日外,办公区装饰景观照明一律关闭。

国发[2010] 12号

国发[2010]  1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14%。

但要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

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2009年第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被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速度放缓甚至由降转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趋势明显减缓。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这也给节能减排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及时发布2009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以及2010年上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阜新市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07]46号

阜新市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07]46号

阜新市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阜新市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07]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现将《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经济转型的进程中,经济加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资源需求持续增加,阜新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不断加大。

因此,如何坚持在发展中最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了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必须尽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果断措施,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切实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渝建发[2010]97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渝建发〔2010〕97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的通知》(建科〔2010〕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继续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的精神,确保到2010年底,全市城镇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初步设计专项审查制度、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强化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变更的管理,对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要求,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督,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把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落到实处。

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要加强对建筑节能统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城乡建委《关于开展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的通知》,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及时上报,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各设计单位要按照市城乡建委《关于建立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的通知》的要求,尽快配备相应的人员,设立建筑节能设计自审机构,9月1日起全面实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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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明传电报交政法明电[2010]0514号2010年05月0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部管各社团,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5月5日下午,国务院召开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就当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

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政府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交通运输行业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切实实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为兑现政府的庄严承诺做出应有的贡献。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的实际行动。

要切实引导广大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上来,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目标责任,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

二、切实抓好全年12项节能减排重点工作
2010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已明确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以部明确的12项重点任务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要进一步采取力度大、见效快的措施,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二是要完善配套政策,落实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补贴资金;三是要切实做好“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专项规划,明确总体目标要求;四是要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研究,提出交通运输二氧化碳排放的限值要求;五是要完善和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六是要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科技研发和成果应用,不断拓展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引领效应;七是要完善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交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的目标要求
推动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是国家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措施。

国务院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推行公路甩挂运输”。

交通运输行业作为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要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抓好落实。

部内各相关司局要逐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强化目标责任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里总体要求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各运营单位和企业要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学习借鉴和推广示范项目的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的规范和标准。

部将对国务院明确要求的四项重点工作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

四、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政法发[2010]185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好专项行动。

要着重抓好千家企业组织发动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专项行动计划;要落实“车、船、路、港”专项行动的内容,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先进经验;要
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交通、我们共同的责任”倡议活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五、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国务院通知中明确指出,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

部机关要带头做出表率,机关服务中心要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部属各单位要具体制定节能减排措施,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节能减排的要求,增强责任意识、节俭意识、服务意识、改革意识,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内容,要抓住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节约用水、用电、用油等环节上狠下功夫,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强化节能减排监管和目标责任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节能减排工作负有监管责任,要将国务院和部明确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加强督查检查,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要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监督考核体系试点,部将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实行节能减排监督考核体系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年内将选择1—2个中心城市进行试运行,并逐步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推广。

要严格执行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凡是年能耗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2000吨)的港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都要在工程可行性报告中单列“节能篇(章),未经评估审查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项目。

七、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上水平
加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

广泛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

继续加大对交通节能示范项目的宣传推广,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交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的理念,倡议交通运输职工带头乘坐公交出行,大力推进低碳交通行动。

交通行业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的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的行动和举措,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抄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改委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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